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炳君

  刘炳君,男,1962年12月出生,山东栖霞人,中共党员,法学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1986年7月毕业于华东政法学院经济法系。现任山东政法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

  社会兼职:兼任山东省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山东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会长、济南市法学会副会长、山东省人大常委会立法顾问、中共山东省委政法委特聘法律专家、山东省法官检察官遴选与惩戒委员会委员等。

  研究领域:主要从事法理学、行政法学、中国司法制度研究。出版专著《法官职业伦理》、《律师职业操守》等。先后在《法学论坛》、《山东大学学报》、《政法论丛》、《江汉大学学报》等学术刊物发表学术论文50余篇,有多篇被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和《北京大学学报》全文转摘或主体摘要转摘。多篇优秀科研成果获奖。1992年12月荣获“山东省优秀律师”称号;2012年2月,荣获“第一届泉城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家”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