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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出席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开幕会
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在京开幕 习近平汪洋王沪宁赵乐际韩正王岐山等在主席台就座 李克强作政府工作报告 栗战书主持大会 听取关于民法典草案的说明、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草案的说明 新华社北京5月22日电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22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开幕。近3000名全国人大代表肩负人民重托出席大会,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 5月22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这是习近平步入会场。新华社记者 李学仁 摄 人民大会堂万人大礼堂气氛庄重,主席台帷幕正中的国徽在鲜艳的红旗映衬下熠熠生辉。 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执行主席栗战书主持大会。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执行主席王晨、曹建明、张春贤、沈跃跃、吉炳轩、艾力更·依明巴海、万鄂湘、陈竺、王东明、白玛赤林、丁仲礼、郝明金、蔡达峰、武维华、杨振武在主席台执行主席席就座。 习近平、李克强、汪洋、王沪宁、赵乐际、韩正、王岐山和大会主席团成员在主席台就座。 5月22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党和国家领导人习近平、李克强、汪洋、王沪宁、赵乐际、韩正、王岐山等出席,栗战书主持大会。新华社记者 鞠鹏 摄 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应出席代表2956人。22日上午的会议,出席2897人,缺席59人,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上午9时,栗战书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开幕。会场全体起立,高唱国歌。 5月22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执行主席栗战书主持大会。新华社记者 申宏 摄 栗战书在主持会议时说,新冠肺炎疫情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在我国发生的传播速度最快、感染范围最广、防控难度最大的一次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抗击疫情的严峻斗争中,一批医务人员、干部职工、社区工作者等因公殉职,许多患者不幸罹难。我们对牺牲烈士和逝世同胞,表示深切悼念。 随后,全体与会人员向新冠肺炎疫情牺牲烈士和逝世同胞默哀。 根据会议议程,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代表国务院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报告共分八个部分:一、2019年和今年以来工作回顾;二、今年发展主要目标和下一阶段工作总体部署;三、加大宏观政策实施力度,着力稳企业保就业;四、依靠改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发展新动能;五、实施扩大内需战略,推动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六、确保实现脱贫攻坚目标,促进农业丰收农民增收;七、推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八、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社会事业改革发展。 5月22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代表国务院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新华社记者 申宏 摄 李克强说,这次新冠肺炎疫情,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遭遇的传播速度最快、感染范围最广、防控难度最大的公共卫生事件。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经过全国上下和广大人民群众艰苦卓绝努力并付出牺牲,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战略成果。当前,疫情尚未结束,发展任务异常艰巨。要努力把疫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努力完成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 李克强对2019年和今年以来的工作进行了回顾: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经济结构和区域布局继续优化;发展新动能不断增强;改革开放迈出重要步伐;三大攻坚战取得关键进展;民生进一步改善。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党中央将疫情防控作为头等大事来抓,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指挥、亲自部署,坚持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在疫情防控中,我们按照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总要求,抓紧抓实抓细各项工作。 李克强指出,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清醒看到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我们一定要努力改进工作,切实履行职责,尽心竭力,不辜负人民的期待。 李克强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发展面临风险挑战前所未有,但我们有独特政治和制度优势、雄厚经济基础、巨大市场潜力,亿万人民勤劳智慧。只要直面挑战,坚定发展信心,增强发展动力,维护和用好我国发展重要战略机遇期,当前的难关一定能闯过,中国的发展必将充满希望。 李克强说,综合研判形势,我们对疫情前考虑的预期目标作了适当调整,没有提出全年经济增速具体目标,要优先稳就业保民生,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努力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城镇新增就业900万人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6%左右,城镇登记失业率5.5%左右;居民消费价格涨幅3.5%左右;进出口促稳提质,国际收支基本平衡;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重大金融风险有效防控;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和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继续下降,努力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 李克强说,“六保”是今年“六稳”工作的着力点。守住“六保”底线,就能稳住经济基本盘;以保促稳、稳中求进,就能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夯实基础。今年已过去近5个月,下一阶段要毫不放松常态化疫情防控,抓紧做好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出台的政策既保持力度又考虑可持续性,根据形势变化还可完善,我们有决心有能力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李克强还就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民族、宗教和侨务工作,国防和军队建设,香港、澳门发展和两岸关系,以及我国外交政策作了阐述。 根据会议议程,大会审查国务院关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及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201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2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 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作关于民法典草案的说明。说明指出,编纂民法典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现实需要,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是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客观要求,是增进人民福祉、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 说明介绍了编纂民法典的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说明指出,编纂民法典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和有关中央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紧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总结实践经验,适应时代要求,对我国现行的、制定于不同时期的民法通则、物权法、合同法、担保法、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侵权责任法和人格权方面的民事法律规范进行全面系统的编订纂修,形成一部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特点、反映人民意愿的民法典,为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完备的民事法治保障。 根据说明,草案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说明还介绍了草案的主要内容。 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王晨作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草案的说明。 说明指出,香港回归以来,国家坚定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针,“一国两制”实践在香港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功;同时,“一国两制”实践过程中也遇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面临着新的风险和挑战。当前,一个突出问题就是香港特别行政区国家安全风险日益凸显。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在香港目前形势下,必须从国家层面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改变国家安全领域长期“不设防”状况,在宪法和香港基本法的轨道上推进维护国家安全制度建设,加强维护国家安全工作,确保香港“一国两制”事业行稳致远。 说明指出,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把维护中央对特别行政区全面管治权和保障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权有机结合起来,加强维护国家安全制度建设和执法工作,坚定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维护香港长期繁荣稳定,确保“一国两制”方针不会变、不动摇,确保“一国两制”实践不变形、不走样。必须遵循和把握好以下基本原则:一是坚决维护国家安全,二是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三是坚持依法治港,四是坚决反对外来干涉,五是切实保障香港居民合法权益。 说明介绍,决定草案分为导语和正文两部分,导语部分扼要说明作出这一决定的起因、目的和依据,决定草案正文部分共有7条。说明还对决定草案的具体内容作了介绍。 在主席台就座的还有:丁薛祥、刘鹤、许其亮、孙春兰、李希、李强、李鸿忠、杨洁篪、杨晓渡、张又侠、陈希、陈全国、陈敏尔、胡春华、郭声琨、黄坤明、蔡奇、尤权、魏凤和、王勇、王毅、肖捷、赵克志、周强、张军、张庆黎、刘奇葆、帕巴拉·格列朗杰、董建华、万钢、何厚铧、卢展工、王正伟、马飚、陈晓光、梁振英、夏宝龙、杨传堂、李斌、巴特尔、汪永清、何立峰、苏辉、郑建邦、辜胜阻、刘新成、何维、邵鸿、高云龙,以及中央军委委员李作成、苗华、张升民等。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贺一诚列席会议并在主席台就座。 出席全国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的政协委员列席大会。 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解放军有关单位、各人民团体有关负责人列席或旁听了大会。 外国驻华使节旁听了大会。
2021-01-22 09:00互联网 -
孩子校园体育活动中受伤谁来赔
文明其精神,野蛮其体魄。校园体育对于青少年健康,强健中华民族未来整体体质,有重要作用。 但是,长期困扰学校的一个问题是:一旦学生在运动中受伤,校园体育的组织者也总是跟着“受伤”。有时,即便学校无责,仍要承担“人道主义补偿”。这种“伤不起”现象,成为制约校园体育活动的一个隐形“绊脚石”。 《民法典》“自甘风险”条款来了,该条款和相关条款对文体活动中出现意外的各方责任加以界定,由于戳中校园体育“痛点”,引发热议。那么校园体育“伤不起”,还会继续吗? 专家怎么看? 中国法学会体育法学研究会会长刘岩表示,体育法律法学界专家多年来一直呼吁,把自愿参加体育活动、自甘风险的原则明确写入法条,《民法典》采纳了这项意见。此举实现了体育界一项强烈的立法期待,对开展体育活动有重要影响。 “这次立法将自甘风险纳入是一次极大的进展。”中国法学会体育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于善旭说,无论是社会公共利益,还是个人长远利益,都需要国家用法律来协调这种风险关系。他认为,该条款的自愿前提如何适用学校体育还需更多探讨,但其传递的法治理念,对促进学校体育发展无疑会形成积极促进。 “组织文体活动可能带来风险,只有释放这样一种风险,才能够激发更多举办活动者的热情。”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张素华说。 “《民法典》第1176条自甘风险条款说的是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但学生在校参加体育活动可能会是一种教学安排,校园体育的问题和自甘风险条款可能不是直接的对应关系。”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教授赵毅指出,作为对自甘风险条款的补充,校园体育更多适用《民法典》第1200条和1201条有关教育机构责任的条款,校方是否承担责任,关键看是否尽到教育管理职责。 他认为,法律永远都是抽象的,具体的使用还是需要法官落实到具体的案件过程中,但上述条款有助于树立一种理念,“就是体育活动有些伤害可能是不可避免的,也不能够苛责学校或者教育机构去承担更重的注意义务,这种活动伤害更多需要自己来承担的这种理念。” 上海政法学院体育法治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姜熙则认为,学校文体活动的问题光靠一部法律或几个法条无法全部解决,涉及制度的设计、体育教师的培养与准入、学校保险等诸多方面。 法院怎么判? 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庭副庭长陈思说,在校园体育类的伤害案件审理中,学校和教育机构承担的主要是教育管理职责,认定是否承担侵权责任主要可参照《民法典》第1199条至1201条来分析认定。 如何判断学校是否尽到教育管理职责、是否需要承担侵权责任?陈思坦言,审判实务中法官的思维一般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认定:一是这项体育活动是否具有高风险,比如是否有一定对抗性、对技巧要求是否相对较高;二是体育老师是否教会了学生从事这项活动所需的技能;三是现场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四是老师是否在场监督管理等。 陈思举例说,自己曾审理过体育老师组织学生折返跑导致学生摔倒受伤的案件,最终依据多个事实,如场地小、学生多;该校对场地安排的合理性未尽到注意义务,存在学生容易相互碰撞的安全隐患;体育老师不在现场疏于监督管理等,判定学校承担相应比例的赔偿责任。学生本人因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具有一定的认知能力及安全防护意识,且未及时向老师及其他同学求助,以致延误最佳治疗时机,自行承担与过错相适应的责任。 陈思审理过少有的一起学校无过错的案件,是两名学生周末在校内自发组织的篮球赛中受伤。“双休日学生自发举行篮球赛,学校在教育、管理上并无过错,考虑到当事人的负担能力,根据公平原则,由学校进行补偿而非赔偿。”陈思说,法官在审理此类案件时,既要维护未成年人利益的最大化,又要维护体育运动的健康发展。 山东省一名基层法官认为,“自甘风险”等条款可能还要等待有关司法解释,比如,8岁以下儿童受到人身损害的举证责任在教育机构,但8—18岁其实也应由教育机构举证,如果由孩子家长举证教育机构未尽义务,举证难度之大会超乎想象。 “这些年各地法院对此类案件的裁判原则不统一,有的适用过错推定责任,有的适用过错责任,有的适用公平原则,即使教育机构尽到了教育、管理义务,但无法完全证明,加上各方面压力,有不少判决最终还是判了学校承担一定责任。”山东隆湶律师事务所律师周雷表示,希望司法部门坚持立场,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他认为,判决有引导和规范社会行为的作用,一旦判决和稀泥,那么《民法典》相关规定的价值就会大打折扣。 学校怎么办? “以前的学校运动会有撑竿跳、三级跳远、标枪、铅球等项目,现在这些危险性大的项目基本都取消了,就是担心学生安全问题。”全国人大代表、宿城一中副校长刘秀云坦言,一旦出现问题,学校确实承担不起,但又不得不承担社会压力和经济补偿的压力。 “现在所有学校开体操课的几乎没有了,因为体操危险性高、容易受伤,体育老师也害怕出现问题,学校也强调安全第一。”山东临沂一位高中体育老师说,他们的体育课基本上是篮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等运动课程,在一定范围内自由活动,避免出现受伤。下午课外活动不组织统一活动,有少部分学生自己去跑步、打篮球,其他学生都在教室学习了。 还有学校负责人告诉记者,“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的效应很大,一旦有学校遇到运动伤害的诉讼,那在很长一段时间内,该校包括所在地区的学校都会在开展体育课上缩手缩脚。他希望法院能用法律来解开束缚学校开展体育活动的约束。 “现在最大的问题是,一旦学生出现意外事件,对于学校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没有一个社会共识。哪怕孩子原来身体就不好,一旦出问题,都是学校的责任。”刘秀云认为,相关规定还需要更进一步的细化。 陈思则坦言,在没有侵权人、没有过错人的情况下,是学生本身问题导致的受伤该如何判定,他也会感到困惑。 对此,姜熙认为,既然校园体育活动必须开展,就必须要有“兜底”,如国家层面的赔偿和完善的保险政策等。就体育教师和学校而言,需要划定具体清晰的责任范围,对于学生和家长而言,要有赔偿的兜底。于善旭也认为,对于受害者现实利益的受损,都要受害方自己担责也不公平,因此需要行政和市场相结合,来建立校园活动的风险保障机制。 多名身为家长的法律工作者建议,学校和教育机构应当对体育活动的安排有更详细、贴近实际和完善的标准;做好相应场地、配套设施的建设,确保学生在安全的环境内进行体育活动;从事剧烈的体育运动之前,要了解清楚学生的身体状况;加强体育老师的安全防范意识,在从事某项体育运动前警示学生注意防范此项运动可能会导致的人身损害。(记者 代群 周畅 林德韧 李丽 吴书光)
0000-00-00 00:00新华社 -
教育部召开党组扩大会学习贯彻2020年两会精神
5月29日,教育部党组书记、部长陈宝生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学习贯彻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和全国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精神。会议重点传达了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政府工作报告关于教育部署,全国人大常委会、全国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关于教育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有关内容,并对深入贯彻落实两会精神提出了明确要求。 会议指出,今年全国两会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下召开的。会议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发表重要讲话,强调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调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强调坚决夺取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强调用全面辩证长远眼光分析经济形势,强调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强调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思想性、针对性和指导性,对于坚定中国信心、凝聚奋斗力量意义重大。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言简意赅、求真务实、基调鲜明、重点突出,要从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从不同工作的不同性质、进程、节奏中认真体会、深刻把握。 会议强调,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是当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教育系统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学习贯彻两会精神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批示指示精神紧密结合起来,深刻把握精神实质和精髓要义,切实把两会精神落到实处,努力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构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需要的教育体系。 会议要求,教育系统要深刻把握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弘扬“奋进文化”,践行“一线规则”,统筹抓好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和教育改革发展。一是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继续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采取针对性举措有效应对“疫后综合征”。二是抓好考试招生工作。严格考试组织管理,做好预案准备,加强工作统筹,确保平稳有序、万无一失。三是抓好教育脱贫攻坚。树立总攻意识、建立总攻机制、组织好总攻形式、聚焦总攻目标,做到人人尽责、个个出力,尽锐出战。四是抓好义务教育。继续实施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加强乡镇寄宿制学校、乡村小规模学校和县城学校建设。基本消除大班额。持续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五是抓好职业教育。继续面向高中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群体扩招,面向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培养新兴领域相关专业人才,打通校企合作、东西协作、就业联动等体制机制。六是抓好高等教育。推进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强化高校在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突破关键核心技术中的重要作用。大力推进医学教育综合改革。七是抓好就业工作。做好就业创业工作“百日冲刺”行动,实施好十大行动,千方百计让高校毕业生顺利毕业、尽早就业。八是巩固4%成果。进一步拓宽教育经费来源渠道,调整优化教育经费支出结构,真正过紧日子,把每一笔钱都用在刀刃上、紧要处。九是抓好教师队伍建设。落细落实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解决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问题,引导教师安心从教。健全中国特色教师教育体系。加强中小学教职工管理,促进教师资源优化配置。十是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和完善党对教育工作全面领导的制度体系,完善立德树人体制机制,推进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加快和扩大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 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教育部党组成员,离退休老部长,秘书局、机关各司局和驻部纪检监察组副司级以上干部在主会场参会,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在分会场参会。(记者 柴葳)
0000-00-00 00:00中国教育报 -
教育公安网信部门提醒考生:考研“包过”?虚假信息!
中国教育报讯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12月21日举行。临近考试,网上一些不法分子打着“考试包过”“有内部资料”等噱头,散布网络谣言,发布虚假信息,诈骗考生钱财。为此,教育部门和公安机关、网信部门梳理汇总了近年来一些典型案例,并提醒广大考生:谣言的背后是一些不法商家、网站甚至惯犯精心设计的骗局。广大考生要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律意识,以案为鉴,擦亮眼睛,明辨谣言,谨防上当受骗。同时,希望各网站不为谣言提供平台,考生不信谣、不传谣。 每年研考期间,都会有不法分子在网上兜售所谓“考研真题”“试题答案”等,有的甚至包装成社会培训机构,通过网络平台、贴吧、QQ交流群等散布“准确率极高”“违约退款”“预付定金可发试卷样题”等诱惑信息。待考生付款后发现被骗之时,商家早已“人去楼空”。 相关机构负责人提醒考生,研究生考试试题属于国家绝密级材料,其命制、运输和保管都有严格的管理和安保措施。广大考生不要心存侥幸心理,不要相信所谓的提前拿到真题和答案。在网上购买所谓“考研真题”“考试答案”,都是骗子发布的虚假信息。购买涉密材料本身也是违法,切勿尝试。 《刑法》明确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为他人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都属于违法犯罪行为。 2019年9月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研究生招生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组织考试作弊的”“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均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之一的“情节严重”,将依法从重追究刑事责任。 在研考备考期间,网上涉及研招考试的QQ群、微信群、贴吧、论坛、手机APP中各种信息多种多样,其中不乏兜售考研“内部资料”字样的商业推广信息。一些不良商家往往利用考生复习紧张,无暇搜集备考资料,假以“上岸”学长的身份,宣称有考研“内部资料”,实际干的却是骗钱的营生。上当考生不但钱物两失,还耽误了考研复习进度。 相关机构负责人提醒考生,正常可以公开的考研资料,如考试大纲、参考书目等,考生均可通过相关官方机构或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专门网站进行查询获得,切勿轻信网上叫卖的所谓“内部资料”。 还有一些不法分子或机构,利用QQ空间或者论坛发帖时间设置机制,通过考前编发“占坑帖”,考后篡改发帖内容,制造“考前押中真题”的假象,进而实施诈骗。近年来,此类涉考犯罪频发,严重扰乱考试秩序,致使广大考生上当受骗。 相关机构负责人介绍,每年研考前夕,各地教育、公安、网信、工信、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都会联合开展考试环境综合治理。对涉考违法违规活动,有关部门将依法严厉打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维护研招考试公平公正。特别提醒广大考生,提高网络安全防范意识,增强识谣辨谣能力,共同抵制涉考网络谣言,净化考试网络生态,营造良好考试环境。(记者 董鲁皖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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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如何为未成年人撑起“保护伞”
8岁儿童,拿着父母手机偷偷充值数万元网络游戏币,父母发现后可以要求游戏平台返还吗?民事行为能力年龄界限会不会进行调整?5月25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进入半程,伴随着代表团小组会议审议民法典(草案)的进程,会内会外对民法典(草案)的关注快速升温。 正在接受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公民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 “从摇篮到坟墓”,民法典与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而关乎亿万家庭幸福安宁的未成年人,又因其身份的特殊性,对其相关权益的体现和保护成为民法典编纂过程中备受关注的部分。不久的将来,民法典将给未成年人的生活和成长带来哪些影响? 一张未成年人的“法律身份证” 最近一段时间,未成年人参与网络付费游戏、高额打赏网络主播,父母却无法追回款项的案例,成为社会热议的话题。该如何看待未成年人的打赏行为? “如果未成年人未满8周岁,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他的网络打赏行为是无效的,监护人可以要求返还;对于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的打赏行为需要根据心智成熟状况来区别对待。”中国法学会民法典编纂项目领导小组成员、秘书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王轶作出了解释。 民法典(草案)总则编第十九条规定,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在民法典中,这是前提性和基础性的规定,充分体现了对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王轶表示,一方面,对于未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来说,相关事务由其监护人决定,监护人具有相应的年龄、智力优势,又有一定的生活阅历,可以避免未成年人权益遭受损害。另一方面,年龄由过去的10周岁降到8周岁,其实赋予了8周岁到10周岁之间的未成年人更多的民事权利,给予了他们一些自由决定的空间,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尊重。 在全国人大代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庭长陈海仪看来,这条规定相当于赋予了未成年人一张“法律身份证”,对未成年人在不同年龄段的行为能力范围给予了更清晰的界定。 从10周岁到6周岁再到8周岁,民事行为能力的年龄门槛经历了一次次前后位移。王轶回忆,1986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年龄定为10周岁。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未成年人的生活条件、心智成熟度有了很大提高,下降年龄成为法律界共识。 “是下降到8周岁还是6周岁,当时存在很大争议。”王轶说,考虑到6周岁的孩子刚上小学,没有积累起一定的社会生活经验,而8周岁的孩子大多上三年级,已经有能力处理一些跟自己年龄、智力相适应的事务了,最后将年龄定为8周岁。 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贯穿始终 父母患病确诊后被隔离,留下孩子独自在家无人照料。疫情期间,类似情况该如何解决? 结合此次疫情防控工作,民法典(草案)对监护制度作了进一步完善,规定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 “这条规定特别具有时代性和针对性,体现了我国在处理公共危机事件时对弱势群体的关怀,明确了居委会、村委会、民政部门的职责,也是‘最有利于未成年人’这一理念的彰显。”陈海仪表示。 不仅是在紧急情况下,在陈海仪看来,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理念贯穿整部法典始终,涉及监护、收养、遗嘱继承各方面。比如,当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时候,民法典(草案)规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 收养制度的完善也是民法典(草案)的一大亮点。“扩大被收养人的范围,删除被收养的未成年人仅限于不满14周岁的限制,修改为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均可被收养。”草案说明中的这句话让长期跟踪调研收养制度的全国人大代表、陕西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方燕感到振奋,近年来方燕多次呼吁扩大收养人年龄范围。 “已满14周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应该成为收养盲区,他们也需要回归正常的家庭生活。”方燕认为,将被收养人范围放宽至所有未成年人,将有利于减少青少年犯罪的发生。 “以往的收养制度更多考虑的是满足没有孩子的收养人的利益,这次明确了收养应当遵循最有利于被收养人的原则,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合法权益。”参与民法典编纂工作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立法专家委员会专家、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杨立新告诉记者。 为进一步强化对被收养人利益的保护,草案在收养人的条件中还规定“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并增加规定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还应该建立收养后跟踪监督机制,因为很多侵害行为都发生在收养关系成立之后。”方燕建议,建立收养关系后,应当由专门机构长期跟踪了解孩子的生活情况;借助大数据等技术优势,逐步建立全国联通的收养信息系统。 为性侵筑起“防火墙” 近年来,未成年人遭性侵案件不时曝光,牵动着社会的敏感神经。如何才能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民法典(草案)总则编第191条规定,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18周岁之日起计算。 “这就意味着年幼时遭到性侵,18岁后仍可提起诉讼并得到保护。”王轶告诉记者,一般情况下,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然而现实中,一些未成年人遭性侵案件中,因未成年人心智尚未完全成熟,可能没有意识到行为的危害性;有的甚至是熟人、近亲属作案,不敢通过法律寻求保护。 如果按照以往诉讼时效的规定,孩子成年后再去寻求法律救济,很可能面临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被动处境,当初的加害人得以逃脱法律惩罚。 “这条规定也是对不怀好意的成年人的一种有力震慑,不能因为孩子年幼无知就伸出罪恶之手。”陈海仪说。 性骚扰也是备受关注的社会话题。民法典(草案)人格权编第1010条规定,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当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记者注意到,此前草案的表述是用人单位,并未列举单位类型。 不少法律界人士表示,目前发生在校园、托幼机构的性骚扰事件有上升趋势,这样的修改能进一步明确负有防止性骚扰责任的单位范围。 这条规定也给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九龙坡区谢家湾小学校长刘希娅留下了深刻印象,两会期间,她提交的“未成年人相关工作岗位禁用有性侵犯罪记录者”的建议,得到了上亿的网络点击量。 “不仅仅是学校,校外培训机构等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的活动中心,也容易成为性骚扰的场所。建议在法条中强调这类教育机构的职责。”刘希娅表示。此外,她还建议,加强未成年人预防性侵教育,提高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 “民法典为未成年人撑起了‘保护伞’,应该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让他们掌握基本的法律素养,明白公民的行为边界在哪里。”最近,陈海仪在媒体上开设了“代表课堂”,用生动有趣的语言向孩子们普及民法典,希望法治的种子能够在孩子们的心中生根、发芽。(记者 焦以璇 柴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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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教育难题 回应社会关切
扩大学前教育公益普惠、依法打击“校闹”、解决教师结构性缺编问题、2019年高职扩招116万人、改进高校“重科研轻教学”问题……群众反映的教育难事,也是全国两会代表委员们关注的焦点。一年来,教育部积极办理全国人大代表与全国政协委员的建议和提案,推动教育热点难点问题解决取得了新进展。 2019年,教育部共办理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1879件,其中全国人大代表建议1130件,全国政协委员提案749件,所有承办的建议、提案全部按时办结。 进一步解决制约教育发展的问题 一年来,“入园难”“入园贵”问题得到进一步解决。2019年,中央财政安排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专项基金168.5亿元,用于奖补公办园,扶持普惠性民办园,重点向贫困地区倾斜,支持各地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 结合张晓东代表关于多渠道扩大学前教育供给的建议,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多渠道扩大普惠性资源。深入推进城镇小区配套园治理,据初步测算,通过治理将增加普惠性学位约370万个,普惠园覆盖率可提高8个百分点,并通过鼓励支持街道、有实力的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高校举办公办园等方式,扩大学前教育供给。 为加强学前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各地通过多种方式补充幼儿教师,目前已有19个省份出台了公办园教师编制标准。此外,教育部对幼儿园“学什么”“怎么学”和“教什么”提出了指导性要求,2019年6月完成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并进一步完善了办园标准,规范了办园行为。 就伍辉代表和韩爱丽委员提出的“依法打击‘校闹’,重振师道尊严”建议,教育部党组书记、部长陈宝生与代表委员进行了当面交流。2019年7月,教育部、最高人民法院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完善安全事故处理机制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意见》,明确了8类行为属“校闹”,构建了从加强预防、减少事故,完善程序、妥善处理纠纷,到严格执法、依法惩治“校闹”行为,再到多部门合作、形成共治格局的完整治理体系。北京、河北制定了本地法规,推动建立相关保障制度,为学校办学安全托底。 教师结构性缺编是近年来制约教师队伍发展的重要问题。为此,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赴江苏、河南等地,调研当前中小学教职工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教育部会同中编办、人社部、财政部研制相关意见,推动各地教育、编制部门加大挖潜创新力度、盘活编制存量。为优化农村地区教师资源配置,教育部起草了相关文件,要求各地开展排查整治,并推动各地落实好城乡统一的编制标准,充分考虑小规模学校、寄宿制学校、课程改革等多种增编因素,科学合理核定编制,更好地满足中小学教育事业发展。 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提速升级 2019年初,《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职教20条”)应运而生,开篇第一句就指出“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是两种不同教育类型,具有同等重要地位”,明确了职业教育的定位。结合代表委员提出的相关建议提案,教育部坚决贯彻落实“职教20条”总体要求,推动职业教育实现“三个转变”,进一步提升新时代职业教育现代化水平。 按照国务院关于高职院校扩招100万人的有关部署,教育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坚持质量型扩招,并相继出台配套政策文件,总结和宣传典型。据统计,2019年高职扩招116万人。 针对车秀兰代表提出的“以特色化引领职业教育区域协调发展”的建议,教育部加大了支持力度,指导和支持吉林省在落实“职教20条”中先试先行,深化职业教育综合改革,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持续深化“三全育人”综合改革,促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 “职教20条”对职业教育作出了新定位,相关法律修订的任务更加紧迫。2019年,教育部多次召开职业教育法修订专家座谈会,广泛征求了有关高校、职业院校、行业企业专家对职业教育法修订工作的意见。据介绍,职业教育法目前已形成了最新修订稿,强化了省级政府在职业教育发展中的主体地位和统筹协调作用。 服务地方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是职业教育的重要使命。“职教20条”明确要求,要加强中央部门的政策联动和制度协同,强化地方政府统筹发展职业教育的责任。 2019年2月,国务院召开了职业教育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积极研究办好新时代职业教育的有关问题。为推动部省联动,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印发了《职业教育改革成效明显的省(区、市)激励措施实施办法》,提出了具体激励措施。在省级协作上,为推动职业教育缩小区域差距,教育部建立了区域协调机制,通过实施《职业教育东西协作行动计划(2016—2020年)》及其实施方案、滇西实施方案,助力职业教育脱贫攻坚。截至目前,已完成签约全覆盖,签约率100%。合作办学跨省招生规模已达31.9%,辐射了20多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2000余所学校。 加快高校人才培养,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如何改进高校“重科研轻教学”问题?教育部积极采纳宁凌代表提出的建议,从四方面发力:一是推动《关于深化高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进一步落实,坚持服务国家需求和注重实际贡献的评价导向,探索建立“代表性成果”评价机制,实行科学合理的分类评价,建立合理的科研评价周期;二是要求突出教育教学工作量考核、加强质量评价、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强化课堂教学纪律考核,切实扭转对教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重视不够的现象;三是完善高校岗位设置和职称评价标准,让高校在一定限度内自主决定设置本单位具体工作岗位和聘用人员;四是进一步完善高校内部治理,鼓励高校积极开展去行政化探索。 通过改革,包括复旦、人大在内的多所高校在教师考核体系中弱化了对论文数量的要求,将更多时间和空间交还给教师。 结合张珂代表提出的关于设立“东北振兴高校支持计划”的建议,教育部针对东北地区引才留才难、人才外流现象突出等问题,提出了内培外引等人才政策。一方面,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的实施上,东北地区获得政策性支持;另一方面,落实了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考研加分等优惠政策,鼓励毕业生到东北地区就业创业。此外,开展了东北地区科学研究及平台建设,设立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新一轮东北振兴与东北亚区域合作研究”,深入探索东北地区发展路径。 针对河北代表团提出的“关于加快促进京津冀高等教育协调发展的建议”,教育部多次进行专题研究。根据雄安新区规划建设的总体要求,支持部属高校参与雄安新区基础教育建设,人大附小、中央民大附中在雄安设立校区。支持“双一流”建设高校在新区办学,以新机制、新模式努力建设一流的雄安大学,统筹科研平台和设施、产学研用一体化创新中心资源,构建教育聚集高地。加强了对河北高校对口支援工作,加强对河北省“双一流”建设以及地方高水平大学和优势特色学科建设的指导,实施省部共建、部省合建战略。 粤港澳大湾区的发展同样离不开人才的支持,教育部与广东省共同编制了《粤港澳大湾区高等教育合作发展规划》,设立了粤港澳大湾区高等教育合作发展领导小组,建立大湾区高等教育合作发展统筹规划协调机制和议事决策机制,系统部署大湾区人才培养工作。 过去一年,教育部持续深化医教协同,提升医学人才培养质量。调控临床医学专业招生规模,确定临床医学专业点的招生数量。在一流大学新建医学院进行专业设置时,推动一流大学发挥其综合优势,培养高素质医学人才。为建立更合理的阶段性医学人才培养机制,制定印发系列文件,召开了全国医学教育改革发展工作会议,为培养临床医学人才奠定了制度基础。(记者 王家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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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
7月12日,中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印发通知,要求全党结合主题教育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以下简称工委)把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
2020-01-20 00:00人民网 -
西北政法大学我校李康宁教授获评陕西省第二届“十大法治人物”
日前,陕西省第二届“十大法治人物”名单揭晓,经逐层推荐申报、初评候选、网络投票、评审评定、公示宣传等环节,最终确定我校民商法学院李康宁教授等10名同志为陕西省第二届“十大法治人物”,同时被授予“陕西省五一劳动奖章”。
2021-01-15 00:00 -
“数字经济建设及其法制保障”国际研讨会在渝召开
12月26日,“数字经济建设及其法治保障”国际研讨会在渝召开。
2021-01-13 00:00 -
民法典宣讲团联合“金开名家讲坛”共庆民法典正式实施
为庆祝民法典正式实施,1月8日晚,西南政法大学民法典宣讲团联合金开名家讲坛倾力举办的“金开名家讲坛之迎接民法典时代特别篇”专题讲座在毓才楼一楼学术报告厅举行。
2021-01-13 00:00 -
【营商环境培训】优化营商环境专题培训班圆满举行
为进一步学习如何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2020年11月23日-27日,优化营商环境专题培训班在西南政法大学沙坪坝校区圆满举行。开班当日,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杨光和西南政法大学副校长商文江出席了开班式,90余名学员参加了本次培训学习。
2020-12-25 00:00 -
【银行系统培训】招商银行佛山分行中国人民大学研修班 成功举办
12月7日至11日,由中国人民大学深圳研究院承办的“招商银行佛山分行中国人民大学研修班”顺利举行。
2020-12-21 00:00中国人民大学深圳学院 -
《民法典》侵权责任编适用重大问题研讨会在西南政法大学举行
12月12日,由中国法学会民法典编纂项目领导小组、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西南政法大学、中国法学会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课题组联合主办,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承办的“《民法典》侵权责任编适用重大问题学术研讨会”在西南政法大学举行。
2020-12-18 00:00 -
2020年人大机关干部培训心得体会
10月11日—16日,在省委组织部的关心支持下,在常委会两级党组的重视关怀下,作为一名新入职干部我参加了第30期全省人大干部培训班。通过学习,我切实的感觉到了自身能力的提高,参加本期培训我主要有以下体会和收获。
2020-12-17 00:00互联网 -
民法典四个重大意义
“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6月16日出版的第12期《求是》杂志发表了重要文章《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重大意义,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法典“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
2020-12-15 00:00互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