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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海波:加快建设高素质乡村教师队伍 大力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均衡发展
乡村教师是发展更加公平更有质量乡村教育的基础支撑,是推进乡村振兴、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力量。陕西是地处西部地区的经济欠发达省份,贫困县数量居于全国前列,乡村教育发展滞后是制约全省城乡教育一体化、实现教育现代化的主要因素。对此,近年来,陕西省把发展乡村教育作为重中之重,把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作为关键环节来抓,整体部署,全面推进,把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乡村教师政策用足用活,落实到位,打好“组合拳”,取得新成效。 陕西省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思路是:通过强化师德师风建设涵养教师热爱乡村教育的情怀;通过挖潜现有编制、优化队伍结构保证乡村教师数量充足;通过实施“以德为先、骨干带动、全员提升”的强师计划促进乡村教师素质优良;通过用好中央扶持政策、建立乡村骨干队伍、探索乡村教师帮扶制度激发乡村教师队伍的活力,让乡村教师下得去、教得好、看得远、留得住。 一是创新资源配置,确保乡村教师“下得去”。近年来,陕西省坚持存量挖潜,灵活用好现有编制,优先用于中小学教师补充,扩大特岗计划实施范围和规模,鼓励引导公费师范生到乡村学校任教,在特岗计划和事业单位招教中拿出一定比例用于体音美学科教师补充,到2021年底全面解决乡村学校体音美教师结构性短缺问题,不断优化乡村教师队伍结构;指导市县做好“县管校聘”,采取走教、支教、交流轮岗等多种形式,盘活师资,确保义务教育学校特别是偏远乡村学校能够开齐开足国家规定的相关课程;持续用好“三区人才”教师专项计划、优秀乡村青年教师奖励培养计划和银龄计划等中央扶持政策,最大限度发挥教育人才资源优势,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均衡发展。 二是强化骨干引领,力求乡村教师“教得好”。积极发挥省市县级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三级三类”骨干教师,乡村首席教师和教育部领航名师、名校园长的示范引领作用,通过“名师大篷车”送教下乡、骨干教师联合教研、名师+研修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送教帮扶,助力扶智扶志。广大乡村教师足不出校(县)就可与名师和专家面对面交流,享受优质教育资源,一大批乡村教师走上专业发展的快车道。 三是提升“国培”实效,帮助乡村教师“看得远”。陕西省科学设置国培计划和省培项目,80%用于乡村教师素质提升,实现贫困县区乡村教师全覆盖。通过“国培”项目区县教师发展中心、乡村教师培训团队、实习实训基地和网络平台“四大建设”,为县域乡村教师培训和专业提升的常态化提供有力保障;通过名师送教、名校浸入、名点示范“三名示范”,精准发挥国培项目“育种子、探路子、打模子”作用,使广大乡村教师身在乡村,放眼世界,开阔国际视野,更新教育理念,有效提升乡村学校研修品质和乡村教师专业能力。 四是加强政策激励,努力实现乡村教师“留得住”。陕西省委、省政府和有关部门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解决教师队伍特别是乡村教师队伍建设重大问题,切实为广大教师办实事办好事,积极营造教育优先发展的良好氛围。通过强力督办,2019年全省落实资金7.31亿元,全面解决特岗教师工资待遇,并建立特岗教师工资待遇“年年清”机制,确保特岗教师享受当地同等条件公办学校教师同等待遇;按照中央部署,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牵头,省教育厅、人社厅、财政厅等部门联合强力督办,于今年7月底在全省107个县(区)实现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工资收入水平,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合法权益;将乡村教师生活补助从43个集中连片特困县,于2019年扩大到所有贫困县,计划扩大到所有107个县(区),实现全省乡村教师全覆盖;落实职称评审倾斜政策,对长期扎根乡村学校的中小学教师,突出教学研究实绩,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要求;落实乡村教师荣誉制度,两年一表彰,颁发荣誉证书,组织乡村教师疗休养,不断激发乡村教师职业荣誉感和自豪感。 乡村教育和教师队伍建设是基础教育的“短板”,在教育现代化的推进过程中,具有长期性和艰巨性,必须面对现实困难和问题,比如教师队伍数量、质量和增量都还不能满足教育事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强烈期盼;中小学教师的工资收入偏低,岗位吸引力不强,义务教育体音美教师的结构性短缺,幼儿园教职工编制严重不足,数量短缺;农村优秀教师不足且流失严重,师德失范现象时有发生;教师管理体制机制不够顺畅等,需要攻坚克难,破解难题。 “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对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至关重要。提高乡村教育质量,建设高素质乡村教师队伍,是加快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关键要务。教育部及时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从激发活力、优化结构、人才培养、关心生活、提高地位等多个方面出台具体政策,给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打了“强心针”,吃了“定心丸”,做出“暖心事”,对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均衡发展,实现教育现代化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抓好《意见》的落实,需要把中央的政策与陕西的实际相结合,聚焦突出问题,抓住关键环节,扎实推进改革,为全面推进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做出不懈努力。 一是实施强师计划,全面提升教师素质能力。《意见》提出通过加强培养培训提高乡村教师质量,还要“培育乡村教育带头人”,我们结合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实施师范教育振兴计划,重点为乡村学校培养小学全科教师、初中短缺学科教师和幼儿园教师;推进实施陕西省新一轮中小学“三级三类”骨干教师培养计划,造就十万名骨干教师队伍;推进中小学“两级两类”骨干校(园)长培养计划,造就数千名骨干校(园)长队伍;实施“卓越校长领航计划”和“三秦名师领军计划”,打造一批陕西教育领航领军人才,积极培育骨干,带动全员提升;着力为乡村骨干教师名校访学、高端研修、跟岗实践、域外交流、学历提升等创造条件;实施全员素质提升计划,确保每位教师每五年不少于360学时全员培训;鼓励各地采取多种措施引导优秀校(园)长和骨干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通过送教下乡、城乡结对、跨校交流和网络研修等形式,全面提升乡村教师的能力和素质。 二是创新体制机制,全面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意见》提出“创新挖潜编制管理,提高乡村学校教师编制的使用效益”,要求我们继续落实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尽快完成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核定工作,探索建立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在设区市市域内调剂机制,对事业编制超编满编的县(区、市)在市域范围内调剂解决;深化中小学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鼓励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逐步压缩非教学人员编制;深入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关心乡村教师生活,在培养培训、骨干选拔、职称评聘、表彰奖励等方面继续向乡村青年教师倾斜,优化乡村教师发展环境,加快乡村教师成长步伐。 三是完善待遇保障,全面提升教师社会地位。《意见》的一个突出特点是对乡村教师的生活和成长高度关注,从提高社会地位、提高生活待遇、完善荣誉制度,以及促进教师专业成长,丰富精神文化生活等方面提出具体措施。针对陕西省中小学教师工资收入偏低、教师职业吸引力不强的实际,从完善中小学教师待遇保障机制、提升乡村教师待遇和教师社会地位等方面,重点就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在全省逐步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等进一步明确改革目标任务;加快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教师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继续落实乡村教师疗休养制度;定期评选“乡村教师突出贡献奖”,激发广大教师从事乡村教育的热情和活力。 中央关于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目标已经明确,关键在于抓好落实。我们将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和教育部的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扩宽工作思路,破解难题,补齐短板,确保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取得新成效,为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均衡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助力陕西新时代追赶超越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作者系陕西省教育厅副厅长 )
0000-00-00 00:00教育部 -
黑龙江民办高校主题教育立行立改见成效
黑龙江省委教育工委把集中解决一批师生最急最忧最盼的“三最”问题作为民办高校主题教育整改整治的聚焦点,指导民办高校在维护师生合法权益、利益这个“切口”上动真格、出实招,15所民办高校将108项事项纳入整改台账,目前已完成整改60项。 坚持开门搞教育,对师生第一时间反映的最急问题主动整改。哈尔滨剑桥学院把每月第一个星期二确定为校领导与一线教师、辅导员午餐日,了解教师在工作与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能解决的当场回复,不能立即解决的提交校长办公会研究落实。黑龙江工商学院领导班子在走访调研中发现管线老化、泵房水压不足等10余处消防隐患,及时出台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办法、消防工作考核实施细则,投入资金20余万元完成水电管线和消防泵房的改造。黑龙江外国语学院接到学生反映食堂没有贫困生低价餐饭的意见后,及时推出“一元学子餐”。黑龙江财经学院发现2019级新生中有3名残疾学生,立即改造卫生间、摆放特殊餐桌、设置4处坡道。 贴近师生解难题,对长期困扰师生的最忧问题着力整改。黑龙江东方学院把持续解决就餐问题作为边学边改重点,持续改进学生食堂餐饮质量。哈尔滨信息工程学院、哈尔滨石油学院则结合实际解决师生交通不便问题,积极协调交通部门增设公交站、控制“黑车”隐患。 围绕诉求出实招,对师生反映强烈、事关切身利益的最盼问题能改尽改。哈尔滨信息工程学院分两次对教职工工资进行调整,每人每月平均涨幅上千元;为吸引人才留住人才,教师公寓项目计划明年施工。哈尔滨广厦学院积极与就业单位联系,举办由50余家用人单位参加的大型招聘会,引进往届校友创办的企业,为毕业生就业搭建平台。黑龙江工程学院昆仑旅游学院、哈尔滨华德学院针对教师反映的问题,在充分听取意见建议的基础上,采取了实质性整改措施。(记者 曹曦)
0000-00-00 00:00中国教育新闻网 -
外交部:全力做好对海外中国公民 尤其是留学人员的领事保护
外交部副部长罗照辉26日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说,党和政府时刻挂念海外同胞的安危,外交部多次指示驻外使领馆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全力做好领事保护,帮助广大侨胞加强疫情应对和防护。他同时提醒留学人员和家长认真权衡利弊,就是否回国做出正确选择。 罗照辉表示,现在防输入工作是国内面临的首要任务。在目前输入的确诊病例中,90%的人员持中国护照,这90%人员中有40%是留学生。 “我们理解一些留学生急于回国的想法,但希望留学人员和家长认真权衡利弊,做出正确选择。”罗照辉说,最近一些驻外大使根据教育部等主管部门意见,多次就留学生回国问题做出回答。当前形势下,留在当地可以避免仓促回国引起交叉感染或因中转国家边控措施而中途受阻,也可避免对学业、签证可能产生后续影响,这也符合世卫组织专业建议。 罗照辉说,祖国永远是海外公民的坚强后盾,执政为民是中国政府的宗旨,留学生有困难找政府,是对政府的信任,也是政府的责任。他说,外交部多次指示驻外使领馆全力做好对海外中国公民尤其是留学人员的领事保护和疫情防护、帮扶,外交部和教育部将继续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要求和工作部署,关爱留学人员,为留学生服好务,解决实际困难。 罗照辉介绍了有关保护海外公民的四项具体举措:一是加强和驻在国政府沟通,敦促驻在国政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障我们在当地华侨、留学生等的健康安全;二是和海外中国公民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他们的诉求和困难,指导大家加强自我防护;三是切实加大帮扶力度,协助海外同胞解决实际困难;四是关心关爱海外留学人员等特殊群体,切实维护其健康安全和正当权益。 “我们将密切跟踪形势,全力维护海外中国公民的健康与合法权益。”罗照辉说。(记者 郑明达、熊丰)
0000-00-00 00:00新华社 -
2019年度十大教育事件
习近平主持召开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 3月18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京主持召开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办好思想政治理论课,最根本的是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解决好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个根本问题。 “双高计划”实施 2月,《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提出实施“双高计划”。4月,教育部、财政部印发《关于实施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的意见》,就实施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简称“双高计划”)作出部署,明确要集中力量建设50所左右高水平高职学校和150个左右高水平专业群。“双高计划”每五年一个支持周期,2019年启动第一轮建设。12月18日,“双高计划”建设名单公布,56所高职学校入选高水平学校建设,141所高职学校入选高水平专业群建设。 “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启动 4月,教育部举行新闻发布会。2019年-2021年教育部将分三年全面实施“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这个计划可以概括为一个总体部署、三项核心任务、一次质量革命。一个总体部署是通过实施“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全面推进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提高高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三项核心任务是面向所有高校、所有专业,全面实施一流专业建设“双万计划”、一流课程建设“双万计划”、建设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一流基地,也就是建金专、建金课、建高地。一次质量革命是通过实施“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在全国高校掀起一场“质量革命”,形成覆盖高等教育全领域的“质量中国”品牌,全面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 综合防控青少年近视 4月4日,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召开全国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暨推进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视频会议。推动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与各省级人民政府签订全面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责任书,进一步加强新时代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和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同月,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儿童青少年近视矫正工作切实加强监管的通知》。 6月,教育部、卫健委与22省份签订防近视责任书,全面落实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责任制。责任书明确提出,省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本地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措施,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 中西部乡村中小学设首席教师岗位 4月,教育部印发《关于开展中西部乡村中小学首席教师岗位计划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启动实施中西部乡村中小学首席教师岗位计划,为中西部乡村地区造就一批基础教育领军人才,充分发挥他们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当地乡村教师提升教育教学水平,进而提高中西部乡村教育质量。2019年在安徽、河南、陕西、甘肃等四省先行试点,由每省遴选5个经济发展相对薄弱的市(州)启动实施,下一步在中西部省份全面推开。 全面加强控辍保学 2019年教育部出台了《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进一步做好农村义务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禁止妨碍义务教育实施的若干规定》《关于解决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适龄子女义务教育有保障突出问题的工作方案》《2019年秋季学期建档立卡贫困学生控辍保学任务书》等文件。同时,确定了374个控辍保学重点监测县,一县一案制定控辍保学工作方案,不断细化工作举措。截至11月20日,全国832个国家级贫困县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学生人数已由台账建立之初的29万减少至2.3万,其中建档立卡家庭贫困学生人数由15万减少至0.6万。 教育脱贫攻坚 10月15日,在国家“扶贫日”来临之际,教育部举行“教育奋进看落实”新闻通气会,介绍教育脱贫攻坚特别是高校扶贫工作的有关情况。教育部扎实推进教育脱贫攻坚行动,构建了较为完善的教育扶贫政策体系、投入体系、项目体系、资助体系和保障体系,动员全教育系统力量,合力攻坚克难,推动教育行业扶贫、定点联系滇西、定点扶贫等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其中直属高校定点扶贫已成为脱贫攻坚的一支重要“生力军”,逐步形成了具有“高校品牌”的特色扶贫路径。教育部75所直属高校尽锐出战,全部投入扶贫工作。截至10月,教育部直属高校44个定点扶贫县已有20个县实现脱贫摘帽。 设立中职国家奖学金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6月2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扩大高职院校奖助学金覆盖面、提高补助标准并设立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从今年开始,对高职院校国家奖学金奖励名额由5000人增至1.5万人;国家励志奖学金覆盖面提高至3.3%;国家助学金覆盖范围扩大至23.7%,平均补助标准从每生每年3000元提高至3300元,并同步提高本科院校学生补助标准。同时,设立中职教育国家奖学金。政策对包括公办、民办在内的各类职业院校一视同仁。10月,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制定了《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评审暂行办法》。从今年起,按照每生每年6000元的标准,每年将有2万名中职学生可获得国家奖学金。 教育部就教育惩戒征求意见 11月22日,教育部就《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明确三类惩戒。《征求意见稿》一共20条,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对学生实施教育惩戒,适用该规则。《征求意见稿》指出,教育惩戒是教师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必要手段和法定职权。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支持教师正当行使教育惩戒权,制止有害于学生或者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言行。 2018PISA测试全部三科均第一 12月,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公布了2018年国际学生评估项目(PISA2018)测试结果。在全部79个参测国家和地区对15岁学生的抽样测试中,我国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四省市作为一个整体,取得全部3项科目(阅读、数学、科学)参测国家和地区的第一名,高水平学生数量总数居于前列。
0000-00-00 00:00中国教育新闻网 -
中办国办印发 《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见》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意见》指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国家统一之基、民族团结之本、精神力量之魂。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民族工作,着眼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创新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取得显著成绩。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广泛拓展,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断增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不断巩固和发展。同时要看到,新形势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仍存在体制机制不健全、载体方式不适应等薄弱环节。适应新时代发展历史方位,以各族群众为主体,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根本方向,以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为根本途径,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是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必然要求。 《意见》指出,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扣“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总目标,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秉持“重在平时、重在交心、重在行动、重在基层”理念,按照人文化、实体化、大众化总要求,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突出创建主题,把握创建方向,深化创建内涵,丰富创建形式,扩大参与范围,提升创建水平,大力营造中华民族一家亲的社会氛围,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凝聚磅礴的精神力量。 《意见》指出,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要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根本方向,坚持以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为根本途径,坚持以“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为总目标,坚持依法治理民族事务促进民族团结,遵循社会团结规律,坚持正面引导,坚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意见》要求,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强调要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教育,引导各族群众不断增强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共产党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大力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国民教育、道德建设、文化创造和生产生活。健全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常态化机制,把民族团结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干部教育、社会教育全过程,构建课堂教学、社会实践、主题教育多位一体的教育平台。改进民族团结进步宣传载体和方式,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打造实体化的宣传载体。拓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网络空间,推进“互联网+民族团结”行动,打造网上文化交流共享平台,把互联网空间建成促进民族团结进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新平台。 《意见》要求,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强调要推进建立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积极营造各民族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社会条件,开展各族群众交流、培养、融洽感情的工作,形成密不可分的共同体。搭建促进各民族沟通的文化桥梁,坚持以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引领促进各民族文化传承发展。开展富有特色的群众性交流活动,打造“中华民族一家亲”系列实践教育活动平台。加快建成小康社会增进民生福祉,把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摆到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夯实民族团结进步的物质基础。 《意见》要求,提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水平。强调要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向纵深拓展,把重心下沉到社区、乡村、学校、企业、连队等基层单位。加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和示范单位建设,推动各级示范区率先实现建成小康社会和现代化同步、公共服务同质、法治保障同权、精神家园同建、社会和谐同创,建设特色鲜明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提升民族事务治理现代化水平,全面贯彻落实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依法保障各民族公民合法权益。坚决依法打击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违法犯罪行为。 《意见》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认真履行守护民族团结生命线的政治责任。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纳入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强化政策保障,建立正向激励机制,不断加大培育和选树示范、模范的工作力度,进一步向基层一线倾斜。适时增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在文明城市测评中的权重。
0000-00-00 00:00中国教育新闻网 -
考研报名人数屡创新高 今年突破三百万
记者12月18日从教育部获悉,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12月21日至23日举行,报考人数为341万人。今天中国教育在线发布的2020年全国研究生招生调查报告显示,自2015年以来,我国硕士研究生报名人数屡创新高,2019年达到290万,今年首次突破300万。 该报告还发现,教育部“双一流”建设启动后,“双一流”高校不断扩大研究生教育规模。其中,推免作为研究生招生改革探索的一种方式获得高校的普遍欢迎,并成为“双一流”高校重要的招生途径之一。 不过,近七成统考生认为获得推免资格很不容易。报告显示,招生单位在选拔推免生时认为最重要的两个因素是专业知识储备和科研经历;超过五成的招生单位认为,交流能力、本科院校层次、竞赛获奖情况也很重要;近四成的招生单位比较看重读研目标、本科成绩;本科专业、笔试面试成绩的重要性相对较低。 报告显示,近年来研究生报名的热门专业为金融、法律、新闻与传播、工商管理等社科类专业,工科类专业的热度远低于社科类专业。但从本科及研究生就业情况看,社科类专业无论是就业率还是薪资待遇,表现均不如工科类专业。而社会需求量更大的是理工科专业,尤其是工科专业。 从2009年起,我国开始全面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大部分专业学位硕士开始实行全日制培养模式。报告显示,10年来,以应用为方向的专业学位硕士招生数量逐年递增,占比持续增大。2009年专业学位硕士占比仅为15.9%,2017年首次超过学术型硕士的人数,2018年专业硕士招生人数占比近58%。《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十三五”规划》指出,到2020年,我国“专业学位硕士招生占比达到60%左右”。相关研究人员指出,专硕招生规模的扩大,符合当前我国对研究生的培养结构布局,能满足我国经济发展需求。 自2017年非全日制研究生纳入统考起,非全日制生源不足是招生单位面临的普遍问题。研究发现,近两年大部分院校未完成非全日制专业招生计划,部分专业存在无人报考、无人上线、考生不愿调剂到非全日制等现象。造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是,考生认为非全日制研究生社会认可度偏低。 另外,为严厉打击涉考违法活动,严肃考试纪律,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教育部公布了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违规违法行为举报电话。根据2019年9月4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组织考试作弊”“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试题、答案”等情形,均应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之一的“情节严重”,将依法从重追究刑事责任。 教育部提醒广大考生,诚信考试,不要参与涉考违法犯罪活动,同时,不要听信一些社会培训机构“包过”“保过”的虚假宣传,不购买所谓的“试题”“答案”,谨防受骗。(记者 樊未晨)
0000-00-00 00:00中国青年报 -
收入与付出不平衡而导致人才短缺 幼师缺口该怎么补上?
2020年11月17日,在江苏省如皋市长江镇新港幼儿园,一位幼师和孩子们做老鹰捉小鸡游戏。 徐慧 摄(人民视觉) 2020年11月17日,贵州省毕节市黔西县重新镇石坪幼儿园教师和孩子们一起玩游戏。 罗兴祥 摄(人民视觉) “幼师和保育员缺口超过300万人。”日前,这一话题冲上微博热搜。西南大学一份研究报告预测,2019年,学前教育阶段因“全面二孩”政策新增近600万适龄幼儿。到2021年,幼儿园或将缺少幼儿教师和保育员超过300万人。 西南大学学前教育学院常务副院长胥兴春指出,按国家规定,幼儿园需全面落实“两教一保”,即一个班级配备两名专任教师及一名保育员。但受限于经费和人手短缺,不少幼儿园只能做到一班一位教师、多班一位保育员。 幼师缺乏,直接影响幼儿成长和教育,也限制了幼儿园发展。长远看,更不利于提升基础教育质量。如何让幼师职业健康平稳发展成为社会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 困境:付出与回报不成正比 “每天至少工作9个小时。”提起自己的工作内容,北京某幼儿园的侯老师向记者打开了话匣子。 早上7时15分是侯老师一天工作的开始。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幼儿园对班内环境要求提高不少。进班之后,“开窗通风、打扫教室,取回消过毒的毛巾、水杯,所有准备工作要在孩子入园前完成”。 7时30分,侯老师来到园门口,迎接孩子们入园。根据幼儿园实行的接送制度,她和同事需要将每个孩子接进班里。 12时10分是午睡时间。教室恢复一片安静,忙碌一上午的侯老师得以喘息片刻,开始吃午饭。 下午4时45分,侯老师和另一名班主任将孩子们护送到每位家长手中后,还要回班做好清洁消毒和当日记录总结。至此,一天工作才算结束。 “每个时间点都有具体安排。”侯老师介绍。除加餐、午饭、午睡等日常事宜,老师还得带领孩子们参与多项游戏和体育活动。 “保障人身安全只是基本要求。”她说,“幼师必须根据幼儿最近的发展目标,随时调整活动内容,并对个别孩子予以指导。” 每天晚些时候,侯老师要在家长群里推送当天的照片、汇报当天孩子们所学。 “父母对幼儿在园表现很关心:孩子有没有认真吃饭、情绪高不高,这些都可能成为大家私信我们的原因。”侯老师解释,有时仅一个晚上就要同两三名家长进行电话沟通。 “琐碎而精细,容不得一点马虎。”一句话道出了幼师、保育员的日常工作状态。 然而,多项学界调查研究及不少幼师却指出,该行业薪资待遇与工作付出并不成正比。这一点在公办幼儿园编外人员、民办幼儿园教师及贫困地区幼师等人群中体现得尤为明显。 家住浙江的幼师田老师反映,经同事们对比计算,非编制幼师薪资待遇比编制内幼师少三分之一到二分之一,两者间具有明显差距,她对记者直言:“不提供满意的薪资,又没有编制,老师们自然有想法。” 工作压力大与回报不理想这对矛盾,导致很多幼师纷纷离职转行,也令不少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对幼儿园教师职业望而却步。胥兴春认为,“全面二孩”政策只是幼师短缺原因的冰山一角,归根结底,是幼师收入与付出不平衡而导致的人才短缺。 因此弥合幼师、保育员人数缺口,重点在于提高薪资待遇,吸引和留住人才。 纾困:在吸纳人才上下功夫 2020年9月开学季,内蒙古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面向往届普高、中职毕业生以及具有高中毕业证或同等学力的农民工、企事业单位人员等扩招。录取后,将接受幼师专业教育,属全日制大专学历层次。 2020年10—11月,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先后分两批次扩招,吸引社会人士进行全日制学前教育学习,毕业后由学校发放国家承认、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书。 2019年,中职院校开始应教育部要求,增设幼儿保育专业,并逐步将学前教育专业转设成幼儿保育专业,重点培养幼儿园保育员。 这一做法颇有深意:据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调查报告,截至2019年,中国学前教育教师学历以专科为主,占比达58.5%,撑起幼师行业人才供给的半边天。中高职院校“开源”,以往无法从事相关专业学习的往届生、社会人士被吸纳进来,自然为幼师行业输送更多新鲜血液。 但对农村及偏远地区来说,职业院校扩招并不足够。由于经济条件、发展水平相对落后,幼师资源匮乏现象也比城市更加严重。如何填充这片“洼地”? 各地政府摸索出一条公费培养乡村幼师的路径:2015年,湖南省将学前教育专业纳入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的培养计划;2018年,山东省启动乡村幼儿园教师免费师范生培养计划。 免学费培养、毕业后定向分配至乡村,逐渐地,这些地区的师资获得有效补充。 2020年,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美姑县400名彝区困难家庭初中毕业生,迎来了人生的“春天”:四川省乐山市实施中职教育“同心春蕾班”专项人才培养计划,安排他们到四川省峨眉山市旅游学校接受3年制学前教育专业中职教育。学成后,这些毕业生将回到美姑县,反哺家乡幼师事业。从人数看,400人的规模不够大,但这一举措,释放出四川省努力缓解师资紧缺局面的积极信号。 未来:全面提高幼师薪资待遇 2020年9月,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湖滨幼儿园教师史老师收到一份1万元开学“礼包”,其中包含一次性奖励2000元和每年发放一次的奖金8000元。 原来,宁波市江北区教育局2020年推出一项政策——为辖区内非编教师设立“优秀合同制教师年金制”,并出台《江北区学前教育优秀合同制教师年金激励管理办法(试行)》。按照规定,教育局为“教坛新秀(含技能大赛)”中获市、区级奖项的非编幼师,每年发放一定数额的奖励金,存入年金个人账目,共发放5年。 史老师曾于2020年初参加此次比赛并获二等奖,“礼包”正是由此而来,与她同期受益于该奖励的编制外幼师还有18人。 每年8000元,5年下来就是4万元,史老师表示,作为合同制教师收到这笔奖金,证明政府对非编教师的认可和提高大家待遇的决心,也能充分激发编外幼师提高业务能力的热情。 但奖金只是暂时性的,从根本上改善教师薪资水平才是解决问题的正途。 目前,不少地方激励民办园申请认定普惠性幼儿园,或可看作一种有益尝试。通过补助,幼师和保育员收入有所保障,尤其是在疫情期间,政府补助为兜底这部分教职工收入起到重要的作用。 如果说上述政策为幼师带来短期可见的权益,那么推进幼师“正高”职称评定,则更注重培养其长远职业发展。 在潜心研究幼儿教育的无锡市滨湖实验幼儿园园长邹老师眼里,“正高”曾是遥不可及的目标,过去,幼师发展有限,职称评到“副高”就到了头。不过在2020年,经过江苏省中小学教师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她获得幼儿园正高级教师资格,成为一名乡村幼儿园高级教师。江苏省教育厅数据显示,此次参评的268名教师中有11位幼师。 这些都得益于近年来江苏省不断向幼师尤其是乡村幼师进行政策倾斜。早在2013年,江苏省就率先制定《江苏省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为幼儿园教师打通参评“正高”的职称通道。近年又不断优化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和初级专业技术结构比例,提高“正高”幼师所占比例。同时,江苏省人社厅和教育厅还联合印发《全省乡村教师职称评审政策若干意见的通知》,加大乡村教师职称政策倾斜力度,在探索解决幼师发展的问题上迈出了坚实一步。 健全职称层级、打通幼师职业发展通道,老师发展有盼头,工作更踏实,做起研究来也更有劲头了。 胥兴春告诉记者,从2010年开始,国内学前教育行业逐步探索并提高教师各方面待遇。得益于各级政府对学前教育的重视,幼师待遇有了很大提升,尤其近两年,更是得到中央和地方在政策和经费上的大力支持。 2020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草案(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第五章第四十二条、四十八条、四十九条分别就幼儿园教师的职务评聘、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予以说明,以保障幼儿园教师的合法权益。 从顶层设计入手,着力改善幼师及保育员的福利待遇,可以期待,日后相关政策出台将有法可依。 社会热议 政府、学校、幼儿园须“三位一体”协同培养幼教人才。可成立由教研机构的学前教育专家、专业带头人、学校和幼儿园骨干教师组成的工作机构,来调研人才需求、修订培养方案、组织教学团队、建立实训基地、评价人才培养质量。 ——安徽省政协委员、池州学院文学与传媒学院教授蔡荷芳 目前一些地方在组织幼师事业编制招考时,将门槛设置为“本科学历”,这对高职高专学生就业以及相关院校人才培养造成一定“冲击”。因此,招聘幼师要人尽其才、不唯学历,社会大众也应转变观念,给予优秀的学前专业专科毕业生更多平等参与竞争的机会。 ——浙江省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副校长董刚 作为幼教培养源头的高职院校要紧密结合市场需求,培养既有开阔眼界又能胜任最基础保育工作的综合人才,要求学生均衡发展,对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五大领域都要有所涉猎。而步入工作岗位后,学前教育专业的毕业生也要做好“回炉重造”的准备,通过师徒结对“传帮教”的形式,淬炼自己的职业技能。此外,相关部门还要加强对于园长、办学者的培训。 ——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水榭花都幼儿园园长苏秀山 生源质量影响培养质量,也就影响未来岗位能力。相关部门要完善考试招生制度和政策,优先录取学前教育专业师范生,鼓励、吸引更多喜欢幼教的学生前来;制定定向招生和公费资助制度,并针对农村地区幼儿教师进行专项培养,扩大免费师范生规模和范围;加大对独立设置的师范专科学校特别是幼儿师专的扶持力度,提升师范教育保障水平。 ——安徽省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前教育系主任孙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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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如何为未成年人撑起“保护伞”
8岁儿童,拿着父母手机偷偷充值数万元网络游戏币,父母发现后可以要求游戏平台返还吗?民事行为能力年龄界限会不会进行调整?5月25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进入半程,伴随着代表团小组会议审议民法典(草案)的进程,会内会外对民法典(草案)的关注快速升温。 正在接受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公民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 “从摇篮到坟墓”,民法典与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而关乎亿万家庭幸福安宁的未成年人,又因其身份的特殊性,对其相关权益的体现和保护成为民法典编纂过程中备受关注的部分。不久的将来,民法典将给未成年人的生活和成长带来哪些影响? 一张未成年人的“法律身份证” 最近一段时间,未成年人参与网络付费游戏、高额打赏网络主播,父母却无法追回款项的案例,成为社会热议的话题。该如何看待未成年人的打赏行为? “如果未成年人未满8周岁,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他的网络打赏行为是无效的,监护人可以要求返还;对于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的打赏行为需要根据心智成熟状况来区别对待。”中国法学会民法典编纂项目领导小组成员、秘书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王轶作出了解释。 民法典(草案)总则编第十九条规定,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在民法典中,这是前提性和基础性的规定,充分体现了对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王轶表示,一方面,对于未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来说,相关事务由其监护人决定,监护人具有相应的年龄、智力优势,又有一定的生活阅历,可以避免未成年人权益遭受损害。另一方面,年龄由过去的10周岁降到8周岁,其实赋予了8周岁到10周岁之间的未成年人更多的民事权利,给予了他们一些自由决定的空间,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尊重。 在全国人大代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庭长陈海仪看来,这条规定相当于赋予了未成年人一张“法律身份证”,对未成年人在不同年龄段的行为能力范围给予了更清晰的界定。 从10周岁到6周岁再到8周岁,民事行为能力的年龄门槛经历了一次次前后位移。王轶回忆,1986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年龄定为10周岁。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未成年人的生活条件、心智成熟度有了很大提高,下降年龄成为法律界共识。 “是下降到8周岁还是6周岁,当时存在很大争议。”王轶说,考虑到6周岁的孩子刚上小学,没有积累起一定的社会生活经验,而8周岁的孩子大多上三年级,已经有能力处理一些跟自己年龄、智力相适应的事务了,最后将年龄定为8周岁。 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贯穿始终 父母患病确诊后被隔离,留下孩子独自在家无人照料。疫情期间,类似情况该如何解决? 结合此次疫情防控工作,民法典(草案)对监护制度作了进一步完善,规定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 “这条规定特别具有时代性和针对性,体现了我国在处理公共危机事件时对弱势群体的关怀,明确了居委会、村委会、民政部门的职责,也是‘最有利于未成年人’这一理念的彰显。”陈海仪表示。 不仅是在紧急情况下,在陈海仪看来,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理念贯穿整部法典始终,涉及监护、收养、遗嘱继承各方面。比如,当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时候,民法典(草案)规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 收养制度的完善也是民法典(草案)的一大亮点。“扩大被收养人的范围,删除被收养的未成年人仅限于不满14周岁的限制,修改为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均可被收养。”草案说明中的这句话让长期跟踪调研收养制度的全国人大代表、陕西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方燕感到振奋,近年来方燕多次呼吁扩大收养人年龄范围。 “已满14周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应该成为收养盲区,他们也需要回归正常的家庭生活。”方燕认为,将被收养人范围放宽至所有未成年人,将有利于减少青少年犯罪的发生。 “以往的收养制度更多考虑的是满足没有孩子的收养人的利益,这次明确了收养应当遵循最有利于被收养人的原则,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合法权益。”参与民法典编纂工作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立法专家委员会专家、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杨立新告诉记者。 为进一步强化对被收养人利益的保护,草案在收养人的条件中还规定“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并增加规定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还应该建立收养后跟踪监督机制,因为很多侵害行为都发生在收养关系成立之后。”方燕建议,建立收养关系后,应当由专门机构长期跟踪了解孩子的生活情况;借助大数据等技术优势,逐步建立全国联通的收养信息系统。 为性侵筑起“防火墙” 近年来,未成年人遭性侵案件不时曝光,牵动着社会的敏感神经。如何才能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民法典(草案)总则编第191条规定,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18周岁之日起计算。 “这就意味着年幼时遭到性侵,18岁后仍可提起诉讼并得到保护。”王轶告诉记者,一般情况下,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然而现实中,一些未成年人遭性侵案件中,因未成年人心智尚未完全成熟,可能没有意识到行为的危害性;有的甚至是熟人、近亲属作案,不敢通过法律寻求保护。 如果按照以往诉讼时效的规定,孩子成年后再去寻求法律救济,很可能面临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被动处境,当初的加害人得以逃脱法律惩罚。 “这条规定也是对不怀好意的成年人的一种有力震慑,不能因为孩子年幼无知就伸出罪恶之手。”陈海仪说。 性骚扰也是备受关注的社会话题。民法典(草案)人格权编第1010条规定,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当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记者注意到,此前草案的表述是用人单位,并未列举单位类型。 不少法律界人士表示,目前发生在校园、托幼机构的性骚扰事件有上升趋势,这样的修改能进一步明确负有防止性骚扰责任的单位范围。 这条规定也给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九龙坡区谢家湾小学校长刘希娅留下了深刻印象,两会期间,她提交的“未成年人相关工作岗位禁用有性侵犯罪记录者”的建议,得到了上亿的网络点击量。 “不仅仅是学校,校外培训机构等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的活动中心,也容易成为性骚扰的场所。建议在法条中强调这类教育机构的职责。”刘希娅表示。此外,她还建议,加强未成年人预防性侵教育,提高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 “民法典为未成年人撑起了‘保护伞’,应该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让他们掌握基本的法律素养,明白公民的行为边界在哪里。”最近,陈海仪在媒体上开设了“代表课堂”,用生动有趣的语言向孩子们普及民法典,希望法治的种子能够在孩子们的心中生根、发芽。(记者 焦以璇 柴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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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发布预警 加强岁末年初安全防范
12月16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发布预警,提醒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和家长,要把握冬季和学期末特点,未雨绸缪,将各种不安全因素纳入防控范畴,落实责任、排查隐患、加强教育,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预警提示,一是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保障学生乘车安全。各地校车安全管理协调部门要加强部门联动,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禁止校车“带病”上路或违规运营。要密切关注天气状况,及时发布路况信息,时刻掌握校车动态。要广泛开展宣传教育,不断增强驾驶员、学生、家长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要提醒学生和家长坚决抵制“黑校车”,不乘坐超员、超速等违法接送学生车辆。 二是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师生饮食安全。要严格落实校长(教师)陪餐制度,确保能够及时发现问题,消除安全隐患。大力实施“明厨亮灶”工程,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及社会监督。要把握好开餐时间,采取必要的保温措施,确保学生能够吃上热乎饭菜。 三是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保障生命财产安全。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职责。加大对教室、食堂、宿舍等重点领域防火巡查力度,发现问题要当场处理。要加强采暖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排查通风换气、排烟管道有无泄漏、有无煤气中毒隐患等,禁止使用明火取暖。 四是落实家校联动,防止“监管真空”。要采取多种方式不断增强家长安全意识,切实履行好孩子的看管监护责任。要引导家长远离无证培训机构和幼儿园,保障学生合法权益。要通过家长会、家访、微信群、致家长一封信等多种方式提醒家长寒假期间准确掌握孩子动向,切勿出现“监管真空”。要特别关注农村地区、偏远地区留守儿童冬季安全看护,发动社会各方齐心协力,保障孩子们平安过好元旦、春节。(记者 欧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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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 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 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 教督〔2020〕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加强和改进教育督导评估监测,保证本科人才培养基本质量,特制定《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现将该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教育部 2020年12月24日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按照《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要求,为加强和改进教育督导评估监测,做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以下简称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工作,保证本科人才培养基本质量,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教育部负责本科毕业论文抽检的统筹组织和监督,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本科毕业论文抽检的具体实施。其中,中国人民解放军有关部门负责军队系统本科毕业论文抽检的具体实施。 第三条 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工作应遵循独立、客观、科学、公正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抽检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四条 本科毕业论文抽检每年进行一次,抽检对象为上一学年度授予学士学位的论文,抽检比例原则上应不低于2%。 第二章 评议要素和重点 第五条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等要求,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学科门类分别制定本科毕业论文抽检评议要素。 第六条 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应重点对选题意义、写作安排、逻辑构建、专业能力以及学术规范等进行考察。 第三章 工作程序 第七条 教育部建立全国本科毕业论文抽检信息平台(以下简称抽检信息平台),面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供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毕业论文提取和专家评审等定制功能,对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开展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 第八条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基于抽检信息平台和本地区学士学位授予信息,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抽检名单。抽检论文要覆盖本地区所有本科层次普通高校及其全部本科专业。 第九条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利用抽检信息平台对抽检论文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检测结果供专家评审参考。 第十条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采取随机匹配方式组织同行专家对抽检论文进行评议,提出评议意见。每篇论文送3位同行专家,3位专家中有2位以上(含2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毕业论文,将认定为“存在问题毕业论文”。3位专家中有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将再送2位同行专家进行复评。2位复评专家中有1位以上(含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将认定为“存在问题毕业论文”。 第四章 结果反馈与使用 第十一条 本科毕业论文抽检结果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向有关高校反馈、抄送省级学位委员会,同时报教育部备案。 第十二条 本科毕业论文抽检结果的使用。 (一)抽检结果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 (二)对连续2年均有“存在问题毕业论文”,且比例较高或篇数较多的高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在本省域内予以通报,减少其招生计划,并进行质量约谈,提出限期整改要求。高校应对有关部门、学院和个人的人才培养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调查,依据有关规定予以追责。 (三)对连续3年抽检存在问题较多的本科专业,经整改仍无法达到要求者,视为不能保证培养质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依据有关规定责令其暂停招生,或由省级学位委员会撤销其学士学位授权点。 (四)对涉嫌存在抄袭、剽窃、伪造、篡改、买卖、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毕业论文,高校应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调查核实,对查实的应依法撤销已授予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 (五)抽检结果将作为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本科专业认证以及专业建设经费投入等教育资源配置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五章 监督与保障 第十三条 教育部定期对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工作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并将工作情况纳入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范畴。 第十四条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保障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工作经费,列入年度工作预算,确保抽检工作顺利开展。 第十五条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建立本科毕业论文抽检申诉机制,规范申诉处理程序,保障有关高校和学生的合法权益。 第十六条 各有关高校应按照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要求,积极配合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工作,准确完整地提供本科毕业论文、学位授予信息等材料。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参照本办法,结合地方实际,制定本省(区、市)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工作实施细则,并报教育部备案。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教育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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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网信办、教育部联合启动涉未成年人网课平台专项整治
目前,网络“云课堂”已成为广大学生疫情期间学习的主渠道,但一些网站平台无视社会责任,屡屡利用网课推广网游、交友信息,甚至散布色情、暴力、诈骗信息,危害广大学生特别是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社会影响十分恶劣。为切实解决涉未成年人网课平台突出问题,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网课平台规范有序发展,中央网信办、教育部决定即日起启动为期2个月的涉未成年人网课平台专项整治。 此次专项整治将聚焦网民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在不同环节开展治理。开设未成年人网课的各类网站平台,必须切实承担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要对课程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导向正确;开设评论互动功能要建立信息内容“先审后发”制度;要加强网课页面周边生态管理,不得出现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内容;不得利用弹窗诱导点击不适宜未成年人的页面;不得推送与学习无关的广告信息;不得利用公益性质网课谋取商业利益。 有关负责人表示,管理部门对利用网课损害未成年人权益的不法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在专项整治期间,各地网信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对涉未成年人网课平台违法违规行为的执法处罚力度,按照露头就打、从严从重原则,依法处置违法违规网站平台和相关机构,为未成年人营造积极健康的网络学习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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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学校安心办学架起保护网
日前,教育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完善安全事故处理机制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意见》,构建治理“校闹”制度体系,为学校安心办学撑起保护网。 《意见》将给学校带来哪些影响?这张保护网又将如何落地?记者进行了追踪采访。 对“校闹”坚决说不 “目前,学校出现一种现象:体育课把长跑取消了、把对抗性项目改成跳绳了、把春游秋游和社会实践取消了,教师也不敢批评学生了,因为担心出事。一旦学生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或者家长认为学生其他权益遭受损害,往往不能以理性态度、通过合理合法途径进行沟通协商,而是以不理智甚至是非法聚众围堵等方式‘闹’学校。”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鹤岗一中校长伍辉表达了她的担忧。 治理“校闹”一直以来是学校安全管理的痛点和难点。在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司长邓传淮看来,“校闹”行为侵害学校、教师合法权益,挑战法律底线,影响社会稳定,“必须下大力气予以解决”。 “现实中缺少便捷有效的赔偿标准和赔偿渠道。出了事以后,怎么赔?赔多少?这个标准并不清楚,就出现了以‘闹’谋求更大赔偿的现象。”据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王大泉介绍,教育部门在文件起草过程中进行了广泛调研,发现缺乏便捷有效的纠纷解决机制、缺乏比较有效的风险分担机制、缺乏有力处置机制、缺乏具体明确的法律依据等,是“校闹”出现的主要原因。 此次出台的《意见》从健全学校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置机制、依法处理学校安全事故纠纷、及时处置依法打击“校闹”行为、建立多部门协调配合工作机制等方面,构建了治理“校闹”制度体系。 “《意见》既充分体现了依法治国、依法治校的理念,又具有切实可行的操作性,对于今后我们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营造良好教育教学秩序具有指导意义。”全国政协委员、河北省教育厅总督学韩爱丽说。 依法处理学校事故纠纷 “实践中,‘校闹’主要由学校人身伤害事故引起。防控风险、预防事故,减少发生纠纷,才能从源头上减少或消除‘校闹’行为。”教育部政策法规司负责人表示。 《意见》首先强调加强学校安全事故预防,要求各级各类学校要树立预防为先的理念,落实安全标准,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风险排查和防范机制,压实安全责任,加强安全教育,从源头上预防和消除安全风险。一旦发生事故,要求学校科学、规范处理,及时救助,保障受伤害方权益,给予受伤害方相应的援助,避免产生纠纷。 “《意见》坚持预防为先的理念,强调从源头上预防和消除安全风险,这对学校非常重要。不出事故或减少事故,才是对学生最大的关心爱护,才是落实以人为本的根本举措。”伍辉认为,作为学校,首先要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健全安全风险防范制度,加强师生安全教育,提高风险应对能力。 近年来,由于缺乏完善的纠纷解决机制和损害赔偿机制,造成少数家长以“闹”作为与学校博弈、争取最大限度赔偿的手段。一些地方为避免责任、息事宁人,出现了“花钱买平安”的现象。 如何建立多元化的学校安全事故纠纷解决机制?《意见》强调要以法治方式解决纠纷,推动平等协商,注重人民调解,便利诉讼渠道。 “《意见》引入第三方调解机制,强调健全调解机制,实现能调尽调,避免学校和受伤害方的直接冲突对立,降低成本、提高效率。”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马怀德说。 “已有的‘校方责任险’政策,承担赔付的只是中小学校负有责任的事故,赔付涵盖范围较小,在有效处置学校安全事故方面还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在韩爱丽看来,此次出台的《意见》给出了很好的指导性意见,即形成多元化的学校安全事故损害赔偿机制。下一步,将积极研究制定“校方责任险”与“学生意外伤害险”互相补充的学生伤害事故保险与理赔机制,最大程度地给予伤亡学生和家庭更加实惠的经济补偿,最大程度化解和转移学校风险。 联合治理共筑安全网 治理“校闹”涉及多个部门,需要凝聚社会共识和部门合力。 “公安机关将按照《意见》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配合教育等部门切实做好‘校闹’问题的综合治理工作。”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长张佐良表示,公安机关将及时制止“校闹”行为,依法惩处“校闹”人员,依法严厉打击涉及“校闹”的犯罪行为。 《意见》明确提出建立多部门协调配合工作机制,加强学校及周边安全风险防控,有效应对涉及学校安全事故纠纷的舆情,营造依法解决学校安全事故纠纷的社会氛围。 “目前全国公安机关正在深入推进立体化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在此基础上,全面加强校园及周边警务室和‘护学岗’建设,有针对性地加强校园周边巡逻防控,包括视频防控和智能化动态感知,及时受理学校的报警和求助。重点推进在城镇幼儿园、中小学周边探索实行校园安全区域制度,进一步延伸校园安全领域,给学校和学生创造更广阔、更有效的安全屏障。”张佐良说。 在马怀德看来,“校闹”问题的解决,除了落实《意见》各项要求之外,还应该加快立法,比如加快“校园安全条例”等立法进程,积极推进法律有效实施,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畅通各类法定救济渠道,从源头上治理“校闹”行为。 《意见》提出,积极鼓励各地制定或修改、完善学校安全方面地方性法规,健全学校安全法治保障。 记者了解到,湖南、江西、山东等地已经出台了有关学校安全事故处理的地方性法规。此外,《河北省学校安全工作条例》预计将于今年10月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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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疫情,留学去还是不去?
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蔓延,让不少学生被迫改变了留学计划。海外疫情的持续,签证和语言考试等的延期、暂停,让家长及学生对出国求学的选择更加审慎。 疫情对学生的留学意愿影响几何?留学行业未来的发展前景又将怎样? 疫情走向影响留学意愿 得知英国曼彻斯特大学将为海外学生联系包机,以协助留学生按时返英开学的消息后,中国学生李梦晨稍稍松了一口气。 早在今年年初就拿到曼大offer的她,之前面临着两难选择:去,新冠肺炎疫情在欧洲蔓延,风险难料;不去,曼大是她的理想院校,也基本不会有允许延迟入学的可能,如果放弃今年入学,就只能之后重新申请。 思量再三,与家人讨论过诸多方案后,她在心中已打定主意,还是要抓住这次机会,将出国求学的路走完。“但做出这样的决定确实很难,因为一边是疫情风险,一边是我多年的梦想。”李梦晨说。 李梦晨的顾虑是现阶段不少留学生和准留学生心态纠结的缩影。除了对疫情未来走向的顾虑,教学方式的改变以及自身经济原因也使得一部分中国留学生选择延迟入学或放弃留学计划。随着秋季学期临近,不少学生对于究竟如何抉择更加焦虑。 “留学中的课程教学只是一部分,社团活动、实践经验、结交更多朋友等都是留学收获中非常重要的部分。但如今改为在线授课,学费只换来了课程教学这部分,坦白地说并不划算。”王哲拿到了美国加州州立大学的offer,学校此前已宣布今秋将继续提供线上教学,不开放校园。 与王哲观点相近的留学生不在少数,网络上曾有过“几十万上网课”的调侃,也曾一度引发热议。但出于防控疫情的考虑,学校在线授课确是无奈之举。 留学机构自谋转型 留学生“左右为难”,留学中介机构也是冷冷清清。一位就职于南京一家留学中介机构的培训老师告诉记者,疫情期间他所在的公司留学咨询量相较于去年同期下降明显,他所接待的学生与家长数量大幅下滑。为增加收入,这位身为澳大利亚海归的培训老师现在也做起了兼职英语家教的工作。 而在北京,一名负责美加留学的机构主管向记者介绍说,他所接触的有意向留学的家庭,今年所需的决策时间更长,不仅是对新冠肺炎疫情的顾虑,不少家长也出于对国际关系未来走向的考量,在与学生讨论留学规划时更趋审慎。 留学市场遇冷,行业机构也在自谋转型。疫情期间,一些学生对线上科研及实习产品的需求有所增加,留学机构也在加速丰富产品构成,利用自身外部资源优势来应对疫情带来的冲击。 知名留学机构金吉列留学董事长朱燕民对未来的留学市场持审慎乐观态度,在他看来,留学市场整体趋势不会发生太大变化,仍将呈上升趋势,今年延期的留学生会与明年正常申请的学生产生叠加效应。包括签证办理、学校申请、宿舍入住及配套的留学服务等多方面,都会给服务机构带来发展机会。 留学会回归平稳势头 面对外部影响,家长担忧日增。有专家预测,秋冬季很可能会有第二波疫情,在特效药与疫苗成功研发之前,留学生活很难完全回到正轨。同时,新冠肺炎疫情所带来的国际关系变化,是留学家庭考虑的深层次原因。那么,留学之路究竟又该如何规划? 不久前,《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快和扩大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的意见》正式印发,重申将继续通过出国留学渠道培养我国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各类人才。教育部国际司负责人表示,将大力完善“平安留学”机制,维护留学人员合法权益和切实利益,将应对疫情过程中摸索出的行之有效的做法进一步制度化、常态化。特殊时期对出国留学的影响是暂时的,将积极开拓优质教育资源合作渠道,拓展出国留学空间。 “现在我们也在犹豫还要不要送孩子出去留学,但之前已经做了这么多准备工作,不去又确实不甘心。”江苏苏州的盛先生对记者说。他的女儿秋季即将进入高三,他与妻子原本打算送孩子赴美读大学本科,高中两年所做准备都是围绕留学申请所需而展开的。 尽管目前疫情给海外求学带来不小影响,也很可能会在一段时间内持续,但不少业内人士仍对留学发展前景保持乐观。新东方前途出国总裁孙涛此前表示,从长远来看,留学生对出国之路的选择会更加审慎,但这种审慎更多源于对国际环境及学生健康风险的担心,而并非不认可留学价值。他相信,外部环境稳定之后,留学会继续回归平稳势头。(记者 孙亚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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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在全国率先出台高等学校加强学风建设十条措施
2021年1月1日,辽宁省教育厅在全国率先下发《辽宁省高等学校加强学风建设十条措施》,全面落实教育部和辽宁省委、省政府关于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部署要求,分别对高校、教师和学生提出明确要求,大力推进本科、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以优良学风为引领,打造良好教育生态,实现内涵式发展。 十条措施要求高校做到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健全学校、二级学院(系)、班级(寝室)学风建设责任体系,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学风,肩负起“四个服务”的时代使命,强化责任担当,弘扬家国情怀,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要严格教学过程管理,增强教学实效,提高课堂上座率、前排率、抬头率;完善学业预警和淘汰机制,推进教考分离,真正让学生忙起来;设立教学杰出奖,评选“最牛专业”“最牛班级”“最牛寝室”,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十条措施要求教师要为人师表,争做“四有”好老师,把优良学风内化为自觉行为,严格要求学生,关心关注学生身心健康和学业发展,做学生的良师益友。要潜心教书育人,增强精品意识,强化学生创新能力培养,打造“金课”,杜绝“水课”,严守人才培养质量关。 十条措施要求高校要完善学业学术评价制度,推动学风建设在“经常”和“长效”上下功夫,营造互学互鉴、教学相长、积极向上的学业学术氛围,构建崇尚精品、严谨治学、注重诚信、讲求责任、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要强化学业学术诚信建设,坚持教育、预防、监督、惩处相结合,建立师生诚信档案,坚持学业学术不端“零容忍”。教师要恪守学术道德,坚决抵制抄袭剽窃、伪造篡改、买卖论文,严禁在成果署名等方面侵占学生、团队成员的合法权益。学生要维护学业学术诚信和道德,自觉抵制学业学术不端,严守考试纪律,违纪要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十条措施还要求学生明确学习目标,端正学习态度,遵守学习纪律,注重学习方法,培养学习兴趣,增强学习效果,争创学习先进典型。要胸怀祖国,服务人民,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追求真理,以书为友,与书为伴,知行合一,毕业论文(设计)要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努力学习。(记者葛红霞)
0000-00-00 00:00辽宁日报 -
教育惩戒艺术仍值得继续探索
很长时间以来,关于要不要对学生进行惩戒,如何进行惩戒的讨论,社会一直没有停止。日前,教育部在前期广泛调研、公开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颁布《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对这一热点问题作出回应。 《规则》第一次以部门规章的形式对教育惩戒作出规定,系统规定了教育惩戒的属性、适用范围以及实施的规则、程序、措施、要求等,为教师依法依规进行教育惩戒提供了依据,也厘清了惩戒与体罚之间的边界,对惩戒的实施范围作了更明确的界定。 正如《规则》所明确的,教育惩戒不是对学生的任意惩罚,而是“学校、教师基于教育目的,对违规违纪学生进行管理、训导或者以规定方式予以矫治,促使学生引以为戒、认识和改正错误的教育行为”,这与明确给出的7类不当教育行为一起,划清了教育惩戒与惩罚的边界。教师在实施惩戒时,要严守这一边界,父母、社会各方面也不宜跨越这一边界对教师实行的正常惩戒加以质疑或干扰,如此才能更有效地发挥惩戒的教育效能。 在实施惩戒过程中,教师与学生的正当权利都需得到维护。惩戒是教育的一种方式,要坚持教育惩戒的育人属性,同时惩戒也是学校、教师行使教育权、管理权、评价权的具体方式,教师实施教育惩戒应当遵循教育性、合法性、适当性的原则,“符合教育规律,注重育人效果;遵循法治原则,做到客观公正;选择适当措施,与学生过错程度相适应”。学校应当支持、监督教师正当履行职务,维护教师合法权益,教师无过错的,不得因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而给予其处分或者其他不利处理。此外,在实施过程中,还应注意到双方权利的同等保护,这也是依法治教的必然要求。 《规则》明晰了惩戒的分寸,为各方面就教育惩戒达成共识奠定了基础,必将大大减少家长、公众以及社会对教育惩戒的歧义及争议。不过,这并不意味着今后关于教师的惩戒就不会再有争议。因为,惩戒作为教育的一部分,它本身就是一门艺术,它的使用总是处在不同的情境下,不存在唯一的标准、方式,教师必须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既然作为艺术,那么对它的探索就是无止境的。 对于情境,《规则》要求学校、教师可以在学生存在不服从、扰乱秩序、行为失范、具有危险性、侵犯权益等情形时实施教育惩戒。而这些情形本身又有知情与否、初次与屡次、情节轻重的差别。《规则》将教育惩戒分为一般教育惩戒、较重教育惩戒和严重教育惩戒三类,如何对应这三类惩戒显然必须经过教师的裁定。而不同老师如何裁定显然与他的工作经历、教育智慧、师生关系等因素直接相关。 在整个教育过程中,教育智慧高低不同的人,使用惩戒教育的比例不同、方式不同、组合不同。智慧的教师将会更加充分使用正面引导,十分谨慎地使用惩戒;先使用积极引导,迫不得已时才使用惩戒;将惩戒当作高悬之剑,让每个学生都能看到其威严,却未必用它触及某个学生的身体。在使用方式上,《规则》本身就是对每个在校学生都要面对的“惩戒”,并非要惩戒到某一个具体的学生才能发挥惩戒的教育效用。 在惩戒实施过程中,教师的艺术水平还体现在能否依据因材施教的原则,根据自己对学生的了解,对不同的学生以不同的方式使用惩戒,学生性格特征、过错过程、动机与效果、心理状态等因素都应该作为惩戒实施的背景条件加以考虑。教师要切忌以自己的情感左右惩戒,尤其不能在明显不理性的时候使用惩戒。 《规则》给学生、家长等相关当事人依法参与制定、完善校规校纪,明确学生行为规范,健全实施教育惩戒的空间和机会,显现出规则的开放性。学生自己参与制定班规校纪,自愿遵守,自觉监督实施本身就是最为有效的教育。各校在实行的过程中能否结合本校具体情形、制定适合的规则,考验学校治理者的智慧。 《规则》的发布是一个新起点,关键还在于如何落实好。在探索的过程中,建立健全教育惩戒的实施、监管和救济机制,让学校和教师会用、敢用、慎用教育惩戒,让家长和社会理解、支持、配合学校及教师的教育和管理,共同实现立德树人的目标,仍任重而道远。 (作者系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
0000-00-00 00:00光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