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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对未就业毕业生提供至少3次对口岗位推介
中新网8月12日消息,据人社部网站消息,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关于开展2019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行动的通知。通知指出,深入开展分类帮扶,对未就业毕业生组织不少于2场专场招聘,提供不少于3次有针对性的岗位推介。 大学生在招聘会现场寻找工作岗位。中新网 资料图 通知指出,本次的服务对象为2019届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通知要求,把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全面纳入就业帮扶,落实实名制就业服务,对需要岗位信息的开展职业介绍,对需要求职技巧的提供职业指导,对需要提升技能的提供职业培训,对需要增加经验的提供见习机会,对有志创业的提供创业服务,对就业困难的开展就业援助,使有需要的高校毕业生都能得到相应的就业服务和政策扶持。 通知提出,扎实做好跟踪管理。各地人社部门要抓紧协调教育部门,7月底前完成未就业毕业生实名信息交接,同步分解下发本地户籍人员信息,推进省内跨地区信息交换,及早锁定帮扶对象。发挥各类渠道作用主动登记,在报到接收、就业失业登记、政策申请等业务办理时进行登记,在各类招聘活动中现场登记,依托社区基层服务平台集中摸排,做到人员信息应登尽登。将各类渠道获取的信息及时录入数据库,并对后续跟踪服务情况进行动态更新,做到人员底数清、就业需求清、服务情况清。完善实名信息服务系统,有条件的地方要建立部门信息共享的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服务平台,为跟踪服务提供支撑。 通知要求,积极推进精准服务。根据未就业毕业生底数、特点和需求,集中开展“四个一”服务:给毕业生一封信,介绍就业服务行动安排,告知政策服务享受渠道,提供信息查询路径。发放一份就业创业服务清单,明确政策内容、服务事项、享受条件和申请流程,力促毕业生对政策服务应享尽知。开展一次职业指导,讲解求职面试技巧,开展模拟招聘,提供职业素质测评,帮助毕业生合理确定职业定位,提升求职能力。制定一份求职计划书,明晰求职意愿、技能水平,提出职业规划方向,推荐适合的就业服务项目,帮助毕业生确定求职路径。 通知指出,深入开展分类帮扶。深入企业、基层一线收集岗位信息,对未就业毕业生组织不少于2场专场招聘,提供不少于3次有针对性的岗位推介。集中开展就业见习,根据毕业生专业、技能水平和见习需求,开发一批高质量见习岗位,组织双向选择洽谈会,使有见习意愿的毕业生都能得到见习机会,落实见习补贴政策。将有培训需求的毕业生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推荐参加适合的培训课程、培训项目,落实培训补贴政策,提升就业技能水平和社会适应能力。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残疾及就业困难少数民族毕业生建立“一对一”联系帮扶机制,制定专项帮扶计划,优先推荐岗位,加强跟踪回访,在深度贫困地区开展送岗位上门活动。 此外,通知称,加强就业权益保护。结合开展就业政策落实服务落地专项行动,梳理发布政策经办清单,精简政策凭证,着力抓好小微企业吸纳就业、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扩面等政策落地,确保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都能享受。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严厉打击招聘过程中的欺诈行为,依法查处“黑中介”、违规检测乙肝项目等违法行为。开展一次就业权益保护专题宣传,解读劳动就业政策法规,整理发布招聘欺诈典型案例和维权警示,畅通投诉维权渠道,提高毕业生风险防范和权益保护意识。
0000-00-00 00:00中新网 -
教育部召开党组会深入学习贯彻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
7月30日,教育部党组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批示精神,以及孙春兰副总理在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工作。教育部党组书记、部长陈宝生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深刻把握了我国研究生教育发展的大方向、大趋势、大格局,是下一步做好研究生教育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教育系统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的重大意义和精神实质,创新工作思路,完善配套措施,凝聚工作合力,全面推进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创新。 会议强调,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对研究生教育乃至整个教育工作都有重大指导意义。教育系统要结合工作实际,抓紧推进贯彻落实,做好后半篇文章。会议强调,研讨是一次升华,宣传是一次普及,分工是一次再设计,落实是具体施工。深入学习领会、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指示的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必须立足“两个大局”交织、短缺和短板并列、升位和错位并存、核心力量和核心目标并提、重大挑战和重大博弈同在的角度,深刻认识研究生教育工作的根本任务、立命之本、现实状况、关键突破和历史使命,坚持问题导向,做出科学设计和安排,为加快推进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创设良好环境。 会议要求,要尽快出台贯彻落实举措,从学科专业体系调整与建设等方面,加强对研究生教育工作的指导引导督导。各地各培养单位要坚持“四为”方针,扎实开展重点工作,加快学科专业优化调整,完善人才培养体系,全面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导师队伍水平,积极稳妥推进“双一流”建设,推动研究生教育格局性、深层次的变革,实现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再上新台阶。 党组会后,教育部党组成员、副部长翁铁慧主持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研究生教育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专题座谈会。会议强调,各地各培养单位要把学习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立足两个大局明确定位,着眼争创一流践行使命,适应重大需求更好作为,以改革创新精神切实抓好各项重点任务落地见效。要适应国家需要推进学科专业建设,完善学科专业目录,建立国家急需学科专业的引导机制,调整学位授权点结构;要抓好招生和培养环节,进一步深化培养模式改革,分类抓好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要切实提高研究生导师“导学导研”意识和能力,要求导师到人才培养一线、思政教育一线、科学研究一线;要强化培养单位主体责任,建立科学评价体系,加强监督,强化问责,推动研究生教育更高质量发展。 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同济大学、西北工业大学、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天津市教委、北京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云南大学相关负责人及北京师范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师生代表,先后在会上作交流发言。(记者 柴葳)
0000-00-00 00:00中国教育报 -
教育宣传工作要为办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鼓与呼
7月30日,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暨《人民教育》创刊70周年读者座谈会召开。教育部党组成员、副部长郑富芝出席座谈会,他强调,教育宣传工作要始终把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摆在首位,坚守中国教育的初心使命,把握好宣传的舆论导向,一心一意为办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鼓与呼。 郑富芝指出,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基础教育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迈入了全面提高质量的新阶段。面向新时代新要求,教育宣传工作要提升理想信念引导力,引导基础教育战线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提升办学方向引导力,引导中小学校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倡导政治家办学,培育“四有”好老师,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要提升全面育人引导力,引导广大校长教师进一步树立科学的教育理念,坚持“五育”并举,践行素质教育,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郑富芝强调,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重点在哪里,宣传工作重点就放在哪里。当前,要适应我国基础教育内涵发展、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着力加强对课程、教材、教学、考试、评价等方面的研究和宣传力度。要深入研究和宣传新理念,特别是要统筹加大对基础教育课程教学改革和考试评价制度改革的综合宣传,使广大教师深刻领会新课程新教材的理念和要求,全面把握考试评价改革的方向和政策,切实增强改革共识,提高应对变革的能力。要积极总结和推广新经验,重点围绕基础教育重大改革任务,特别是统编三科教材使用、核心素养落地、综合素质评价等关键环节,以及构建现代教育治理体系、营造良好教育生态等热点关切,及时发现、培育、总结、推广各地各校的好经验好做法,促进基础教育公平而有质量的发展。 《人民教育》杂志1950年创刊,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创刊最早的全国性教育期刊之一,毛泽东主席为创刊亲笔题词。该刊1951年被确定为教育部机关刊,对全国基础教育开展政策、思想和业务上的全面指导,在业界具有广泛影响力。(《人民教育》记者 李帆)
0000-00-00 00:00中国教育新闻网 -
陈宝生:为人人皆可成才尽展其才创造条件 努力推动技能 中国建设
11月8日,2020年职业教育活动周全国启动仪式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改革试点赛开幕式在山东省潍坊市举行。教育部党组书记、部长陈宝生出席活动并讲话,山东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家义出席。 陈宝生在讲话中指出,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对职业教育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这次活动是贯彻落实五中全会精神的一次实际行动,也是对部省共建山东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的实践检验和成果展示。要按照五中全会要求扎实推动职业教育改革,深化职普融通、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围绕高质量发展大力培养技术技能人才,探索职业教育发展规律,为做好职业教育顶层设计和制度安排提供实践支撑。 陈宝生要求,今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进行改革试点,要探索完善办赛机制、补齐短板。一是树旗。要扛起国赛的大旗,扛起当今世界职业技能大赛中国队的大旗,将来跻身著名大赛行列,办出世界水平的大赛。二是导航。要通过大赛,对中国职业教育发展未来定向,引导发展方向和重点,建立良性发展有效机制。三是定标。要通过选手比拼,促进职业教育课程建设、人才培养、校企合作等标准不断更新和升级。四是催化。要通过大赛推动促进职业教育成果转化和技术应用,培育更多技能“苗子”,孵化出更好的成果。 陈宝生强调,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职业教育要在“五入”上下功夫,为“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进一步创造条件,努力建设技能型社会、建设技能中国。一是“长入”经济。要使职业教育成为经济活动的内生变量,成为构成产业链、产品链、供应链、资金链、信息链的“砖瓦”和基本要素,走好长远发展之路。二是“汇入”生活。要高度重视技能在人民群众高质量生活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增加技能含量,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三是“融入”文化。要合理看待学历和能力关系,增加文化中的技能含量,在全社会建设技能文化,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四是“渗入”人心。要认识到没有技能寸步难行,使具有技能成为做人的“标配”,推动形成国家重视技能、社会崇尚技能、人人学习技能、人人拥有技能的良好氛围。五是“进入”议程。要使职业教育进入各级党委和政府议事日程,纳入规划、政策体系、议事规则、预算保障,发挥好职业教育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在山东期间,陈宝生还考察了潍坊职业学院职教活动周现场、工业设计技术赛项和园艺赛项赛场,调研了解了歌尔匠造培训基地校企合作育人情况。 据悉,本届活动周以“人人出彩,技能强国”为主题,11月8日至14日在全国举行。活动周迄今已经连续举办了六届,成为宣传展示职业教育的重要平台。
0000-00-00 00:00教育部网站 -
北京冬奥高校系列宣讲活动京冀两地同步启动
新华社北京11月9日电 9日,在清华大学和河北师范大学,17名冬奥宣讲员从不同角度向大学生们介绍冬奥筹办进展,讲述冬奥故事,引发青年学生强烈共鸣。本次活动也标志着“燃动青春 助力冬奥——北京冬奥宣讲团走进百所高校系列宣讲活动”正式启动。 为弘扬奥运精神,普及冬奥知识,助力实现“带动三亿人参与冰雪运动”的目标,动员全社会特别是高校青年学生关注冬奥、支持冬奥,广泛参与冬奥志愿服务,北京冬奥组委新闻宣传部、志愿者部与北京市委讲师团、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共青团北京市委,河北省冬奥办、河北省教育厅、共青团河北省委、河北省委讲师团联合组织“燃动青春 助力冬奥——北京冬奥宣讲团走进百所高校系列宣讲活动”。据悉,活动计划在2020年下半年和2021年上半年、下半年分三季举行。第一季系列宣讲活动将走进京冀两地30所高校,举办30场宣讲会。 北京冬奥组委专职副主席、秘书长韩子荣在致辞中表示,2008年奥运会,志愿者的微笑成为“鸟巢”一代留给世人的永恒记忆和最美的“中国名片”,也开启了中国志愿服务的元年。“燃动青春 助力冬奥”走进百所高校系列宣讲活动是冬奥会愿景“让奥林匹克点亮青年梦想”的生动实践,是推动冬季运动融入亿万民众的有效载体,也是新冠肺炎疫情下健康中国建设的具体内容。 清华大学和河北师范大学负责人在致辞中表示,将全力做好北京冬奥会志愿者招募选拔、培训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以实际行动践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传递爱心力量,为北京冬奥会的成功举办贡献力量;将以冬奥为契机,凝聚青年爱国热情,增强体质素养,弘扬奥运精神。(记者姬烨 汪涌)
0000-00-00 00:00新华社 -
教育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意见 加快构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努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教育部、中组部、中宣部、中央政法委、中央网信办、财政部、人社部、共青团中央等八部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构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的意见》。《意见》旨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建立完善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体制机制为关键,全面提升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 《意见》提出了明确的目标任务:健全立德树人体制机制,把立德树人融入思想道德、文化知识、社会实践教育各环节,贯通学科体系、教学体系、教材体系、管理体系,加快构建目标明确、内容完善、标准健全、运行科学、保障有力、成效显著的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 在理论武装体系方面,《意见》提出,加强政治引领。全面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师生头脑,开展理论教育培训,编写出版理论读物,打造示范课堂,运用各种载体分群体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研究宣传工作。推动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把制度自信的种子播撒进青少年心灵,引导师生不断增强“四个自信”。厚植爱国情怀。贯彻落实《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打造推广一批富有爱国主义教育意义的文化作品,定期举行集体升国旗、唱国歌仪式,有效利用重大活动、开学典礼、毕业典礼、重大纪念日、主题党团日等契机和重点文化基础设施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同时强化价值引导。 在学科教学体系方面,《意见》要求,办好思想政治理论课。按照“八个相统一”要求,扎实推进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思路创优、师资创优、教材创优、教法创优、机制创优、环境创优。遴选名师大师参与思想政治理论课讲授。把新媒体新技术引入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打造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资源平台和网络集体备课平台。强化哲学社会科学育人作用。强化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引领作用,推出一批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精品力作。加强哲学社会科学教材规划编审和规范选用工作。加大哲学社会科学各学科专业中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类课程建设。全面推进所有学科课程思政建设。统筹课程思政与思政课程建设,构建全面覆盖、类型丰富、层次递进、相互支撑的课程体系。重点建设一批提高大学生思想道德修养、人文素质、科学精神和认知能力的公共基础课程。充分发挥科研育人功能。 在日常教育体系方面,《意见》明确,深化实践教育。把思想政治教育融入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实习实训等活动中,创办形式多样的“行走课堂”。繁荣校园文化。加强网络育人。重点建设一批高校思政类公众号,发挥新媒体平台对高校思政工作的促进作用。引导和扶持师生积极创作导向正确、内容生动、形式多样的网络文化产品。各高校应按照在校生总数每生每年不低于30元的标准设立网络思政工作专项经费。促进心理健康。把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纳入整体教学计划,按师生比不低于1:4000比例配备专业教师,每校至少配备2名。 在管理服务体系方面,《意见》提出,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加强群团组织建设,推动“一站式”学生社区建设,完善精准资助育人。 在安全稳定体系方面,《意见》要求,强化高校政治安全,加强国家安全教育,筑牢校园安全防线,健全安全责任体系。 在队伍建设体系方面,《意见》要求,建设高水平教师队伍。按照“四有”好老师要求,落实政治理论学习、培训轮训、实践锻炼等制度。完善教师评聘考核办法,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第一标准。打造高素质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务工作队伍。各地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并督导各高校严格落实专职辅导员人事管理政策,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不得用劳务派遣、人事代理等方式聘用辅导员。各地要因地制宜设置思政课教师和辅导员岗位津贴,纳入绩效工资管理,相应核增学校绩效工资总量。各高校应按照在校生总数每生每年不低于20元的标准设立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务工作队伍建设专项经费。加大马克思主义学者和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力度。 在评估督导体系方面,《意见》要求,构建科学测评体系,完善推进落实机制,健全督导问责机制。 在组织领导和实施保障方面,《意见》提出,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强化工作协同保障。(记者 杨彬)
0000-00-00 00:00中国教育报 -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9号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已经2020年9月23日教育部第3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教育部部长 陈宝生 2020年12月23日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 第一条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保障和规范学校、教师依法履行教育教学和管理职责,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根据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称学校)及其教师在教育教学和管理过程中对学生实施教育惩戒,适用本规则。 本规则所称教育惩戒,是指学校、教师基于教育目的,对违规违纪学生进行管理、训导或者以规定方式予以矫治,促使学生引以为戒、认识和改正错误的教育行为。 第三条 学校、教师应当遵循教育规律,依法履行职责,通过积极管教和教育惩戒的实施,及时纠正学生错误言行,培养学生的规则意识、责任意识。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支持、指导、监督学校及其教师依法依规实施教育惩戒。 第四条 实施教育惩戒应当符合教育规律,注重育人效果;遵循法治原则,做到客观公正;选择适当措施,与学生过错程度相适应。 第五条 学校应当结合本校学生特点,依法制定、完善校规校纪,明确学生行为规范,健全实施教育惩戒的具体情形和规则。 学校制定校规校纪,应当广泛征求教职工、学生和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下称家长)的意见;有条件的,可以组织有学生、家长及有关方面代表参加的听证。校规校纪应当提交家长委员会、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经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施行,并报主管教育部门备案。 教师可以组织学生、家长以民主讨论形式共同制定班规或者班级公约,报学校备案后施行。 第六条 学校应当利用入学教育、班会以及其他适当方式,向学生和家长宣传讲解校规校纪。未经公布的校规校纪不得施行。 学校可以根据情况建立校规校纪执行委员会等组织机构,吸收教师、学生及家长、社会有关方面代表参加,负责确定可适用的教育惩戒措施,监督教育惩戒的实施,开展相关宣传教育等。 第七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及其教师应当予以制止并进行批评教育,确有必要的,可以实施教育惩戒: (一)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要求或者不服从教育、管理的; (二)扰乱课堂秩序、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 (三)吸烟、饮酒,或者言行失范违反学生守则的; (四)实施有害自己或者他人身心健康的危险行为的; (五)打骂同学、老师,欺凌同学或者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六)其他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 学生实施属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的不良行为或者严重不良行为的,学校、教师应当予以制止并实施教育惩戒,加强管教;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第八条 教师在课堂教学、日常管理中,对违规违纪情节较为轻微的学生,可以当场实施以下教育惩戒: (一)点名批评; (二)责令赔礼道歉、做口头或者书面检讨; (三)适当增加额外的教学或者班级公益服务任务; (四)一节课堂教学时间内的教室内站立; (五)课后教导; (六)学校校规校纪或者班规、班级公约规定的其他适当措施。 教师对学生实施前款措施后,可以以适当方式告知学生家长。 第九条 学生违反校规校纪,情节较重或者经当场教育惩戒拒不改正的,学校可以实施以下教育惩戒,并应当及时告知家长: (一)由学校德育工作负责人予以训导; (二)承担校内公益服务任务; (三)安排接受专门的校规校纪、行为规则教育; (四)暂停或者限制学生参加游览、校外集体活动以及其他外出集体活动; (五)学校校规校纪规定的其他适当措施。 第十条 小学高年级、初中和高中阶段的学生违规违纪情节严重或者影响恶劣的,学校可以实施以下教育惩戒,并应当事先告知家长: (一)给予不超过一周的停课或者停学,要求家长在家进行教育、管教; (二)由法治副校长或者法治辅导员予以训诫; (三)安排专门的课程或者教育场所,由社会工作者或者其他专业人员进行心理辅导、行为干预。 对违规违纪情节严重,或者经多次教育惩戒仍不改正的学生,学校可以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或者留校察看的纪律处分。对高中阶段学生,还可以给予开除学籍的纪律处分。 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学生,学校可以按照法定程序,配合家长、有关部门将其转入专门学校教育矫治。 第十一条 学生扰乱课堂或者教育教学秩序,影响他人或者可能对自己及他人造成伤害的,教师可以采取必要措施,将学生带离教室或者教学现场,并予以教育管理。 教师、学校发现学生携带、使用违规物品或者行为具有危险性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发现学生藏匿违法、危险物品的,应当责令学生交出并可以对可能藏匿物品的课桌、储物柜等进行检查。 教师、学校对学生的违规物品可以予以暂扣并妥善保管,在适当时候交还学生家长;属于违法、危险物品的,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应急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二条 教师在教育教学管理、实施教育惩戒过程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以击打、刺扎等方式直接造成身体痛苦的体罚; (二)超过正常限度的罚站、反复抄写,强制做不适的动作或者姿势,以及刻意孤立等间接伤害身体、心理的变相体罚; (三)辱骂或者以歧视性、侮辱性的言行侵犯学生人格尊严; (四)因个人或者少数人违规违纪行为而惩罚全体学生; (五)因学业成绩而教育惩戒学生; (六)因个人情绪、好恶实施或者选择性实施教育惩戒; (七)指派学生对其他学生实施教育惩戒; (八)其他侵害学生权利的。 第十三条 教师对学生实施教育惩戒后,应当注重与学生的沟通和帮扶,对改正错误的学生及时予以表扬、鼓励。 学校可以根据实际和需要,建立学生教育保护辅导工作机制,由学校分管负责人、德育工作机构负责人、教师以及法治副校长(辅导员)、法律以及心理、社会工作等方面的专业人员组成辅导小组,对有需要的学生进行专门的心理辅导、行为矫治。 第十四条 学校拟对学生实施本规则第十条所列教育惩戒和纪律处分的,应当听取学生的陈述和申辩。学生或者家长申请听证的,学校应当组织听证。 学生受到教育惩戒或者纪律处分后,能够诚恳认错、积极改正的,可以提前解除教育惩戒或者纪律处分。 第十五条 学校应当支持、监督教师正当履行职务。教师因实施教育惩戒与学生及其家长发生纠纷,学校应当及时进行处理,教师无过错的,不得因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而给予其处分或者其他不利处理。 教师违反本规则第十二条,情节轻微的,学校应当予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应当暂停履行职责或者依法依规给予处分;给学生身心造成伤害,构成违法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第十六条 学校、教师应当重视家校协作,积极与家长沟通,使家长理解、支持和配合实施教育惩戒,形成合力。家长应当履行对子女的教育职责,尊重教师的教育权利,配合教师、学校对违规违纪学生进行管教。 家长对教师实施的教育惩戒有异议或者认为教师行为违反本规则第十二条规定的,可以向学校或者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投诉、举报。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师德师风建设管理的有关要求,及时予以调查、处理。家长威胁、侮辱、伤害教师的,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依法保护教师人身安全、维护教师合法权益;情形严重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并配合公安机关、司法机关追究责任。 第十七条 学生及其家长对学校依据本规则第十条实施的教育惩戒或者给予的纪律处分不服的,可以在教育惩戒或者纪律处分作出后15个工作日内向学校提起申诉。 学校应当成立由学校相关负责人、教师、学生以及家长、法治副校长等校外有关方面代表组成的学生申诉委员会,受理申诉申请,组织复查。学校应当明确学生申诉委员会的人员构成、受理范围及处理程序等并向学生及家长公布。 学生申诉委员会应当对学生申诉的事实、理由等进行全面审查,作出维持、变更或者撤销原教育惩戒或者纪律处分的决定。 第十八条 学生或者家长对学生申诉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学校主管教育部门申请复核;对复核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第十九条 学校应当有针对性地加强对教师的培训,促进教师更新教育理念、改进教育方式方法,提高教师正确履行职责的意识与能力。 每学期末,学校应当将学生受到本规则第十条所列教育惩戒和纪律处分的信息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二十条 本规则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各地可以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地方实施细则或者指导学校制定实施细则。
0000-00-00 00:00教育部网站 -
2020年中职招生规模适度扩大
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2020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明确今年“坚持职普比例大体相当,适度扩大中职招生规模”。 通知指出,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地区要把推进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重点放在中等职业教育,把高中阶段教育招生的增量主要用于发展中等职业教育。要充分利用高职扩招、职业教育本科试点、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扩招等有力政策,积极引导学生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统筹做好中职与高职“3+2”、中职与职业教育本科等培养规模的有序衔接,为中职学生接受更高层次职业教育提供更多机会。广泛招收往届初高中毕业未升学学生、城乡劳动者、退役军人、退役运动员、下岗职工、返乡农民工等。 2020年是脱贫攻坚的收官之年。通知强调,要实施好东西协作中职招生兜底行动。要把“三区三州”等贫困地区尤其是52个未摘帽贫困县和1113个贫困村作为东西协作兜底招生的重点,强化宣传和服务,确保建档立卡户适龄子女应招尽招。 各地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生办学的规定和政策,进一步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对在招生和学生资助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学校,要限制招生或停止招生。严禁在招生过程中进行生源封锁和地方保护;严禁初中学校教师干预或代替学生填报志愿;严禁初中学校或教师在招生过程中向中职学校索要、收受任何名义的经费或实物;严禁虚假宣传、欺骗考生。(记者 高靓)
0000-00-00 00:00中国教育报 -
教育部大学生就业网开通“线上就业指导 网上就业服务”栏目
当前正值毕业生求职的关键时期,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及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积极应对疫情对就业带来的影响,教育部在大学生就业网(新职业网,www.ncss.cn)上,为2020届高校毕业生推出“线上就业指导 网上就业服务”专栏,为毕业生提供丰富的就业指导线上资源,全力促进毕业生就业。 上线就业指导网络课程。疫情当前,高校毕业生对就业指导需求更加迫切,为实现就业指导资源共享,使高校毕业生足不出户就能接受丰富的就业指导服务,教育部高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精心筛选、整理各省和高校教育资源,推出450余门高校就业指导网络课程,参与授课教师1000余人,涵盖简历制作、面试技巧、职业规划、心理辅导等内容,毕业生可根据自身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适合自己的课程随时点播观看。 汇总各地和高校就业网站。疫情防控期间,各地各高校均暂停或推迟了举办毕业生现场招聘。为积极利用互联网开展形式多样、资源丰富的供需对接,给高校毕业生提供全面丰富的招聘信息渠道,教育部大学生就业网汇总并发布地方和高校的就业服务信息网站2000多个,学生可直接上网查询相关地方和高校发布的就业岗位信息。 发布就业政策汇编。近期,国家、地方各有关部门、用人单位和高校,纷纷推出有利于毕业生就业的政策,为做好就业政策宣传,做到信息传达全面准确及时,教育部大学生就业网汇总了有关促进毕业生就业创业的优惠政策,覆盖基层就业、征兵入伍、自主创业等多个方面。希望高校毕业生能充分知晓用好相关政策,以积极的心态主动就业,积极到国家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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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学校探索案例和创新成果征集启事(2019年)
为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深入推进“未来学校研究与实验计划”,探索未来学校的新型模式和基础框架,汇聚一批具有创新性、引领性、典型性和推广价值的未来学校探索案例与企业(机构)创新成果,教育部学校规划建设发展中心决定面向全国征集未来学校探索案例和创新成果。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教育部学校规划建设发展中心 支持单位:光明网 中国教育智库网 二、探索案例 (一)征集对象 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一线教师、教育工作者、家长等。 (二)征集主题 1. 早教及学前教育 (1)0—3岁,包括但不限于:幼儿的早期教育、卫生保健、身体发育、情绪调控、学前教育准备。 (2)3—6岁,包括但不限于:游戏化课程与生活化课程、学习场景的创设、心理健康发展、体育锻炼活动、家庭和社区参与的多元共育、疾病预防与健康教育、文化艺术、审美素养、保育后勤、幼小衔接、教师专业发展、装备、幼儿园组织与管理、园舍规划与空间设计。 2. 中小学 小学—初中—高中,包括但不限于:绿色、智能、互联的基础设施(含规划设计),集成、智慧、灵巧的学习场景(含各类功能空间),促进全面发展的课程体系、创新型教学模式,面向个人的智能记录和评价体系(不局限于学科评价),与人工智能融合的未来教师,智能化、数字化组织和管理体系,开放融合的教育生态(学校与家庭、社会共育)。 注:以上主题仅为案例申报参考,具体名称自拟。 (三)征集须知 1. 符合党的教育方针政策以及当今儿童的成长规律,体现面向未来的理念创新、思路创新和方法创新。 2. 实操指导性强,让一线教育工作者看得懂、学得会、用得上,并具有较强的启示、借鉴、推广价值。 3. 涉及学习方式变革的案例,不可强化应试导向,应凸显学习的自主性、教学的互动性和对创新能力提升的促进性。 4. 案例中如包含教师或学生照片等隐私性信息,应征得相关权利所有人同意;必要时,应做适当保护性处理。 三、创新成果 (一)征集对象 教育行业企业(面向中小学和幼儿园提供先进产品和服务)、高等院校及其研究机构、科研院所、行业组织及国际组织等。 (二)征集主题 1. 创新设计和建设类。包括但不限于:具有未来特点的新型学校(幼儿园),艺术和科学实验学校探索,综合性的未来儿童中心建设,校外劳动和社会实践教育基地,绿色校园——节能型校园建设,学校的厕所革命。 2. 学校发展、教育与管理类。包括但不限于:学校心理建设综合系统,脑科学在儿童发展中的应用,人工智能(含机器人)在教学中的应用,互联网+艺术课程,创新能力课程的设计和实施、课程创新中心的探索和建设(课程建设和创新的新机制、新流程),课程创新者——骨干教师培训。 3. 新技术、新装备、新后勤类。包括但不限于:新一代智慧教室的探索与建设,教室声、光、空气环境的改进和完善,校园智慧安全系统,校园绿色食堂建设和食品安全管理,区域绿色食品供应链系统。 注:以上主题仅为成果申报参考,具体名称自拟。 (三)征集须知 1. 符合教育规律及未来学校改革趋势,具有先进的理论支撑,在同行业内具有一定领先性和代表性。 2. 能够解决未来学校探索过程中的实际问题,相关功能和服务已较为成熟;在至少10所学校(幼儿园)落地应用,并被证明有进一步推广的价值。 3. 成果基本框架至少包含“产品(服务)介绍”和“应用案例”两个部分,其中产品(服务)介绍应能清晰地展示设计理念、创新点、应用场景及主要成效,应用案例主要介绍产品(服务)在教育中的应用实例(不少于3个)。 4. 成果中涉及儿童个人信息的,应符合《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四、呈现形式 1. 文档形式。使用word编辑,以文字为主并插入图片、表格等内容,字数不超过10000字。文稿格式:题目居中,三号华文中宋,在标题下方依次另起行标注:作者姓名(不超过5个)、单位;一级标题使用“一、”,四号黑体;二级标题使用“(一)”,四号楷体;三级标题使用“1.”,四号宋体(可加粗);正文使用四号宋体。 2. 幻灯片形式。使用PPT编辑,呈现风格自由选择,以文字、图片、表格等为主,不可插入视频或以压缩包形式提交,幻灯片张数一般不宜超过50页。 3. 视频形式。使用MP4编辑,呈现风格自由选择,以成果展示或介绍为主,开头应标明成果名称、单位名称、制作时间等信息,视频时长一般不宜超过8分钟,分辨率不低于1280*960,码率不低于3000kpbs,大小不超过200M;同时,另附视频文字说明一份,不超过800字。 说明:以上呈现形式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灵活选择。 五、申报时间及方式 申报时间:2019年8月5日至12月30日。 申报方式:登录未来学校研究与实验计划官方网站(http://www.edu2035.cn)首页“在线申报”—“案例和成果申报”模块进行网上申报。 六、征集及入库机制 1. 未来学校探索案例和企业(机构)创新成果采取“全年征集、分批入库”的方式开展。申报未来学校探索案例的,个人作为第一作者限报3个案例;申报企业(机构)创新成果的,每个单位限报3个成果。 2. 中心将组织专家团队对申报成功的案例和成果进行分批审核,并反馈修改意见;案例和成果申报单位(个人)可参考修改意见进行完善直至符合入库标准。 3. 中心将按照“成熟一批、入库一批”的原则开展入库管理工作,分批对入库案例和成果进行公示,并寄发证明。 七、激励办法 1. 在光明网、中国教育智库网、中国教育报等媒体平台宣传展示优秀案例和成果,并组织整理集结成册予以出版。 2. 创新成果将优先在“未来学校实验区”内进行试点推广;同时,择优遴选进入2019年度“未来学校优秀创新成果榜单”予以发布。 八、联系方式 张 典,010—66093449 冯 帅,010—66093413 征集工作相关动态信息将通过教育部学校规划建设发展中心官方网站、光明网、中国教育智库网、“未来校长之家”APP公布,请密切关注。 教育部学校规划建设发展中心 2019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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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部署深入做好中小学“停课不停学”工作
根据疫情发展情况,中央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2月27日会议明确要求大中小学、幼儿园等开学开园时间原则上继续推迟。日前,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做好中小学“停课不停学”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有序、有效、深入开展“停课不停学”工作再次提出指导意见。 《通知》指出,为响应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坚决打赢新冠肺炎防控阻击战的号召,各地教育部门和中小学校带领广大教师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中小学延期开学期间“停课不停学”有关部署要求,坚持把做好疫情防控放在首位,努力为亿万中小学生居家学习提供指导服务,取得了积极成效。 《通知》总结推广了各地前一阶段“停课不停学”的典型经验做法,为各地做好下一步工作提供借鉴参考。一是统筹利用电视和网络资源,实现了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全面覆盖,特别是满足了偏远农村等无网络或信号弱地区学生的学习需要;二是统筹课程学习和战“疫”专题教育,强化爱国主义教育引领,注重将战“疫”先进事迹教育和防疫知识、生命教育、公共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作为重要学习内容,引导学生正确认识人与社会、自然的关系,尊重客观世界、科学理性行事,培养学生爱党爱国爱人民爱社会主义的思想情感;三是统筹线上学习特点和学生实际需要,防止照搬套用正常课堂教学方式、时长和教学安排,对不同年级不同学科加强学习指导;四是统筹用好本地资源和国家平台,指导地方和学校用好国家中小学网络云平台和中国教育电视台4频道空中课堂学习资源;五是统筹发挥骨干教师和全体教师作用,组织优秀骨干教师进行课程录制、资源提供和线上教学指导,同时组织全体教师以多种方式广泛参与学生线上学习指导、答疑和家校沟通等工作;六是统筹积极推进和规范实施相结合,注重及时调整规范线上教学行为,严格禁止普遍要求教师直播上课或录课,不得强行要求学生每天上网“打卡”、上传学习视频,尽量避免因打印作业或学习资料而造成家庭临时购买设备,增加学生家庭经济负担。 《通知》要求,各地要认真梳理总结前一阶段“停课不停学”工作的基本情况,以适当方式广泛听取教师、家长和学生等方面的意见,了解掌握学生的实际需求,分析研究存在的突出问题,加深线上教育规律与特点的认识;要加强师生之间的互动交流,最大限度地克服线上“隔空”教学存在的不足。 《通知》再次强调,各地各校要积极帮助解决线上学习条件问题,逐一排查学生线上学习条件上存在的实际困难,建立精准帮扶机制,以学校为单位“一人一策”做好关心关爱帮助工作,确保“一个都不能掉队”;要进一步密切家校沟通协作,有针对性地做好继续延期开学的宣传解释和线上学习的指导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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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职业教育活动周将于11月8日至14日举办
为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大力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2020年职业教育活动周将于11月8日至14日举办。今年活动周以“人人出彩,技能强国”为主题,重点宣传展示职业教育助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支持复工复产、促进就业创业等方面的成效,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职业教育的良好氛围。活动周全国启动仪式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改革试点赛开幕式将于11月8日上午在山东潍坊职业学院举行。 自2015年国务院批复将每年5月第二周设为“职业教育活动周”以来,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活动周迄今已经连续举办了五届,成为宣传展示职业教育的重要平台。今年活动周期间的全国性活动主要包括: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改革试点赛、职业院校“文明风采”活动、职业教育活动周主题宣传等。各地、各职业院校和有关单位将根据今年活动周主题,结合实际重点开展以下三个方面活动: 一是线上宣传展示活动。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通过主题网站、线上展厅、开放资源等形式举办“云上活动周”,面向学生、家长和社区居民开展职业体验、办学成果、校园文化、大师技艺等方面展示。 二是系列主题推介活动。各职业院校通过“线上逛校园”“网上开放日”等,积极开展招生宣传。各地、有关单位将通过网络直播、视频连线等形式举办网上研讨会,充分展示职业教育促进就业创业、开展校企合作的创新成果和典型案例等。相关行业将面向职业院校和企业组织产教对话、校企合作案例推介等活动。 三是技术技能服务活动。各地职业院校将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利用专业技术技能为社区居民、市民群众提供防疫知识宣传、健康护理、生活服务、家电维修保养、传统工艺、职业礼仪、环境保护、进城务工常识普及等服务。组织师生、职工把技术技能送到田间地头和养殖农牧场,深入开展技能扶贫,服务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 活动周期间,各地、各职业院校和有关单位将充分依托各级各类媒体,特别是网络新媒体、社交平台,利用短视频、微动漫、网络直播、H5小程序、VR、AR、MR等形式,宣传职业教育发展成果、典型经验和重要贡献,重点突出四个方面内容: 一是宣传党和国家职业教育方针政策。宣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宣传《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深度阐述并宣传政策释放的红利。 二是宣传职业教育改革发展重要成果。重点突出职业教育在决胜全面小康、支撑产业转型升级、决战脱贫攻坚、服务乡村振兴等方面的重要贡献,充分展示新时代职业教育的新风貌。积极宣传各地贯彻落实“职教20条”、推进“双高”计划建设、职教创新发展高地建设、深化校企合作、促进就业创业等方面的成果和典型案例。 三是宣传职业院校抗疫典型事迹。重点宣传各类职业院校师生、毕业生参与抗疫一线,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积极开展线上教育教学方面优秀事迹和典型案例的征集宣传。 四是宣传新时代职业教育典型集体和人物。全面展示职业教育系统师生风貌,讲好职业院校学生成长成才、良师育人、大国工匠事迹、创新创业、精准扶贫、社会捐资助学等故事。突出宣传高职扩招、职教扶贫等重大政策为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和高素质农民等群体带来的变化和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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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儿童青少年健康成长
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各省(区、市)各类学校延期开学。疫情期间,全国教育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教育部《关于中小学延期开学期间“停课不停学”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给全国中小学生和家长在疫情防控期间居家学习生活的建议》的统一部署,在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创新思路,多措并举,积极推进亿万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健康教育和体育锻炼,取得初步成效。 2018年,习近平总书记对学生近视问题作出重要指示,教育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了《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后,各省(区、市)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取得积极进展,全国学生近视率上升趋势得到初步控制。疫情期间,各地教育部门快速行动,紧急部署师生居家防疫,引导正确认识疫情,部署居家防控策略,严控近视发生率,倡导健康生活,关注学生身心成长。广东、浙江、吉林、云南、贵州、上海、内蒙古等地,第一时间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河北、江苏、浙江、甘肃、湖北、海南、新疆等地开通在线心理援助,河北、河南等地倡导学生每天在家体育活动一小时,广东、云南、辽宁积极指导学生开展居家体育锻炼,北京全面做好学生疫情期间体育锻炼动员指导。 在抓好全国教育系统疫情防控的同时,教育部要求教学中要注意青少年身心健康,注重加强爱国主义教育、生命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鼓励学生锻炼身体,确保学生居家期间学有所获、健康成长。各省(区、市)积极落实教育部“停课不停学”相关要求,统筹谋划在线教育,通过严控教学时长、坚持“五育并举”、引导学前教育等方式,减轻学生用眼负担,保障学生健康用眼,呵护幼儿眼健康。浙江、上海、江苏、福建、海南、河南、广西印发通知,严控在线学习课程时长,科学指导电子产品使用等方式,减轻学生负担,引导学生科学护眼;广东、山西、湖北、安徽、山东印发通知,坚持“五育并举”,将居家体育锻炼、近视眼防控、开展家务劳动等内容一并纳入在线教育,做到在线学习和近视防控相结合;天津、山西、宁夏创新形式,借助游戏和音频,指导家长参与,引导幼儿疫情期间健康生活和用眼健康。 与此同时,各省(区、市)充分利用疫情期间学生居家生活、学习的特殊情境,扩展教育载体媒介,用好专家科普资源,加强近视防控宣传,指导学生科学用眼。天津、上海、浙江、江苏、河北、陕西、黑龙江通过发布科学护眼指导意见、居家用眼卫生指南、近视防控科普动漫、近视防控科普素材、开展近视防控知识问答等方式,指导学生在线学习、防疫居家期间预防近视。各地还采取网络访谈、专题讲座、公益宣传片、短视频等多种形式,与全国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专家宣讲团携手推进近视防控工作,开发近百个近视防控新媒体素材,覆盖超过3000万人次。 据悉,下一步,教育部将进一步加大儿童青少年居家近视防控工作力度,充分用好全国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专家宣讲团、各类教育媒体平台等力量,指导各地持续落实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要求,系统推进近视防控工作,大力宣传防控知识,引导科学化开展防控,加大近视防控科学研究力度,强化眼视光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保障儿童青少年眼健康。 疫情期间,将充分利用学校开学前的空当期,指导各地修订工作计划,宣传好《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指导各地教育部门、科研机构加强疫情期间学生用眼和眼健康情况调查,集中力量、集中时间段开展近视防控宣传、推广,将近视防控理念融入在线教育,推动落实在线体育课、劳动课和家庭体育作业等有利于近视防控的教育内容,并适时开展遴选第二批全国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专家宣讲团专家工作。(记者 柴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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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追授陶德麟同志“全国优秀教师”荣誉称号
日前,教育部追授武汉大学陶德麟教授“全国优秀教师”荣誉称号,号召全国广大教师和教育科研工作者向陶德麟同志学习,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争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四有”好老师,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陶德麟同志生前系武汉大学资深教授、博士生导师,曾担任武汉大学校长,是我国著名马克思主义哲学家、教育家。2020年5月24日因病逝世,享年89岁。 陶德麟同志忠诚于党,毕生致力于马克思主义哲学教学和研究,将一生心血奉献给党的理论事业和教育事业,在宣传和研究马克思主义,推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方面贡献卓著;他身体力行,坚守一线立德树人,长期为本科生开设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程,将深切的家国情怀贯穿教书育人始终,用丰厚学识和人格魅力影响学生,让学生感悟马克思主义真理力量;他严谨笃学,时刻站在知识发展前沿刻苦钻研,编著教材著作20多部,发表论文200余篇,在学术界产生深远影响;他师德崇高,呕心沥血育人治校,从教60多年,始终以仁爱之心培育和成就学生,年逾古稀依然逐字逐句指导学生论文,时常工作到深夜,以高尚的师德风范深受师生爱戴。为表彰先进典型,弘扬教育报国精神,教育部决定追授陶德麟同志“全国优秀教师”荣誉称号。 教育部号召全国广大教师和教育科研工作者以陶德麟同志为榜样,学习他绝对忠诚、爱国奋斗的崇高品质,学习他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赤诚情怀,学习他立德树人、关爱学生的高尚师德,从本职岗位做起,刻苦钻研、奋发进取,不断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毕生追求融入到为党和人民事业不懈奋斗中,把爱国之情、报国之志融入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中,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才智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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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部署2020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近日,教育部对2020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教育部强调,各地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招生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安全平稳实施。要根据高考时间推迟一个月的部署,合理安排专项计划招生宣传、考生报名、资格审核、招生录取等各环节工作时间。 教育部要求,各地各高校要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规定,严守各项招生工作纪律。省级招办要加强对高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学校招生章程的监督。要结合农村和贫困地区实际及疫情防控情况,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招生宣传,为考生提供政策解读和咨询指导,努力提高宣传实效。有关高校要统筹做好专项计划录取考生培养工作,采取多种措施,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国家专项计划实施区域的贫困县脱贫后2020年仍可继续享受国家专项计划政策。(记者 杨彬)
0000-00-00 00:00中国教育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