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东方

  姚东方,汉族,山东兰陵人,1960年10月生,中共党员。山东师范大学党委常委、纪委书记。主持纪委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工作;分管纪委办公室、监察室。

  1978年12月参加工作,1982年7月考入山东大学外文系日本语言文学专业学习,1986年7月毕业分配到山东省社会科学院工作。1986年7月至1993年4月先后任山东省社会科学院外事处科员、实习研究员、副主任科员、台湾事务科科长、助理研究员(期间,1989年10月至1991年3月在陵县挂职副乡长、郑家寨村包村组组长)。1993年4月至2004年8月任山东省社会科学院外事处副处长兼院办公室副主任、副研究员。2004年8月至2011年5月先后任山东省社会科学院外事处处长、人事处处长。2011年5月至2017年3月任山东省社会科学院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长期从事国际学术交流和纪检工作。主持和参与省部级等各类课题12项,主编《山东蓝色经济对外开放与合作研究》等著作4部,参编《十三国廉政机制》等著作3部,发表学术论文、译文20余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