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干培网登录免费注册

服务热线

民法典干部培训专题
专题背景PROJECT BACKGROUND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195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力量起草民法典。此后,由于反右斗争扩大化,立法活动被终止。

  1962年,民法典起草工作再次被提上议程,并于1964年完成了草案(试拟稿)。后因“文化大革命”而停止。

  1979年1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组织民法典起草工作,至1982年形成民法草案第四稿。虽然草案并未正式通过成为法律,但现行的民法通则都是以该草案为基础。

  2002年12月,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民法草案。之后,由于物权法尚未制定,加之对民法草案认识分歧较大等原因,民法草案最终被搁置下来。

  2014年11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编纂民法典。

  2015年3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启动民法典编纂工作,着手第一步的民法总则制定工作,以1986年制定的民法通则为基础,系统梳理总结有关民事法律的实践经验,提炼民事法律制度中具有普遍适用性和引领性的规则,形成民法总则草案。

  2016年3月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副秘书长、发言人傅莹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民法典编纂工作已经启动,从做法上分两步走,第一步是制定民法总则,第二步是全面整合民事法律。民法总则的征求意见稿已经出来,预期6月份能够提请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 。6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初次审议了民法总则草案,标志着民法典编纂工作进入立法程序。

  2017年3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2018年8月27日,民法典各分编草案提请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不再保留计划生育的有关内容,新增离婚冷静期。12月23日,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12月23日,民法典合同编草案二审稿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为体现对合同的保护,二审稿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2019年6月25日,栗战书委员长主持召开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了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和民法典继承编草案。12月20日,法工委对民法典各分编草案进行了修改完善,并将2017年已经出台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编入草案,重新编排条文序号,形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提请12月常委会会议审议。12月23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听取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沈春耀作关于《民法典各分编(草案)》修改情况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编纂情况的汇报。据沈春耀介绍,民法典(草案)共7编,依次为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以及附则,共1260条。12月24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举行分组会议,审议民法典草案。12月28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提请审议民法典草案的议案,决定将民法典草案提请2020年召开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

  2020年5月22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王晨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的说明。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为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民法典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对《民法典》的精准把握和适用能力,帮助广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严格守法,公正执法,特推出民法典干部培训专题。

  民法典干部培训专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让学员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民法典实施水平和效果作为衡量工作的重要标尺,以保证民法典有效实施为重要抓手推进法治建设,让民法典成为保障人民美好生活的有力武器。

更新时间

2020-11-12

培训数量

27期

浏览次数

6808

培训对象

各省市、自治区及直辖市领导干部。

培训方式

面授学习(理论授课、现场教学、案例教学、情景模拟等)

培训师资

高校学者(以重庆大学为主)、党政领导干部、企业高管和智库行业专家等一流师资资源。

培训费用

根据培训人数及具体培训方案而定。

课程列表COURSE LIST
您可以选择已有开班课程报名培训
核心课程CORE CURRICULUM

课程仅供参考

可为您定制课程方案

课程内容(仅供参考)
天数

  《让权利既有红妆又有武装》

半天

  《婚姻家庭编纂中的热点问题》

半天

  《民法典,你是为了谁》

半天

  《典型婚姻家庭纠纷案件诉讼中的证据运用》

半天

  《商事理念与民法典合同编解析》

半天

  《民法典背景下不动产用益制度的重大创新与变革》

半天

  《合同编合同通则之解读》

半天

  《中国民法典如何保护物权》

半天

  《人身权与财产权的家园》

半天

  《民法典担保物权法编纂:问题与展望》

半天

  《如何善待我们的“人格”》

半天

  《民法典的体系化困惑》

半天

  《亲历见证民法典》

半天

*已开启信息加密保护,请放心填写!

*请保持电话通畅,我们会尽快与您联系。

在线咨询
干部培训学校推荐RECOMMENDED SCHOOLS
为您推荐该专题优势院校
  • 西南政法大学
  • 华南理工大学
  • 重庆工商大学
  • 清华大学
  • 北京大学
  • 复旦大学
院校简介 进入学校>

  西南政法大学是新中国最早建立的高等政法学府,改革开放后国家首批重点大学,国家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教育部与重庆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来华留学生中国政府奖学金委托培养院校,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提升计划二期入选高校。学校前身为1950年创建的由刘伯承担任校长的西南人民革命大学。1953年,以西南人民革命大学政法系为基础成立西南政法学院,首任院长是抗日民族英雄、原东北抗日联军第二路军总指挥周保中将军。1978年,被国务院批准为全国重点大学;1993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博士学位授权单位;1995年,经原国家教委批准更名为西南政法大学。2003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全国首批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单位;2004年,经国家人事部批准设置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12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为自主招生试点高校;同年8月,经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教育部批准成为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同年10月,成为教育部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2016年,入选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院校;2017年,入选重庆市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 【创办时间】1950年
  • 【所属地区】重庆
  • 【学校性质】 公办
  • 【优势专业】法学
  • 【电话】023-65156392
重庆市沙坪坝区壮志路2号西南政法大学沙坪坝校区办公楼主楼
培训动态TRAIN DYNAMIC
该专题最新开班动态
热门基地推荐
干培热线:
400-6007-016

干培 热线

在线 咨询

在线 预约

获取 方案

网站 顶部

电话
400-6007-016
咨询
二维码
顶部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