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内地与港澳法学教育联盟”第二届理事会暨国家涉外法律人才培养研讨会在线上举行,副校长陈晶莹、国际金融法律学院院长贺小勇、港澳台办副主任赖锦盛等出席。会议由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时建中主持,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马怀德、国务院港澳办司法协助处成松、香港中联办法律部刘春华、澳门中联办法律工作部王恒、香港中文大学协理副校长王淑英、澳门大学副校长许敬文等相关负责人出席会议并致辞。此次线上会议共召集内地与港澳17所高校领导和代表参加。

2345截图20210122105857.png

  本届理事会听取了联盟2019年和2020年工作总结,汇报了联盟2021年工作规划,讨论并表决通过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加入联盟的申请。会议还就“国家涉外法律人才培养”,包括“联盟成员院校如何参与国家涉外法律人才培养”和“内地与港澳如何共同合作推动国家涉外法律人才培养”展开研讨。贺小勇和赖锦盛分别就相关主题发言。陈晶莹担任评议人,就17所法学院校代表的发言作点评。

  陈晶莹作总结发言提出,国家涉外法律人才培养首先要做好顶层设计,明确人才培养定位和供给侧改革,人才培养方面强调合理配置资源,积极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始终加强涉外法学人才培养中的师资队伍建设,重视人事制度创新和境内外师资交流,课程设置方面应进一步规范化,加强培养涉外业务的执业能力建设,重视二外和三外在内的语言教育,积极引入跨学科人才的培养。她建议联盟设立“国家涉外法律人才培养”教学教育平台,进一步深化人才培养研究工作。

  “内地与港澳法学教育联盟”2017年6月由中国政法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澳门大学共同发起成立。首届理事成员有16家,分别为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复旦大学厦门大学武汉大学、中山大学、暨南大学、华东政法大学、深圳大学、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树仁大学、澳门大学、澳门科技大学。联盟的成立促进了三地法学教育领军高校间的交流与合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为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面守法作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