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由中国法学会民法典编纂项目领导小组、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西南政法大学、中国法学会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课题组联合主办,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承办的“《民法典》侵权责任编适用重大问题学术研讨会”在西南政法大学举行。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武汉大学吉林大学四川大学重庆大学、西南大学、上海财经大学、温州大学、西南医科大学、南京理工大学、陆军军医大学等高校和最高人民法院、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重庆市人民检察院、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重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等单位的专家学者参加了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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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南政法大学副校长唐力,中国法学会民法典编纂项目领导小组侵权责任编总牵头人、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张新宝和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中伟在开幕式上分别致辞。中国法学会民法典编纂项目领导小组成员、西南政法大学教授谭启平主持开幕式,并代表会议主办方对莅临会场的专家学者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诚挚的感谢。

  唐力副校长在致辞中表示,《民法典》的颁布实现了几代中国人的夙愿,西南政法大学积极响应习近平总书记的号召,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学校于《民法典》通过当日专门成立了全国首个民法典宣讲团,宣讲团深入学校、机关、社区、农村,常态化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把《民法典》的精神洒在中华大地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法典颁布实施,并不意味着一劳永逸解决了民事法治建设的所有问题,仍然有许多问题需要在实践中检验、探索,还需要不断配套、补充、细化。”相信本次研讨会必将对推进《民法典》的实施起到重要作用,对推动民法学乃至整个法学理论的研究贡献力量。

  张新宝教授在致辞中表示,《民法典》通过后,需要总结法典编纂过程中学习研究的成果,也需要正确理解法律的基本含义、基本要义、基本精神,助力于应用、实施《民法典》。本次研讨会是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与碰撞,对于正确理解、实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意义重大。王中伟副院长在致辞中表示,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重大财产利益,侵权责任纠纷案件更容易引起社会的关注,对社会评价、教育、引领的功能更为强大,法院重任在肩。法官适用法律时常困惑于立法精神领悟和价值取向选择,司法疑难问题需进一步澄清。在《民法典》即将正式施行之际举办本次研讨会,不仅可以深化侵权责任编的研究,而且对法官准确理解和正确适用《民法典》具有重要的指导促进作用。

  主题报告阶段由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副院长张力教授主持,张新宝教授、中国政法大学王卫国教授、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陈现杰副巡视员、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院长李雨峰教授分别以“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编纂说明”、“侵权责任法的行为评价理论”、“民法典侵权责任编在司法适用中的若干问题”、“知识产权保护与侵权责任编适用”为题做了主题报告。

  在主题研讨阶段,与会专家学者分别围绕“替代责任、高空抛坠物致人损害责任规则的理解与适用”、“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则适用与立法表达”、“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责任规则、惩罚性赔偿制度的理解与适用”等三个主题展开深入研讨。专家学者和司法实务工作者们聚焦主题,充分交流观点、不断碰撞思想,形成了丰硕的研讨成果,这将有助于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理论发展、同时也为司法实践提供有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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