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瑞君

  内蒙古人。先后毕业于内蒙古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山东大学,分别获得法学学士、硕士博士学位。现为山东大学(威海)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刑法研究室主任。美国南德州法律大学访问学者。

  主要学术兼职有中国法学会会员、山东省刑法学会理事、山东省检察理论学会理事。曾获“内蒙古十大中青年法学家”、“山东省社会实践优秀指导教师”、山东大学和山东大学(威海)“我心目中的好导师”、山东大学(威海)学科带头人、山东大学(威海)教学能手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