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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印发《关于破除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教育部印发《关于破除高校哲学社会 科学研究评价中“唯论文”不良 导向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教社科〔2020〕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部内有关司局、有关直属单位: 《关于破除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意见》已经教育部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各地各高校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检查修改相关制度文件,迅速开展学风教育和专项整治行动,并将阶段性落实情况和经验做法于2021年5月31日前报送教育部社科司。落实过程中有关意见建议,请及时报教育部。 教育部 2020年12月7日 关于破除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和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切实扭转当前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存在的“唯论文”不良导向,建立健全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术规范和评价体系,全面优化学术生态,不断提高研究质量,推动高校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论文是科学研究活动的产物,是知识传承创新的载体,具有鲜明意识形态属性、价值判断特征和重要育人功能。当前,高校在哲学社会科学项目平台评审、科研奖励、人才评价、职称评定、岗位聘任、导师遴选、学位授予、绩效分配、学校考核、资源配置等过程中不同程度存在“唯论文”现象,简单以发表论文期刊级别、数量、引用率、影响因子、转载情况等作为主要评价指标,重数量轻质量,忽视学术著作、决策咨询报告、优秀网络文化成果等其他标志性成果质量、贡献和影响等,导致学术功利化浮躁化、创新创造动力不足、违背人才成长规律、侵蚀学术风气、污染学术生态等系统性危害。必须从加强教育系统党的政治建设和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的高度,予以坚决纠正。 二、树立正确导向。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第一身份是教育工作者、第一职责是教书育人,要把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价值引领、弘扬优良学风、追求学术报国贯穿科学研究、论文发表、成果转化全过程,自觉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研究导向,坚持与时代同步伐、以人民为中心、以精品奉献人民、用明德引领风尚,坚持体现继承性民族性、原创性时代性、系统性专业性,为加快形成有效支撑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作出应有贡献。各地各高校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重要论述,弘扬科学精神观、创新质量观、服务贡献观,树立更加鲜明的人才培养导向、潜心治学导向、服务党和人民导向,改进科研评价方式,强化科研育人功能,以学术质量和社会效益作为学术评价的重要标准,建立有利于潜心研究和创新创造的评价制度,引导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把论文写在祖国大地上,努力成为先进思想的倡导者、学术研究的开拓者、社会风尚的引领者、党执政的坚定支持者。 三、严格底线要求。不得简单以刊物、头衔、荣誉、资历等判断论文质量,防止“以刊评文”“以刊代评”“以人评文”。不得过分依赖国际数据和期刊,防止国际期刊论文至上。不得为追求国际发表而刻意矮化丑化中国、损害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不得将SSCI、CSSCI等论文收录数、引用率和影响因子等指标与资源分配、物质奖励、绩效工资等简单挂钩,防止高额奖励论文。不得将SSCI、CSSCI等论文收录数作为导师岗位选聘、人才计划申报评审的唯一指标。不得把SSCI、CSSCI等论文收录数作为教师招聘、职务(职称)评聘、人才引进的前置条件和直接依据。不得将在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作为学位授予的唯一标准。不得将学历、职称等作为在教育系统学术期刊发表论文的限制性条件。不得多头评价、重复评价,严格控制涉及论文的评价活动数量和频次。不得盲目采信、引用和宣传各类机构发布的排行榜,不过度依赖以论文发表情况为主要衡量指标的排行性评价。 四、优化评价方式。坚持分类评价,鼓励不同类型高校针对人文学科、社会科学等不同学科领域,基础研究、应用对策研究等不同研究类型,教学为主型、教学科研型等不同教师岗位类别,以及“绝学”、冷门学科等特殊领域,制定不同评价指标。健全综合评价,对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从思想政治、师德师风、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专业发展等进行全方位评价,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和质量、贡献、影响。探索多元评价,建立针对优秀网络文化成果、中央和地方主要媒体上发表的理论文章以及决策咨询报告的评价机制。推行代表性成果评价,坚持以研究成果为主要评价对象,在项目管理、平台建设、成果奖励、职称评审等过程中,重点考核论文、著作、决策咨询报告等代表性成果的政治立场、理论创新、学术贡献和社会影响。对取得重大理论创新成果、在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申报高级职称时论文可不作限制性要求。完善同行评价,突出同行专家在科研评价中的主导地位,注重个人评价与团队评价相结合,坚持专家意见为主、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严格规范专家评审行为,完善评审专家的遴选制度、承诺制度、回避制度、信誉制度、追责制度;高校在开展成果鉴定、职称评审、学术不端核查时,原则上要邀请一定比例的校外专家。 五、加强学风建设。弘扬马克思主义学风,坚持国家至上民族至上人民至上,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加强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提升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学术情怀和学术操守,营造风清气正、互学互鉴、积极向上的学术生态。加强学术共同体建设,优化组织结构,破除论资排辈,打破裙带关系,注重吸收年轻学者参与,强化学术自律与监督,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符合本领域特点的学术规范。加强科研诚信建设,健全集教育、预防、监督、惩治于一体的学术诚信体系,建立学术诚信档案,实行科研诚信信息跨部门跨区域共享共用,对严重违背科研诚信的责任人采取联合惩戒措施。坚持学术不端“零容忍”,在职称评审、项目申报、成果奖励等方面对学术不端行为从严设限,加大惩治力度。加强学术期刊建设和管理,加快提升学术期刊办刊质量和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推动建设高质量教学研究类学术期刊,鼓励高校学报向教学研究倾斜;健全质量监控机制和退出机制,杜绝“关系稿”“人情稿”,对出现严重违规行为、造成重大恶劣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责任。 六、健全长效机制。教育部修订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基地、学风等建设管理办法,落实高校在学术评价中的主体地位和自主权,充分发挥专业机构和社会组织作用,加强对第三方评价机构的监督,遵循学术发展规律,改进科研管理服务,科学设置考核周期,合理确定评价时限,进一步推动“放管服”改革,激发学术创新创造活力。在“双一流”建设动态监测、成效考核以及学科评估中,淡化论文收录数、引用率、奖项数等数量指标。各地各高校要正确理解破除“唯论文”不是不要论文,正确看待SSCI、CSSCI等相关引文索引的作用与功能。要按照质量标准同等对待国内和国外期刊论文,既鼓励支持更多成果在具有影响力的国内期刊发表,也鼓励支持面向国外期刊发表高质量论文。要落实主体责任,及时修改完善相关制度办法,坚持结果评价、过程评价、增值评价、综合评价有机结合,坚持激励约束并重,引导广大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坚守初心,淡泊名利,潜心钻研,铸造精品。 七、开展专项整治。各地各高校要针对10个“不得”组织“唯论文”问题专项整治,开展学风教育和警示活动,重点自查自纠是否存在评价指标单一、评价使用功利、高额奖励论文、抄袭代写论文、非法买卖论文、学风建设虚化、学术权力异化等突出问题,以“严”的主基调持续深化整改。教育部将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各高校经验做法,加大正面典型宣传;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建立问责追责机制,对落实不力、问题严重的单位,视情采取约谈、通报批评、公开曝光、责令整改等方式予以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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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等三部门有关司局负责人就《关于提升高等学校专利质量 促进转化运用的若干意见》答记者问
近日,教育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科技部联合印发了《关于提升高等学校专利质量 促进转化运用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教育部科学技术司、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司、科技部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司负责人就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1.问:请介绍一下《若干意见》出台的背景。 答: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运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科技创新绝不仅仅是实验室里的研究,而是必须将科技成果转化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动力”。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作出重大部署,要求“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机制”。201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李克强总理多次强调要“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精准对接”。2018年,国务院印发《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促进发明创造和转化运用”。 教育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科技部等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推动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更加完善、科研人员转化积极性不断增强、转化效益逐年提升。总体而言,目前科技成果转化在政策制度设计上已经渐趋完善成型。但根据实地调研和一线人员反映,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其中,科技成果质量不高、技术转移机构和人才专业能力欠缺、数量不足是制约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因素。而专利作为科技成果的重要形式,存在“重数量轻质量”“重申请轻实施”的突出问题。三部门以专利为突破口,优化专利资助奖励政策和考核评价机制,强化专业化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切实提升专利等科技成果质量,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同时,教育部联合国家知识产权局早在2004年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知识产权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技〔2004〕4号),随着科技创新水平的提升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变化,我国知识产权工作的重点也发生了较大变化。这就迫切需要出台新时代加强和引导高校专利质量提升,促进知识产权工作更好发展的文件,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服务教育强国、知识产权强国、科技强国建设。 2.问:请简要介绍《若干意见》制定起草的过程。 答:《若干意见》从2019年2月起草至2020年1月印发,历时近一年,大致分为三个阶段。 一是深入调查研究。2019年2月开始,先后赴北京、上海、南京等地10所高校进行调研,进一步了解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实际情况,找准问题症结,并听取一线科研人员和管理人员建议,明确《若干意见》的着力点。 二是广泛征求意见。教育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科技部有关司局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共同研究提出具体解决措施。先后在大连、成都、广州、北京等地分片区听取了全国30多所高校的意见和建议;并在2019年12月20日召开的全国高校科技工作会上组织进行分组讨论,进一步听取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参会高校代表的意见建议。 三是专题修改完善。教育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科技部针对有关高校和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的修改意见多次进行专题研究,并针对基层一线关心、关注的重点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多次对《若干意见》进行修改完善,保障各项政策措施可落地,有效果。 3.问:请介绍《若干意见》制定过程中的主要考虑。 答:《若干意见》的起草主要有三方面考虑。 一是高校专利工作要回归保护创新创造的初心。知识产权是为了更好地保护产权人的利益而产生,是赋予创造者对其智力成果的专有权或独占权。然而,在实际工作中,基于科研项目结题、职称评定、绩效考核、奖励申报、创新城市建设、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等政策导向,出现了一些低质量专利、无应用前景的专利,也存在‘大而不优,多而不强’的矛盾和问题。这不但违背了科技创新的规律,而且偏离了保护创新创造的初心。知识产权应该是为了保护创新的价值而产生,而不应该是为了满足各类考核评价评比而申请,更不应为追求一些指标而凑数。要引导高校专利工作回归保护创新创造的初心。 二是高校专利工作要立足高校是科技成果重要供给侧的特点。高校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科技成果的重要供给侧。一般而言,高校不同于企业,它本身不能直接将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只有将科技成果转化到企业中、运用到生产生活上,才能体现成果价值。因此,推动高校知识产权工作的核心是运用,而知识产权创造、管理、保护等其他工作都是为知识产权运用而服务。高校要树立专利等科技成果只有转化才能实现创新价值,不转化是最大浪费的理念,突出转化运用导向,倒逼高校知识产权工作的优化和提升。 三是高校专利工作要融入到科技创新的全过程。科技创新是知识产权的源头,知识产权是对科技创新的保护,两者相互促进。知识产权工作应贯穿科研项目立项、实施、验收以及成果转化全过程。应建立知识产权全流程管理机制,在科研项目研究的不同阶段,开展专利导航、专利布局、专利挖掘和高价值专利培育等工作;项目结题后,加强专利运用实施;切实把知识产权工作融入到科技创新全过程,强化知识产权工作,促进成果转移转化。 4.问:请介绍一下《若干意见》的主要框架。 答:《若干意见》主要包括三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本部分集中体现了《若干意见》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明确以坚持质量优先、突出转化导向、强化政策引导为原则,推动高校知识产权全流程管理体系更加完善,并与高校科技创新体系、科技成果转化体系有机融合,全面提升高校专利创造质量、运用效益、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 第二部分是重点任务。本部分共有四个方面十条任务组成,四个方面环环相扣、有机衔接、协同推进、相互支撑。其中,“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是前提,“开展专利申请前评估”是关键,“加强专业化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是支撑,“优化政策制度体系”是保障。 第三部分是组织实施。围绕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政策引导、实行备案监测、创新许可模式等方面,教育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科技部共同采取有效措施,推进以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机制建设,引导高校积极落实《若干意见》中的重点任务。 5.问:请介绍一下《若干意见》关于“建立健全重大项目知识产权管理流程”的有关要求。 答:《若干意见》明确要求高校应统筹科研、知识产权、国资、人事、成果转移转化和图书馆等有关机构,积极贯彻《高校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 33251-2016),形成科技创新和知识产权管理、科技成果转化相融合的统筹协调机制;围绕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重点研发计划等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在项目实施的不同阶段加强专利信息分析利用,开展专利导航布局和专利运用实施等工作。 专利等知识产权工作不仅仅是科研项目结题时才开展的工作,而应该体现在项目的选题、立项、实施、结题、成果转化等各个环节。《若干意见》提出“建立健全重大项目知识产权管理流程”旨在引导高校建立知识产权全流程管理的机制,统筹科技创新和知识产权管理、科技成果转化等工作,发挥知识产权管理在服务、推动、保护科技创新以及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中的重要作用。 6.问:请介绍一下《若干意见》提出“逐步建立职务科技成果披露制度”的考虑。 答:《若干意见》提出高校要逐步建立健全职务科技成果披露制度,科研人员应主动、及时向所在高校进行职务科技成果披露。主要考虑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通过披露制度的建设,高校要加强对利用职务科技成果从事创办企业等行为的管理和规范,引导科研人员依法依规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活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切实保障高校合法权益。二是高校要与科研人员积极对接,及时掌握科研人员科技创新的最新进展,挖掘有潜力的科技成果,引导科研人员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指导科研人员对有价值的科技成果通过申请专利等方式对科技成果进行保护。 7.问:高校该如何落实《若干意见》提出的“开展专利申请前评估”。 答:专利申请前评估是国际高水平大学普遍做法。麻省理工学院、斯坦福大学等高校分别建立了专门的技术转移办公室对职务科技成果进行评估。目前,国内部分高校已在探索实践。相比较而言,申请前进行评估可以减少无效申请和低质量专利的数量,从而汇聚更多的人财物等资源支持高质量专利的培育和转化。因此,《若干意见》要求高校“要明确评估机构与流程、费用分担与奖励等事项,对拟申请专利的技术进行评估,以决定是否申请专利,切实提升专利申请质量”。同时,由于当前专利申请不需要发明人承担任何成本和责任,对发明人而言只有申报冲动没有内生约束、专利数量越多越好,导致专利质量良莠不齐。为此,《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发明人不得利用财政资金支付专利费用”,推动发明人与高校共同承担风险,强化发明人提升专利质量、促进专利转化的责任意识和内生动力。 专利申请评估后,对于高校决定申请专利的职务科技成果,鼓励发明人与高校共同承担专利费用,高校承担的部分可以利用财政资金支付。专利转化取得收益后,要将专利费用作为成本从收益中扣除,发明人自己承担的部分要加倍扣除并返还给发明人。对于高校决定不申请专利的职务科技成果,高校要与发明人订立书面合同,依照法定程序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允许发明人自行申请专利,获得授权后专利权归发明人所有,专利费用由发明人承担;由于其职务科技成果的属性,若该类专利转化实施,高校可获得象征性收益,但应在事先订立书面合同时对收益比例进行明确。 由于科学技术的商业化前景会随着技术成熟度、市场需求变化等而不断变化,《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对于评估机构经评估认为不适宜申请专利的职务科技成果,因放弃申请专利而给高校带来损失的,相关责任人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未牟取非法利益的,可依法依规免除其放弃申请专利的决策责任”,以减轻高校开展评估工作的决策压力。同时,考虑到我国高校开展专利申请前评估工作的经验较少,专业化机构和人才队伍尚有不足,《若干意见》专门指出“评估工作可由本校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或技术转移部门)或委托市场化机构开展”。 认识到位、有条件的高校要主动加快建立专利申请前评估制度,其他高校要尽快完善条件后再建立,有序推动该制度在我国高校落地。 8.问:关于专利资助奖励政策有哪些新的要求。 答:优化专利资助奖励政策是《若干意见》的重要内容。《若干意见》明确要求高校要停止对专利申请的资助奖励,大幅减少并逐步取消对专利授权的奖励,通过提高转化收益比例等“后补助”方式对发明人予以奖励。该政策充分体现了促进转化运用的导向。各高校应按照《若干意见》要求,进一步推动专利资助奖励政策从对申请、授权的资助奖励逐步向加大对转化实施的奖励进行转变和调整,引导高校专利质量的提升。 9.问:如何加强专业化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机构及人才队伍建设。 答: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机构及人才队伍专业能力欠缺、数量不足是制约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因素。教育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科技部将联合采取措施加强专业化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专业化机构建设。开展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高校、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建设,引导高校在人员、场地、经费等方面对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机构予以支持和保障,不断提升高校知识产权运营和技术转移能力。 二是加强技术经理人培养。支持高校设立技术转移及知识产权运营相关课程,加强知识产权相关专业、学科建设,并将遴选若干高校开展专业化知识产权运营或技术转移人才培养,指导高校加快技术经理人队伍建设,为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培养一批专业的人才队伍。 三是支持高校设立知识产权管理与运营基金。支持高校通过学校拨款、地方奖励、成果转移转化收益等途径筹资设立知识产权管理与运营基金,用于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专利导航、专利布局、专利运营等知识产权管理运营工作以及技术转移专业机构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等,形成转化收益促进转化的良好循环。 10.问:请谈谈《若干意见》印发实施后,三部门如何抓好贯彻落实。 答:《若干意见》的落实关键在高校,高校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切实把专利工作回归到保护创新创造的初心,立足高校特点,扎实推进,才能取得实效。教育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科技部共同采取以下措施,推动高校落实好《若干意见》。 一是加强政策引导。将专利转化等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绩效作为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动态监测和成效评价以及学科评估的重要指标,不单纯考核专利数量,更加突出转化应用。反对发布并坚决抵制高校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排行榜。 二是加强监测分析。教育部、国家知识产权局对以许可、转让、作价入股或与企业共有所有权等形式进行实施转化的专利进行备案,并公布高校专利实施转化情况。同时,对高校非正常专利申请情况进行监测。三部门及时对高校专利申请、授权、实施等情况进行研究。 三是加强宣贯交流。组织高校围绕知识产权全流程管理体系建设、职务科技成果披露制度建设、专利申请前评估制度建设、专业化能力建设、优化专利资助奖励政策等方面进行深入研讨,宣传典型经验,推动高校尽快建立完善有关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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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下义务教育入学工作怎样开展?来看北京政策解答21问
近日,北京市教委印发《关于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入学意见》),对北京今年义务教育入学有关工作进行安排。 疫情防控下入学工作怎样开展?对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相结合的入学方式有哪些要求?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如何入学?一起来看。 问题一:近年来北京市在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多年来北京市将推进教育公平作为基本价值取向,加大政府统筹力度,盘活存量,扩大增量,通过资源公平与机会公平双轮驱动,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积极回应群众上好学需求。 一是推进集团化办学和学区制改革,发挥现有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带动作用,优化基础教育资源布局和结构。全市现有各类教育集团158个,学区131个,三分之二以上的中小学校纳入学区制管理。 二是加强市级统筹, 采取市建共管、市建区办方式在重点区域建设一批优质学校,完善城市公共服务功能,优化重点地区营商环境,增强优质教育对优秀人才的吸引力,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服务支撑。 三是加强学段联动,发挥学段传导和杠杆作用,中招市级统筹、校额到校的实施大幅增加了一般初中学校升入优质高中机会,提前三年明确升学预期,引导小升初学生就近登记入学。2019年一般初中就近登记入学2.4万人,小学、初中就近入学率双达到99%以上。 问题二:《关于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出台背景是怎样的?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精神。2019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 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要求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2019年7月召开的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强调,要正确处理好公办教育与民办教育的关系,按照公办民办学校一视同仁、公平发展、互不享有招生特权的原则,严格落实中央关于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的规定,维护正常招生秩序。 这次义务教育规范招生行为、完善入学政策,全国统一步调,要求在2020年招生入学工作中全面落地。 二是持续巩固免试就近入学成果。近年来北京市认真落实《义务教育法》规定和中央要求,坚持统筹施策、标本兼治,推进免试就近入学。 积极扩大优质教育资源,通过学区制、集团化、城乡一体化等方式快速扩大优质学校覆盖面,努力满足群众上好学需求。 加强学段联动,通过资源和机会双轮驱动,统筹小、初、高各学段入学联动政策,以促进教育公平为导向,形成公平完善的就近入学规则,积极稳妥推进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 今年在此基础上保持入学条件、入学方式等政策稳定,有利于稳定各方预期。 问题三:《入学意见》工作依据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等法律法规,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 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北京市关于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 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的通知》和教育部有关工作部署,北京市教委制定了《关于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 问题四:《入学意见》指导思想是什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落实全国和北京市教育大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四个服务”水平,大力促进教育公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入学规则,严格规范入学秩序,加强入学工作管理,确保北京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有序推进,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问题五:义务教育入学工作原则有哪些? • 坚持政府统筹,将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作为政府行为予以保障。 • 坚持区级为主,组织实施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 • 坚持免试、就近,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 坚持平稳有序、严格规范,通过巩固成果,完善制度,引导预期,努力保障入学机会均等。 问题六: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基本要求是什么?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范围、时间、方式、流程、结果公布和学籍管理各项工作均要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由审批地区教委统一设定并向社会公布。报名、审核、录取、结果公布等各项工作均由审批地区教委统一组织实施。区教委要加强对民办学校的管理和指导。 问题七: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如何要求?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要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北京市严格落实中央文件要求和教育部工作部署,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开展录取、同步注册学籍(即三个同步);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电脑随机录取。 问题八:民办学校招生范围如何确定? 民办学校以招生其审批机关所在区域学生为主,有寄宿条件的民办学校可适当安排跨区计划,由区教委具体确定。 问题九:民办学校是否可以组织校园开放日? 5月6日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工作启动后,民办学校可以组织线上校园开放日,向家长介绍办学特色、培养方向、收费标准等情况,便于家长选择。 问题十:公办寄宿学校电脑随机录取有何要求? 2018年入学文件提前公布了公办寄宿招生实行登记派位入学政策。今年,城区公办寄宿学校招生实行电脑随机录取,对招生范围、招生名额、招生方式、录取名单进行公示。今后将逐年压缩城区公办寄宿学校招生计划。 问题十一:今年对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相结合的入学方式有哪些要求? 在去年工作基础上,今年继续稳妥推进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相结合入学方式,对房产、户口具备条件且居住达到一定年限的居民子女继续实行原有单校划片,不完全符合学校单校划片入学的将实施多校划片。由各区根据学位供给情况和户籍、房产、居住年限等因素制定相应办法。 问题十二:哪些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时按本市户籍对待? 区委台办认定的台胞子女、区侨务部门认定的华侨子女、持有全国博士后管理部门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及其父(或母)《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备案证明》(加盖博士后设站单位公章)、现役军人证件及部队师(旅)级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出具的随军家属身份确认函等能确认身份函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按本市户籍对待。 问题十三: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如何入学? 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政策保持平稳。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工作或居住,需要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本人在京务工就业证明、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全家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等相关材料,到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审核,通过审核后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并到居住地所在区教委确定的学校联系就读。学校接收有困难的,可申请居住地所在区教委协调解决。各区政府结合实际制定并公布实施细则,建立联合审核机制,具体要求可向各区咨询。 问题十四:共有产权住房家庭子女如何入学? 2017年9月《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发布当年已经明确,共有产权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由建设单位开发建设,销售价格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商品住房价格水平,并限定使用和处分权利,实行政府与购房人按份共有产权的政策性商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属于产权类住房,与其他普通商品住房入学政策一致。 问题十五:本市户籍无房家庭适龄子女在租房所在区入学有何要求? 本市户籍无房家庭,长期在非户籍所在区工作、居住,符合在同一区连续单独承租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且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夫妻一方在该区合法稳定就业3年以上等条件的,其适龄子女可在该区接受义务教育。具体办法由各区人民政府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依托北京市住房租赁监管平台核验本市户籍无房家庭住房租赁登记备案信息,租赁信息核验自5月6日与入学信息采集工作同步启动。 问题十六:小学学龄儿童家长如何参加信息采集? 登录小学入学服务系统(yjrx.bjedu.cn),确认入学登记的区,选择对应的户籍类型入口,在规定时间内注册,并填写详细信息。信息真实性审核通过后可打印信息采集表,到学校登记报名时须出示信息采集表。 问题十七:如果回户籍所在地和家庭实际居住地参加小升初,如何办理手续? 回户籍所在地或家庭实际居住地入学的学生需向毕业学校提出申请,并由学校在统一平台中打印申请表,签字确认后通过网络平台进行审核,由毕业学校发起申请,转出区审核后,转入区再进行审核。申请通过后自动将信息变更到转入区。审核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请向转出区、转入区咨询。 问题十八:针对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在入学安排上采取了哪些应对措施? 从义务教育入学工作特点看,信息采集、报名、派位等主要通过线上环节实施,线下环节较少并且是在后期进行,因此总体上疫情对义务教育入学工作的影响有限。 • 考虑疫情防控需要,今年区教委受理回户口所在区和到家庭实际居住地所在区初中入学申请、审核、登记工作时间比去年延长了2天,小学入学材料审核时间比去年延长了7天,各区还将适当延长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材料受理审核时间。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疫情防控期间延缓缴纳社会保险有关规定,对符合延迟缴费条件的在京就业证明予以审核通过,各区今年不得提高非本市户籍入学这项审核条件。 • 入学材料审核坚持非必要不线下原则,尽量采取线上方式审核,需现场提交材料的,各区将通过增加受理时段和服务窗口,分时段、分批次错峰预约等方式控制现场人数,做好人员登记、体温检测、疏导分流、通风消毒等工作。市教委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不断优化入学工作方案。 问题十九:关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入学有何措施?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和北京市有关文件精神,今年对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入学,在所在区入学政策范围内根据入学意愿优先安排保障。 问题二十:如何查询市、区入学文件和咨询方式? 5月1日在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yjrx.bjedu.cn)启动入学政策宣传,家长可在该平台上查询市区入学文件、政策问答、学校信息、技术服务电话和各区政策咨询电话等信息。涉及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方式、学校划片、入学结果等具体问题请向当地区教委咨询。 各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咨询电话 问题二十一:严肃入学纪律方面有什么要求? 严禁以考试成绩和各类竞赛证书、培训竞赛成绩、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严禁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 严禁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以培训班、校园开放日、冬夏令营等形式提前招生、选拔学生。 严禁初中校违规在小学非毕业年级提前招生。 严禁任何学校以实验班、特色班、国际部、国际课程班等名义招生。 严禁以寄宿招生方式招收非寄宿学生。 义务教育学校实行随机均衡编班,严禁分班前组织考试,严禁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 严禁校外培训机构曲解宣传入学政策,炒作公办学校排名,将培训成绩与入学挂钩。 严禁任何学校私自招生。 对于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交有关部门依规依纪处理。
0000-00-00 00:00现代教育报 -
人社部等7部门有关司局就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答记者问
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司法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知识产权局等7部门共同印发了《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人社部等部门有关司局负责同志就《通知》有关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通知》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党中央、国务院高度关注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今年,受突发疫情影响,部分职业资格考试推迟或取消,影响高校毕业生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特别是法律法规明确要求持证上岗的准入类职业资格,不能按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会直接影响高校毕业生就业。2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强调,“要注重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统筹做好毕业、招聘、考录等相关工作,让他们顺利毕业、尽早就业”。李克强总理对高校毕业生职业资格问题也作出重要指示。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是当前形势下稳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重要举措。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人社部与教育部、司法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知识产权局等7部门共同研究起草了《通知》,并广泛听取了意见建议。经国务院批准同意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7部门共同印发实施。 问:《通知》提出了哪些阶段性措施? 答:“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对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对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对护士执业资格、渔业船员资格、执业兽医资格、演出经纪人员资格、专利代理师资格等5项准入类职业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该5项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职业资格。用人单位在2020年12月31日前招聘高校毕业生的,不得将取得上述职业资格作为限制性条件。 (二)对申请律师执业实施“先实习、再考证”。尚未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校毕业生,符合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申请律师执业实习其他条件的,可先申请实习登记,在律师事务所实习。实习期满经律师协会考核合格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者自收到考核合格通知之日起一年内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可按规定申请律师执业。 (三)依法保障用人单位和高校毕业生合法权益。一是落实好先上岗高校毕业生的各项待遇保障,按规定为其计算工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等。二是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通过公开招聘进入事业单位工作,在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妥善处理劳动关系问题。 (四)做好政策衔接。一是各地区统筹安排技能培训补贴,将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纳入补贴范围,鼓励用人单位对先上岗高校毕业生加强培训,提高工作能力。二是各行业主管部门合理安排职业资格考试,为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参加考试提供便利。 问:先上岗高校毕业生可以从事哪些工作? 答:为有效防范执业风险,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取得职业资格之前主要从事辅助性工作。其中,尚未取得教师资格的高校毕业生先上岗的,不宜独立承担一门课的讲授任务或幼儿园带班任务。尚未取得护士执业资格的护理、助产专业高校毕业生先上岗的,先从事医疗护理员工作,但不得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尚未取得执业兽医资格的兽医相关专业高校毕业生先上岗的,不得独立从事动物诊疗活动、开具兽药处方。 问:《通知》中高校毕业生范围是什么? 答:《通知》聚焦解决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主要适用于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问:对《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的其他职业资格,是否可以“先上岗、再考证”? 答:《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其他准入类职业资格,有的职业活动风险较高,有的报考职业资格有从业年限条件,高校毕业生不能直接报考,还有的受限于国际公约等,不宜实施“先上岗、再考证”政策。对相关专业的高校毕业生,各部门将继续落实已出台的稳就业举措,根据实际研究出台有效措施,促进高校毕业生更好就业。目录内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不与就业创业挂钩,高校毕业生均可“先上岗、再考证”。行业主管部门不得将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作为就业创业的硬性要求,用人单位也不得将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作为招聘的限制性条件。
0000-00-00 00:00教育部 -
公安部、教育部:严厉打击各类“涉考”违法犯罪活动
记者从教育部获悉,根据公安部“净网2020”专项行动和国家教育统一考试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机制部署,2020年以来,全国公安机关网安部门会同教育部门对利用互联网和无线考试作弊器材实施的各类“涉考”犯罪活动保持高压严打态势,持续对“涉考”违法犯罪活动开展侦查打击,破获刑事案件3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00余名。 今年高考前夕,各地公安机关网安部门连续侦破多起组织考试作弊案,涉案犯罪团伙利用互联网招揽作弊考生,收取高额费用,为考生非法提供考试作弊服务,牟取高额经济利益。近期,辽宁公安机关对“涉考”犯罪团伙开展侦查打击,侦破一起涉高考组织作弊案,依法抓获并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20余名,扣缴了一批无线考试作弊器材。安徽、河南公安机关在高职院校分类招生考试和艺术类联考期间主动出击,破获多起通过互联网组织实施的考试作弊案件,累计抓获犯罪嫌疑人20余名。天津、江苏、广东等地公安机关持续对无线考试作弊器材生产厂商开展侦查打击,摧毁多个器材生产窝点,扣缴窃听、窃照专用器材千余套。此外,针对网上出现涉高考虚假谣言信息,误导考生备考复习等情况,公安机关网安部门依法查处了一批散布高考谣言的网络自媒体账号,对严重扰乱考试秩序的谣言发布者依法予以严惩。 公安机关提醒,在国家教育考试中组织考生作弊、向考生提供试题答案、兜售无线考试作弊器材等行为,涉嫌组织考试作弊罪,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代替考试罪,非法生产、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非法经营罪和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等罪名,严重危害国家教育考试安全,破坏社会公平正义和诚信体系,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公安机关和教育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助考”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2020年高考安全。(记者 叶雨婷)
0000-00-00 00:00中国青年报 -
甘肃2020年落实学生资助资金36.1亿元
新华社兰州12月10日电 记者10日从甘肃省教育厅获悉,甘肃2020年共下达中央和省级财政学生资助补助经费36.1亿元,受益学生达240.1万人次。 2020年,甘肃减免学前教育保教费10.3亿元,受助幼儿87.3万人次;发放城乡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5.7亿元,受助学生72.1万人次;面向普通高中学生,免除学杂费、发放国家助学金总计4.1亿元,受助学生27.1万人次;面向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免除学费、发放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共计4.6亿元,受助学生25.2万人次;面向高等院校学生,发放综合资助资金11.4亿元,受助学生28.4万人次。 甘肃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介绍,今年,甘肃加强学生资助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通过实地检查督导、工作约谈等方式,确保学生资助政策有效落地。 学生资助是一项重要的保民生、暖民心工程。近5年,甘肃共计下达中央和省级学生资助补助经费142.9亿元,资助学生907.6万人次,累计发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86.45亿元,惠及学生139.1万人。(记者白丽萍)
0000-00-00 00:00新华社 -
2021年国考报名人数超150万人 比去年同期增11万余人
10月24日17时30分,2021国考报名落下帷幕。根据中公教育提供的数据,截至24日17时30分,报名人数1511985,超过150万,比去年同期相比增加11万余人。2021国考拟招录25726人,13172个职位,招录人数增加了一千多人,目前平均竞争比为54.5:1,略高于去年竞争力度。 此外,目前还有11万余人正在待审查阶段,资格审核将于10月26日18:00结束。 从近九年的报考数据来看,国考报名总人数呈现出一定稳定性,基本上保持在130万到152万之间,招录人数与报名人数成正相关关系,招录人数越多,报名人数亦会跟着“水涨船高”,2021国考亦是如此。 2021国考共有79个部门、23个直属机构参加,计划招录25726人,比去年增加了近1600人,从整体而言,国家公务员考试招录规模自2019国考机构改革后呈现出稳步上升的趋势,2021国考各位考生们迎来了一次“小扩招”。 中公国考分析专家卢静斐认为,2020年突发的疫情增加了对公共服务序列人员的需求。随着抗疫常态化,各级党政群团机关为了应对疫情、服务公众的需要,会通过国考招录相关人才,客观上也为考生跻身“公门”提供了更多机遇。“扩招”的正向刺激再加上考生们对公务员这个职位的“偏爱”,推动了国考报名人数攀升,今年比去年同期多了11万余人。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有关要求,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此次国考将8337个计划、4507个职位补充到西部和艰苦边远地区县(区)级及以下直属机构,并采取降低学历要求、放宽专业条件、不限制工作年限和经历等措施降低进入门槛。 据统计,目前,4507个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职位中有4465个职位接收到考生提交的报考申请,占比达到99%,仅有42个职位无人报考。截至24日17日30分,报名人数共计450868人,通过审核的人数为419945,平均竞争比为50:1,接近全国竞争水平。这说明西部和艰苦边远地区职位同样受考生青睐,愿意下沉基层和西部的考生也非常之多。 截至24日9时,全国有9省(市、区)竞争比超出全国平均水平,其中北京以报名人数高、过审人数高以及竞争比高成为2021国考中的“三高”地区——报名人数多于20万,过审人数超过19万,竞争比高达109:1,是唯一一个竞争比破百的地区。北京作为中央机关的聚集地,也是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资源优越,对考生的吸引力很大。 值得注意的是,在竞争最激烈的前三个地区中,贵州、西藏均来自西部地区,成“公”的难度也非常大,说明国考热遍布全国。 10月24日18时,2021国考报名系统正式关闭,95个职位无人报考,占总职位数的0.7%。“挂零”职位遍布全国各地,相对数量较多的来自河北、新疆、黑龙江等地,集中在消防、铁路公安系统,这类职位有特殊要求,比如要求军队服役5年、要求掌握射击、救援等专业技能,普通考生难以企及。
0000-00-00 00:00中国青年报 -
教育部五项举措抓实校园食品安全管理
2020年上半年,教育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指示要求,进一步巩固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成效,会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相关部门,多措并举,抓实校园食品安全管理,推动校园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保障广大师生“舌尖上的安全”。 在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面前,教育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决策部署,部署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春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3月26日,教育部会同市场监管总局、公安部印发通知,要求各地市场监管、教育、公安等部门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统筹研究部署疫情防控和春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认真排查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全面核查清理所有食品原料,及时排查和消除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通过制定方案、细化措施,将工作抓紧抓实抓细。 针对各地学校陆续复学复课的实际情况,为加强学校复学复课后校园食品安全管理,5月19日,教育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切实做好学校复学复课后校园传染病防控和食品安全管理的通知》,专门部署加强复学复课后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要求各地各校增强防范意识,做好学校食品安全风险管理工作,严格管控食品、原材料和餐具采供渠道,积极推进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工程,保障师生饮水安全,强化食品安全科学知识和法律知识普及。 入夏以来,为加强夏季学校食源性疾病防控工作,6月12日,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夏季学校食源性疾病防控工作的通知》,部署加强各地学校和幼儿园复学复课后食源性疾病防控工作,要求各地教育、市场监管部门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督促学校和校外供餐单位严格执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落实食品安全校长责任制,加强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教育。 与此同时,6月19日,教育部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新时代校园爱国卫生运动的通知》,要求各地和学校强化食品安全管理,将强化食品安全管理融入新时代校园爱国卫生运动。此前,6月15日,教育部联合市场监管总局、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四部委印发《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方案(2020—2022年)》,部署开展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联合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对各地全面落实校外供餐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监管、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严惩重处校园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等提出明确要求。(记者 柴葳)
0000-00-00 00:00中国教育报 -
甘肃定西:求学路上一个不少
在甘肃省定西市临洮县漫洼初级中学,今年暑期,当地乡镇干部和学校教师为动员一名辍学一个多月的初二学生返校读书,自掏腰包前往广州做思想工作。最后,该生家长被劝返工作小组的诚心感动,秋季一开学,就亲自将孩子送到学校继续上学。 定西地处甘肃中部,属六盘山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全市辖六县一区,均为国家级贫困县。过去,受累于恶劣的自然条件和落后的传统观念,农村贫困家庭适龄子女因经济困难失学辍学现象时有发生。近年来,定西精准聚焦“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在教育扶贫上发扬“三苦精神”,多措并举,攻坚克难,不仅实现了不让一个孩子因贫失学的目标,还努力让每个贫困家庭孩子都能享受公平有质量的优质教育。 不让一名学生因贫失学 秋季开学第一天,渭源县星光学校教师薛卉琴发现班上学生豆豆(化名)没有到校,也没有请假,家人的电话也打不通。 这可急坏了薛卉琴和学校领导。经四处打听,才知道孩子和家人出了车祸,豆豆腿伤住院了。突如其来的变故,让豆豆的父亲一度很迷茫:“豆豆刚出生时,母亲大出血去世,这次车祸中,帮助抚养的姑姑又遇难了,娃娃没人管,再不念书了。” 了解到情况后,薛卉琴和其他教师一边努力做豆豆父亲的工作,一边坚持到医院给豆豆补课。看到学校老师们的坚持和无微不至的照顾,豆豆的父亲态度扭转。一个月后,豆豆康复出院,顺利回到学校。 在定西市,类似豆豆这样的情况并非个例。截至目前,全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有173465人。为保障贫困家庭学生有学上、上得起学,近年来,定西建立了脱贫台账,在此基础上,各县区健全完善“一生一案”帮扶措施,根据不同情况进行精准对接和立体式帮扶。 目前,该市已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学校和社会积极参与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实现了各学段全覆盖,公办、民办学校全覆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据统计,仅2018年,定西就落实各类助学资金5.1亿元,惠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39.7万人次,没有一名学生因贫困失学。 尽管因贫失学基本消除,但相比之下,因厌学、学困而失学辍学更难被发现,且劝学难度更大,控辍保学成为贫困地区最难啃的“硬骨头”。 “失辍学的原因很复杂,既有传统思想观念的影响,也有家庭关爱缺失的因素,还有部分学校办学条件薄弱的现实,但无论如何,我们都要想方设法让这些孩子接受教育。”定西市教育局局长盛淑兰说。 为了啃下这块“硬骨头”,定西每年都与各区县签订责任书,层层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制定考核细则并按学年度进行考核。同时,对照户籍、学籍、建档立卡、残疾儿童等基础数据,逐乡、逐村、逐校、逐人全面筛查,确保失学辍学学生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失学辍学学生“一个不少,一个不落”。 目前,定西已累计劝返复学学生372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191人。除226人因重度残疾或精神疾病不能接受教育外,全市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均接受了义务教育。 办好家门口的好学校 360人、456人,对比2018年和今年秋季开学后的全校学生人数,陇西县通安驿镇通安小学校长韩海波的脸上泛起了笑容。这与该校办学条件的改善密不可分。 通安驿镇地处西北黄土高原边缘与秦岭支脉丘陵地带之间,人群居住非常分散,且大多数贫困家庭学生居住在偏远的山里。学生上学路途遥远,加之过去学校破旧、拥挤,个别村民宁愿让孩子帮家里干农活,也不愿意每天翻山送孩子上学。 2016年,通安小学被列入薄弱学校改造项目,在镇上重新选址修建,投入资金2000多万元。两年后,新校园投入使用,宿舍楼、食堂、功能室一应俱全。“看到这么好的条件,家长和学生都乐了,许多转出去的学生又回流了。”韩海波说。 近年来,受益于国家倾斜支持农村教育、中西部地区教育、全面改薄、教育脱贫攻坚等一系列举措,因上学远、上学难、就学条件差而失学辍学问题基本得到解决,特别是保障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子女就近入学。 据统计,2015年以来,定西先后投入21.9亿元,改造建设义务教育薄弱校1544所,建设校舍81.1万平方米,并对126所寄宿制学校的学生宿舍、食堂、浴室、厕所、取暖等进行了改造建设,所有学校办学条件都达到了国家“20条底线”标准。定西还投资2.1亿元,为883所农村学校配备了数字教育设施设备,利用线上、线下资源,安排城区和乡镇中小学校教师通过网络直播方式,有效保障乡村学校和教学点开齐音乐、美术等课程。 提高贫困地区教育质量,师资是关键。定西多措并举提高贫困地区学校师资力量,在引进年轻教师的同时,不断强化教师培训,并通过深化县区、城乡学校结对帮扶,均衡师资配置,推进“阳光课堂”教学模式运用等方式,进一步加大对农村薄弱学校扶持力度,促进优质资源共享,有效提升了农村教育质量。 爱的阳光普照学生心田 渭源县路园中学教师潘建娥和杨太红夫妇已经扎根学校18年了。每每被人问及“为啥不进城”,他们的回答都非常坚定:“舍不得这群可爱的孩子,能让他们快乐健康成长,是我们最开心的事。” 在定西,还有很多像潘建娥夫妇一样的教师。他们选择扎根农村,守望学生成长,播撒爱和希望,用爱践行“一个都不能少”的真情承诺。 由于山大沟深、土地贫瘠,外出打工是很多当地老百姓的选择,农村留守儿童现象较为普遍。为确保他们不因学习困难、家庭原因、个人情感等失学辍学,定西把留守儿童关爱和教育明确为教育扶贫的一项重要内容,建立起“一对一”帮扶教育机制。 为给留守儿童创造更好的成长环境,定西建立了173个“留守儿童之家”。每个“留守儿童之家”都像一个温暖的大家庭,留守儿童可以和父母打亲情电话、视频聊天。 定西还不断加大对残疾儿童关爱力度,努力保障他们的受教育权利,除按照6000元国家标准划拨特教学校学生生均公用经费外,还按照农村小学困难家庭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划拨寄宿生生活补助。此外,残疾学生全部享受“两免一补”,特教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全部享受营养早餐补助政策。 目前,全市共有1910名适龄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其中随班就读1504人、特教学校205人、送教上门196人;初中毕业5人,全市残疾青少年入学率达到89%。 为保障特教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定西多数县区将特教教师津贴标准从过去的占基本工资15%提高至30%。同时,制定出台送教上门实施细则,提出送教人员交通差旅等费用由服务对象生均公用经费支付、送教计入教师工作量、为送教教师购买人身意外保险等措施,充分调动教师们的积极性。 “教育作为脱贫攻坚的基础性工程,对拔掉穷根、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当前,脱贫攻坚已进入爬坡过坎、攻坚拔寨的冲刺阶段,我们将紧盯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无失学辍学底线,切实提高农村薄弱学校教育质量,确保每个贫困家庭学生都有学上、上好学,努力办好更加公平更有质量的教育,确保2020年全面实现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盛淑兰说。(记者 尹晓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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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对校外 培训机构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 权益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对校外 培训机构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 权益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的通知 教基厅函〔2020〕2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市场监管局(厅、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市场监管局: 近年来,在各地的努力下,校外培训机构日趋规范发展,但仍存在一些问题,特别是涉及中小学生校外培训的消费投诉呈上升趋势。为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合同行为,化解校外培训合同纠纷,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决定在全国范围内针对校外培训机构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重点 此次集中整治主要针对各类中小学校外培训服务机构利用合同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各地教育、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于培训机构利用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法定权利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 二、工作安排 2020年10月—12月为组织部署阶段,各地教育、市场监管部门要建立工作机制,制定本地区集中整治工作方案,收集、评审不公平格式条款。 2021年1月—8月为实施阶段,各地教育、市场监管部门要切实加大工作力度,综合运用行政指导、执法手段,针对校外培训行业中存在的合同违法行为集中进行整治。 2021年9月—11月为总结阶段,各地教育、市场监管部门要对工作进行总结,并向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上报书面工作总结材料。 三、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此次集中整治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校外培训机构不公平格式条款问题的重要举措,关系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下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各地教育、市场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制定具体方案,健全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确保高质量完成集中整治。 2.密切沟通配合。各级教育、市场监管部门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工作联动机制,依据各自职责落实好责任分工。对于发现行业中存在的问题要加强信息共享,及时沟通联络,综合运用各种监管手段形成执法合力,确保执法的准确性和专业性,努力提升整治效果。 3.加强宣传引导。各地教育、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组织专家对相关条款进行点评、分析,通过各类媒体营造有利舆论氛围。可以将此次集中整治工作与推行《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工作结合起来,引导规范教育培训机构签约履约行为,提升工作效能。 四、其他事项 请各地教育、市场监管部门于2021年11月底前,将工作总结材料、统计数据和3—5个典型案例报送至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市场监管总局(网监司)。 教育部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2020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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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将在部分重点领域建设优质教学资源库
教育部办公厅日前印发通知,决定启动部分领域教学资源建设工作。通知明确,聚焦国家重点领域紧缺人才培养,开展教学资源建设,完成专家组织组建、知识图谱构建、教学资源建设、资源审核应用、资源持续更新、教师培训等工作,推进“四新”(新工科、新农科、新医科、新文科)建设,推动高等教育“质量革命”。 通知提出,从2020年起,分年度在部分重点领域建设优质教学资源库,优化教育教学条件、推进教学方法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探索“四新”理念下教学资源建设新路径和人才培养新模式。 通知强调,资源建设要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研究确定重点建设领域,明确建设任务,加快相关领域优质教学资源建设。将资源建设与资源使用相统筹,实现在资源建设中培养教师队伍,在资源使用中锻炼教师队伍。同时,建立科学的建设领域动态调整机制和资源的持续更新机制,提高资源服务支撑能力。资源建设同时面向高校、行业企业、科研院所等单位,并注意最新科研成果的及时转化。完善经费和机制保障,对通过审核的资源建设者,给予适当资助,并在教育信息化等相关项目中给予优先支持。(记者 黄鹏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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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连续8年占GDP4%以上
“十三五”期间,中央财政坚持把教育作为财政支出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障,加大教育投入,保证财政教育投入持续稳定增长,不断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据统计,2016—2020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累计16.21万亿元,是一般公共预算第一大支出。2019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达到40049亿元,占GDP比重为4.04%,自2012年起连续8年保持在4%以上。 “十三五”期间,中央财政积极推进教育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报请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教育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全面、系统、清晰划分了教育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在提高各级政府提供教育领域公共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教育优先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是加快发展学前教育。2011—2020年,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先后支持各地实施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第一期2011—2013年,第二期2014—2016年,第三期2017—2020年),将学前教育作为重要公共服务纳入财政支持范围。2016—2020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804亿元,支持地方公办民办并举、多种形式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深化学前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健全幼儿资助制度,并在分配资金时,重点向“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倾斜。 二是促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从2016年春季学期起,分两年统一了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和学生“两免一补”政策,实现相关经费随学生流动可携带。根据义务教育改革发展新形势新要求,2019—2020年,进一步调整完善了相关政策措施,提高农村公办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所需资金中央财政分担比例,将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纳入生活补助范围,并将中西部地区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提高50元,达到年生均小学650元、初中850元,与东部地区一致。2016—2020年,中央财政共安排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资金6085亿元。全国约1.5亿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除杂费并获得免费教科书,约2500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生活补助,约1400万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实现相关资金可携带。 2016—2018年,中央财政共安排1051.5亿元,支持贫困地区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截至2018年底,全国有30.96万所义务教育学校(含教学点)办学条件达到要求,占义务教育学校总数的99.8%。 2019年,中央财政设立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支持地方消除城镇“大班额”,加强乡镇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推进农村学校信息化等,2019—2020年,共安排587亿元。 此外,从2019年秋季学期起,统一贫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膳食补助国家基础标准(每生每天4元),进一步加大对地方试点地区奖补力度。2016—2020年,中央财政共安排学生营养膳食补助资金1030亿元,每年约3200万名学生受益。 三是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通过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重点支持推动各地建立完善以促进改革和提高绩效为导向的中高职生均拨款制度、支持落实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和“1+X”证书制度试点等改革部署、支持各地中等职业学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提高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素质等。资金采用因素法分配,由各省统筹使用,可用于支持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2016—2020年,累计安排资金1036亿元。 四是支持高等教育内涵发展。整合设立中央高校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学科)和特色发展引导专项资金,持续稳定支持“双一流”建设,2016—2020年,共安排专项资金919亿元。通过“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完善地方高校预算拨款制度,逐步提高生均拨款水平,推动地方高校深化改革和内涵式发展,支持地方推进“双一流”建设,2016—2020年,共安排资金1789亿元。同时,通过“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中央高校教育教学改革专项资金”等专项资金,强化高校创新体系建设,支持高校提升科学研究水平,支持深入推进高校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等。2016—2020年,分别安排204亿元、97亿元。设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经费,支持高校思政工作理论研究、组织保障、队伍培养、网络平台建设,“十三五”期间累计安排3亿元。 五是健全完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目前,已建立起覆盖所有教育阶段、形式多样、功能完备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中央财政根据新形势下的经济发展水平、财力状况、物价水平等因素,会同教育部等有关部门适时调整相关资助标准。2016年起,免除公办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2017年,将中央高校博士生国家助学金标准由12000元提高到15000元,地方高校博士生由不低于10000元提高到不低于13000元,更好调动博士生等高端创新人才积极性。2019年,调整完善职业院校奖学金政策,扩大高职院校奖助学金覆盖面,并将补助标准从3000元提高到3300元,同步提高本科生助学金标准。设立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2016—2019年,全国累计资助各教育阶段学生(幼儿)超4亿人次。同时,配合教育部等部门提高资助精准度,确保各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记者李忠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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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疫”之下,校园“春招”如何展开
“最近一周已在网上投了10份简历,总有单位要招人的。”得知校内双选招聘会因防疫需要暂时取消,重庆邮电大学应届毕业生李艳选择在家一边准备毕业论文,一边上网寻找招聘信息、投递简历。 2020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874万。战“疫”时期的春季校园招聘,情况有何变化?就业形势如何?校园招聘怎样开展?用人企业和相关专家对求职毕业生有何建议?新华社记者就此展开调查。 “无接触招聘”成春招各方首选 近日,重庆邮电大学将原定于4月1日举行的校园春季大型双选会调整为网上举办。当前,受疫情影响,春季高校开学时间延后,各地高校都已暂停各类校园现场招聘活动。 记者了解到,各地高校就业相关部门多通过各类网络平台积极为求职学生梳理传递招聘信息,并提供线上办理手续等服务。江苏省教育厅开设网络招聘专栏,举办“就业创业在江苏”等分层次、分类别的网络招聘会,致力于线上供需对接。哈尔滨工程大学联系用人单位开辟短视频招聘、短视频面试等线上方式进行春招。 “空中宣讲”“线上双选会”及远程面试等“无接触招聘”也成为各企业优先选项。12日晚,近4万名网友在线观看了浪潮集团网络春招宣讲会。“招哪些专业”“能投多少岗位”“什么时候面试”——一些毕业生自发建立微信群,彼此分享信息、交流经验。 腾讯、阿里、网易、苏宁、OPPO等招聘企业明确提出全面采用“无接触招聘”,求职毕业生经过在线申请、远程面试、电子签约,即可完成求职和入职的全部流程。 部分互联网平台举办服务春招的线上活动,为求职大学生“打气”、支招。智联招聘发起第十四季“就业有位来”大学生就业公益行动,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针对武汉80余所高校毕业生就业,智联特别开展江城学子公益专场“空中双选会”提供服务。 知乎在站内发起“春招”专题,邀请知名求职平台专家、求职大学生用户等多角度为求职者提供“实战”建议。抖音在平台上组织播放企业春招宣讲预热视频,提供简历制作、面试技巧等招聘指导,还提供与大学生求职核心能力要求、职场实用技巧等相关的内容。 各方纷纷“出招”稳就业 记者从教育部了解到,2020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874万,同比增加40万人。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司长王辉表示,为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和疫情叠加对今年上半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的影响,教育部已针对相关工作进行了部署。 教育部日前提出多项措施,包括:加强网上就业服务,组建就业大市场,共享岗位信息;大力开拓就业渠道,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深入挖掘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创造的就业机会,支持毕业生实现多渠道就业。同时适当延长择业时间,对离校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按规定将户口、档案在学校保留两年。 为缓解难点、促进就业,各地有关部门、各高校也纷纷“出招”。 中小企业是高校应届生就业岗位创造主体。河北科技大学主动联系在学校就业信息网注册的7164家企业争取就业机会,该校就业处教师赵利勇告诉记者,准备在近期举办中小企业网络招聘会。黑龙江、河北等地出台政策,从企业财税政策支持、稳定企业职工队伍、加大融资支持力度、帮助企业稳定生产、减轻企业生产经营负担等方面支持中小企业稳定经营。 “最近有一些已经签约的毕业生来反映,担心企业受疫情影响缩减招聘计划,开春后面临三方协议毁约风险。”苏州大学招生就业处处长查佐明告诉记者,为引导毕业生保持良好心态,学校已开通了专项心理咨询热线,服务毕业生。同时,校方加强与有关企业沟通,切实维护学生权益。江苏连云港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专门向全市企业和广大职工发出倡议,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稳定劳动关系。 专家:求职毕业生应做好准备、主动出击 记者了解到,当前就业市场中也不乏机遇。据猎聘大数据显示,当前一些领域用人需求迅速扩大:从2020年1月1日到2月7日,生活服务类、在线教育、互联网医疗领域的中高端人才需求同比增长分别高达89.31%、88.22%、82.48%。 西南政法大学教授程德安建议,学校应帮助毕业生尽早做好职业规划,引导毕业生调整心态,积极把握春招机会。 中青旅博汇河北人才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刘俊岭建议,求职大学生可通过丰富的网络资源进一步掌握视频面试等求职技巧。 智联招聘集团执行副总裁李强建议,当前求职毕业生应主动出击寻找就业机会,但不建议“海投”“盲投”,更应明确方向、树立目标。他提醒,当前网络招聘信息良莠不齐,部分虚假招聘、传销团伙可能混入其中,求职者应从正规渠道获取信息。哈尔滨工程大学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主任徐宝贵建议,校方应从面试到派遣以至维权“全链条”为学生提供精准服务。 教育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对网上的用人单位和招聘信息进行严格审核,确保信息真实有效。(记者 柯高阳 陈席元 杨思琪 赵鸿宇 施雨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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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宝生出席二十国集团教育部长特别视频会议
6月27日,由2020年二十国集团(G20)主席国沙特阿拉伯教育部发起举办的二十国集团(G20)教育部长特别视频会议上,中国教育部部长陈宝生介绍了中国教育系统抗疫做法和经验。 “疫情发生以来,在习近平主席亲自指挥下,经过艰苦努力,中国国内疫情防控已经进入常态化阶段,经济社会秩序逐步恢复,各级各类学校也陆续复课。”陈宝生表示,中国教育部始终把2.8亿学生和1700余万教师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毫不放松地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学校复学复课工作。 陈宝生指出,在校园防控和师生关爱方面,中国及时作出2020年春季学期延期开学决定,最大限度阻断疫情向校园蔓延扩散,加大对海外中国留学人员的保护力度,积极做好对在华国际学生、外籍教师的关心关爱工作;在保障教育连续性方面,启动全国范围的“停课不停学”方案,汇聚政府、学校、企业和社会各方力量,做到“人人有课上,课课有保障”;在推进复学复课方面,按照错区域、错层次、错时、错峰原则有序复学复课。 陈宝生倡议,作为二十国集团的教育部长,我们应采取行动,全面提升教育在面对当前和未来危机时的应对能力。一是依托多边平台,加强国际合作。要推动各国防疫经验互通互鉴,分享有效做法。二是借助危机处理,促进新技术应用。要认真审视人工智能等技术可能带来的革命性变化,促进新兴技术在教育领域的转化应用。三是关注弱势群体,维护教育公平。要加强教育减贫国际合作,携手解决在学习机会方面的数字鸿沟和不平等问题,提升全球教育系统应对危机和挑战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全球教育开放、包容、平衡发展。 作为落实二十国集团领导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特别峰会成果的务实举措,本次会议邀请了G20各成员国、部分受邀国教育部长以及经合组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银行等国际组织负责人参会,交流各成员国教育系统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有效举措和成功经验,发布《G20教育部长声明》,以表明G20在教育领域相互学习借鉴、共同应对疫情的决心和信心,进一步推动国际抗疫合作。(记者 柴葳)
0000-00-00 00:00中国教育报 -
山东省青岛市出台家庭教育指导纲要 为焦虑的父母开出一剂“良方”
近日,山东省青岛市教育局联合相关市直部门共同下发了《青岛市中小学(幼儿园)家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以下简称《纲要》),为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学生家长开展家庭教育提供行为指导和规范指导。《纲要》开全国家庭教育风气之先,率先将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落实到家庭教育指导体系;率先将生涯规划纳入家庭教育指导体系;率先提出配备兼(专)职家庭教育指导教师,帮助家长提升家庭教育质量。 8万份问卷,问出无数焦虑家长 “不谈学习,母慈子孝;一谈学习,鸡飞狗跳……”类似的顺口溜,已经成为大多数中国家长自嘲中的共识。近些年来,全国各地关于孩子厌学、沉溺手机游戏、抑郁、自杀等新闻层出不穷,令人痛心的同时,我们看到的是,很多家长在孩子的家庭教育上表现出深深的焦虑。 “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要给孩子讲好人生第一课,帮他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青岛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院长柴清林对记者说,随着经济社会迅速发展,家长和社会对家庭教育指导的需求与日俱增,尤其是新冠肺炎疫情的突发,更是给家庭教育带来了极大的挑战。 为做好《纲要》起草工作,青岛市教育科学研究院今年上半年面向全市中小学教师和家长发放了8万份家庭教育指导调查问卷。 “根据问卷结果,我们发现大部分家长都处于比较焦虑的状态,家长们焦虑的主要问题集中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孩子的学业指导负担重(占60.92%);二是教育方式不当导致亲子冲突(占41.53%);三是孩子的自理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不足(占37.3%);四是缺乏共同语言(占21.96%)。”青岛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家庭教育研究中心副主任魏琛介绍说,问卷显示出家长们迫切需要从五个方面得到帮助和指导:如何培养孩子良好的学习习惯、如何提高孩子学习动力、个人情绪管理和行为改善的策略、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的相关知识、亲子沟通的方法。 配备专业指导教师,打通家校沟通“最后一公里” 据悉,青岛是2019年《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修订后,在全国教育系统率先研究制定《纲要》的城市。本次出台的《纲要》包括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各学段(包含3~6岁、6~12岁、12~15岁、15~18岁四个阶段)指导家长实施家庭教育建议、保障措施几大部分。 柴清林介绍说,《纲要》各年龄段指导要点均按照“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逻辑展开,尤其是针对目前家庭教育中普遍存在的长于智、疏于德、弱于体美、缺于劳的现状,对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四个学段家庭教育中的德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指导内容分别予以明确。 “《纲要》给出了从幼儿到高中各学段学生的身心特点和具体指导实施建议,学段跨度大,覆盖面广,解决了教师在家庭教育指导中‘如何做’的重要问题,让学校在各学段家教指导上有章可循。”青岛平安路第二小学德育主任袁凤说,比如在6~12岁儿童期,可让孩子初步了解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使其初步认知未成年人能够理解和常见的违法犯罪行为及其危害和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建立对校园欺凌行为的认知和防范意识。 “《纲要》把生涯规划也纳入家庭教育当中,这对家长的帮助也是非常大的。”青岛市第58中学生家长梁稚萍表示,《纲要》对每个学段家庭教育中的生涯规划指导内容都进行了明确,建议家长通过经历分享、带领或鼓励中小学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志愿活动等,让孩子从实践应用的角度来思考自身应有的家庭责任和社会责任,培养适应未来发展的职业素养和创新创业能力。 从全国来看,缺乏专业的师资队伍是中小学家庭教育指导的“软肋”。值得一提的是,青岛发布的《纲要》提出要加大家庭教育指导教师专业化培养力度,将家庭教育指导作为班主任岗前培训必修课程,从而解决教师在心理危机干预和家庭教育理论知识不足等方面的短板。 按照《纲要》的目标,到2021年底,青岛市中小学校每个年级至少配备1名兼(专)职家庭教育指导教师。到2023年,基本建成多元化中小学家庭教育指导课程体系,打造一支专业化家庭教育师资队伍,打通家校沟通“最后一公里”。 设“家庭教育”考评机制,保障《纲要》精准落地 “身为孩子的第一任老师,您有上岗证吗?”从2009年开始,青岛上清路小学就坚持为新生家长举行隆重的家长学校开学典礼,宣读庄严的入学宣誓,接受校长颁发的学员证书,领取专属的《家长学员培训手册》……从此,所有的家长都成了学员,所有的学员都有班级,所有的班级都成了一个温暖的大集体。在六年时间中,班主任导师定期与家长进行交流,解答学员问题,期末对家长学员进行考评,真正做到“孩子入学、家长入校”。 “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是教育的三驾马车。社会教育这个大体系想要通过学校教育来撬动非常难,但是家庭教育是可以通过学校教育来撬动的,而且是速度最快、见效最好的一种方式。”柴清林解释说。 2019年,青岛在全国率先设立行政性质的家庭教育处,2020年,青岛市教育科学研究院专门成立了家庭教育研究中心,构建起了行政、研究两个维度协同推进全市家庭教育指导的工作格局。目前,青岛市所辖10个区市也均已设立家庭教育科,成立了指导中心,这些都为《纲要》的落地实施提供了重要基础和保障。 “我们重点打造了‘家长大课堂’‘家长面对面’‘家校合作网’三个家庭教育服务品牌,通过名师名校长进学校、家长进校园等方式开展家庭教育指导。”魏琛说,自2019年以来,已经举办市级“家长大课堂”12讲、市级“家长面对面”活动217次,视频点击量累计达641万人次。 为了进一步保障《纲要》落地实施,青岛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还设立了中小学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专项经费。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计入工作量,在绩效工资计算上予以倾斜,建立家庭教育指导教师评优评先机制。完善中小学家庭教育指导社区共建机制,城市社区建立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对各级家长学校的评估纳入文明校园创建和阳光校园评价体系。(记者刘艳杰 通讯员刘彩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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