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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经济发展催生在线岗位 这批年轻人网上务正业
“再见,母校,回家上班去喽。”毕业后,余沛的就业选择与同学略有不同。毕业于某211院校的她,加入了一家自媒体公司,负责撰写稿件、策划内容。 近年来,数字经济蓬勃发展,催生了不少在线岗位。更加灵活的工作时间,新鲜有趣的工作内容,让在线岗位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年轻人,新型灵活就业快速发展壮大。《2019中国数字经济发展与就业白皮书》显示,2018年我国数字经济领域就业岗位为1.91亿个,占当年总就业人数的24.6%。 美食博主、网络营销专员……第三产业数字化催生大量在线岗位 “我是一名在线健身教练。”告别就职的健身房,李文灿将自己的工作搬到了网上。李文灿为各网络平台录制健身教学视频,为知识分享类网站撰写健身科普文章,并在健身APP上担任班主任,为学员解答健身问题。 “我还在APP上接单,提供上门健身指导服务,每周两三个小时。”李文灿对收入现状还算满意,“每月收入1.5万元左右,与之前在健身房的收入相比只多不少,但自由多了,也没有课程销售压力。” “我是一名在线儿科医生。”从早8点到晚11点,郭晴负责的微信群,通知声此起彼伏。在不少新手爸妈眼里,宝宝吃不好、睡不好、发烧了,找郭晴准没错。 “宝爸宝妈会把宝宝的症状、照片传给我,我据此做出初步诊断,告知家长是继续观察还是去医院做进一步检查。”郭晴笑称自己是300多个家庭的家庭医生,为缓解儿科挂号难贡献了绵薄之力。“其实宝宝们生病,很多情况都是小问题,休息几天即可痊愈。”郭晴说。 “我是一名美食博主。”在某美食平台上积攒了一定人气后,文思思辞去原有工作,当起了专职美食博主。“我每天的工作就是录制糕点制作视频,并撰写做饭攻略。”文思思的美食博主当得风生水起,前不久刚在某平台上出售了自己的烘焙教程。 私人旅行线路定制师、网络媒体写作者、网络营销专员……细细探究这些在线岗位,几乎都源于数字化对服务业的改造。“由于第三产业具有高交易费用、低固定资产占比、低技术密集度的特点,进行数字化改造较为容易,从而造就了大量的在线岗位。”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副院长余晓辉表示,数字经济对就业的吸纳能力主要体现在第三产业上,2018年,第三产业数字化转型就业岗位约13426万个,占第三产业总就业人数的37.2%,占比提升约4个百分点。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副教授周广肃表示,第三产业数字化改造催生了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新模式,其中以平台经济最为亮眼,成为近年来带动创业和就业的新引擎。 平台自主创业、网上兼职就业……数字经济正在重构就业模式 除了积极投身在线岗位,也有不少年轻人选择在线兼职赚取零花钱。智联招聘调研数据显示,2019年上半年有8.2%的职场人士拥有兼职收入。 调研报告显示,随着平台经济的发展,工作越来越不受限于空间和时间,有个主业谋生,再兼顾一项兴趣,主副业同时在手成为不少年轻人向往的方式。 “我们在调研中发现,通过互联网,无论是编程、策划、代运营、化妆等,只要在技术、才艺等方面有专长,就能发展成为第二职业。”一家招聘网站的有关负责人说。 “数字经济正在重构我们的就业模式。”余晓辉说,网络信息技术、互联网平台等,向个体提供市场、研发、生产等资源,个体不必进入传统企业就可以从事经济活动。相应地,就业形式变得灵活多样,自主创业、自由职业、兼职就业等新型灵活就业新模式快速兴起。 余晓辉表示,数字经济推动我国灵活就业实现了四大转变:一是规模爆发式增长,实现从边缘补充到重要组成的转变。“如今随着网络购物、共享经济等新模式新业态的发展,灵活就业人数快速增加,已逐渐成为一股重要的就业力量。”二是范围快速扩张,实现从少数领域到多样化领域就业的转变。灵活就业除了分布在商贸流通领域以外,还广泛分布在物流、直播等多样化领域。三是质量不断提升,实现从低层次就业到高层次就业的转变。更多拥有高学历、高人力资本的人参与灵活就业,尤其是在知识分享等领域,灵活就业者的受教育水平大幅提升。四是竞争力大幅跃升,实现从被动选择到主动参与的转变。如今,依托技术和平台的赋能,灵活就业者可以在更多领域展开竞争,能在专业化领域更好地满足日益个性化的需求,灵活就业成为就业者的主动选择。 劳动关系认定、合理工作时长……劳动权益保护成新课题 展望未来,周广肃表示,随着第二产业数字化进程加快,未来第二产业的在线岗位将大幅增加,如设备远程维护、在线绘图等等。在线岗位日益增多,灵活就业群体快速壮大,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院长杨伟国指出,如何保障这部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包括合理的工资水平、工作时间等,正在成为一个新课题。 “新型灵活就业模式涵盖‘数字时代的手工场经济’,即回到了个体生产、家庭生产、本地生产的状态。”杨伟国说,市场环境、个人选择、技术便利性等多方面的因素都可能会继续推动这个趋势不断往前走,所以我们需要研究如何保护这些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李文灿就对自己与平台间的关系充满困惑。“我们与平台公司签订的并非劳动合同,而是合作协议,平台公司并不负责我的五险一金。” 目前,关于在线岗位灵活就业,争议较多的就是劳动关系认定问题。互联网平台企业与劳务提供者之间既有签订劳动关系的,也有通过外包、劳务派遣等方式形成非标准劳动关系的,但更多的是签订合作、承揽等协议来建立民事合作关系。“这就给司法带来裁判和认定的困难,一旦发生意外事故,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障。”杨伟国说。 专家建议,面对愈发复杂多变的就业形态和就业方式,需要出台新的法律法规,对新型劳动关系做出更加清晰的界定。“这样才能更好地保护劳动者的权益,让社会保障更好地发挥作用。”周广肃说。(记者 李心萍)
0000-00-00 00:00人民日报 -
两部门印发《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为规范校外培训机构服务行为,推动化解校外培训收退费纠纷,日前,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简称《培训合同(示范文本)》)。 《培训合同(示范文本)》为该行业首个全国性示范文本,共十一条,充分考虑了中小学生在参加校外培训过程中,各环节必须明确的当事人双方责、权、利关系,涵盖了培训项目、培训要求、争议处理等内容,尤其对培训收退费及违约责任作出了详细规定,旨在有效规范培训合同当事人签约、履约行为,从根本上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两部门部署各地,要充分认识推行《培训合同(示范文本)》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管理的重点工作抓好落实,采取多种措施引导合同当事人使用《培训合同(示范文本)》。同时,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解读,使当事人特别是中小学生家长能够更加充分了解关于规范校外培训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切实提高学生家长的防范意识和鉴别能力,理性签订培训服务合同。
0000-00-00 00:00微言教育 -
教育部关于加强博士生导师岗位管理的若干意见
教育部关于加强博士生导师 岗位管理的若干意见 教研〔2020〕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博士研究生教育是国民教育的顶端,是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体现。博士生导师是博士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承担着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的使命。改革开放以来,广大博士生导师立德修身、严谨治学、潜心育人,为国家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但同时,部分培养单位对博士生导师的选聘、考核还不够规范,个别博士生导师的岗位意识还需进一步增强。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建设一流博士生导师队伍,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现就加强博士生导师岗位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严格岗位政治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依法履行导师职责,将专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有机融合,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实践者。 二、明确导师岗位权责。博士生导师是因博士生培养需要而设立的岗位,不是职称体系中的一个固定层次或荣誉称号。博士生导师的首要任务是人才培养,承担着对博士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学术规范训练、创新能力培养等职责,要严格遵守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培养单位要切实保障和规范博士生导师的招生权、指导权、评价权和管理权,坚定支持导师按照规章制度严格博士生学业管理,增强博士生导师的责任感、使命感、荣誉感,营造尊师重教良好氛围。 三、健全岗位选聘制度。培养单位要从政治素质、师德师风、学术水平、育人能力、指导经验和培养条件等方面制定全面的博士生导师选聘标准,避免简单化地唯论文、唯科研经费确定选聘条件;要制定完善的博士生导师选聘办法,坚持公正公开,切实履行选聘程序,建立招生资格定期审核和动态调整制度,确保博士生导师选聘质量;选聘副高级及以下职称教师为博士生导师的,应从严控制。博士生导师在独立指导博士生之前,一般应有指导硕士生或协助指导博士生的经历。对于外籍导师、兼职导师和校外导师,培养单位要提出专门的选聘要求。 四、加强导师岗位培训。建立国家典型示范、省级重点保障、培养单位全覆盖的三级培训体系。构建新聘导师岗前培训、在岗导师定期培训、日常学习交流相结合的培训制度,加强对培训过程和培训效果的考核。新聘博士生导师必须接受岗前培训,在岗博士生导师每年至少参加一次培训。要将政治理论、国情教育、法治教育、导师职责、师德师风、研究生教育政策、教学管理制度、指导方法、科研诚信、学术伦理、学术规范、心理学知识等作为培训内容,通过专家报告、经验分享、学习研讨等多种形式,切实保障培训效果。 五、健全考核评价体系。培养单位要制定科学的博士生导师考核评价标准,完善考核评价办法,将政治表现、师德师风、学术水平、指导精力投入、育人实效等纳入考核评价体系,对博士生导师履职情况进行综合评价。以年度考核为依托,加强教学过程评价,实行导师自评与同行评价、学生评价、管理人员评价相结合,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机制。 六、建立激励示范机制。培养单位要重视博士生导师评价考核结果的使用,将考评结果作为绩效分配、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作为导师年度招生资格和招生计划分配的重要依据,充分发挥评价考核的教育、引导和激励功能。鼓励各地各培养单位评选优秀导师和优秀团队,加大宣传力度,推广成功经验,重视发挥优秀导师和优秀团队的示范引领作用。 七、健全导师变更制度。培养单位要明确导师变更程序,建立动态灵活的调整办法。因博士生转学、转专业、更换研究方向,或导师健康原因、调离等情况,研究生和导师均可提出变更导师的申请。对于师生出现矛盾或其他不利于保持良好导学关系的情况,培养单位应本着保护师生双方权益的原则及时给予调解,必要时可解除指导关系,重新确定导师。 八、完善岗位退出程序。对于未能有效履行岗位职责,在博士生招生、培养、学位授予等环节出现严重问题的导师,培养单位应视情况采取约谈、限招、停招、退出导师岗位等措施。对师德失范者和违法违纪者,要严肃处理并对有关责任人予以追责问责。对于导师退出指导岗位所涉及的博士生,应妥善安排,做好后续培养工作。 九、规范岗位设置管理。培养单位应根据自身发展定位、学科发展规划、资源条件、招生计划和师资水平等因素,科学确定博士生导师岗位设置规模;根据学科特点、师德表现、学术水平、科研任务和培养质量,合理确定导师指导博士生的限额,确保导师指导博士生的精力投入。 十、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监督指导本地区培养单位完善博士生导师岗位管理制度,并将制度建设和落实情况纳入相应评估指标和资源分配体系。培养单位要制定博士生导师岗位管理相关制度办法,加强和规范博士生导师岗位管理,保障博士生导师合法权益,推动博士生导师全面落实岗位职责。 教育部 2020年9月22日
0000-00-00 00:00教育部网站 -
最高法:涉“校园贷”在校生可不纳入失信名单
最高人民法院2日发布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在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人权益影响。 在严格规范纳入失信名单和限制消费措施方面,意见明确了不得采取惩戒措施的几类情形。其中规定,单位是失信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不得将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等纳入失信名单。全日制在校生因“校园贷”纠纷成为被执行人的,一般不得对其采取纳入失信名单或限制消费措施。 意见明确规定,限制被执行人子女就读高收费学校,是指限制其子女就读超出正常收费标准的学校,虽然是私立学校,但如果其收费未超出正常标准,也不属于限制范围。人民法院在采取此项措施时,应当依法严格审查,不得影响被执行人子女正常接受教育的权利。(记者 罗沙)
0000-00-00 00:00新华社 -
开放的党建有活力
人民网8月6日电(记者宋鹤立) 最近,北京市西长安街街道义达里社区的“老熟人”——西城区法院巡回法官赵海骑着电动车又来了,不过他这次不是来调解纠纷的,而是带来了一份“开放式党建”共建协议。根据协议,
2020-01-20 00:00人民网 -
辽宁创建法律服务行业党建三级联动指导体系
这是该律所探索“党建联动警律共建”新模式的一次生动实践。今年5月,辽宁省法律服务行业党建工作指导服务中心派出党建指导员,深入该律所指导党建工作,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研究制定了《警律共
2020-01-20 00:00法制日报 -
有针对性整治突出问题
近日,中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对开展专项整治作出部署安排。如何抓好主题教育列出的8个方面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如何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整治突出问题?近日,民政部党组书记黄树贤、中国文联
2020-01-20 00:00人民网 -
海南海口琼山:层层落实责任,以党建带队建促工作
“我们就是要坚持以党建为统领,抓党建促廉政。思想上松一寸,行动上就会散一尺。只有坚定不移地把党的纪律和规矩始终挺在前面,通过持之以恒抓党风廉政教育,才能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检察队伍。”近日
2020-01-20 00:00检察日报 -
人社部:进“镇”入“寨”战贫困
自1995年由原人事部、原劳动保障部定点帮扶以来,天镇县、金寨县扶贫工作稳中求进、效果渐显。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人社部帮助两县在脱贫攻坚战中打下了一场又一场胜仗。天镇县126个贫困村已出列59个,
2020-01-20 00:00中国组织人事报 -
坚持党建引领 推进实体运行
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注重将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落到实处,关键做到三个到位。一是明确职责到位。制定下发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办法》,重点明确了各层级主体责任的各自职责,凝聚工作合力。二是
2020-01-20 00:00人民网 -
习近平在同全国劳动模范代表座谈时的讲话
在五一国际劳动节来临之际,我们来到全国总工会机关,和全国劳动模范代表同庆五一节,共话中国梦,感到很高兴。刚才,9位劳模代表先后发言,讲述了在各自岗位上辛勤劳动、发挥才干的先进事迹,抒发了为祖国发展和人民幸福作贡献的人生理想,听后很受感动、也很受启发。
2021-01-20 07:06新华社 -
传承劳模精神 做新时代奋斗者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指出:光荣属于劳动者,幸福属于劳动者。社会主义是干出来的,新时代是奋斗出来的。劳动模范是民族的精英、人民的楷模,是共和国的功臣。
2020-12-08 09:00陕西日报 -
重庆市植物保护学会第六届第三次常务理事会在西南大学召开
近日,重庆市植物保护学会第六届第三次常务理事会在西南大学召开。副校长王进军和学会名誉理事长赵志模、以及28位常务理事参加会议。会议由理事长刘怀教授主持。
2021-01-13 00:00 -
为什么提升工会干部教育培训水平
党的十九大高度重视工会发展,对其工作也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因此在新时期背景下,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和创新型工会干部队伍非常重要。想要建设一支优秀的工会干部队伍,就需要加强对干部的培训教育工作,从而促进工会的建设和改革。所以,对工会干部展开培训和教育的基础是与时俱进,适应时代的发展进步,保证工会干部在教育和培训中得以提升。
2020-12-16 00:00互联网 -
民法典四个重大意义
“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6月16日出版的第12期《求是》杂志发表了重要文章《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重大意义,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法典“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
2020-12-15 00:00互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