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政府法制办的统一部署,今年我市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工作于5月27日顺利结束。由于领导重视,准备充分,组织严密,较好地完成了培训考试工作任务。

  一、基本情况

  根据省政府法制办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市法制办对培训考试工作进行了精心组织和科学安排,分三个阶段开展工作:

  (一)准备阶段。4月14日,我办专门下发了《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工作的通知》(衢府法发〔2005〕14号),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和市级各行政执法部门认真组织报名工作。4月15日,在初步报名的基础上,我办专题进行研究,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职责和分工。随后,组织人员编印了《乡镇人民政府行政执法主要依据》1500册;准备了行政执法教程和考试大纲900册以及相关学习资料900份;在全市法制系统挑选了9位同志担任授课老师,并组织他们认真做好备课工作。为开展培训做好相关准备。

  (二)培训阶段。从5月2日至5月17日,我办对全市行政执法人员分期分批进行统一培训。针对时间紧、天气热等实际情况,我办统筹安排师资,办领导现场调度,派驻人员认真负责,后勤人员搞好服务,确保了培训工作顺利进行。据统计,全市共办培训班5个,830名执法人员(含市综合行政执法局45人)参加培训。其中市级有关执法部门主要领导自始至终参加了培训听课。

  (三)考试阶段。为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培训前我办即着手有关考务准备工作,一是提前落实了考试场地;二是聘请市技工学校的'27名老师担任监考工作人员;三是就有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新录用公务员的考试问题向省政府法制办作了请示。做到计划在先,服务在前。5月27日上午,全市设考点1个,考场26个。应试人员按照要求如期参加了综合法律知识考试。省政府法制办巡考人员和市法制办领导亲临现场巡考。当日下午,本办还组织举行了乡镇行政执法人员专业法律知识考试,共270余人参考。

  二、主要特点

  本次培训考试工作,总体上比较顺利,其主要特点是:

  一是领导重视,周密部署。对这次培训考试工作,我办予以高度重视,先后两次开会进行研究部署,明确了任务,责任分解到人。办领导自始至终参与了整个培训考试过程。

  二是市县联动,密切配合。为搞好这次培训考试工作,市、县两级法制办上下联动,密切配合,在任务重、时间紧、人手少的情况下,各县(市、区)法制办能克服困难,做到集中人员、集中精力,落实了培训组织和后勤保障。

  三是认真负责,扎实工作。培训期间,正值高温天气,无论是授课老师还是配合人员,都能做到认真负责,分工不分家,确保培训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三、存在问题

  本次培训考试工作存在的不足主要有:

  一是少数单位办事拖拉。由于少数单位报名拖拉,从4月份开始报名至5月27日培训结束,培训名单才正式确定上报省政府法制办,给准考证发放、培训考务安排等工作带来影响。

  二是培训方式和效果有待提高。培训过程中,由于没有一支正规的师资队伍,对培训授课的要求、重点难以准确把握,又没有统一的资料和题库,培训效果受到影响。培训方式方法尚有待进一步改进。

  三是考务安排需进一步严密规范。考点设置、考场布置、准考证的制作和发放等不尽合理,考场出现无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的情况,极个别人员还公开作弊,影响恶劣。同时,对乡镇干部专业法考试,也应当参照综合法律知识考试的要求进行,并加以规范。此外,后勤保障工作有待加强。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总结本次培训考试工作的经验教训,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培训考试工作,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为我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努力建设法治政府作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