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国家,都有国名。国名,即国家的名称。在中国,也从法统的意义上称之为国号。在正式场合,国名一般指国家的官方外交名称。如条约、声明等外交文件,都使用全称。一般场合,则常用简称。也有的国家没有简称。作为国号,主要与前朝相区别。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的国名都是在历史上逐渐形成的,有其特定的历史渊源和含义。在现代国际舞台上,国名具有排他性,不能多个国家叫同一个名称;国名更具有权威性,国名本身就宣示了一国的主权;至于是否具有稳定性,则比较复杂,一般情况下,国名不以政权名称的变更而改变,但也有一些通过革命、政变、合并、分裂而建立的改变或不改变疆域的新政权,为了表明与前朝的根本性区别,也为自己重起新的国名。

在中国,自古以来就有“国号”的概念,指的是朝代的名称名号。每当朝代更迭之际,新政权都要首先确定自己的国号,用以与前朝相区别,并表明自己的法统地位,如唐朝、宋朝、元朝、明朝、清朝等。这种国号,实际上是一个国家法定统治政权的官方名称,与现代国际社会通称的国名有联系,也有区别。少数国家国名与国号并用,多数国家只用国名。

中国的国名,经历了复杂的历史演化过程。现在我们所称的中国,是以华夏文明为源泉、中华文化为基础,并以汉族为主体民族的多民族统一国家。

中国,作为在特定广袤区域内存在和发展的人类社会共同体,或者说,作为中华民族的祖居地,是世界四大文明古国之一,有着悠久的历史、辽阔的疆域、众多的民族和丰富的文化。中华文明的历史至少已有5000年,还可上溯至8000年前。距今约5000年前,以中原地区为中心,开始出现部落组织,进而形成国家,后历经多次民族交融和朝代更迭,直至形成多民族统一的大一统国家。1911年辛亥革命后,第一次建立共和政体。1949年成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国”这个概念的来源和意义比较复杂。一般认为,“中国”一词最早见于西周初年的青铜器“何尊”铭文中的“余其宅兹中国,自之辟民”。而金文之外的先秦文献当中,《尚书》和《诗经》较多出现过“中国”一词。在秦汉、唐宋至元代,“中国”一词在历史文献中频繁出现,最早是指西周京畿地区,后演变为黄河中下游的中原地区,所谓居天地之中者曰中国,而将“中国”以外的区域称为四夷。由于当时还没有严格意义上的国家观念,也不清楚泱泱“中国”之外还有其他什么国家,所以,1912年以前的历代王朝,都是自称朝代、皇帝、帝号,从来没有一个将“中国”一词长期和稳定地作为自己国家的名称。

与“中国”通用的,还有“华夏”“中华”“中夏”“中原”“诸夏”“诸华”“神州”“九州”“海内”等代称。

明朝时期,由于对外交流的需要,在官方文献和民间文献中,不时出现“中国”一词,并开始具有了指代国家的含义,但也不是朝廷确定和通用的国家名称。

到了清朝,基本将中国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纳入了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有效治理的范围,同时,也开始与外部的近代意义上的民族国家进行外交活动,传统的“天下”观念被打破。1689年9月签订的《中俄尼布楚条约》,开始在外交文件中使用“中国”一词。该条约称:“中国大皇帝钦差分界大臣领侍卫内大臣议政大臣索额图……”这里的“中国”具有了国家的含义。但是,这里的“中国”一词是从俄文、拉丁文和满文翻译过来的,是外国对中国的称呼,而不是清朝的自称。

鸦片战争以后,中国被迫与列强签订了一系列不平等条约,这些条约,无论性质如何,都是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契约,不能没有正式的国家名称。因此,1842年签订的《南京条约》,交替出现了“中国”和“大清国”的称谓:“兹因大清国大皇帝,大英君主,欲以近来之不和之端解释,息止肇端,为此议定设立永久和约。……且凡系中国人,为英国事被拿监禁受难者,亦加恩释放。”由此,“中国”一词作为统一的多民族政治实体的名称开始使用。有人认为,第一个将“中国”作为国家名称使用的是《南京条约》。

此后,社会上也逐渐有人将中国作为国家名称来使用。有人统计,梁启超从19世纪末到20世纪初共有约40篇论著的标题带有“中国”一词。1907年,章炳麟在《中华民国解》一文中,也阐述了有关见解。

1911年,辛亥革命爆发。以孙中山为代表的革命党人,积极考虑“称中国为中华民国”。1912年1月1日,中华民国宣告成立,在中国延续了2000多年的专制王朝宣告结束。使用“中华民国”,意在强调这个国家政权属于中华所有的民众,而不再属于历史上的某个家族。

从此,“中国”一词有了明确的政治内涵,正式具有了包含各民族在内的历史文化政治主权实体的含义,成为具有近现代国家意义的正式国名,从而,也迅速在社会上和国际上广泛通用。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作为一种新的国家政权体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彻底推翻了中华民国的政治统治;但作为中华民族的祖居地,中华人民共和国有着不可割断的历史延续性和继承性。

当时,在研究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事宜时,以董必武为首的起草委员会专门研究了国家名称问题。在最初的组织条例中,考虑到当时东欧国家都是人民民主国家,所以拟将国名定为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毛泽东6月15日致辞时还曾高呼:“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万岁!”

但很多代表觉得,这个名称太长。黄炎培等人建议用“中华人民民主国简称中华民国或中华民主国,将来进入社会主义阶段即可改称中华社会主义民主国”,但有人认为民主与共和都有民主的意思,不必重复。所以最后确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

还有人提出,为了方便,可以简称“中华民国”。何香凝认为,中华民国是孙中山先生的革命成果,是用许多烈士的鲜血换来的,如果能照旧使用之,那当然好。但其他很多人认为,中华民国已经被蒋介石弄得不堪言状了,不能再使用。于是最后没有同意使用这个简称。

自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成为新的中国的国号,也成为中国在国际社会中的全称和专用官方国名。

(本文摘编自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出版的《共和国识别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