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训对象

  全国各级检察院系统领导干部及业务骨干

  二、培训目标

  提升检察院系统工作人员法律思维和综合业务能力提升

  三、培训时间

  根据委托单位定制培训时间

  四、培训方式

  我校以短训班形式为主。以课堂教学为主,教学实践为辅的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授课模式。

  五、课程大纲

  课程仅供参考,或量身定制培训课程方案

法律专业公诉方式及法庭审理程序改革对公诉工作的影响及应对贪污贿赂犯罪疑难问题研究
侦查程序的改革与职务犯罪侦查国家监察法与刑事诉讼法衔接问题研究
刑事诉讼法热点问题研究政务机关舆情研判与危机应对
职务犯罪侦查讯问技巧如何提升政法干部拒腐防变能力
综合素养弘扬红岩精神,加强党性修养检察官如何面对新闻媒体
检察机关对民事行政抗诉案件的合理处置情绪管理与压力释放

  六、培训费用

  根据培训人数及具体培训方案而定

  七、注意事项

  (一)本期培训班面向全国招生。

  (二)参加单位可申请单独成班,自行拟定参训时间、培训天数、培训专题,费用双方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