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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同比上升24.1%的背后
未成年人保护是今年两会关注的热点话题。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显示,过去一年,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62948人,同比上升24.1%。这组数据引发广泛关注,如何解读这一数字? “数据上升的一个原因是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违法犯罪情况依然严峻。”长期关注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的北京市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其中包括在社会发生的未成年人侵害案件,在家庭发生的虐待等案件,发生在学校、家庭和社会的针对未成年人性侵案件,也有发生在校园及周边的校园欺凌案件,这类案件都是近些年社会高度关注的。 佟丽华认为,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数据上升的另一个原因,跟中国少年司法制度的重大发展有关。为什么这么说?他分析说,早在1984年,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创建了全国第一个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合议庭,随后被很多地方效仿,建立了少年法庭,但在很长一段时期内,少年法庭主要针对未成年人自己犯罪的案件,而对未成年人为被害人的刑事案件关注不够。 佟丽华进一步分析,近些年来,我国推出了未成年人检察制度,最开始是2015年,最高检设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2019年初,在最高检内设机构改革中,增设了第九检察厅,专门负责未成年人的检察工作,省级检察机构也随后设立未检处。“这标志着我国少年司法制度和司法改革的重大发展,在国际范围内,这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少年司法制度,是少年司法制度的重大创新。” “这一制度改革后,它在保护未成年人权益方面的作用凸显出来。”佟丽华分析说,未成年人检察部门不仅关注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案件,也特别关注未成年人为被害人的案件。未检部门把检察机关中凡是跟未成年人保护相关的职能都融合到一起,包括法律监督、批准逮捕、提起公益诉讼、审查起诉等,“最大的好处是与未成年人相关的案件有人专门研究,如果职能分开,不同部门的人就不太可能有鲜明的、专业的未成年人工作的视角。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未检部门凸显了法律监督的职能,特别是在刑事案件方面,可以监督公安机关的立案,这就是深化改革带来的成效。” 佟丽华说,在原来的情况下,由于司法机关有时对未成年人为被害人的案件重视不够,所以在出现案件后,有的立案不及时,有的取证不及时,导致有些案件没有进入刑事司法领域,从而成为隐性案件,没有被统计出来。随着我国少年司法制度的发展,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都更加重视未成年人为被害人的犯罪问题。即使有些情况下,如果公安机关没有及时立案,有些被害人和家属可以向检察机关申请法律监督,由检察机关督促公安机关及时立案,这样就使更多未成年人受到伤害的刑事案件更及时地进入刑事司法程序,这也是导致相关案件数上升的一个原因。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厅厅长史卫忠曾在2019年12月20日,最高检联合公安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近年来,针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持续上升态势,全国检察机关依法充分履行职能,与公安、审判等机关密切沟通配合,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推动健全完善惩防机制,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取得了一定成效。 据史卫忠介绍,2018年1月至2019年10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嫌疑人8.06万人,起诉10.07万人。其中2018年全年批捕、起诉人数同比分别上升18.39%和6.82%;2019年前10个月批捕、起诉人数同比分别上升22.95%和28.63%。 今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也非常关注未成年人权益的话题。全国政协委员黄西勤近日联合45名委员提交提案,建议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细化现行未成年人监护干预条款,建立国家监护补偿制度。 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九龙坡区谢家湾小学校长刘希娅建议,要建立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预防和发现机制,建立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信息资料库并实现全国联网、公开。而全国人大代表、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列玉等多位代表建议修改《刑法》,对有监护、师生、管理等信赖关系中的性同意年龄提至18周岁。全国人大代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庭长陈海仪建议,针对因低龄不予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设立少年司法矫教替代制度,避免过去“一放了之”的状况。 据最高检工作报告,2019年最高检持续推进“一号检察建议”落实,与公安部、教育部共建教职工入职前查询相关违法记录制度;与教育部、国家卫健委等八部委共建未成年人被侵害强制报告制度,把对孩子的保护做得更实、更细。3万余名检察官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落实法治教育从娃娃抓起。(记者 赵秀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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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落实!教育奋进的脚步铿锵
2019年年终,北京西单早早地笼罩在一片迎接节日的欢乐氛围之中。身处其中的教育部内,小礼堂、报告厅、会议室格外忙碌,一场场不同主题、不同领域的会议似乎都隐含着一条心照不宣的主线——落实、落实、再落实。 “全国教育大会召开之后,‘深入抓、抓深入’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任务,是教育系统全部工作的基本要求。基于此,今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的关键词就是两个字‘落实’,通过狠抓落实,为教育新发展新跨越开好局、起好步、奠好基。”年初,教育部党组书记、部长陈宝生在2019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的一席话,点明了全年教育工作的总基调。 年终盘点,岁尾交账,无疑是对2019年这个以“落实”为关键词开启的年份最好的回应。当这个年份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开局之年而拥有了更重大的意义和更丰富的内涵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强力推动下,全国各省区市教育系统掷地有声地演奏出了教育改革发展的激昂乐章,由落实开启序曲,由落实带入尾声。 (一) 从“奋进之笔”到笔直奋进,以教育改革发展为价值核心,教育系统奋进的原动力从来离不开目标的清晰与路径的坚定。 “我们现在所处的,是一个船到中流浪更急、人到半山路更陡的时候,是一个愈进愈难、愈进愈险而又不进则退、非进不可的时候。”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明确指出。 愈进愈难、愈进愈险,不进则退、非进不可,这不正是写好教育“奋进之笔”的必经之路吗? “2019年,吉林中职招生6.98万人,较去年增加了1.22万人,全省职普比得到进一步改善。”这是一组让吉林教育人颇感自豪的数据,将其定义为“吉林聚焦职业教育服务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一系列努力的成果”,丝毫不为过。2019年,吉林着力构建同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相适应的职教基本制度与体系框架。良性的体制机制,充分激活了职业教育发展的劲头,31所省级示范性职业院校和20个省级示范性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完美“收官”,立项建设57所省级职业教育数字校园实验校。 7月29日,在教育部召开的2019年“书写奋进之笔 建设奋进之部”年中推进会这场颇具含金量的会议上,教育系统18个攻坚行动,以及“司局长风采项目”“处长奋进纪实档案”“教育厅长突破项目”“高校书记校长履职亮点项目”落实情况成为当仁不让的焦点。 此前,陈宝生曾将教育改革发展面临的形势解读为“四个警醒”:要警醒解决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不能有丝毫懈怠,要警醒实现高质量发展还要付出巨大努力,要警醒让人民满意还任重道远,要警醒目前的治理水平还远不适应。 伴随着我国由生存型社会步入发展型社会的进程,公众对“满意”的维度、心理预期、目标参照等已经并且仍在发生着深刻变化。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同样是一个变化着的发展目标,但这丝毫不妨碍它的清晰与坚定。 5月,任务下达;7月,完成近半。湖南省用两个月时间,将全省未联网学校数从年初的2844所降至1481所。速度的背后,是在“四个转变”“五个突破项目”引领支撑下,湖南省推进教育信息化2.0建设的补短板突破行动。 好风凭借力,扬帆正当时。今年6月初,根据党中央的统一部署,在中央主题教育领导小组的领导及中央第十九指导组的指导下,教育部直属机关启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教育部党组在深刻把握中央精神的基础上,结合教育实际,将中央“十二字”总要求具体化为“教育报国守初心”“立德树人担使命”“对标检视找差距”“奋进有为抓落实”的总思路,同实施教育“奋进之笔”、建设“奋进之部”等结合起来,统筹谋划,一体推进。 这28字“教育特色”主题教育总思路的背后,是教育系统对教育改革发展面临的形势、任务、矛盾、困难的深切体察与深入思考。面对新时代、新任务、新问题、新期待,主题教育无疑是一个难得的审视自我、找准问题、寻找突破的难得契机和重要推动力。 10月12日,在浙江海盐召开的全国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启动现场会,正式宣布启动全国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工作,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发展正式由“均衡发展”进入“优质均衡”时间。 11月7日,2019年教育部定点扶贫工作推进会也来“交账”:一年来,30多个司局单位和50多所院校参与两县定点扶贫工作,助力河北省青龙县、威县完成年度减贫任务。 目前,“奋进”已成为教育战线的高频词,实施教育“奋进之笔”成效特征鲜明,各项工作开展得有滋有味、有声有色。 (二) 从鼓励深入一线到形成“一线规则”,写好教育“奋进之笔”的进程始终伴随着体系的完善和机制的创新,短中长期工作压茬部署、重点突破带动全局、部署考核联动、全系统上下互动的工作机制尤其不可或缺。 “我每个月能挣5000元,除了负担妹妹上学和自己日常生活费用之外,还能余出2000元左右寄给老家的父母。”参加了县职教中心举办的免费专业技能培训,学到了技术,找到了称心的工作,河北省青龙县大巫岚镇的王守东真切感受到了什么叫作“过上好日子,生活更有奔头”。 今年初,河北省政府印发《河北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职业教育在脱贫攻坚方面的目标、任务和路线图,更是把职业教育这一帮扶贫困人口脱贫致富最直接、最见效的手段和渠道推向了前台。 “现在,实际工作中还有不尽如人意的地方,有的认为教育老花钱、工作费力、见效又慢,算小账不算大账,有的随意调整学校建设规划,随意更改教育用地,教育改革发展还面临诸多政策瓶颈和体制机制束缚。”陈宝生一针见血地指出了基层教育存在的种种“怪现象”,而这些怪现象必须真正到了一线才能发现。 与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一样,教育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同样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通过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的途径和方法去实现,以推动教育系统广大党员干部和教学科研人员在一线掌握情况、作出决策、解读政策、化解风险、转变作风为出发点,教育部党组研究制定的《关于在直属系统建立一线规则的意见》的出台,无疑是一个强烈的信号。 按照教育部直属机关主题教育工作方案,教育部党组成员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分别围绕大中小学劳动教育、中小学教师减负、教育脱贫攻坚、加快和扩大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加强直属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双一流”建设、卓越人才培养与科技创新、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等调研题目,深入基层一线,将调查研究与学习教育、检视问题、整改落实一体推进,体现出坚定的政治导向、鲜明的问题导向、突出的效果导向、清晰的一线导向。 深入一线,才能发现问题症结;深入一线,才能找到解决问题的思路。 今年6月,位于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南端的会东县拉马乡政府,排查出有13名儿童因随父母远赴3400公里外的新疆库尔勒务工导致失学后,专门成立“护苗行动”小组。截至今年10月24日,四川省凉山州已有58441名失辍学学生返校。 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规范校外线上培训、治理“校闹”行为等问题,无一不牵动着公众关注的目光。 6月下旬,教育部派出调研组赴北京、天津、辽宁、浙江、山东、湖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等10个省份调研。7月12日,教育部联合有关部门印发《关于规范校外线上培训的实施意见》,第一次从国家层面对面向中小学生校外线上培训进行规范治理,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 围绕依法治理“校闹”,教育部先后赴海南省、江苏省开展专项调研。7月26日,《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完善安全事故处理机制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意见》印发。同时,教育部还出台中小学教师减负政策文件,要求各地列出减负清单、出台减负实施细则。 据初步统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伊始,教育部层面和司局层面分别确定了10个和45个需要着力解决的突出问题与重点推进事项。在此基础上,部党组成员和直属机关各单位共开展调研640余次,共提交调研报告200余份。 (三) 从问题意识到找准问题、解决问题,教育奋进的进展始终要用成效说话,其中教育改革发展的薄弱环节和百姓关注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无疑是聚焦的重点。 “文件让人心里暖暖的,多年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问题、基层马院院长的苦恼,党中央、国务院都作了明文规定和要求。”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王学利提及的,是今年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被广大高校思政课教师评价为“为加强新时代高校思政课建设提供强大信心底气”。 据悉,《意见》起草过程中,教育部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围绕回应中央关心、社会关注、师生关切的高校思政课建设重点难点问题,扎实推进文稿起草和修改工作,以实现深化思政课改革创新政策新突破。仅网络调研一项,便面向各地教育工作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和全国近500位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征求意见,梳理出6个方面近200条建议。《意见》一经发布,各地各校迅速做出反应。 “要奔着问题去”“把‘改’字贯穿始终”的理念,让这场聚焦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的攻坚战呈现出更鲜明的革新意味。 家住北京市朝阳区的王女士今年多了一笔意外“收入”。从今年9月起,孩子就读的民办幼儿园经北京市朝阳区教委认定正式转为普惠性幼儿园。在降价不降质的前提下,学费从每生每月5000元降至750元,而像这样由民办园申请转为普惠园的情况,仅朝阳区就有65所。 原来,在北京市学前教育普惠化的发展大方向下,从今年1月起,北京市开始推进普惠性幼儿园“质量标准统一、收费标准统一、补助标准统一”和“促进教师待遇缩小差距、逐步同工同酬”系列配套政策,力图通过加强政府统筹保障,调动全社会积极性,稳步构建普惠优质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今年6月中旬到7月底,教育部党组通过召开座谈会、书面征求意见等方式,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共收到社会各界四大类、20个方面、156条意见建议,制定印发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7个具体实施方案,确定在主题教育期间能够实现的预期成果和着眼阶段性目标的长效整改任务,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全力推动解决中央关心、社会关注、群众关切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 主题教育期间,教育部党组成员及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基层一线,开展调研480余次,形成调研报告245份、调研清单735份,积极推动调研成果转化。仅劳动教育一个主题,针对各地、各学校普遍反映当前学生劳动实践场所缺乏、没有机会参加生产劳动等问题,便对32个省(区、市)1.5万名大中小学生开展问卷调查。 持续推进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推动高职扩招100万专项工作取得重要进展……每一个攻坚行动背后,都关系着人民群众对教育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此前一直让山东省滨州市阳信县第一实验学校二年级学生王奕臻妈妈焦心的“三点半”难题,因为山东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出台的《关于全面推进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迎刃而解。 山东省副省长于杰说,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既是一项民生工程、民心工程,也是一项政治工程、系统工程,是全社会特别是学生家长的热切期盼。 “当前校长们、老师们感受最深、呼声最强烈、关注度最高的还是改革,要围绕破除教育领域长期存在的体制机制障碍,在一些标志性、引领性、支柱性改革上取得突破。”陈宝生说。 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调研的好成果,转化为书写“奋进之笔”的好举措,建设“奋进之部”的好办法,打造“奋进文化”的好状态,教育系统已经走上了再突破再加劲再发力的征程。因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没有停顿点,没有休止符,永远在路上。(记者 柴葳)
0000-00-00 00:00中国教育报 -
六部门联合发文要求劳动密集型企业加强留守儿童关爱服务
民政部、国资委、全国工商联、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六部门日前联合出台《关于劳动密集型企业进一步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推动劳动密集型企业切实做好广大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工作。 意见明确,劳动密集型企业要通过开展专题宣讲等方式加强对务工人员家庭监护主体责任的教育引导。要强化政策引导,通过开办家长学校、现场宣讲等多种方式,引导务工人员依法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结合劳务用工基地建设,向监护人和受委托监护人宣讲儿童优先理念,宣讲促进儿童发展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正确的监护方法,引导其提高监护能力。 意见强调,劳动密集型企业要加大对有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困难职工家庭的帮扶力度,加强困难救助和人文关怀,逐步建立长效帮扶机制,实现帮扶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要结合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结合企业劳务基地建设,重点关注贫困地区、偏远山区特别是“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的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生活状况,通过结对帮扶、慈善救助、实施公益项目等多种方式为困难职工家庭及其子女提供更多支持和帮助。(记者 高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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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疫情期间教育收费退付8月底前完成
日前,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教育收费退付工作的通知》提出,中央执收单位要切实履行教育收费(包括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党校收费,教育考试考务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管理主体责任。按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收取的2019—2020学年教育收费,按规定因疫情原因需办理退付或抵扣手续的,应于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 同时,中央执收单位已收取的幼儿园保育教育费和住宿费,按规定应办理退付或抵扣手续的,也适用该通知。 通知明确了退付标准和工作流程。中央执收单位教育收费的退付标准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执行。要按照“特事特办”的原则,明确教育收费退付或抵扣内部工作流程,逐项审核缴款人提出的退付申请,对符合规定的要及时将款项退付缴款人,或与缴款人办理抵扣确认手续。 地方院校和公办幼儿园可参照本通知规定,加快办理相关收费的退付或抵扣工作。各地财政部门要加强指导,确保相关工作依法合规推进。(记者 赵秀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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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历史新征程
“启动全国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工作,是我国教育发展进程中的一件大事,是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的一件大事,是义务教育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10月12日,在浙江海盐召开的全国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启动现场会上,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副主任,教育部党组书记、部长陈宝生作了上述解读。优质均衡已成为我国义务教育改革发展的必然要求和新时代赋予的重要历史使命,目标着眼于推动新时代义务教育在基本均衡的起点上向更高水平、更加均衡、更有质量迈进。 义务教育是中国的百年梦想。从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颁布实施,到2000年初步实现“两基”战略目标,再到2011年全面完成“两基”攻坚任务,经过25年艰苦卓绝的不懈努力,全面普及了城乡免费义务教育、解决了“有学上”问题的中国,实现了从一个文盲大国、人口大国向教育大国、人力资源大国的历史性跨越。 百年梦圆,千年寄望。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在给联合国的视频贺词中说,努力让每个孩子享有受教育的机会,努力让13亿人民享有更好更公平的教育,获得发展自身、奉献社会、造福人民的能力。2016年教师节,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北京市八一学校时指出,要“让每一个孩子都对自己有信心、对未来有希望”。“每一个”,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对全体人民的庄严承诺。 中国对义务教育的期待和追求从来没有止步,当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理念逐渐上升为改革共识并由此产生强大的推动力时,以公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高度渴求为出发点,以公平理念为支撑的均衡发展诉求为切入点,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中国义务教育正在从基本均衡到优质均衡迈进的道路上,书写着属于这个新时代的灿烂历史。 国家意志:教育改革发展的时代命题 2006年6月的四川成都,2009年11月的河北邯郸,先后召开的两场全国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现场经验交流会,因为传递出一个共同的声音而被铭记:“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政府的法定责任。” 其实,在新世纪的中国教育打响“普九”最后一场攻坚战时,一些迫切需要回答的新问题便浮出水面:“普九”之后,义务教育应该走什么样的道路? 当时,在世界范围内,追求普及之上的均衡是义务教育发展的基本路径。而处于转型期的中国社会,一方面对公平抱有极大期待,另一方面不得不正视教育发展在区域、城乡和学校间存在的客观差距。在这一关系国家未来的战略性思考面前,办好每所学校,让每个孩子都上好学,让每个家庭都能享受教育的福祉,成为中国义务教育发展的必然走向—— 2005年,教育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第一次将“均衡”作为义务教育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发展方向。 2006年,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提出,“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第一次把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上升为各级政府的法定义务。 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这是党的政治报告中第一次提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思想。 短短3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就从部门决策上升为国家意志。此后,从中央到地方,从沿海到内地,从城市到农村,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为各级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的共识。 2010年出台的教育规划纲要更是把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列为重要内容,明确提出到2020年基本实现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目标。此后,面对各地经济和社会发展差异较大的客观情况,国家确立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总体规划,统筹城乡,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的指导思想。等到2012年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印发,更是为义务教育实现更高水平、更高质量的均衡注入了强大动力。 陈宝生用“坚持将公平普惠作为根本价值取向、依法依规科学推进、强化地方政府责任落实、以督导为抓手强力推动”来定义以2013年5月教育部对张家港、常熟、太仓三市为起点开启的全国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认定工作。 统计显示,这项工作开展以来,截至2018年底,全国有2717个县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占全国总县数的92.7%,有效巩固了“两基”成果,有力支撑了国家战略实施,明显缩小了义务教育差距,基本形成了一揽子均衡配置义务教育资源的制度安排。这背后,是一组“看不见”的数字—— 6年来,累计共组织督学和专家4000多人次,进行了149省次督导评估,检查学校2.5万所,召开座谈会约1万次,对140万人次进行问卷调查,反馈意见逐县列出问题清单1万余条; 督促各地加大工作力度,安排用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资金累计4.18亿元,新建改扩建学校约30万所,增加3000万个学位,补充教师193万人,参与交流的校长和教师280万人次。 效率和公平一直是社会进步的两大主题。党的十五大以来,历次党的代表大会报告分阶段明确传达了一个历史性判断:经济发展要与社会相和谐统一、城市要与农村相统一、效率要与公平相统一。这一判断反映在教育领域,就是实现以义务教育为代表的教育公平。 与此同时,我国经济社会领域的快速发展也改变着教育格局和生态。2013年,中国的城镇化率为53.73%;2017年,这个数字增长到57.35%。大量人口向城镇聚集,汹涌而来的教育人口,给作为基本公共服务的义务教育、给输出教育人口的农村教育出了一道世界性难题。以改革创新推动系统化变革,势在必行。 其实,早在新世纪之初,国务院分别在2001年和2003年召开的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和全国农村教育工作会议,便提出了加强农村教育、改造薄弱学校、缩小差距的新思想。两个会议随即引发了全国教育理论界的大讨论,有关教育平等思想、公平思想、科学发展等一时成为主流理论话题,并引领了一系列推进均衡发展的早期实践。 而《关于进一步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印发、2006年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和2010年的教育规划纲要的出台,无疑加快了这一进程。党的十八大以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已经成为我国推进教育改革发展的一项重大战略。在这一政策取向下,坚持雪中送炭,着力抬高底部、补齐短板,努力缩小义务教育城乡和校际差距,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个学生,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正成为一种生动的教育改革发展实践和一幅壮丽的时代画卷。 2016年5月20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24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着力解决‘乡村弱’和‘城镇挤’的问题”。这份长达6000多字的文件,站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高度,调动了8个部委的力量,充分彰显出党中央、国务院解决制约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瓶颈问题的决心和魄力。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如何提升义务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如何提高基础教育服务社会民生的能力,依然是我国教育改革发展的一大命题。“要深刻领会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这一上台阶、抓引领、促内涵、贴民心工程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内涵要义,全面发展的理念更鲜明,标准化建设程度更高,教师队伍更强,人民群众更满意。”陈宝生说。 政府履职:公平公正的政策价值取向 常山,浙江经济的“后进生”。2017年,常山县委、县政府将教育列为“一号工程”,当年地方财政收入仅14亿元,就拿出了4.89亿元投在了教育上。 “可以说,长期以来,浙江从基本均衡到高水平均衡,再到目前的优质均衡,一张蓝图绘到底,始终走在均衡发展之路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进阶之路,在浙江省教育厅党委书记、厅长陈根芳心中有着这样一条清晰的线索。 时光拉回8年前,2011年3月,教育部在京与15个省份正式签署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一年半时间里,签署备忘录的省份扩大到全国31个省份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一省一案”地确定了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此后,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延续了这一举措,纷纷与各地市或县、市、区签署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责任书,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协同推进机制,有效落实了各级政府均衡发展义务教育的法定职责。 “原来我们有事要找县长、书记很难,现在县长、书记隔三岔五主动找我们,问教育发展有什么需求。”江西省会昌县教育局相关负责人对此深有感触。 改变从何而来? 原来,江西省委、省政府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列入省委常委会工作要点和省政府工作报告,列入民生实事工程安排方案。省政府划定时间表、路线图,将工作任务和责任横向分解到边,纵向落实到底。江西省委组织部与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联合建立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机制,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党政“一把手”工程来抓。 决策层“谋局”,各级政府“谋事”。把最好的资源留给教育,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正成为各级政府的庄严承诺—— 浙江省政府出台《浙江省富民惠民安民行动计划》,将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提升工程列入其中; 辽宁建立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监测信息系统平台,加强动态监测,持续发布年度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监测公告; 云南省委、省政府将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指标纳入县、村、户脱贫考核,形成“抓脱贫攻坚必抓均衡”的工作机制。 ……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重点,更是难点。办好义务教育,显然离不开持续稳定的教育投入做保障。如何按照“城乡一体、精准改薄、城镇扩源”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重点倾斜,加大资金、规划和项目的统筹力度,不断改善学校办学条件,成为各地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一个鲜明政策风向。 如果在若干年前,或许很难想到,在“看天一条缝,看地一条沟,出门过溜索,种地像攀岩”这则民谚所描述的偏远贫困山寨云南省福贡县,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部可以享受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政策。如今放眼整个云南省,福贡县并非教育普惠政策的“独苗”,怒江州和迪庆州从2016年便开始大幅提高了民族地区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和贫困生生活补助标准。 如果在若干年前,山东省临沂市蒙阴县委副书记、县长王丽云怎么也想不到,作为山区县、老区县、库区县,蒙阴县每年能拿出全县总财力的三分之一以上投入教育。“目前全县在职教师人均月工资比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高出1415元,教师平均月工资已经达到8688元,比2014年翻了一番还多,成为全县财政供养人员中待遇最好的群体。”王丽云的语气中透着喜悦与自信。 当承载着公平与公正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为一种高度共识时,与之相关的政策举措便水到渠成地进入系统化推进的节奏。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到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从加大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力度到提高困难家庭学生资助水平,保障各类弱势群体公平受教育权益,正成为各级地方政府推进教育均衡的扎实行动。 人民获得:从“基本”到“优质”的未来之盼 “前几年,镇上的学校教育质量差,左邻右舍想方设法把孩子送到城区学校借读。恰好,镇政府把城区优质教育资源引进来了,我就抱着试试看的态度,把孩子留在镇上学校上学。”对当初的选择,中央民族大学附中丰台实验学校学生家长王艳庆从未遗憾。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一盘关乎国家发展和民族未来的“大棋”,对每个深处其中的个体而言,从“有学上”到“上好学”的改变才是最真实可感的获得。 “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的话掷地有声。“更高水平、更加均衡、更有质量”已成为新时代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不同以往的新诉求。 2017年,《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应运而生,从资源配置、政府保障程度、教育质量、社会认可度等方面,提出31项具体指标。这不仅意味着我国义务教育发展有了新坐标,而且对“群众满意度”这一指标的凸显,更是彰显了鲜明的民生特性。 “优质均衡通过教育资源的高标准,教育质量的高公平,校际差异的高均衡和各类群体的高覆盖,提高教育公平程度和社会满意度。优质均衡督导是社会公平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推动社会公平具有重要意义。”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原院长田慧生表示。 2019年,在全国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启动现场会上,陈宝生赋予了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四个工程”的重大意义。他表示,启动优质均衡督导评估,这是一个上台阶的工程,能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上好学”的需求,更好地支撑人才强国、创新驱动等国家重大战略;这是一个抓引领的工程,作为义务教育的龙头和统领,指引我国义务教育的发展;这是一个促内涵的工程,围绕提高质量,推动我国义务教育工作重心尽快从硬件建设转移到内涵发展上来;这是一个贴民心的工程,回应了群众关切,有利于推动解决义务教育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群众教育满意度和获得感。 什么才是更高质量、更高水平的均衡发展?在这次会议上,陈宝生进一步对优质均衡的内涵要义进行了解读:“一是全面发展的理念更鲜明。坚持有教无类,五育并举,因材施教,为每一名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二是标准化建设程度更高。补齐短板,解决大校额、大班额问题,加快提档升级,做到‘校校达标’‘项项达标’。三是教师队伍更强。要努力实现教师队伍素质更强、待遇保障更强、管理制度更强。特别要解决好教师和校长交流轮岗等制度,确保城镇薄弱学校、农村学校有更多好老师。四是人民群众更满意。指标合格了,人民群众不满意,这不是真合格;只有指标和人民群众满意度双合格,才是真正的优质均衡。”这“四个更”,成为衡量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一把标尺。 当择校热、校外培训热、减负成为百姓口中的热词,对这些问题关注得够不够、理解得深不深、解决得好不好,直接关系着百姓对教育的评价,直接影响着群众的教育满意度和获得感。从基本均衡到优质均衡,不仅是两个字的变化,其背后折射的是教育理念的深刻变革。 浙江省海宁市教育局原局长胡振学至今还记得,择校最“疯狂”的时候,城区热门学校一个班竟然有74人,“择校费”更是万元起步,“别说优质均衡了,就连最基本的教育公平都没了保障”。 作为曾经择校问题严重的热点城市,北京市的免试就近入学具有政策的标杆意义。北京市委、市政府坚持把义务教育入学工作作为政府行为予以保障,市长办公会专题审定年度入学政策,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定期研究推进,从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和推进教育公平的高度统筹推动义务教育入学改革。 上海、杭州、沈阳、温州等地先后推行集团化办学,以名校带动弱校,在保持各校特色的同时,最大程度地实现集团内教育资源配置均衡。 2017年初,教育部门对全国24个大城市重点监测的调研数据显示,包括19个副省级以上城市和福州、南昌、郑州、长沙、贵阳等5个省会城市在内的24个城市中,有18个城市已实现公办小学学生全部免试就近入学;上海、沈阳、深圳、济南、青岛等9个城市公办初中(不含寄宿制)学生也已全部实现免试就近入学。 另一个一直以来横亘在学生、家长、学校乃至整个社会面前亟待破解的难题,是“减负”。 为整体推进减负工作,2018年12月,教育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通知》,从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家庭、政府等4个方面明确减负责任。 随着国家多项政策的出台,各地纷纷出台强有力举措:湖北建立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和学业负担监测机制,从制度上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浙江宁波鄞州区,学生晚10点还未完成作业的,在家长证明下可选择不做完剩余作业…… 与此同时,秉持着关注每一名学生、更加注重学生全面发展的理念,从国家到地方层面,出台了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不以升学率为标准来评价学校和教师的工作、控制考试次数、探索实施等级加评语的评价方式、考试成绩不进行公开排名等一系列规定,力求实现从育“分”到育“人”的转变。 如果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那么,实现师资均衡就是最艰难的挑战,也是最关键的发力点。在优质均衡阶段,教师队伍的重要性进一步凸显。在优质均衡发展评估办法中,涉及教师的指标共10项,占三分之一。 重庆市江津区凤场学校地处大山深处,很长一段时间里,班主任“包办制”和一名教师一周30多节课的现象屡见不鲜。如今,凤场学校的师资构成发生了极大的变化。“2017年,我们学校招到了5名本科生,其中有一个重庆大学毕业的还是体育专业!”体育教师的严重不足得以弥补,这让校长涂小伟兴奋不已。 政策向农村教师倾斜,为乡村教育造血,一系列高含金量的举措在各地频现。河北、内蒙古等省份创新实施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为农村学校培养本土化师资;向农村倾斜的差别化待遇,让湖南乡村教师腰包鼓了、干劲足了。在江西于都,“点对点影子式”跟班培训,让教师接受了一次次观念风暴的洗礼。 据不完全统计,自2015年以来,338个县共新补充教师约22万人;其中,音乐、体育、美术、科学、信息技术等学科教师约4万人,占新补充教师总数的20.1%。 瞄准教师队伍建设的痛点、难点,各地在完善编制管理制度,改革校长和教师交流机制,加强教师培训等方面大胆突破。如今,一支肩负着建设教育强国重任的专业化教师队伍正在形成。 回望过去,从基本普及到全面普及,义务教育实现了中华民族“有教无类”的千年夙愿,为我国实现从人口大国向人力资源大国转变作出了巨大贡献。 如今,站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新征程的入口,从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迈进的号角嘹亮吹响,向着更好更公平的目标,中国教育必将积极回应时代需求、人民期待,不断会聚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人才资源,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凝聚磅礴力量。(记者 柴葳 焦以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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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教育督导办赴六省(区)督查
10月21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在北京组织开展2019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实地督查行前动员培训工作,教育部党组成员、副部长、总督学郑富芝出席并讲话。 郑富芝指出,开展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立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着眼新时代教育改革发展稳定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一项强力推进教育发展的重大制度性安排,是一项有效提升教育督导作用的重大改革,要深刻认识其重要性。 郑富芝要求,督查组要切实把握好实地督查的基本原则。一要依法依规,做到严格标准,依法督查;二要客观公正,以事实为依据,本着公心去督;三要动真碰硬,敢于唱“黑脸”,敢于指出问题。 郑富芝强调,实地督查要严守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十不准”要求。要注意工作方法,灵活采用座谈、暗访、谈话等多种方式,确保能够全面深入地了解真实信息,确保督查工作稳妥进行。 2019年6月,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向各地印发方案,部署开展评价工作。10月,向江苏、河南、湖北、广东、广西和青海印发通知,启动实地督查工作。前期,31个省(区、市)人民政府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已全面完成自查自评工作。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已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运用评价监测平台和“互联网+调查”方式,完成了评价指标数据采集分析、网络评价和满意度调查等工作。 2019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主要包括省级人民政府2018年履行教育职责情况、2019年相关重点工作进展落实情况和2017年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重点评价全面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和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健全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育人机制;出台落实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及重大项目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推动学前教育公益普惠发展;巩固提高义务教育发展水平;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提高职业院校办学能力与水平;提升高等教育内涵发展水平;促进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加快发展民族教育;优化特殊教育资源;建立“落实教育优先发展”工作机制;保障教育财政投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常态化监管长效机制等15项教育职责的履行情况。 11—12月,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开展反馈意见、督查“回头看”和发布报告等工作。(记者 王家源 见习记者 梁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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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法推动改革发展有实效
在今天举行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向会议作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报告显示,总体上讲,高等教育法基本得到有效实施,大多数法律条款得到落实,实现了立法目的。主要体现在:法律确立的社会主义办学性质、办学方向和培养目标得到全面贯彻,法律确立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得到有效落实,法律确立的教育公平原则得到充分彰显,法律规定的高等教育宏观管理体制逐步完善。 根据监督工作计划,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于今年6月至9月开展了高等教育法执法检查。此次执法检查,是高等教育法颁布以来首次开展的执法检查,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结合、全面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执法检查与第三方专业机构评估相结合、法律监督与法律完善相结合,旨在全面了解法律贯彻实施情况,依法推动高等教育事业改革发展,以法治力量保障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为建设高等教育强国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检查组认为,法律实施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国务院及地方各级政府认真贯彻法律规定,推动高等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在20年时间内高等教育实现了从精英化到大众化并向普及化迈进的历史性跨越。”王晨在报告中指出,当前,我国已建成世界最大规模的高等教育体系,党对高等教育的领导全面加强,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升,服务发展能力逐步增强,教师队伍建设取得积极成效,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稳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化,高等教育对国家发展贡献度不断提高,国际影响力不断增强,高等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 同时,检查组发现,高等教育法还存在一些实施不到位、落实不彻底的问题,法律实施还存在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仍需加强、人才培养中心地位不够巩固、高校科研创新存在短板、服务支撑经济社会发展能力还不够强、高等教育布局结构不尽合理等一些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 “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建设高等教育强国,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依法治教理念,推动高等教育发展。”王晨在报告中提出监督建议: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确保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巩固人才培养中心地位;聚焦国家需求,提升服务支撑能力;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落实办学自主权,释放改革活力;加大支持力度,振兴中西部和东北地区高等教育;适时修改高等教育法,完善高等教育法律法规。(记者 柴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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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有序推进师范毕业生免试认定教师资格改革意义重大
新华社北京8月18日电 教师是教育的第一资源。党和国家历来重视教师队伍建设,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把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作为基础工作,我国教师教育事业驶入快车道,教师教育院校得到空前加强。 为促进更多师范毕业生从事教育、增加就业,17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推进师范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改革。会议决定,在已对教师职业资格实行“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基础上,推进师范毕业生免试认定教师资格改革,并建立教师教育院校对师范生教学能力进行考核的制度。加快推进允许教育类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教师资格。开展教师教育院校办学质量审核,审核通过院校的师范毕业生可免试认定教师资格,便利师范毕业生就业,提升教师队伍素质。 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教育政策研究院执行院长张志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首先回顾了我国师范教育改革的过程,他表示,有序推动师范毕业生免试认定改革是完善教师资格制的重要环节。他说,依法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是世界上许多国家的通行做法,是加强我国教师队伍建设的战略举措。1993年,按照《教师法》规定我国设立教师资格制度。当时我国师范教育尚处于封闭运行、教师数量不足、师范生生源质量优秀,非师范生参加各地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取得教师资格,师范生视同教育教学能力合格,实行直接认定教师资格的政策。1998年高校扩招后,师范院校办学综合化,教师来源更加多元,师范生培养层次增多,师范院校院校生源质量有所下降。 据介绍,为把好教师职业准入关,2011年,教育部按照国家教育发展规划纲要和国务院有关要求,启动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改革试点。试行教师资格考试,对于严格教师职业准入、推动教师教育院校改革、提升教师队伍素质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师范毕业生与非师范毕业生统一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对师范教育也带来了一定影响。推进免试认定改革并不意味着没有门槛,而是国家基于对教师教育院校的办学情况信任,放权给符合条件的院校,这符合“放管服”的趋势,意味着教师资格制度不断与时俱进、健全完善,将对推动我国师范教育改革发挥积极作用。 张志勇认为,有序推动师范毕业生免试认定改革是促进大学生就业,帮助缓解疫情影响纾困解难的利好政策。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及就业工作都造成严重冲击,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增大。教育部把毕业生就业摆在突出位置,与有关部门一起尽最大努力出台优惠政策、拓宽就业渠道、开展精准指导服务。 教育部在今年4月出台的“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基础上,又推出师范毕业生免试认定教师资格考试改革举措,加快推进教育类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教师资格,开展教师教育院校办学质量审核,审核通过的院校师范生,通过学校考核,可免试认定教师资格,既减轻了学生就业压力,促进了又保证了教师队伍来源质量。 张志勇强调,有序推动师范毕业生免试认定改革是推动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学历标准逐步提升的重要举措。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印发的《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提出,逐步将幼儿园教师学历提升至专科,小学教师学历提升至师范专业专科和非师范专业本科,初中教师学历提升至本科,有条件的地方将普通高中教师学历提升至研究生。当前,我国开设教师教育的院校共计3000多所,其中有2000多所是中职学校,教师培养质量不高,教师队伍学历提升道阻且长。 实施高校师范毕业生免试认定改革后,对硕士以上、公费师范生纳入免试认定范围,开展教师教育院校办学质量审核,建立教师教育院校对师范生教学能力进行考核的制度,可以提高教师培养层次,提升教师培养质量,充分体现了国家对高水平师资、高层次院校导向性政策。利于实现教师队伍建设目标,为学前教育阶段培养补充大批热爱学前教育事业的高水平幼儿园教师,为义务教育学校培养素质全面、业务见长的本科层次教师,为高中阶段教育学校侧重培养专业突出、底蕴深厚的研究生层次教师,为职业院校建立一支技艺精湛、专兼结合的双师型教师队伍,遴选乐教适教善教的优秀人才进入教师队伍。 张志勇总结,有序推动师范毕业生免试认定改革是振兴教师教育院校重要机遇。 《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强调:“加大对师范院校支持力度”,“实施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建立以师范院校为主体、高水平非师范院校参与的中国特色师范教育体系”。全面振兴师范院校,是建设现代化教育强国的必然要求。师范毕业生免试认定教师资格改革是新形势下加强我国教师教育院校改革的重要机遇。 推进改革,既要尊重师范院校办学自主权,又要建立师范毕业生培养质量保障体系。这次改革突出了教师资格制度改革和教师教育院校改革的统筹联动。教师教育院校战线要充分发挥师范毕业生免试认定教师资格对全面振兴教师教育院校的积极导向作用,统筹协调我国教师教育院校改革和师范毕业生免试认定教师资格改革,充分调动教师教育院校办好教师教育院校的积极性,培养人民满意的好老师。
0000-00-00 00:00新华社 -
新增网络保护 细化政府职责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和决策部署,对完善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制度、改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在今天举行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何毅亭向会议作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议案的说明时表示,2018年以来,全国人大代表提出修改完善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的议案16件、建议11件,政协委员提出相关政协提案5件,各界人士强烈呼吁修改未成年人保护法,以更好适应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现实需求。 何毅亭表示,未成年人保护法是1991年制定的,2006年进行了较大幅度的修订。总体看,该法确立的原则和制度仍然是适用的。因此,修订草案在保留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的前提下,根据党中央的精神和现实需求补充新的内容,对已不符合新情况的规定作出修改。针对监护人监护不力情况严重甚至存在监护侵害现象、校园安全和学生欺凌问题频发、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从业人员伤害未成年人问题时有发生、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特别是网络游戏、对刑事案件中未成年被害人缺乏应有保护等突出问题,修订草案着力解决现实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把成熟的实践做法上升为法律,注重做好相关法律的衔接配合。 据了解,修订草案新增“网络保护”“政府保护”两章,条文从72条增加到130条,修改的主要内容是充实总则规定,加强家庭保护,完善学校保护,充实社会保护,新增网络保护,强化政府保护,完善司法保护。 具体来看,修订草案新增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明确在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不能履行监护职责时,由国家承担监护职责,增设了发现未成年人权益受侵害后的强制报告制度。在家庭保护方面,修订草案细化了家庭监护职责,具体列举监护应当做的行为、禁止性行为和抚养注意事项,突出家庭教育,增加监护人报告制度。修订草案还从教书育人和安全保障两个角度规定学校、幼儿园的保护义务,创设了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从业查询和禁止制度。 在新增网络保护方面,修订草案对网络保护的理念、网络环境管理、相关企业责任、网络信息管理、个人网络信息保护、网络沉迷防治等作出全面规范,比如明确规定“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以及智能终端产品制造者和销售者,应当依法履行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义务”“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应当提示未成年人保护其个人信息,并对未成年用户使用其个人信息进行保护性限制”“对未成年人使用网络游戏实行时间管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在强化政府保护方面,修订草案将现行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的相关内容加以整合,增设“政府保护”专章,明确各级政府应当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细化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职责,并对国家监护制度作出详细规定。 同时提请会议审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草案)》本着综合施策、分级预防、统筹考虑、体现时代特点的思路,对体例结构、一般预防、对不良行为的干预、对严重不良行为的矫治、对重新犯罪的预防等主要内容进行修改。(记者 柴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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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如何为未成年人撑起“保护伞”
8岁儿童,拿着父母手机偷偷充值数万元网络游戏币,父母发现后可以要求游戏平台返还吗?民事行为能力年龄界限会不会进行调整?5月25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进入半程,伴随着代表团小组会议审议民法典(草案)的进程,会内会外对民法典(草案)的关注快速升温。 正在接受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公民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 “从摇篮到坟墓”,民法典与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而关乎亿万家庭幸福安宁的未成年人,又因其身份的特殊性,对其相关权益的体现和保护成为民法典编纂过程中备受关注的部分。不久的将来,民法典将给未成年人的生活和成长带来哪些影响? 一张未成年人的“法律身份证” 最近一段时间,未成年人参与网络付费游戏、高额打赏网络主播,父母却无法追回款项的案例,成为社会热议的话题。该如何看待未成年人的打赏行为? “如果未成年人未满8周岁,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他的网络打赏行为是无效的,监护人可以要求返还;对于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的打赏行为需要根据心智成熟状况来区别对待。”中国法学会民法典编纂项目领导小组成员、秘书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王轶作出了解释。 民法典(草案)总则编第十九条规定,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在民法典中,这是前提性和基础性的规定,充分体现了对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王轶表示,一方面,对于未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来说,相关事务由其监护人决定,监护人具有相应的年龄、智力优势,又有一定的生活阅历,可以避免未成年人权益遭受损害。另一方面,年龄由过去的10周岁降到8周岁,其实赋予了8周岁到10周岁之间的未成年人更多的民事权利,给予了他们一些自由决定的空间,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尊重。 在全国人大代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庭长陈海仪看来,这条规定相当于赋予了未成年人一张“法律身份证”,对未成年人在不同年龄段的行为能力范围给予了更清晰的界定。 从10周岁到6周岁再到8周岁,民事行为能力的年龄门槛经历了一次次前后位移。王轶回忆,1986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年龄定为10周岁。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未成年人的生活条件、心智成熟度有了很大提高,下降年龄成为法律界共识。 “是下降到8周岁还是6周岁,当时存在很大争议。”王轶说,考虑到6周岁的孩子刚上小学,没有积累起一定的社会生活经验,而8周岁的孩子大多上三年级,已经有能力处理一些跟自己年龄、智力相适应的事务了,最后将年龄定为8周岁。 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贯穿始终 父母患病确诊后被隔离,留下孩子独自在家无人照料。疫情期间,类似情况该如何解决? 结合此次疫情防控工作,民法典(草案)对监护制度作了进一步完善,规定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 “这条规定特别具有时代性和针对性,体现了我国在处理公共危机事件时对弱势群体的关怀,明确了居委会、村委会、民政部门的职责,也是‘最有利于未成年人’这一理念的彰显。”陈海仪表示。 不仅是在紧急情况下,在陈海仪看来,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理念贯穿整部法典始终,涉及监护、收养、遗嘱继承各方面。比如,当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时候,民法典(草案)规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 收养制度的完善也是民法典(草案)的一大亮点。“扩大被收养人的范围,删除被收养的未成年人仅限于不满14周岁的限制,修改为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均可被收养。”草案说明中的这句话让长期跟踪调研收养制度的全国人大代表、陕西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方燕感到振奋,近年来方燕多次呼吁扩大收养人年龄范围。 “已满14周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应该成为收养盲区,他们也需要回归正常的家庭生活。”方燕认为,将被收养人范围放宽至所有未成年人,将有利于减少青少年犯罪的发生。 “以往的收养制度更多考虑的是满足没有孩子的收养人的利益,这次明确了收养应当遵循最有利于被收养人的原则,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合法权益。”参与民法典编纂工作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立法专家委员会专家、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杨立新告诉记者。 为进一步强化对被收养人利益的保护,草案在收养人的条件中还规定“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并增加规定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还应该建立收养后跟踪监督机制,因为很多侵害行为都发生在收养关系成立之后。”方燕建议,建立收养关系后,应当由专门机构长期跟踪了解孩子的生活情况;借助大数据等技术优势,逐步建立全国联通的收养信息系统。 为性侵筑起“防火墙” 近年来,未成年人遭性侵案件不时曝光,牵动着社会的敏感神经。如何才能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民法典(草案)总则编第191条规定,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18周岁之日起计算。 “这就意味着年幼时遭到性侵,18岁后仍可提起诉讼并得到保护。”王轶告诉记者,一般情况下,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然而现实中,一些未成年人遭性侵案件中,因未成年人心智尚未完全成熟,可能没有意识到行为的危害性;有的甚至是熟人、近亲属作案,不敢通过法律寻求保护。 如果按照以往诉讼时效的规定,孩子成年后再去寻求法律救济,很可能面临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被动处境,当初的加害人得以逃脱法律惩罚。 “这条规定也是对不怀好意的成年人的一种有力震慑,不能因为孩子年幼无知就伸出罪恶之手。”陈海仪说。 性骚扰也是备受关注的社会话题。民法典(草案)人格权编第1010条规定,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当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记者注意到,此前草案的表述是用人单位,并未列举单位类型。 不少法律界人士表示,目前发生在校园、托幼机构的性骚扰事件有上升趋势,这样的修改能进一步明确负有防止性骚扰责任的单位范围。 这条规定也给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九龙坡区谢家湾小学校长刘希娅留下了深刻印象,两会期间,她提交的“未成年人相关工作岗位禁用有性侵犯罪记录者”的建议,得到了上亿的网络点击量。 “不仅仅是学校,校外培训机构等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的活动中心,也容易成为性骚扰的场所。建议在法条中强调这类教育机构的职责。”刘希娅表示。此外,她还建议,加强未成年人预防性侵教育,提高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 “民法典为未成年人撑起了‘保护伞’,应该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让他们掌握基本的法律素养,明白公民的行为边界在哪里。”最近,陈海仪在媒体上开设了“代表课堂”,用生动有趣的语言向孩子们普及民法典,希望法治的种子能够在孩子们的心中生根、发芽。(记者 焦以璇 柴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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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高质量乡村教师队伍 助力乡村振兴 ——访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民进中央副主席、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庞丽娟
今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陕西省考察时指出,要做好乡村振兴这篇大文章,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等全面振兴,为推进乡村振兴指明了发展方向。 人才振兴是乡村振兴的基础和关键,教育是实现人才振兴的根本途径和重要保障。作为乡村教育发展的第一资源,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性进一步凸显。目前,乡村教师队伍建设进展如何?怎样进一步完善我国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政策制度?围绕这些问题,记者专访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民进中央副主席、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庞丽娟。 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政策制度须完善 记者:目前乡村教师队伍建设进展如何?还存在哪些短板? 庞丽娟:近8年来,我和同事深入河北、贵州、广西等20个省份、40余个地市、100余个县区调研发现,随着国家和地方一系列政策出台,特别是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以来,我国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取得了很大进展。同时,目前的成效也具有明显的区域性和阶段性特征,城乡中小学特别是乡镇以下村小、教学点的师资队伍结构与质量差异还比较明显。由于乡村学校地处偏远,环境艰苦,工作和生活条件较差;特别是由于长期城乡二元结构等历史和客观因素,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政策制度特别是工资、社会保障、编制、职称等主要的政策制度还存在着一些短板与不足。这是当前阻碍加快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进程,也是制约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和乡村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最大瓶颈。 全面提升乡村教师综合待遇 记者:待遇水平是教师普遍关心的问题。对于提高乡村教师待遇,您有何建议? 庞丽娟:全面提升乡村教师综合待遇,才能增强乡村教师职业吸引力。一是实施国家乡村教师岗位特殊津贴制度。通过加大中央财政投入,强化省级统筹,使乡村教师的工资性收入在现有基础上实现基本翻番,具体标准可根据地区偏远程度和艰苦贫困程度划分不同档次。二是加快落实社会保险政策。地方政府依法依规缴纳社会保险金,保障乡村教师基本的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待遇。三是加强住房保障政策,完善城乡一体化的教师住房公积金制度和购房补贴制度,推进乡村教师周转房制度建设。四是建立乡镇以下学校教师子女可在城镇学校优先接受基础教育制度。 创新编制资源使用制度 记者:编制短缺问题已成为制约我国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一大瓶颈,您认为应该如何完善教师编制政策制度? 庞丽娟:根据近年来深入各地的调研,我建议,突破路径是在现行编制总量控制的前提下,通过创新教师编制管理体制和人事政策制度,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建立“地市统筹”的教师编制统筹机制,创新编制资源使用制度。由地市级政府设立中小幼教师“编制蓄水池”,或建立一定数量的基础教育“周转编”“流动编”,盘活用好教师资源。在加强编制、人社、财政、教育等部门职责与合作基础上,建立编制、人社部门负责核定编制、岗位总量,教育部门统筹教师资源调配及招聘引进、职称评聘、考核评价等工作的机制。 职称评审制度向乡村学校实质性倾斜 记者:职称评定关系教师切身利益,如何在职称制度改革上为乡村教师提供更多的成长机会? 庞丽娟:职称评审制度应该向乡村学校实质性倾斜,拓展乡村教师岗位晋升空间。建立乡村学校教师中高级职称名额专设比例,实行专轨专用制度,保障乡村教师中高级职称晋升机会。 乡村学校领导的高级职称评审单独划分名额,单独评审,与乡村一线教师的职称评审平行开展,以避免挤占教师名额。另外,对于长期在乡村学校一线工作的教师实行职称评审的特殊倾斜政策,职称晋升不受岗位数量限制。在乡村学校一线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20年、近10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的二级教师(初级职称),可直接认定为一级教师(中级职称)。 培养大批有乡土情怀的优秀年轻教师 记者:生源好,师资培养则事半功倍。如何从源头上发力为乡村培养优秀教师? 庞丽娟:在各地调研中,地方普遍反映,“公费师范生”“特岗计划”等教师,理论业务、专业能力普遍较强,但大多因在外地或城镇长大,对乡村文化和社会环境较为陌生,难在乡村学校特别是村小和教学点安心从教。因此,建议创新和完善乡村教师培养补充政策制度,充分考虑乡村特有的环境、条件与需求。在完善公开招聘、特岗教师和公费师范生政策的同时,在国家层面实施“乡村学校全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分配、全科培养,着重乡土化教育培养,开设乡土知识、乡村文化、乡村发展等课程,深刻了解乡村历史文化、民俗风情、乡村产业等,强化师范生融入乡村教育、服务乡村振兴的教育理想、信念和情怀。同时,采取公费培养,实施“两免一补”政策,免除学费、住宿费,并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费,由省级政府进行经费统筹并兜底,地市级政府根据实际财政状况按一定比例承担本地市师范生的部分培养经费。(记者 焦以璇 柴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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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好中国特色高水平大学的基本点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70年来,中国高等教育事业走过了由小到大的辉煌历程,实现了从规模扩张到质量提升的历史性转型,踏上了由大向强的新征程。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就办好中国特色高水平大学需要把握的5个基本点,我谈谈自己的认识和思考。 第一,坚持立德树人这个核心点 大学初心,旨在育人。今天的大学,承载着越来越多的使命和责任。从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延伸到文化传承创新和国际交流合作,但究其根本,立德树人才是大学的初心和教育的本质。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立德树人则是贯穿其中的根本逻辑,深刻回答了“培养什么样的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一根本问题。那么,怎样才能真正做到立德树人?我认为,应该从3个方面来认识和思考。 首先,要深刻认识立德树人的理论内涵。立德树人是高校的立身之本,是办好中国特色高水平大学的核心理念。立德树人揭示了教育的本质,即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推动社会的文明与进步。立德树人体现了教育的规律,即把握学生的成长特点和认知规律,用人类文明的优秀成果滋养学生的思想和心灵,塑造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立德树人彰显了教育的根本价值,即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其次,要准确把握立德树人的深远意义。顺应世界发展大势,培养担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迫切需要把立德树人放在教育事业的首位。这是新中国70年来教育事业发展的根本经验,也是世界教育发展的基本共识。进入新时代,立德树人从“教育的根本任务”到“高校的立身之本”再到“检验学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充分反映了我们党的教育理论创新和实践探索的最新成果。坚持立德树人的核心,就是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现“四为服务”价值追求,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支撑。 再其次,要科学构建立德树人的实践体系。把立德树人作为检验学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构建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把立德树人贯通到学科体系、教学体系、教材体系、管理体系,形成全员、全程、全方位的育人格局。一是要构建宏观育人体系。统筹发挥学校、家庭和社会教育的育人资源,特别要高度重视家庭教育,这是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的基础,是每一个人教育的起点。二是要构建中观育人体系。以课程育人、科研育人、实践育人、文化育人、网络育人、心理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资助育人、组织育人等十大育人体系为基础,推动学校把立德树人工作融入人才培养各环节。三是要构建微观的育人体系,根据各项工作内在的育人元素和育人逻辑,从神形兼备、师生兼顾、内外兼修、德法兼治、软硬兼抓5个方面做起,把立德树人要求落到各方面。 第二,推进学科建设这个着力点 学科建设在学校处于龙头地位,学科水平是学校核心竞争力的集中体现,学科特色是学校最根本的特色。建设高水平大学,必须鲜明地突出学科导向。主要从两个方面考虑:一方面,建设高水平大学,首要的是建设一流学科。因为以学科为基础,是高水平大学建设的根本路径。另一方面,高水平大学建设不能简单等同于一流学科建设。因为良好的学术生态和顺畅运行的体制机制,是学科健康发展的基础。没有高水平大学的整体环境,也建不成一流学科。 在学科建设方面,必须坚持有选择的发展,有所为有所不为。我曾说过,“学科建设不是张开巴掌拍下去,而是攥紧拳头砸下去”,就是这个道理。学科不在多、不在全,而在“特”、在“强”,关键要建设好与学校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相匹配的学科群,压缩“平原”,多建“高峰”,尤其要把学校传统优势学科做强、把国家战略急需学科做精、把新兴交叉融合学科做实。应该说,“特色+优势+一流”,才是真正的一流,才是持久的一流。在具体操作上,要不断强化学科高点,培育学科重点,扶持学科增长点,既要克服“唯学科论”的倾向,也要克服“撒芝麻盐”的倾向,把有限的资源用在“刀刃”上。只有这样,以优势学科为引领,带动和辐射其他学科建设,才能形成特色彰显、优势带动、多元发展、交融并存的良好态势。 说到底,建设高水平大学,重在质量和特色,绝不是规模和数量上的比对。从“双一流”建设高校遴选结果来看,集中力量建设优势特色学科是多么重要。我国有2680多所普通高校,不能用一个模式办学,也不能都是综合性大学。在全国教育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创一流,但不能把高校人为分为三六九等,而是要鼓励高校办出特色,在不同学科不同方面争创一流”。我认为,特色就是质量,特色就是竞争力。一流大学未必都是学科门类齐全的综合性大学,精而专、有特色的学校同样可以办成一流大学。争创一流,并不是争创“全能冠军”。每所学校各有所长,想把所有的学科都办全办好,既无必要,也不可能。如果一味搞“大而全”“小而全”,不顾实际追捧热点,追求所谓的“综合性”“全科化”,不仅会造成千校一面、千篇一律、同质化办学、趋同化发展,还会失去学科特色和亮点,争取一流大学建设也必将失去优势。 第三,抓好人才队伍这个支撑点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才是富国之本、兴邦大计”“硬实力、软实力,归根到底要靠人才实力”。可以说,大到一个国家,小到一所学校,人才都至关重要。人才是学校发展的战略资源,是推动学校内涵式发展、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支撑。人才的水平,决定了学校事业发展的水平。对于学校来说,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就是要坚持引育并举、以育为主,重点培养一批、大胆使用一批、及早储备一批,必须有这样的眼界、这样的魄力和这样的气度。具体来讲,有这么四点很重要: 一是围绕学科集聚人才,不能脱离学科盲目引进。要根据学校学科建设发展规划,统筹规划人才的引进、培养和使用,完善人才队伍的学科结构、学缘结构和年龄结构。特别是要通过集聚人才,建设好一批能够支持国家急需、产业转型和区域发展的新兴交叉学科,把人才资源统筹利用好。 二是集聚高层次人才,而不是一般的普通人才。目前,学校各类人才不少,但迫切需要的是在本领域内具有学科穿透力的领军人才,具有创新精神、敢于承担风险的创新型人才。对这样的人才,要下力气、下功夫,创造条件,落实人才待遇和政策保障,使他们能够安心、热心、舒心在学校工作。 三是集中培养优秀青年人才,不要一味论资排辈。优秀的青年人才是学校发展的希望、是学校发展的未来。青年人才的培养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能搞“压缩式”培养,一蹴而就。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科学制定学校的青年人才培养规划,真正把青年人才培养工作落到实处。对于优秀的青年人才,要大胆使用,放手培养,给他们搭平台、压担子,让他们在实践中历练成长,最大限度地把能力释放出来,把才华展示出来。 四是把好人才的思想政治关,不能“泥沙俱下”,不做甄别和筛选。习近平总书记在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提出了“六个要”的标准:政治要强,情怀要深,思维要新,视野要广,自律要严,人格要正。我们培养和引进人才,要对照这“六个要”的标准,把思想政治素质摆在首位,注重师德师风考量,教育引导他们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既做到学养深厚,又做到政治过硬,成为政治上、学术上的“双强”带头人,在做人、做事、做学问方面发挥好表率作用。 当然,在集聚人才资源方面,学校既要支持人才的合理流动,又要避免人才的恶性竞争和资源浪费,探索建立科学有效的人才评价体系,形成人才有序流动的管理机制。这一点也尤为重要。 第四,扩大对外开放这个发展点 我国改革开放40多年的实践表明,改革开放是中国迈向现代化进程的最大红利,改革和开放是分不开的,开放就是改革,教育领域也不例外。今天的中国大学特别是高水平大学,要把教育国际化程度作为自身实力的重要体现,把国际影响力作为衡量办学水平的重要标志。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世界各国的联系越来越密切,越来越成为休戚与共的命运共同体。紧密相联的共同命运,需要我们共同面对安全稳定、和平发展和环境保护等重大时代挑战。应对共同的挑战,需要世界各国在互信基础上加强合作,在互利前提下实现共赢,在互鉴过程中获得发展。当前,各国之间的互信合作、互利共赢、互鉴发展,都离不开教育这座基石,离不开深化教育国际合作这个途径。通过深化教育国际合作,可以推动不同文明相互尊重、和谐共处,从不同文明中寻求智慧、汲取营养;可以增强各国人民的经济、文化和科技互通,传承创新思想,启迪人民心智;特别是通过教育国际合作,可以为青年学生提供更好的发展空间。 我理解,深化高等教育国际合作有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要引进、利用国际优质教育资源,也就是“请进来”。当然,在“请进来”的时候,既要虚心学习借鉴国外的有益经验,又要理性客观地看待和保持本国教育的独特优势,处理好“国际化”和“本土化”的关系。第二个层次是要促进教育国际交流合作,也就是“走出去”。在同一个层面上“多对话、多来往”,有进有出、相得益彰。第三个层次是要参与全球教育治理,也就是“深参与”。深度参与国际高等教育规则、标准、评价体系的研制,建设具有本国特色和国际水平的专业、课程、教材、教学模式、治理模式、评价体系等,在教育合作中提升国家形象,扩大国际话语权,谋求各国教育开放发展、合作发展、共赢发展。 第五,强化党的建设这个关键点 世界各国高等教育发展的经验表明,办好一所大学,既要遵循高等教育的一般规律,顺应世界高等教育发展的时代潮流,又要立足本国历史文化传统和社会发展实际,探索具有本国特色的高等教育模式。对于我国高校来说,就是要着眼世界水平、着力中国特色,扎根中国大地办大学,把抓好党建工作作为办学治校的基本功,把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贯彻到学校工作各方面。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做起: 一是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教育是培养接班人的事业,具有极强的意识形态属性,要把政治建设摆在学校工作的首要位置。党的政治建设,核心是政治信仰和政治方向,关键是政治领导和政治根基,基础是政治生态和政治文化。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强化政治领导,提高政治能力,净化政治生态,把学校建设成为学习研究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的坚强阵地。要坚持不懈传播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抓好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为学生一生成长奠定科学的思想基础。 二是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学校要形成以大学章程为基础,以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为核心,以学术委员会、教职工代表大会、理事会为支撑的现代化大学治理整体架构。要把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运转好,党委重在谋划和决策,履行把方向、管大局、做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职责,统一领导学校工作;校长重在实施和管理,全面负责教学、科研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依法行使职权。在体制运行过程中,特别要注意把握好“集体领导、科学决策、分工负责”这三个关键点。要把学术组织作用发挥好,学习借鉴国内外办学治校的先进经验,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在学科建设、学术评价、学术发展和学风建设等事项中的作用,充分发挥教授在教学、学术研究和学校管理中的作用。要把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把握好,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的作用,调动广大师生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学校建设的积极性。 三是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基层党组织,是推动学校改革发展的基础和关键。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要坚持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把基层党建工作和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使学校发展建设与党的建设同步谋划、与党的组织同步设置、与党的工作同步开展。要通过基层党组织做好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对广大教师既要厚爱,也要严管,注重激励与惩戒相结合,注重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把教师的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团结和凝聚在党组织周围,实现办学治校、教书育人的根本目标,这是我们最大的政治责任。 (作者系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会长、教育部原党组副书记、副部长杜玉波,本文系作者在“2019高等教育国际论坛年会”上的主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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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因贫辍学成为历史
及时上传当日到校学生数据,是全国人大代表、甘肃省临夏州积石山县吹麻滩小学校长董彩云日常工作中必不可少的一件事。2019年,甘肃省教育厅利用大数据技术,开发了甘肃省控辍保学动态监测信息管理系统,各级负责人可根据管理权限实时掌握乡、县、市、省各级数据,及时发现疑似辍学学生并及时采取控辍措施。 2020年是脱贫攻坚收官之年,就教育系统而言,义务教育学生因贫失学辍学问题也将得到历史性解决,这是“义务教育有保障”的标志性成果和前所未有的重大突破,也是打好控辍保学这场命运之战、未来之战、振兴之战、长治久安之战的意义所在。如何在今年确保交出一份人民满意的“义务教育有保障”的合格答卷?代表委员纷纷建言献策。 瞄准目标 啃下最后的硬骨头 “做好控辍保学、实现义务教育有保障,是贫困家庭实现顺利脱贫、稳定脱贫的重要保障,事关脱贫攻坚大局,也直接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未来。”扎根山区教育事业近40年的全国人大代表、江西省奉新县澡下镇白洋教学点负责人支月英,深知教育对于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重要性。因此,她曾多次前往学生家中劝说辍学的孩子重返校园。 受办学条件、地理环境、家庭经济状况和思想观念等多种因素影响,一些地方仍存在义务教育学生失学辍学问题,老少边穷地区尤其突出。 作为全国脱贫攻坚的主战场,四川凉山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孩子的上学问题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在这些地区,原有建档立卡失辍学学生虽已基本劝返,但部分学生反复辍学的风险仍然较大。今年的主攻方向仍然是确保7至15周岁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无一失辍学。”曾多次前往凉山州调研的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教育厅原厅长朱世宏告诉记者。 “义务教育有保障,是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的底线目标之一,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具有特殊的重要意义。”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扶贫研究院院长张琦认为,“三区三州”和52个未摘帽县是控辍保学最后的“硬骨头”,要将资源、资金、政策向这些地区倾斜,确保适龄儿童都能接受义务教育。针对已脱贫人口中存在返贫风险的人口,须加强跟踪监测,补齐短板漏洞,防止其中的适龄儿童出现新的辍学。 新冠肺炎疫情是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加试题”,也是影响脱贫质量的不确定因素。“受疫情影响,控辍保学核查工作难以全面开展。由于学校普遍通过线上方式教学,对适龄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失学辍学情况的核实带来一定影响,学生实际在学情况的掌握存在‘死角’‘盲区’,相比于学生在校期间的核实,准确性还有差距。”全国政协常委、安徽省政协副主席、省教育厅厅长李和平表示。 明确责任 织密联防联控大网 在四川凉山州会东县拉马乡,政府工作人员排查发现,有13名儿童因随父母远赴新疆务工导致失学。基层干部随即组成护苗行动小组,开启一场跨越3400公里的劝返之旅。 朱世宏表示,推进控辍保学工作关键是要夯实基层政府控辍保学责任。 在全国政协委员、青海省政协副主席、省教育厅原厅长王绚看来,控辍保学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统筹教育、扶贫、公安、司法、人社等多部门力量,各部门加强合作,实现无缝对接。要加强联防联控,形成社区(乡村)、乡镇政府、相关部门、社会、家长、学校的控辍保学联防联控网络。 在青海,各市州成立由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以县为单位建立各相关部门参与的联控联保机制,以乡镇为主体实行“一县一策、一乡一案”。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制定出台了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安置考核评估办法,将控辍保学纳入地方政府及其主要领导考核内容。 朱世宏表示,从长远来看,要加强台账管理,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和大数据比对,及时全面排查摸准失辍学情况。四川通过民族地区控辍保学动态管理系统,实行失学辍学个人信息实时入库、动态监控、逐一劝返销账,已实现控辍保学全程动态管理。 控辍保学离不开家长的参与配合。“确保适龄儿童受教育权不单是国家责任,也是公民义务。”王绚认为,督促家长履行监护人责任,一方面要了解贫困家庭实际困难,给予政策倾斜,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另一方面要加大对家长监护人责任的落实力度,提高家长依法保障适龄子女入学就读的积极性、自觉性。 精准施策 确保复学学生学得好 坚决不让一个孩子辍学,精准帮扶,让每一个适龄的孩子都得到合适的教育,是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周口市李灵希望小学校长李灵一直坚守的信念。在李灵希望小学,80%的孩子是留守儿童,有些是孤儿,有些来自单亲家庭。李灵的细心呵护,让校园变成温暖的家。 “一般来说,缺乏家庭关爱和约束的孩子更容易辍学。”李灵说,对于这类孩子,需要及时了解家庭情况,关心孩子的思想状况,更加仔细地关注孩子心理、情绪变化,及时疏导情绪压力,让他们在轻松愉悦的环境中健康成长。 “教育脱贫攻坚越往后,扶贫需求差异往往越大,对不同人群要分类施策,精准发力。”支月英认为,要重点关注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残疾儿童、留守儿童等群体,建立“一对一”帮扶机制,进一步完善资助政策,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 王绚认为,要树立问题导向,针对劝返生实行“一人一策”,不断创新教育手段,让学生留得住、学得好。 对于复学学生,青海省坚持分类施教,对失学辍学时间长、年龄大的学生,采用普职融合形式,送入中职学校就读或集中编班教授基础知识和实用技能;对失学辍学一年以上、年龄较小的学生,先以单独编班授课形式集中补课,待学习水平达到一定程度后编入普通班级就读;对失辍学时间较短的低年级学生,编入相应班级随班就读。 为了改变家长不愿意让孩子读书的观念,董彩云走访了许多家长,得到新的启示:“如果一个学校的教学质量上去了,管理水平上去了,我想条件再苦,家长都不愿意让孩子没书读。” 董彩云认为,要从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入手,提升学校的吸引力。加大教师培训投入,继续丰富培训的方式方法,搭建好的师资培训平台。加强东西部协作互动,让西部地区的教师有更多机会走出去,从外部吸收营养,更新教育教学观念。(记者 焦以璇 柴葳 林焕新 余闯)
0000-00-00 00:00中国教育报 -
《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 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印发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全文如下。 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精神,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为教师安心、静心、舒心从教创造更加良好环境,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要求,现就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 1.重要意义。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教师是教育的第一资源,承载着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历史使命,肩负着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时代重任。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让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落实好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是各级党委和政府的职责所在,是全社会尊师重教的基本体现。 2.主要问题。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教师工作,在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进程中,坚持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基础工作来抓,在倡导全社会尊师重教、推进教师管理体制机制改革、落实教师待遇保障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政策举措,取得显著成效。同时要看到,由于一些历史的和体制机制方面的原因,目前教师特别是中小学教师还存在负担较重的问题,主要表现是:各种督查检查评比考核等事项名目多、频率高;各类调研、统计、信息采集等活动交叉重复,有的布置随意;一些地方和部门在落实安全稳定、扫黑除恶、创优评先等工作时,经常向学校和教师摊派任务。这极大地干扰了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给教师增加了额外负担。对此,必须牢固树立教师的天职是教书育人的理念,切实减少对中小学校和教师不必要的干扰,把宁静还给学校,把时间还给教师。 3.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关于教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强化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遵循教育教学规律,聚焦教师立德树人、教书育人主责主业,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坚持分类治理,从源头上查找教师负担,大幅精简文件和会议。坚持因地制宜,充分考虑区域、城乡、学段等不同特点,避免“一刀切”。坚持标本兼治,严格清理规范与中小学教育教学无关事项,突出重点,大力精简治标;协调好学校管理与教育教学关系,提高水平,发展专业治本。坚持共同治理,调动各级各部门、社会各界力量,形成合力,切实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宽松、宁静的教育教学环境和校园氛围,确保中小学教师潜心教书、静心育人。 二、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 4.依法依规开展督查检查评比考核。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统一部署和依法依规开展督查检查评比考核工作。各部门开展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按照归口管理原则,实行年度计划和审批报备制度,年初分别报同级党委办公厅(室)、政府办公厅(室)研究审核,由党委办公厅(室)统一报党委审批。除教育部门外,其他部门不得自行设置以中小学教师为对象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确需开展的要商教育部门,按程序报批后实施。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由同级教育部门统筹协调开展,同类事项可合并进行,涉及多部门的联合组团开展,严格按要求按程序进行,不能层层加码、扩大范围、增加环节、延长时间,坚决避免对学校和教师随意提出要求。 5.清理精简现有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省级党委和政府要对现有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进行一次集中清理,严格控制总量和频次。要对各类校园创建活动严格审核把关,能合并的尽量合并,能取消的坚决取消。经过清理,确保对中小学校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在现有基础上减少50%以上,清理后保留的事项实行清单管理。 6.改进督查检查评比考核方式方法。各级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完善考核评价体系,体现差别化原则,坚持走群众路线,加强常态化了解,坚决纠正机械式做法,尽量简化程序,减少不必要的环节和表格数据材料检查。注重工作实绩,不得简单以留痕作为评判工作成效的标准,不得以微信工作群、政务APP(应用程序)上传工作场景截图或录制视频等方式来代替实际工作评价,不能工作刚安排就开展督查检查评比考核,坚决克服重留痕轻实绩的形式主义做法,避免干扰正常教育教学活动。 三、统筹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 7.规范部署扶贫任务。教育扶贫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必须大力推进、取得实效。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严格按照党中央有关要求,引导广大教师关心支持教育扶贫工作,充分运用校园和课堂教育帮助贫困地区学生坚定脱贫信念、认真学习、掌握本领、健康成长,通过扶智方式为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多作贡献。 8.合理安排专项任务。各级党委和政府统一部署的维护稳定、扫黑除恶、防灾减灾、消防安全、防艾等重要专项工作,确需中小学教师参与的,由教育部门严格按要求依程序统筹安排,一般不得影响正常教育教学,不得安排中小学教师到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场所开展相关工作。如遇特殊时期、紧急情况,根据形势和实际需要,由教育部门根据上级要求布置。 9.合理安排城市创优评先任务。各级党委和政府统一部署开展的文明、卫生、绿色、宜居、旅游等城市创优评先活动,涉及中小学校的,由教育部门严格按要求依程序统筹安排,原则上不得安排教师上街执勤或做其他与教师职责无关的工作,不得影响正常教育教学。未经教育部门同意,有关部门不得擅自进校园指导教师开展相关工作。 10.合理安排街道社区事务。街道社区要通过积极发展社区教育助力区域内中小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在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情况下,积极吸引中小学校参与社区建设相关活动。街道社区对教师参与有关活动提出不合理要求或所提要求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的,学校有权予以拒绝。 11.科学安排有关教育宣传活动。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的教育宣传活动,要根据中小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需要,由教育部门整体规划、分类指导、统筹安排进入校园。如中小学课程已有类似内容,可根据实际需要合理融入教学安排,不得重复安排。 12.坚决杜绝强制摊派无关事务。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统筹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工作,特别是不得把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和企业等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和工作(如庆典、招商、拆迁等)强制摊派给中小学校,并向教师下达指令性任务,不得随意让学校停课出人出场地举办有关活动。 四、统筹规范精简相关报表填写工作 13.规范精简各类报表填写。各级党委和政府及教育部门要严格规范涉及中小学教师的有关报表填写工作,根据需要统筹安排各类报表填报工作,精简填写内容和次数,不得一味要求学校和教师填表格报材料,杜绝重复上报各种数据及多头填写表格现象。 14.严格规范教育统计和调研工作。严格落实《教育统计管理规定》有关要求,规范中小学校教育统计工作。除国家统计局外,其他部门开展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教育统计工作须向同级政府统计机构报请审批备案。针对中小学教师开展的调研活动,须经教育部门同意并部署,坚决避免不同部门多头和重复调研。 15.提升数据采集信息化水平。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加强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建立健全各类教育信息数据库,进一步规范基本信息管理和使用,努力做到一次采集多次使用。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特别是人工智能技术,提升教育管理工作的信息化、科学化水平,切实做到让信息多跑路、让教师少跑腿。 五、统筹规范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事宜 16.从严规范借用中小学教师行为。教育部门统筹中小学教师安排使用工作,严格限制和规范有关部门对中小学教师的抽调借用。对于借用中小学教师参与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任务的,在不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情况下,应经县级以上教育部门同意,并报同级党委审批备案,借用期限原则上不超过半年。 17.切实避免安排中小学教师参加无关培训活动。教育部门统筹安排中小学教师培训活动。针对教师的专业培训,要结合教师工作和生活实际,优化内容、改进形式、合理开展,避免硬性安排,坚决杜绝走形式、走过场。注重采取多种方式做好对教师的教研指导,通过多个维度观测教师教学水平,科学开展考核评估。对于非教育教学方面的培训,教育部门要严格把关,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法依规开展的培训外,能取消的取消,能合并的合并,不得拉教师拼凑充数,把无关培训摊派给教师。 六、强化组织保障 18.加强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行责任,把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严格落实审批和报备制度,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推进。各级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统筹协调、宣传引导、督促落实。各级教育部门要在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落实好组织实施工作。要依法保障学校办学自主权和中小学教师各项权益,合理核定工作量,激励教师肯干能干做出成绩。严禁挤占、挪用、截留编制和有编不补,事业编制要优先保障农村学校教师需求,根据乡镇寄宿制学校实际需要,积极探索将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宜通过市场方式提供的事项(如学校安保、生活服务等)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确保乡镇寄宿制学校运转良好。 19.加强督导。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要把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工作纳入对省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督导中。省级教育督导部门要把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工作作为教育督导和开学检查的重要内容。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注重运用信息技术手段,以督促减,以减增效,指导各地做好落实工作。坚持定期督导与长期监管相结合,将结果作为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参考,对于执行不力、落实不到位的要严肃问责。 20.加强引导。各级党委和政府及教育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党的教育方针、党中央关于教师队伍建设的决策部署,广泛宣传中小学教师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神圣使命,大力倡导尊师重教,努力引导全社会进一步理解教育工作、关心中小学教师发展,共同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 省级党委和政府要根据本意见精神,列出具体减负清单,扎实推进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工作取得实效。
0000-00-00 00:00新华社 -
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 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 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 教督〔2020〕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加强和改进教育督导评估监测,保证本科人才培养基本质量,特制定《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现将该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教育部 2020年12月24日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按照《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要求,为加强和改进教育督导评估监测,做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以下简称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工作,保证本科人才培养基本质量,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教育部负责本科毕业论文抽检的统筹组织和监督,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本科毕业论文抽检的具体实施。其中,中国人民解放军有关部门负责军队系统本科毕业论文抽检的具体实施。 第三条 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工作应遵循独立、客观、科学、公正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抽检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四条 本科毕业论文抽检每年进行一次,抽检对象为上一学年度授予学士学位的论文,抽检比例原则上应不低于2%。 第二章 评议要素和重点 第五条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等要求,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学科门类分别制定本科毕业论文抽检评议要素。 第六条 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应重点对选题意义、写作安排、逻辑构建、专业能力以及学术规范等进行考察。 第三章 工作程序 第七条 教育部建立全国本科毕业论文抽检信息平台(以下简称抽检信息平台),面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供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毕业论文提取和专家评审等定制功能,对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开展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 第八条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基于抽检信息平台和本地区学士学位授予信息,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抽检名单。抽检论文要覆盖本地区所有本科层次普通高校及其全部本科专业。 第九条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利用抽检信息平台对抽检论文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检测结果供专家评审参考。 第十条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采取随机匹配方式组织同行专家对抽检论文进行评议,提出评议意见。每篇论文送3位同行专家,3位专家中有2位以上(含2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毕业论文,将认定为“存在问题毕业论文”。3位专家中有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将再送2位同行专家进行复评。2位复评专家中有1位以上(含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将认定为“存在问题毕业论文”。 第四章 结果反馈与使用 第十一条 本科毕业论文抽检结果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向有关高校反馈、抄送省级学位委员会,同时报教育部备案。 第十二条 本科毕业论文抽检结果的使用。 (一)抽检结果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 (二)对连续2年均有“存在问题毕业论文”,且比例较高或篇数较多的高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在本省域内予以通报,减少其招生计划,并进行质量约谈,提出限期整改要求。高校应对有关部门、学院和个人的人才培养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调查,依据有关规定予以追责。 (三)对连续3年抽检存在问题较多的本科专业,经整改仍无法达到要求者,视为不能保证培养质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依据有关规定责令其暂停招生,或由省级学位委员会撤销其学士学位授权点。 (四)对涉嫌存在抄袭、剽窃、伪造、篡改、买卖、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毕业论文,高校应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调查核实,对查实的应依法撤销已授予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 (五)抽检结果将作为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本科专业认证以及专业建设经费投入等教育资源配置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五章 监督与保障 第十三条 教育部定期对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工作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并将工作情况纳入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范畴。 第十四条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保障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工作经费,列入年度工作预算,确保抽检工作顺利开展。 第十五条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建立本科毕业论文抽检申诉机制,规范申诉处理程序,保障有关高校和学生的合法权益。 第十六条 各有关高校应按照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要求,积极配合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工作,准确完整地提供本科毕业论文、学位授予信息等材料。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参照本办法,结合地方实际,制定本省(区、市)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工作实施细则,并报教育部备案。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教育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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