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火计划,是经国家批准实施的第一个依靠科学技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计划,是中国国民经济和科技发展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解决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必须依靠科技,发挥科技的作用。农村改革兴起、乡镇企业发展后,对科学技术的需求进一步加大。科技体制改革也进一步激发了科技人员投身农村经济建设的积极性。

在开展科技扶贫工作取得经验的基础上,1985年5月,国家科委向国务院提出了《关于抓一批“短平快”科技项目促进地方经济振兴的请示》(以下简称《请示》),建议在科技计划中专列一项促进地方经济振兴技术开发计划,命名为“星火计划”。《请示》引用了“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寓意为科技的星星之火,必将燃遍中国的农村大地。

《请示》得到国务院领导的高度重视。1985年10月,国家科委在扬州召开第一次星火计划工作会议。1986年初,计划开始实施。

星火计划的宗旨是:把先进适用的技术引向农村,引导亿万农民依靠科技发展农村经济,引导乡镇企业的科技进步,促进农村劳动者整体素质的提高,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星火计划是一项指导性科技计划,由政府组织引导,以政府、社区(乡镇)、企业(尤其是乡镇企业)、农户为主体,联合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在资金筹集方面,首创了国家、地方、企业共同集资的原则,改变了过去单纯依靠国家投资的做法。星火计划在各级政府指导下,实行国家、省、市、县分级管理。科学技术部星火计划办公室负责归口管理。

星火计划的主要内容:一是支持一大批利用农村资源、投资少、见效快,先进适用的技术项目,建立一批科技先导型示范企业,引导乡镇企业健康发展,为农村产业和产品结构的调整作出示范;开发一批适用于农村、适用于乡镇企业的成套设备并组织批量生产;培养一批农村技术、管理人才和农民企业家;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推动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设和农村规模经济发展。

二是建设星火技术密集区。星火技术密集区指在一定的经济区域内,按照星火计划的宗旨,建设依靠科技进步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管理、技术、人才、资金综合集成,生产要素配置优化,产业的产品结构合理,经济、科技和社会全面进步的农村区域经济综合发展示范区。

三是发展星火区域性支柱产业。星火区域性支柱产业指在一定的经济区域内,依靠科技进步,为科学技术大规模进入农村、与农村经济密切结合发挥先导作用,开发具有区域资源优势的主导产品,形成规模,并能带动企业和相关产业发展,实行集约化、规模化、产业化经营,在区域经济中占有相当比重和作用的产业。

截至1995年底,全国共组织实施星火计划项目66736项,覆盖了全国85%以上的县;已经完成的星火项目为35254项,占立项总数的52.9%;星火计划总投入为937.6亿元。1995年全国星火计划实现产值2682.7亿元,实现利税473.9亿元,创汇88.9亿美元。

截至1996年,在全国共建立了127个国家级星火技术密集区和217个星火区域性支柱产业。1986年至1995年10年间,星火计划向全国推荐了500多项星火技术装备,促进乡镇企业的技术更新和技术改造,培育了上百个产值超亿元、利税超千万的星火企业和产业集团。

(本文摘编自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出版的《共和国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