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受权发布)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对新发展阶段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出总体部署,为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三农”工作指明了方向。
2021-02-24 10:24 -
铁人王进喜:用生命践行誓言
身穿皮袄,手握刹把,目光刚毅,巍然挺立——这是王进喜留给世界的一幅“铁汉写真”。
2021-02-20 09:00互联网 -
唐山抗震精神是中华民族精神的重要体现
习近平总书记在唐山大地震40周年之际来唐山视察时饱含深情地说:“在同地震灾害斗争的过程中,唐山人民铸就了公而忘私、患难与共、百折不挠、勇往直前的抗震精神。这是中华民族精神的重要体现。
2021-02-08 09:00学习强国 -
唐山“精神救灾”对汶川的启示
[题记]:汶川地震与发生在32年前同为7.8级的唐山地震,由于社会的发展,这两次地震无论救灾反应速度、救灾队伍装备和技术等方面,都发生了巨大变化。但作为造成巨大破坏的强烈地震,其间也存在着诸多相通之处。要战胜震灾,必须将物质救灾和精神救灾有效结合起来,就是其中最具现实意义的一条。
2021-02-08 09:00网络 -
习近平作出重要指示强调 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切实培养节约习惯 在全社会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氛围
新华社北京8月11日电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近日对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作出重要指示。他指出,餐饮浪费现象,触目惊心、令人痛心!“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尽管我国粮食生产连年丰收,对粮食安全还是始终要有危机意识,今年全球新冠肺炎疫情所带来的影响更是给我们敲响了警钟。
2021-02-03 09:00互联网 -
习近平: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习近平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 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 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李克强主持 栗战书汪洋王沪宁赵乐际韩正出席 12月28日至29日,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 新华社记者 李学仁 摄 新华社北京12月29日电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12月28日至29日在北京举行。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在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的历史关口,巩固和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是需要全党高度重视的一个关系大局的重大问题。全党务必充分认识新发展阶段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举全党全社会之力推动乡村振兴,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栗战书、汪洋、王沪宁、赵乐际、韩正出席会议。 习近平在讲话中指出,我们党成立以后,充分认识到中国革命的基本问题是农民问题,把为广大农民谋幸福作为重要使命。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领导农民率先拉开改革大幕,不断解放和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推动农村全面进步。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把脱贫攻坚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标志性工程,组织推进人类历史上规模空前、力度最大、惠及人口最多的脱贫攻坚战,启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业农村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上了大台阶,农民收入较2010年翻一番多,农村民生显著改善,乡村面貌焕然一新。贫困地区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解决困扰中华民族几千年的绝对贫困问题取得历史性成就,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了重大贡献,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奠定了坚实基础。 12月28日至29日,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 新华社记者 王晔 摄 习近平强调,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看,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从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看,稳住农业基本盘、守好“三农”基础是应变局、开新局的“压舱石”。构建新发展格局,把战略基点放在扩大内需上,农村有巨大空间,可以大有作为。 习近平指出,历史和现实都告诉我们,农为邦本,本固邦宁。我们要坚持用大历史观来看待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只有深刻理解了“三农”问题,才能更好理解我们这个党、这个国家、这个民族。必须看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依然在农村,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依然在农村。 习近平强调,脱贫攻坚取得胜利后,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这是“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要坚决守住脱贫攻坚成果,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不留空档,政策不留空白。要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对易返贫致贫人口实施常态化监测,重点监测收入水平变化和“两不愁三保障”巩固情况,继续精准施策。对脱贫地区产业帮扶还要继续,补上技术、设施、营销等短板,促进产业提档升级。要强化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多渠道促进就业,加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搞好社会管理,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党中央决定,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对摆脱贫困的县,从脱贫之日起设立5年过渡期。过渡期内要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对现有帮扶政策逐项分类优化调整,合理把握调整节奏、力度、时限,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 习近平指出,要牢牢把住粮食安全主动权,粮食生产年年要抓紧。要严防死守18亿亩耕地红线,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要建设高标准农田,真正实现旱涝保收、高产稳产。要把黑土地保护作为一件大事来抓,把黑土地用好养好。要坚持农业科技自立自强,加快推进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要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稳定和加强种粮农民补贴,提升收储调控能力,坚持完善最低收购价政策,扩大完全成本和收入保险范围。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扛起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实行党政同责,“米袋子”省长要负责,书记也要负责。要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要继续抓好生猪生产恢复,促进产业稳定发展。要支持企业走出去。要坚持不懈制止餐饮浪费。 习近平强调,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度、广度、难度都不亚于脱贫攻坚,必须加强顶层设计,以更有力的举措、汇聚更强大的力量来推进。一是要加快发展乡村产业,顺应产业发展规律,立足当地特色资源,推动乡村产业发展壮大,优化产业布局,完善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二是要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普及科学知识,推进农村移风易俗,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三是要加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保持战略定力,以钉钉子精神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加强土壤污染、地下水超采、水土流失等治理和修复。四是要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村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激发农村资源要素活力,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尊重基层和群众创造,推动改革不断取得新突破。五是要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继续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放在农村,在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上持续发力,注重加强普惠性、兜底性、基础性民生建设。要接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重点抓好改厕和污水、垃圾处理。要合理确定村庄布局分类,注重保护传统村落和乡村特色风貌,加强分类指导。六是要推动城乡融合发展见实效,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要把县域作为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切入点,赋予县级更多资源整合使用的自主权,强化县城综合服务能力。七是要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加快构建党组织领导的乡村治理体系,深入推进平安乡村建设,创新乡村治理方式,提高乡村善治水平。 12月28日至29日,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 新华社记者 王晔 摄 习近平指出,要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各级党委要扛起政治责任,落实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方针,以更大力度推动乡村振兴。县委书记要把主要精力放在“三农”工作上,当好乡村振兴的“一线总指挥”。要选优配强乡镇领导班子、村“两委”成员特别是村党支部书记。要突出抓基层、强基础、固基本的工作导向,推动各类资源向基层下沉,为基层干事创业创造更好条件。要建设一支政治过硬、本领过硬、作风过硬的乡村振兴干部队伍,选派一批优秀干部到乡村振兴一线岗位,把乡村振兴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广阔舞台。要吸引各类人才在乡村振兴中建功立业,激发广大农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李克强在主持会议时指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全面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农业农村发展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全局出发,深刻阐释了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总体要求,科学回答了在新发展阶段做好“三农”工作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这对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力量,做好新时代“三农”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要认真学习领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工作实际,围绕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做好明年及“十四五”时期“三农”工作,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好。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胡春华在总结讲话中表示,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是做好新发展阶段“三农”工作的行动纲领和根本遵循。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抓紧谋划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抓好粮食和重要农副产品生产供给,加快发展乡村产业,夯实现代农业发展基础支撑,坚决打好种业翻身仗,全面启动乡村建设行动,推进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 会议讨论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讨论稿)》。 部分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有关领导同志等出席会议。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负责同志,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有关人民团体、中央军委机关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设分会场。
2021-01-30 09:00互联网 -
习近平: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新华社北京12月29日电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12月28日至29日在北京举行。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在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的历史关口,巩固和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是需要全党高度重视的一个关系大局的重大问题。全党务必充
2021-01-21 09:00互联网 -
周恩来的精神风范:顾全大局相忍为党
党的团结统一是党的生命,是社会主义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成功的根本保证。团结出生产力、出战斗力,团结也出好环境、出好干部。一个领导班子的成员互相补台,往往会事业兴旺,好戏连台;反之,班子成员互相拆台,搞内耗,往往是事业受损,一块垮台。
2021-02-06 09:00网络 -
周恩来精神的核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周恩来精神博大精深,高尚优美,是一个完整的体系。学术界把“周恩来精神”作为一个历史范畴进行了多方面、深层次的讨论,得到广泛的认同。
2021-02-06 09:00网络 -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
中共中央印发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通知指出,2006年中央颁布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在推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培养造就高素质干部队
2021-02-08 09:56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
习近平会见林郑月娥
11月4日晚,国家主席习近平在上海会见出席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的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 新华社记者 鞠鹏 摄。新华社上海11月4日电 11月4日晚,国家主席习近平在上海会见了出席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的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
2021-01-22 09:00互联网 -
甘肃:义务教育学校食堂不得对外承包
近日,甘肃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卫健委、省公安厅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市场监管、教育、卫生等部门要指导辖区各类学校校长(园长)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下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校长陪餐制,义务教育学校食堂不得对外承包。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提高风险防控能力,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切实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 甘肃要求,各学校要成立由校长(园长)为第一责任人的疫情防控及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制订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有效应对、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发生洪涝灾害地区的校外供餐单位和学校,必须废弃洪水浸泡过的食品原料和食品添加剂;要加大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力度,以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为重点,以肉及肉制品、蛋及蛋制品、奶制品、食用油等食品原料和“五毛食品”等为重点品种,以中小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的食品店、食品摊贩为重点对象,加大对农村、城乡接合部校园及周边食品销售者检查力度,集中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违法经营、销售不合格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甘肃要求,各地要持续推进学校“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确保学校“明厨亮灶”设备正常使用并与省市场监管局“陇上食安”智慧管理平台对接,2020年底前必须完成全省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实施率达到100%的目标任务。同时,要坚决制止校园餐饮浪费行为,学校食堂要积极做推行文明餐桌、拒绝餐饮浪费的表率,要制定科学的管理制度,合理控制库存,避免原材料浪费;要区分不同学生的需求,提供不同分量的食物,引导师生适量打饭,避免食物浪费。(记者 尹晓军)
0000-00-00 00:00中国教育报 -
坚决杜绝违规“抢跑”开学
王铎 绘 近日,安徽省阜阳市临泉县相关工作人员调查发现,当地一所民办学校违规提前向学生开放。在不大的房间里,一些学生正聚集在一起。在察觉到被拍摄后,屋子里的人迅速放下窗帘遮挡。据学校介绍,返校的是高三年级学生。前来调查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已经不是该校在疫情期间第一次违规。上一次违规时学校解释,有20多个学生来领书,之后坐在教室里交流一下。 学校的解释很苍白无力,无论是偷偷开学还是学生来“领书”,在疫情防控期间都是坚决杜绝的违规行为。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发出的通知,安徽省高三年级统一在4月7日开学。安徽省发布的《第三版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开学工作指南》也明文规定,“学生一律不得提前返校”。该校提前对学生开放校园,本身就涉嫌多重违规,不利于疫情防控的整体部署和师生的安全。 如果按照以往人们常说的“起跑线”说法,临泉这所学校违规让学生返校的行为可谓“抢跑”。学校在疫情防控期间“抢跑”,也许是出于升学的利益追求。而一些家长在一定程度上支持“抢跑”,也是出于升学焦虑。当其他学生还遵守规矩在家里学习时,通过“抢跑”占据领先身位便成了一种心理上的强力安慰。这种“占便宜”的心态,想来在学校“抢跑”决策过程中占据了相当分量。 违规“抢跑”,当强力制止。规范是社会有序运行的基本规则,教育学生树立规则意识,服从社会整体利益,是学校的基本职责之一。规则规矩是维护社会基本公平的标尺,不容挑战。教会学生对规则的敬畏之心,并将遵守规则作为一种习惯,是每所学校的教育主题之一。如果学校存在违规行为,无疑会对学生的价值观产生负面影响,其负作用不可低估。 从疫情防控大局来说,学校的违规“抢跑”行为违反了疫情防控的禁令,有着极大的现实社会危害性。疫情暴发以来,全国上下齐力同心,目前取得了初步成果。对照我国取得的效果与国外目前的情况,一个重要的经验就是,严明的纪律规矩和严格的贯彻执行是阻断新冠病毒传播的关键。对生命的重视是每个人在突发疫情中必须具备的意识,正是这种意识的普遍确立和对规矩的严格遵守,使得疫情防控战在国内迅速取得成效。 反过来说,对疫情防控政策要求予以变通执行,甚至公然违规,在结果上是非常危险的,会产生非常可怕的错误示范效应。学生何时开学返校,是相关部门经过评估研判后进行的科学决策,开学后学校也要遵守一系列的防控要求。学校如果“抢跑”,在时间点上存在较高风险,且由于自己也知道是违规行为,在防控技术手段上必然遮遮掩掩,生怕被发现。时间点的高风险,加上不规范的防控操作,会使整体风险变得更大。即使最终“抢跑”风险没有造成事实上的危害,也必然会在师生、社会上造成负面影响和违规暗示,认为“抢跑”没有风险只有效益,这对今后的各种风险应对将带来极大的执行力隐患,后果不堪设想。鉴于学校“抢跑”行为的现实危险性和未来隐患,对任何学校提前开学的违规行为都要坚决制止并进行相应处罚。 (作者系四川省西昌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图书馆馆长)
0000-00-00 00:00中国教育报 -
2019年度十大教育事件
习近平主持召开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 3月18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京主持召开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办好思想政治理论课,最根本的是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解决好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个根本问题。 “双高计划”实施 2月,《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提出实施“双高计划”。4月,教育部、财政部印发《关于实施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的意见》,就实施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简称“双高计划”)作出部署,明确要集中力量建设50所左右高水平高职学校和150个左右高水平专业群。“双高计划”每五年一个支持周期,2019年启动第一轮建设。12月18日,“双高计划”建设名单公布,56所高职学校入选高水平学校建设,141所高职学校入选高水平专业群建设。 “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启动 4月,教育部举行新闻发布会。2019年-2021年教育部将分三年全面实施“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这个计划可以概括为一个总体部署、三项核心任务、一次质量革命。一个总体部署是通过实施“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全面推进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提高高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三项核心任务是面向所有高校、所有专业,全面实施一流专业建设“双万计划”、一流课程建设“双万计划”、建设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一流基地,也就是建金专、建金课、建高地。一次质量革命是通过实施“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在全国高校掀起一场“质量革命”,形成覆盖高等教育全领域的“质量中国”品牌,全面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 综合防控青少年近视 4月4日,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召开全国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暨推进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视频会议。推动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与各省级人民政府签订全面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责任书,进一步加强新时代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和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同月,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儿童青少年近视矫正工作切实加强监管的通知》。 6月,教育部、卫健委与22省份签订防近视责任书,全面落实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责任制。责任书明确提出,省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本地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措施,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 中西部乡村中小学设首席教师岗位 4月,教育部印发《关于开展中西部乡村中小学首席教师岗位计划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启动实施中西部乡村中小学首席教师岗位计划,为中西部乡村地区造就一批基础教育领军人才,充分发挥他们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当地乡村教师提升教育教学水平,进而提高中西部乡村教育质量。2019年在安徽、河南、陕西、甘肃等四省先行试点,由每省遴选5个经济发展相对薄弱的市(州)启动实施,下一步在中西部省份全面推开。 全面加强控辍保学 2019年教育部出台了《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进一步做好农村义务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禁止妨碍义务教育实施的若干规定》《关于解决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适龄子女义务教育有保障突出问题的工作方案》《2019年秋季学期建档立卡贫困学生控辍保学任务书》等文件。同时,确定了374个控辍保学重点监测县,一县一案制定控辍保学工作方案,不断细化工作举措。截至11月20日,全国832个国家级贫困县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学生人数已由台账建立之初的29万减少至2.3万,其中建档立卡家庭贫困学生人数由15万减少至0.6万。 教育脱贫攻坚 10月15日,在国家“扶贫日”来临之际,教育部举行“教育奋进看落实”新闻通气会,介绍教育脱贫攻坚特别是高校扶贫工作的有关情况。教育部扎实推进教育脱贫攻坚行动,构建了较为完善的教育扶贫政策体系、投入体系、项目体系、资助体系和保障体系,动员全教育系统力量,合力攻坚克难,推动教育行业扶贫、定点联系滇西、定点扶贫等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其中直属高校定点扶贫已成为脱贫攻坚的一支重要“生力军”,逐步形成了具有“高校品牌”的特色扶贫路径。教育部75所直属高校尽锐出战,全部投入扶贫工作。截至10月,教育部直属高校44个定点扶贫县已有20个县实现脱贫摘帽。 设立中职国家奖学金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6月2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扩大高职院校奖助学金覆盖面、提高补助标准并设立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从今年开始,对高职院校国家奖学金奖励名额由5000人增至1.5万人;国家励志奖学金覆盖面提高至3.3%;国家助学金覆盖范围扩大至23.7%,平均补助标准从每生每年3000元提高至3300元,并同步提高本科院校学生补助标准。同时,设立中职教育国家奖学金。政策对包括公办、民办在内的各类职业院校一视同仁。10月,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制定了《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评审暂行办法》。从今年起,按照每生每年6000元的标准,每年将有2万名中职学生可获得国家奖学金。 教育部就教育惩戒征求意见 11月22日,教育部就《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明确三类惩戒。《征求意见稿》一共20条,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对学生实施教育惩戒,适用该规则。《征求意见稿》指出,教育惩戒是教师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必要手段和法定职权。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支持教师正当行使教育惩戒权,制止有害于学生或者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言行。 2018PISA测试全部三科均第一 12月,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公布了2018年国际学生评估项目(PISA2018)测试结果。在全部79个参测国家和地区对15岁学生的抽样测试中,我国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四省市作为一个整体,取得全部3项科目(阅读、数学、科学)参测国家和地区的第一名,高水平学生数量总数居于前列。
0000-00-00 00:00中国教育新闻网 -
民法典如何为未成年人撑起“保护伞”
8岁儿童,拿着父母手机偷偷充值数万元网络游戏币,父母发现后可以要求游戏平台返还吗?民事行为能力年龄界限会不会进行调整?5月25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进入半程,伴随着代表团小组会议审议民法典(草案)的进程,会内会外对民法典(草案)的关注快速升温。 正在接受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公民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 “从摇篮到坟墓”,民法典与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而关乎亿万家庭幸福安宁的未成年人,又因其身份的特殊性,对其相关权益的体现和保护成为民法典编纂过程中备受关注的部分。不久的将来,民法典将给未成年人的生活和成长带来哪些影响? 一张未成年人的“法律身份证” 最近一段时间,未成年人参与网络付费游戏、高额打赏网络主播,父母却无法追回款项的案例,成为社会热议的话题。该如何看待未成年人的打赏行为? “如果未成年人未满8周岁,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他的网络打赏行为是无效的,监护人可以要求返还;对于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的打赏行为需要根据心智成熟状况来区别对待。”中国法学会民法典编纂项目领导小组成员、秘书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王轶作出了解释。 民法典(草案)总则编第十九条规定,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在民法典中,这是前提性和基础性的规定,充分体现了对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王轶表示,一方面,对于未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来说,相关事务由其监护人决定,监护人具有相应的年龄、智力优势,又有一定的生活阅历,可以避免未成年人权益遭受损害。另一方面,年龄由过去的10周岁降到8周岁,其实赋予了8周岁到10周岁之间的未成年人更多的民事权利,给予了他们一些自由决定的空间,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尊重。 在全国人大代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庭长陈海仪看来,这条规定相当于赋予了未成年人一张“法律身份证”,对未成年人在不同年龄段的行为能力范围给予了更清晰的界定。 从10周岁到6周岁再到8周岁,民事行为能力的年龄门槛经历了一次次前后位移。王轶回忆,1986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年龄定为10周岁。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未成年人的生活条件、心智成熟度有了很大提高,下降年龄成为法律界共识。 “是下降到8周岁还是6周岁,当时存在很大争议。”王轶说,考虑到6周岁的孩子刚上小学,没有积累起一定的社会生活经验,而8周岁的孩子大多上三年级,已经有能力处理一些跟自己年龄、智力相适应的事务了,最后将年龄定为8周岁。 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贯穿始终 父母患病确诊后被隔离,留下孩子独自在家无人照料。疫情期间,类似情况该如何解决? 结合此次疫情防控工作,民法典(草案)对监护制度作了进一步完善,规定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 “这条规定特别具有时代性和针对性,体现了我国在处理公共危机事件时对弱势群体的关怀,明确了居委会、村委会、民政部门的职责,也是‘最有利于未成年人’这一理念的彰显。”陈海仪表示。 不仅是在紧急情况下,在陈海仪看来,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理念贯穿整部法典始终,涉及监护、收养、遗嘱继承各方面。比如,当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时候,民法典(草案)规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 收养制度的完善也是民法典(草案)的一大亮点。“扩大被收养人的范围,删除被收养的未成年人仅限于不满14周岁的限制,修改为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均可被收养。”草案说明中的这句话让长期跟踪调研收养制度的全国人大代表、陕西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方燕感到振奋,近年来方燕多次呼吁扩大收养人年龄范围。 “已满14周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应该成为收养盲区,他们也需要回归正常的家庭生活。”方燕认为,将被收养人范围放宽至所有未成年人,将有利于减少青少年犯罪的发生。 “以往的收养制度更多考虑的是满足没有孩子的收养人的利益,这次明确了收养应当遵循最有利于被收养人的原则,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合法权益。”参与民法典编纂工作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立法专家委员会专家、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杨立新告诉记者。 为进一步强化对被收养人利益的保护,草案在收养人的条件中还规定“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并增加规定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还应该建立收养后跟踪监督机制,因为很多侵害行为都发生在收养关系成立之后。”方燕建议,建立收养关系后,应当由专门机构长期跟踪了解孩子的生活情况;借助大数据等技术优势,逐步建立全国联通的收养信息系统。 为性侵筑起“防火墙” 近年来,未成年人遭性侵案件不时曝光,牵动着社会的敏感神经。如何才能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民法典(草案)总则编第191条规定,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18周岁之日起计算。 “这就意味着年幼时遭到性侵,18岁后仍可提起诉讼并得到保护。”王轶告诉记者,一般情况下,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然而现实中,一些未成年人遭性侵案件中,因未成年人心智尚未完全成熟,可能没有意识到行为的危害性;有的甚至是熟人、近亲属作案,不敢通过法律寻求保护。 如果按照以往诉讼时效的规定,孩子成年后再去寻求法律救济,很可能面临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被动处境,当初的加害人得以逃脱法律惩罚。 “这条规定也是对不怀好意的成年人的一种有力震慑,不能因为孩子年幼无知就伸出罪恶之手。”陈海仪说。 性骚扰也是备受关注的社会话题。民法典(草案)人格权编第1010条规定,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当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记者注意到,此前草案的表述是用人单位,并未列举单位类型。 不少法律界人士表示,目前发生在校园、托幼机构的性骚扰事件有上升趋势,这样的修改能进一步明确负有防止性骚扰责任的单位范围。 这条规定也给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九龙坡区谢家湾小学校长刘希娅留下了深刻印象,两会期间,她提交的“未成年人相关工作岗位禁用有性侵犯罪记录者”的建议,得到了上亿的网络点击量。 “不仅仅是学校,校外培训机构等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的活动中心,也容易成为性骚扰的场所。建议在法条中强调这类教育机构的职责。”刘希娅表示。此外,她还建议,加强未成年人预防性侵教育,提高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 “民法典为未成年人撑起了‘保护伞’,应该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让他们掌握基本的法律素养,明白公民的行为边界在哪里。”最近,陈海仪在媒体上开设了“代表课堂”,用生动有趣的语言向孩子们普及民法典,希望法治的种子能够在孩子们的心中生根、发芽。(记者 焦以璇 柴葳)
0000-00-00 00:00中国教育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