邹碧华精神是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时代彰显,是中国共产党“官德”文化的积淀传承,是改革社会精英文化的正面诠释。从文化意义上解构邹碧华精神,有利于进一步弘扬先进公共精神产品的方法论意义和话语价值。

  邹碧华精神是一种具有文化价值的精神,是法治时代先进文化的典型代表,它源于当代,面向未来,必将随着时代发展更加丰富并趋向完善。从文化意义上解构邹碧华精神,有利于进一步弘扬先进公共精神产品的方法论意义和话语价值。

  解构一:邹碧华精神是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时代彰显

  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代表了人类社会文明进步历程中新的理性高度,也是治国理政、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民族精神再塑和崇尚规则之治的应然之策。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今天,法治文化所追求的价值目标已不仅仅是建立完备的法律体系,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在全社会形成尊重法律、遵守法律、严格依法办事的法律意识,才是法治文化建设的应有之义。

  邹碧华被称为法治建设的“燃灯者”,他用坚定法治信仰和法治追求,诠释着自己的每一个社会身份。作为裁判者,他立志“做一名有良心的法官”,悉心钻研、公正处理每一起司法案件,力求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作为领导干部,他率先垂范,带头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破解司改难题,毕生致力于推动法律共同体建设;作为法律学者,他潜心布道、著作等身,用他的法治理念和法治思想去影响、激励读者和学生,不遗余力播散法治火种。可以说,邹碧华精神是新时期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人格映射,是法治文化在精神与价值层面的真实写照。它以一种润物无声的力量,让公众感受到“法治”不仅仅是一种治国方略,更是一种视法为社会最高权威的理念和文化。在法治文化传播上,邹碧华树立了一面光辉的精神旗帜,弘扬这种“普世价值”必将会把法治精神、法治思维、法治观念熔铸到民众的头脑中,凝聚成为法治国家建设的坚实根基。

  解构二:邹碧华精神是中国共产党“官德”文化的积淀传承

  依照马克思主义文化观的观点,任何时代的先进文化总能被历史时代予以世代性的传承和创新。邹碧华精神是其所处的这个时代的产物,是中国共产党人在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宏观背景下道德情操的集中体现,与焦裕禄精神等先进思想文化一脉相承,是党的宗旨意识和群众路线在不同历史时期、不同生产领域的传承发展,具有穿越历史的文化功能。

  我党历来注重官德官风建设,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三严三实”要求和好干部的“五个标准”,为广大领导干部在坚定理想信念、践行为民宗旨的征途上树立了先进标杆和努力方向。邹碧华是“法治型”干部,也是标准的“有德型”干部,他在理性适用法律的同时不忘人文关怀,用崇高的道德境界滋养着法治精神,彰示出依法治国和立德兴邦的实践价值。在他的身上,我们看到了一个共产党人如何用高尚的德行修身立人、干事创业、赢得民心,也感受到了“官德”在社会治理领域展现出的影响力和感召力。从这个层面讲,邹碧华精神本身就具有一种方法论意义,即在法治建设中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解决实际问题,用道德情操强化对法治精神的支持作用,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故此,在依法治国基础上倡导弘扬邹碧华精神,意在为广大干部树立工作和道德典范,培养更多“邹碧华”式崇法尚德的好干部来带动全社会一起为法治建设而努力。

  解构三:邹碧华精神是改革社会精英文化的正面诠释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需要解决的问题异常艰巨,涉及重大利益关系的调整和各方面体制机制的完善,遇到的复杂矛盾和尖锐问题前所未有。因此,急需一批有能力、敢担当的精英群体来共同推动。改革时代对精英群体的需要和推崇,使得选贤与能、尊贤使能、让贤能之人治政的价值观念为民众所接受,造就了活跃在社会各个领域的精英文化。其中,法官作为公共权力的拥有者和支配者,是以专门的知识和技能作为自己力量源泉的精英群体,他们的价值判断、能力素养、社会责任也是精英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邹碧华博学善思、勇于创新,善于运用专业知识和技巧,运用创新的方式方法,科学合理地解决各类问题和困难,是业务专家也是优秀管理者。从某种程度说,除了“道德模范”的身份定位外,邹碧华事迹和精神中表现出的励精图治、开拓创新的时代精英意识,也是他得到学界、业界乃至民间一致认可的重要原因。

  着眼当下,中国司法改革之路漫漫,需要凝聚全社会各阶层的力量共同支持改革,一起为之努力奋斗。放眼未来,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时代背景下,国家各个领域的改革也将全面铺开,需要有“冲破思想观念障碍,突破利益固化藩篱”的勇气,有“敢于啃硬骨头,敢于涉险滩”的决心,有“改革开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的坚韧,有“没有比人更高的山,没有比脚更长的路”的气魄。邹碧华精神真实回应了时代呼唤,作为上海司法改革的具体推动者、实践者,他勇当探路先锋,直面改革深水区攻坚期的特殊阶段,积极回应法治建设的新要求,彰显了当代共产党人执著的改革品格、鲜明的改革气质、奋发的改革精神。大力弘扬邹碧华精神,其价值不仅仅在于向全社会展现了一个法官、一个领导干部的良好形象和崇高精神,更重要的是树立起一种改革时代先锋导向,引导、激励社会各领域的“邹碧华们”,身体力行地奋斗在改革现场。

  习近平总书记曾经指出,“我们必须毫不放松理想信念教育、思想道德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用富有时代气息的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时代赋予我们伟大的使命,也赋予了我们伟大的精神力量,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征程中,用邹碧华精神将点亮理想之光、彰显信仰力量,必将指引激励千万人向着法治中国的伟大目标共同奋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