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训对象

   全国各级纪检系统领导干部及业务骨干

二、培训目标

   全面提升纪检干部的法律思维和监督执纪问责能力

三、培训时间

   根据委托单位定制培训时间

四、培训方式

   我校以短训班形式为主(以往返七天为宜,也可自行选择参训天数)。同时以课堂教学为主,教学实践为辅的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授课模式。

五、培训地点

   兰州大学校区

六、课程大纲

   课程仅供参考,或量身定制培训课程方案

模块

课程

课时

时事政治

一带一路”战略经济政治分析

半天

当前社会形势与中国法治建设

半天

廉政文化

贪污贿赂犯罪的司法认定

半天

弘扬红岩精神,加强党性修养

半天

贪腐现象的文化解读

半天

干部素养

纪检干部的情绪管理与压力释放

半天

如何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

半天

儒道互补与中国人生智慧

半天

社会管理

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

半天

网络舆情的管理与应对

半天

业务能力

 

证据的收集、审查与运用

半天

谈话取证的策略与方法

半天

刑事科学技术在违法违纪调查中的运用

半天

技术侦查、秘密侦查措施的理解与运用

半天

当前职务经济犯罪的动向与特点

半天

七、师资配备

     兰州大学及实务部门专家授课,模块划分,密切联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主题。

八、培训费用

   根据培训人数及具体培训方案而定

九、证书颁发

   经考核合格,颁发加盖兰州大学印章和统一编号的结业证书

十、注意事项

  (一)本期培训班面向全国招生。

  (二)参加单位可申请单独成班,自行拟定参训时间、培训天数、培训专题,费用双方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