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科技规划》(即《一九六三年至一九七二年科学技术发展规划》),是在《十二年科技发展规划》(即《一九五六至一九六七年科学技术发展远景规划纲要》)主要任务基本完成的基础上,于1963年制定的我国第二个科学技术发展规划。

20世纪60年代初,国内外形势发生重大变化,世界社会主义阵营出现分化,中苏关系迅速恶化,苏联撤走全部专家和科研人员。国内又受到“大跃进”等运动的影响,科研工作受到影响和干扰。党和国家提出“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八字方针。在各项事业中,突出强调“独立自主、自力更生”的方针。

随着《十二年科技发展规划》的完成,为了利用科学技术的力量解决国民经济、国防尖端和基础科学中的重大问题,经中共中央批准,决定在《十二年科技发展规划》的基础上,制定《一九六三年至一九七二年科学技术发展规划》。1962年在广州召开全国科学技术工作会议,总结制定和执行《十二年科技发展规划》的经验教训,讨论新的《十年科技规划》的编制方法,明确了《十年科技规划》的总的指导思想。

会后,国家科委组织几百名专家参与制定规划。1963年6月正式定稿。12月,毛泽东在听取汇报时说:“规划要认真执行,条件工作要跟上,科学技术这一仗,一定要打,而且必须打好。……不搞科学技术,生产力无法提高。”

到1963年12月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原则批准中央科学小组、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党组关于一九六三年至一九七二年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的报告、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及科学技术事业规划。《十年科技规划》正式实施。

《十年科技规划》总的方针是:自力更生,迎头赶上。总的要求是:动员和组织全国的科学技术力量,自力更生地解决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中的关键性的科学技术问题,迅速壮大又红又专的科学技术队伍,在重要的急需的方面掌握60年代的科学技术,力争接近和赶上世界先进科学技术水平。

《十年科技规划》包括重点项目规划,事业发展规划,农业、工业、资源调查、医药卫生等方面的专业规划,技术科学规划,基础科学规划。确定了重点研究试验项目374项(其中直接为经济建设和国防需要服务的333项,基础研究项目41项,第一批执行32个重点项目),3205个中心问题,1.5万个研究课题。

在规划的头三年,规划实施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是,随之而来的十年内乱,使《十年科技规划》的执行基本陷于停顿。尽管如此,在广大科技人员的努力下,《十年科技规划》仍然取得了许多成果,特别是“两弹一星”的研制取得了重大的成就。

(本文摘编自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出版的《共和国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