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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法学家高尔森先生追思会举行

点击数:737 时间:2020-08-12 14:17 来源:南开大学

  7月25日,著名法学家、教育家、我国国际税法学科的创始人、国际经济法学科的重要开拓者、南开大学法学院资深教授高尔森先生追思会,以线上线下共同集会的形式举行,有关专家学者和师生校友代表近百人参加。线下会场设在南开大学法学院,线上会场设在腾讯会议平台。

  高尔森先生因病医治无效,于今年7月15日0时10分在上海逝世,享年92岁。高先生逝世后,南开大学党委书记杨庆山、校长曹雪涛专门表示哀悼、对亲属表示慰问,并要求法学院协助亲属做好相关工作,安排好后事。南开大学原党委书记薛进文对先生逝世表示哀悼,委托有关同志向亲属转达慰问。南开大学原校长龚克发来挽联:“几经磨难殷忧国运,诤言实学全然为公”。我校相关校领导和老领导、师生校友等纷纷通过各种形式,对高先生的逝世表示哀悼。

  “今天的追思会是一个让我们从高尔森先生这位杰出的前辈学者身上领悟风范、深受教育的宝贵机会。”南开大学副校长王新生出席追思会并致辞。王新生指出,高尔森先生的一生是孜孜以求、不懈奋斗的一生,是允公允能、创新开拓的一生,是为我国国际经济法的教学科研事业贡献全部心血并取得卓著成就的一生。高尔森先生的逝世是南开大学的重大损失,也是我国法学界和教育界的重大损失。作为著名法学家、教育家和南开法学学科的重要领导者,作为我国国际税法学科的创始人和我国国际经济法学科的重要开拓领军者,作为对南开大学满怀赤诚的南开人,高尔森先生留下了许多宝贵的精神财富,永远值得我们用心去感受、铭记、传承和弘扬。他深沉厚重的爱国情怀、务实求新的学术追求、诲人不倦的师者风范、放眼世界的开阔视野、清正磊落的高尚情操,永远是我们学习的榜样。今天我们怀念高先生、追思高先生,最好的方式就是不辜负他的遗愿和期望,把先生未竟的事业继承下去、发扬光大。

  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剑文,辽宁大学副校长、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杨松,西北政法大学原副校长、中国国际私法研究会副会长王瀚,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副会长、海南大学法学院教授韩龙,高尔森先生南开国经所时期的同事、南开大学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冼国明,南开大学人文社科部部长、经济学院院长盛斌,高尔森先生的弟子学生代表、南开大学校董、同创伟业董事长郑伟鹤,天津市社科联副主席、天津社科院原副院长王立国,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郝磊,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院长杨明光,中国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副会长左海聪,河北省委政策研究室正厅级副主任赵金旗,同济大学法学院教授高旭军,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全球合伙人陈静茹,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李滨,南开大学法学院国际法教研室主任朱京安,南开大学国际经济法研究所所长程宝库等来自高校、科研机构的学界同仁,高尔森先生的同事后学、门生弟子,以及高先生亲属代表孙孟红先后发言。追思会还播放了回顾高尔森先生音容笑貌的专题片《法律人生:高尔森》、《回忆与思念》。斯人已逝,风范长存。高先生的崇高人格和光辉业绩令大家深切怀念,与高先生交往相处的珍贵往事历历在目,谈到动情处,发言者哽咽,与会者落泪,追思会始终洋溢着缅怀爱国学者的感人氛围。

  南开大学法学院负责人介绍了高尔森先生逝世及各界悼念的情况。中国国际法学会,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北京大学法学院,清华大学法学院,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国际法研究所,武汉大学法学院、财税与法律研究中心,吉林大学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厦门大学法学院,中国社科院大学政法学院,复旦大学法学院,中山大学法学院,山东大学法学院,辽宁大学法学院,中南大学法学院,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上海外经贸大学法学院,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河北大学法学院,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云南大学法学院,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天津大学法学院、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天津财经大学法学院等我国法学界主要学术机构和数十所兄弟高校法学院和南开大学有关学院纷纷发来唁电唁函。

  张文显、徐显明、余劲松、王轶、付子堂、杨宗科等全国法学界著名专家学者和教育部法学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群、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工作群、中国法学会立法专家工作群等以各种形式表达了哀悼和怀念之情。中国国际法学会会长、中国政法大学原校长黄进在唁电中说:“高尔森先生毕生自强不息、追求卓越,勤耕不辍、精益求精,为中国国际经济法理论体系的构建和发展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先生亦是一位品德高尚、受人尊敬爱戴的师长,爱护学生,提携后进,教书育人,桃李满天下。先生的辞世,是中国国际法事业和中国法学教育的重大损失。我们国际法学界痛失前辈,然先生的品格情操和精神将长存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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