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10月14日,国务院有关方面负责人就台湾国民党当局有限制地开放台湾同胞赴大陆探亲一事发表谈话指出,热情欢迎台湾同胞到祖国大陆探亲旅游,保证来去自由;同时也希望台湾当局允许大陆同胞到台湾探亲。10月16日,国务院公布了《关于台湾同胞来大陆探亲旅游接待办法的通知》。10月14日,台湾国民党当局“中常会”通过台湾居民赴大陆探亲的方案,规定“基于传统伦理及人道立场的考虑,允许民众赴大陆探亲;除现役军人及公职人员外,凡在大陆有血亲、姻亲、三等亲以内之亲属者,均可申请到大陆探亲”。台湾红十字会为办理老兵返乡,准备了10万份申请表格,在短短半个月内被索取一空。1988年1月19日,由台湾“外省人返乡探亲促进会”组织的第一个台湾返乡探亲团抵达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