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廉政”启蒙教育是加强公民道德教育的需要。

  拓展反腐倡廉教育的领域,在校学生中开展“廉政”启蒙教育,挖掘校内外已有的教育资源,通过学科渗透、主题活动、课外阅读等等形式以廉洁为主题开展理想信念、道德观念和法制意识的学习活动,可以促进广大青少年学生逐步形成胸怀大志、为民为公的理想信念,诚实、节俭和有责任心的道德观念,自律、守法和有正义感的法制意识以及对社会廉洁高效发展的监督意识,从而促进其德性发展,为成为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打下初步的良好思想品德基础。

  2、“廉政”启蒙教育是继承并落实中华传统美德教育的需要。

  教学生学会做人是素质教育的首要任务。在中华民族五千年的文明史中,“怎样做人”在传统美德中占据着突出的地位,它是中华民族灿烂文化的核心。“廉政”启蒙教育是以诚实、正直、节俭和有责任心为基础的核心价值观开展道德教育的一项有效载体,以达到继承并落实传统美德教育的需要。

  3、“敬廉崇洁”启蒙教育是整合学校德育资源的需要。

  开展“敬廉崇洁”启蒙教育,其目的就是要努力培养青少年正直、廉洁、守法、公正等文明生活基本素养,同时探索德育资源整合的途径,充分发掘教材的德育作用,以提高德育工作的实效性。

  4、“廉政”启蒙教育是营造反腐倡廉良好社会氛围的需要。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党全社会的积极参与、配合和支持。青少年传承着中华民族的希望,担负着建设未来的重任,终归将走出校门、走向社会,无论他们今后从事任何职业,都应该懂得“清正廉洁”的价值,在头脑中根植“清正廉洁”的理念,使“清正廉洁”成为其立身立业之基,使“敬廉崇洁”成为中华民族兴国兴邦之源。与此同时,教育具有双向性,孩子是家庭和社会的核心,子女监督是家庭和社会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某种程度上,子女监督能起到组织和社会监督所起不到的作用,对于父母能产生组织和社会力量所难以企及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