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身处“两个一百年”历史交汇点,要有“铁肩担道义”的胆识和忠诚,常心有所思、修身所悟、践行所止,以更高的自觉、更严的要求、更实的行动,做党的忠诚卫士、人民信任公仆。

  “行有所止”做为民福祉的卫士。“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党的纪律和党内规矩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和规则。党员干部要带头守纪律讲规矩,增强组织观念、遵守组织制度、执行组织纪律,做到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纪律、行为上讲规矩。从严律己、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为群众服好务、用好权,带头干、带着干,带领群众创造新生活、奔向新未来。

  “身有所循”当为民服务的战士。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也是党员干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本色。党员干部要树立“我将无我,不负人民”的为民情怀,真正把人民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勇于挑最沉的担子、啃最硬的骨头,真正把群众工作落细落小、落地落实。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始终不渝地为最广大人民谋利益,扎扎实实为乡村振兴贡献力量。党员干部要经常深入基层、一线、前沿,真正感受群众的苦乐冷暖、所需所盼,要“真”倾听,“真”关心,“真”帮助,努力寻求对策、方案、措施,及时解决民生问题,实实在在为群众干实事、解难事、排忧愁。

  “心有所守”做对党忠诚的卫士。对党忠诚不是挂在嘴上、贴在墙上、放在会上,而是落实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体现在党的民生民事民本,展示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上。党员干部要时刻保持头脑清醒、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心无杂念,党提倡的坚决执行,党反对的决不去做,在党言党、在党爱党、在党惜党、在党为党,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工作中的“老实人”、生活中的“干净人”、规矩上的“老实人”,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履职尽责、担当奉献,始终做到对党忠诚、对民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