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训对象

  各级公安系统领导干部及业务骨干

  二、培训目标

  提升公安系统工作人员法律思维和综合业务能力提升

  三、培训时间

  根据委托单位定制培训时间

  四、培训方式

  我校以短训班形式为主。同时以课堂教学为主,教学实践为辅的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授课模式。

  五、课程大纲

  课程仅供参考,或量身定制培训课程方案

依法行政能力提升依法行政与社会稳定刑侦业务能力提升审讯策略的设计和运用
暴力性群体事件的处理与应对刑事科学技术在侦查中的运用
行政执法风险防范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政法学知识更新新《行政诉讼法》解读与实用刑事证据收集与固定
《行政处罚法》解读与实务证据排除规则与侦查取证工作
行政处罚程序规范化研究侦查程序的改革与职务犯罪侦查
行政处罚证据的收集、审查与运用综合素质政务公开与网络舆情应对

  

  六、培训费用

  根据培训人数及具体培训方案而定

  七、注意事项

  (一)本期培训班面向全国招生。

  (二)参加单位可申请单独成班,自行拟定参训时间、培训天数、培训专题,费用双方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