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 国家语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和《甘肃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甘肃省教育厅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要求,确保到2020年底,甘肃省各级各类学校基本完成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目标任务,2020年4月,甘肃省教育厅印发了《关于做好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考核验收工作的通知》,在甘肃全省开展了各级各类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考核验收。甘肃省教育厅负责高等院校语言文字工作的考核验收,各市州、县市区负责中小学、幼儿园的考核验收。

高等院校考核验收方面,甘肃省教育厅通过购买社会服务、委托第三方评估的方式,集中答辩与实地考核相结合,分两批对高等院校进行了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考核验收。为确保创建成效,甘肃省教育厅分别召开了本科院校和高职高专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推进会,组织各高校负责人学习《教育部 国家语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及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组织开展达标创建活动的有关文件和要求,详细解读《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标准》,指导各高校开展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第三方机构组成专家组,分本科院校、高职高专两个批次,学校自评、集中答辩、实地考察三个阶段,进行考核验收。参加考核的学校共48所,其中本科院校20所,高职高专27所,成人高等院校1所。经第三方评估、甘肃省教育厅审议认定,西北师范大学等48所高等院校全部达到了“合格”等级。至此,除1所职业学院因建院时间较迟未参加本次考核验收外,甘肃省高等院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工作基本完成。2020年12月,甘肃省教育厅向全省通报了高等院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考核结果,颁发了语言文字工作达标校标牌。

中小学、幼儿园考核验收方面,甘肃省各市(州)根据省教育厅统一部署和要求,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按照学校自主申报、县区初评、市(州)随机抽查等方式开展了考核验收。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20年底,甘肃省共创建15229所语言文字达标校,其中幼儿园6935所、小学6299所、普通中学1828所、中职学校119所、高等院校48所,占全省学校总数的96%。甘肃省各级各类学校已基本完成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