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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对学术不端行为绝不姑息
新华社北京2月15日电 针对近日发酵的翟天临“涉嫌学术不端”事件,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续梅15日表示,教育部对这件事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要求有关方面迅速进行核查。对于学术不端行为,将坚决发现一起、核实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连日来,演员翟天临涉嫌论文抄袭、学位注水事件引起社会关注。北京电影学院发布情况说明表示,已成立调查组并按照相关程序启动调查程序。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北京市教委组成专项工作组进驻学校督促指导开展工作,北京市纪委市监委对相关问题的调查工作进行督导。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发布说明指出,已正式启动对翟天临“涉嫌学术不端”事件的调查,已作出初步认定,将依法依规处理。翟天临本人也向社会公开发布了致歉信。 “教育部对于学术不端行为一贯的鲜明态度,就是零容忍。”续梅表示,绝对不能允许出现这种无视学术规矩、破坏学术规范、损害教育公平的行为。对于这些行为,坚决发现一起、核实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我们相信有关方面会非常认真严肃地进行后续的核查工作,依法依规作出处理,也会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相关的处理情况。”续梅说。
0000-00-00 00:00新华社 -
校车安全管理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布2020年第1号预警:加强校车安全管理 保障上下学交通安全
近日,河南省禹州市一辆幼儿园接送幼儿车辆与大货车相撞,造成1名教师、3名幼儿死亡,9人受伤,令人十分痛心。为防止此类事故再次发生,校车安全管理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特发布2020年第1号预警,提醒有关部门、学校、校车运营单位加大校车安全管理力度,切实保障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 一、提高责任意识。各地校车安全管理协调机制办公室要认真贯彻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要求,督促各成员单位、学校和校车运营单位进一步压实管理责任,健全管理制度,细化管理措施,加大监管力度,将安全管理融入到校车运行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全力保障上下学交通安全。 二、加强排查整治。各地校车安全管理协调机制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督促各成员单位完善道路、车辆、交通标志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路面执法管控,依法查处不合格车辆和驾驶人接送学生等突出问题,严厉整治超员、超速、不按审核路线行驶等违法行为,畅通校车违法行为举报信息渠道,切实消除上下学交通安全隐患。 三、加强宣传教育。各地校车安全管理协调机制办公室要协调各成员单位,广泛宣传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危害和典型事故案例,曝光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引导广大学生、家长、校车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等切实做到知法守规,增强交通安全意识。 四、把握季节特点。冬季即将来临,雨雪冰冻、大风大雾等极端天气增多,交通事故易发多发。各地校车安全管理协调机制办公室要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及时关注气象信息,掌握路况动态,提醒学校和校车运营单位、校车驾驶人做好冬季运行各项准备,制定应对极端天气交通安全措施,确保冬季校车安全顺畅通行。
0000-00-00 00:00教育部网站 -
2020高考10日全部落幕 这份“考后提醒”请收好!
7月10日,北京、天津、浙江、海南、山东5省份将结束最后的高考考试科目,2020年全国高考将正式落下帷幕。考试成绩何时公布?何时填报志愿?如何防范招录诈骗信息?这份“考后提醒”请收好! 部分省份高考查分时间 制表人:张尼 2020年全国高考今日收官 20余省份查分时间已明确 9日,全国大部分省份的高考已正式结束,北京、天津、浙江、海南、山东5省份也将在10日结束全部考试,这意味着2020年全国高考将落下帷幕。 截至9日傍晚,全国已经有包括北京、上海、山东、湖北、吉林、青海、湖南、甘肃、重庆、江西、四川等在内的至少20余省份公布了查分时间,主要集中在7月23日至26日之间。 例如,江西、广西、湖北、甘肃、四川、内蒙古、上海等省份的查分时间都在7月23日;青海、北京、河南为7月25日;吉林、山东、天津为7月26日。 另外,还有一些省份给出的是大致时间范围,例如,湖南成绩公布时间为7月25日前;河北、云南两省份的公布时间都是7月23日左右;福建为7月24日左右。 成绩公布之后,紧接着就是填报志愿,各地在时间上也有所不同。 北京规定,7月27日至7月31日,统考考生可填报本科志愿,8月上旬开始录取。 湖南的考生填报志愿时间为:本科提前批志愿(含该批的国家专项计划)7月26日至27日填报,其他批次志愿7月26日至8月1日填报。 甘肃高考志愿填报分两次进行,第一次志愿填报时间为:7月25日20:00至27日20:00;第二次志愿填报时间为:9月4日20:00至6日14:00。 各地紧盯招录纪律,严防冒名顶替行为 除了考试成绩,今年,招录纪律的部署强调备受关注。 早在高考之前,教育部已经明确提出,将加大对违规招生的监督检查力度,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零容忍。 教育部强调,要认真开展新生入学复查,对弄虚作假、考试舞弊,骗取加分资格或企图冒名顶替的新生,坚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严肃处理;报到入学的取消其学籍,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同时配合公安、纪检监察等部门一查到底,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另外,近日,教育部统一公布了教育部以及全国31个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2020年的高考举报电话。教育部及各省(区、市)将会同有关部门根据举报线索第一时间核查处理,坚决维护高考公平公正。 在地方层面,各地也将“冒名顶替”等行为列入今年的严打黑名单。 例如,山东此前已经明确强调,要加强考试、录取、入学等环节管理,坚决防范高考冒名顶替行为;广东也明确,要严格学生户籍学籍的核查核验,严防冒名顶替高考移民行为。 7月8日下午,广西南宁二中新民校区考点,高考英语科目考试结束后,老师与考生在考场外合影留念。 中新社记者 陈冠言 摄 遏制“高考状元”炒作之风 近年来,教育部门一直在遏制“高考状元”炒作之风,今年,各地仍将严格执行这一政策。 例如,早在2019年12月,浙江省教育厅等14个部门联合发布了《浙江省中小学生减负工作实施方案》。 《方案》规定,中学生个人考试成绩及位次允许家长获知,学校不得以任何方式在校内外公开发布学生考试成绩和排名;不得举行或变相举行过分强化应试教育的中考、高考“誓师大会”,不得发布或以家委会等名义发布中考、高考“喜报”,不得标榜或变相标榜“学霸”和中考、高考“状元”。 今年1月,河南省印发《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完善对学校和教师的考核激励办法,严禁炒作升学率和高考状元。 在安徽,今年5月,安徽印发《安徽省深化基础教育改革全面提高育人质量行动计划》,其中就明确提出要转变教育理念,严禁炒作升学率和中考、高考状元。 7月8日,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一高考考点,考生结束考试后收到来自家长的鲜花。 中新社记者 刘文华 摄 这些诈骗陷阱要提防! 每年高考,总会有些不良机构或不法分子趁高考寻找诈骗机会,对此,近期公安机关也总结出了一些典型诈骗陷阱,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谨防上当。 陷阱1:山寨查分“钓鱼”网站 高考成绩公布后,一些钓鱼网站鱼目混珠,伪装成高考成绩查询界面并在搜索引擎和论坛上推广,从而入侵电脑,盗取考生手机号、身份证号、银行卡号等资料,进而盗取考生的网络支付账号实施诈骗。 警方提醒:考生和家长在登录高考相关及高校、教育部门网站时,一定要有鉴别真伪的意识。查询信息时,要通过官网认证的链接或学校、教育部门官方发布的网址进入,转账汇款时要通过多种途径核实账号真伪。 陷阱2:虚假信息招生诈骗 诈骗分子谎称自己是某校招生代理人员或与高校领导有“特殊关系”,吹嘘自己可以拿到“内部指标”,索取指标费。对此,警方提示,现在都是阳光招生,这类谎称交钱就可上学的骗子基本上拿了钱就消失了! 陷阱3:借发放助学补贴诈骗 诈骗分子谎称是教育部门的人,要给贫困高考生发放几千元的助学补贴,而后电话诱骗学生或家长去ATM机前操作,再将卡内的钱全部转走,实施诈骗。 为了不让骗子趁高考觅得诈骗机会,警方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面对各种高考信息,要多留心,多留意;不轻信陌生人发来的“内部招生”“提前查分”“发放助学金”等诈骗信息;恶意链接不要点,不明软件和APP不要轻易选择下载。(记者 张尼)
0000-00-00 00:00中国新闻网 -
重拾“戒尺”,能否让教育更完整
11月22日,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则》)公开征求意见。尽管临近周末,《规则》一出还是吸引了足够多的目光。 不少人用“众望所归”形容这份《规则》,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学院教授申素平表示,“教师们终于有一份正面参考的教育教学依据了。以往的法律法规,都是规定界限,提出哪些不可做,但是这份《规则》给出了指引,提出哪些可以做,这是一大亮点,也是可操作性很强的部分”。 《规则》公布三天,围绕讨论的焦点、操作的难度、未来的方向,记者采访了一线专家和教师,希望听到更多关于教育惩戒的理性讨论。 新华社发 现实有点难:“孩子犯了错,老师说不得、碰不得、惹不得” 当学生犯错时,教师该如何教育?能用的方式除了口头批评,恐怕还是口头批评。记者采访的一线老师中,有的提到“告诉家长”,有的提出“短暂地站几分钟”,除此之外,再没有合适的方式。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副教授、基础教育研究中心副主任高政谈到这个现象,给出一个生动描述,“孩子犯了错,老师说不得、碰不得、惹不得”。 一些社会新闻也每每为此佐证,近日,广州某小学家长因为感到英语课作业多,在微信群中辱骂老师数十分钟,被处以10天拘留。海南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教授沈有禄这样形容师生关系:“如果你走入中小学问教师,如何教育和管理孩子,很多老师会回答,‘现在的老师越来越难当了,老师也是弱势群体’。尤其是在对那些违反校规校纪、言行失范的学生进行制止、管束或纠正时,老师更是感到茫然。管也不是,不管也不是。管理严格了,学生容易出问题,要追究教师的责任;就是不太严格的惩罚——课后留下来辅导或写作业的,或者通知家长来学校配合教育的,也经常得不到家长的理解和支持。” 于是,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情况下,很多老师在遇到难管理的学生时,多半抱着这样一种态度——“自认运气不好,熬也熬过去,就是三年、六年也要熬过去,只要不在我手上出问题出状况就好,把学生送毕业就万事大吉了”。 为什么出现这样的现象?数千年来传承稳定的师生之间教与学的模式为什么不再适用?高政认为,这里有教育理念发生变化的原因,“随着‘赏识教育’‘快乐教育’‘情感教育’的兴起,再加上一些类似‘没有教不好的学生,只有不会教的老师’等教育名言无限制夸大教师的作用,使学生犯错的压力部分转嫁到了教师身上”。 东北师范大学家庭教育研究院院长赵刚认为,还有家庭对孩子养育“质量”需求不断提升的原因。“家长对孩子成材提出高要求,但是对如何面对孩子犯错又没有清晰的认识,因此,很多孩子家庭教育这一关就没有过,没有养成良好的规范,没有良好的规则意识,这些责任全都到了学校、教师身上。久而久之,本该家校之间共同分担的教育责任愈加失衡,其实,受害者是孩子。” 北京市101中学原副校长严寅贤说,还有教师压力过大导致在管理过程中的“心理失衡”问题。从1986年《义务教育法》出台开始,“体罚或变相体罚”就被明令禁止,此后1991年《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五条“禁止体罚”、1993年《教师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要给予教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些法律法规规定了一些行为的底线,但“压力之下,一些教师确实只敢‘引导’,不敢‘惩戒’”,严寅贤说。 20多年来,学术界、教育界对此早有呼吁。转机始自今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提出了“明确教师教育惩戒权”,此后广东、河北等省份纷纷出台相关规定,而教育部此番出台《规定》也是回应舆论呼吁,倾听社会声音的结果。 指引明确了:“当孩子犯错时,老师这么做没问题” 在国外,不少国家对于惩戒权有自己的标准。申素平告诉记者,惩戒应该分为两方面,关于纪律处分,违反哪些纪律会予以开除、记过等等,大多数国家没有太多分歧。各国主要的区别在于教师在教育管理过程中面对的学生违纪,而这也是此次《规定》主要谈到的方面。 兰州市十一中教育集团新区校区学生发展处主任高进儒对此进行了佐证,他谈到美国和英国的经验:“一般的教育惩处,是美国学校实施最多,相对来说也较轻的一种学校惩戒。主要包括:给家长打电话、罚站、不让参加课外活动、罚早到校或晚离校、勒令离开教室10分钟或30分钟、罚星期六来学校读书,这是一种仅次于不能来校上课的惩戒。”而英国规定,老师有权通过身体接触管束不守规矩的学生。“如果学生犯了错误,教师会使用的惩戒方法一般包括:室外立正反思、罚写作文、周末不让回家、让校长惩戒、停学等。英国中小学生如无故旷课,不仅会受到严厉批评,其父母还将面临5000英镑以下的罚款。” 在我们的邻国韩国和新加坡,则保留了“鞭挞”等方式。 此次的《规则》规范了哪些行为?界定了哪些模糊地带?申素平认为,它给了教师一份指引,“明确告诉教师,当孩子犯错时,你这么做没问题,批评、留校、不超过一堂课的站立、适当的体育训练都无可指摘”。 高政认为,《规则》明确了教师依法履行教育、管理学生的职责与权力,为教师对学生进行适当、适度的惩戒提供了法律依据,让广大教师能够理直气壮地对违规违纪、言行失范的学生进行批评惩戒,在履行教育教学职责过程中能够更安心、更有底气。 “同时,《规则》也能让学生直观清晰地知道教师实施教育惩戒的对与错,知道自己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犯错时被教师教育惩戒也能心服口服,从而能够主动约束自己,自觉规范自己的言行。另外,《规则》也为学生及其家长对教师实施的教育惩戒,给予申诉的权利。”高政告诉记者。 然而,记者注意到,围绕《规则》,依然有一些争议,主要在“适当的体育运动”“不超过一堂课时间的站立”上。9月末,广东省公布的《广东省学校安全条例(草案)》中,曾有“罚站”“罚跑”的表述,此后不少专家表示这是“变相体罚”,在之后正式条例出台中,“罚站”“罚跑”被取消了。而《规则》提出的“适当体育运动”“不超过一堂课的站立”,是不是和“罚站”“罚跑”类似,有“变相体罚”之嫌呢?严寅贤认为,这样的担心大可不必。“规则越细越好、能细则细、不厌其细。道理很简单。一是它指向未成年人。稍有粗放或模棱两可,都有可能导致‘惩戒问题’甚至‘惩戒后果’的出现,进而造成对未成年人的教育伤害。二是‘细’则便于执行,便于‘对号入座’。” 用好需功夫:“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明晰,需要社会各界参与” 有了规则,教师怎么用?能不能安心惩戒、做好教育管理工作?申素平认为,从出台《规则》,到真正融入教育教学工作,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规则不可能穷尽现实教学活动中所有的问题,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明晰,需要社会各界参与,需要制定细则,需要具体个案出现,这是一个长期的过程。” 山西省特级教师刘补明认为,选择和把握惩戒的权力对教师来说,具体实践中能不用则不用;情况不清楚、证据不确凿不用。同时,切勿滥用。有错即惩,小错重惩等均属滥用。第三,切忌乱用。即要严防惩戒的失度与失范。这要求所有基础教育工作者深入全面准确地学习、理解和执行规则。 有了规则,如何用好?赵刚认为,需要家庭和学校形成合力,在教育孩子的问题上,家庭和学校需要“共担责任”。“可以向国外学习的是,家长和教师应该有一个共同组织,对一些教学过程中的争议进行评估界定。目前我们有家委会,但和教师是分开的。家长和教师应该站在一起。” “首先,应该尊重教师的专业能力,信任教师,为他们营造一个宽松的空间。其次,应该改变评价方式,无论是对教师的评价还是对学生的评价都应该回到教育本源,避免因为成绩、升学压力等给予他们一些不适度、偏颇的评价标准。总之,让教学活动真正回归教育本身。”申素平最后说。(记者 姚晓丹 晋浩天)
0000-00-00 00:00光明日报 -
青海:大中小学实现全面开学
3月9日开始,青海省大、中、小学分区分级分层、错峰错时错段有序开学复课。截至4月24日,青海省大、中、小学1127所学校101万人开学复课。 从2月中旬开始,青海省委省政府先后多次召开省委常委会和省政府专题会、党组会、常务会、座谈会,作出了分级分类分区、错峰错时错段、牧区农区城区有序开学开课的决策。各级相关部门围绕开学需要做好各项保障工作,所有学校结合实际“一校一策”制定开学开课方案、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预案,对校园实行封闭式、网格化管理。 凝聚各方力量,优先保障学校。截至目前,青海共向省教育系统调拨到位防护口罩1100万只、消毒液75吨、医用酒精36吨、额温枪13000把、热成像仪936套。各地医疗卫生机构与学校建立“一对一”“一对多”保障关系,组建学校疫情监测队伍、疫情防控督导队伍、疫情应急处置队伍,筑牢疫情监测、疫情防控、应急处置“三条防线”,组织核酸检测,把好返校前的摸排关、入学当天的检测关和正常开课期间的日常监测关“三个关口”;各级卫生机构向学校共派出1054名医务人员,驻校协助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各级交通部门加大学生上下学时间段内的公共交通运力供应,提高公共交通工具消杀频次。一些地区开通师生公交专线,各级公安部门在入校放学高峰时段安排护学岗;县级卫生健康、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安排医务人员、公安干警、监管人员到校协同开展工作;向学生家长发出告知书,要求如实报告省外旅居史、接触史,依法承担监护责任和疫情防控责任。 加强教育教学,回应师生关切。在开学前,指导各地各校安排好学生寒假学习生活,做到“三个妥善”;在开学后,及时调整教学计划,把被挤压的时间补回来,把被延误的课程追上来,确保开足国家规定课时。
0000-00-00 00:00青海学习平台 -
《市、县(区)长学前教育通识读本》发布
日前,《市、县(区)长学前教育通识读本》在江苏发布。该读本由联合国儿童基金会驻华办事处与中国学前教育研究会共同研制。 据介绍,《读本》主要涵盖了儿童权利、学前教育价值与理念、学前教育政策与投入、幼儿园课程等方面的内容,总结归纳了学前教育发展的规律,普及学前教育常识,对学前教育的基本问题进行答疑解惑,为地方人民政府领导谋划学前教育发展提供科学决策指南和专业智慧支持。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驻华办事处教育处处长潘思纳表示,在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中国学前教育正飞速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但在学前教育的可负担性、服务的可及性、质量的提升方面还需要持续努力,《读本》为中国学前教育发展提供了一个总结成就、探讨方案、应对挑战的良好机会。江苏省教育厅二级巡视员林伟也表示,《读本》能为地方人民政府领导准确理解学前教育,依法管理、科学决策、有效领导提供专业支持。 “过去地方学前教育调研的经验让我深切领会到,地方学前教育发展水平与地方政府领导对学前教育的认识直接相关。”中国学前教育研究会理事长、《读本》研制课题组负责人虞永平坦言,一些地方领导对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有满腔热情,但未必能够把握学前教育发展的规律,因此团队引用了多学科的研究成果、深入研究了国内外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经验,形成了《读本》文稿。 虞永平表示,课题组下一步将不断充实《读本》内容,增加更多案例,服务于地方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设,服务于学前教育质量的持续提升。(记者 缪志聪)
0000-00-00 00:00中国教育报 -
北京:研考复试原则上不早于4月30日
今年北京地区研考复试时间如何安排?研考复试方式有哪些?从研考国家线发布与自划线学校复试线公布后,研考生一直在关注今年特殊环境下的复试安排,4月25日,北京教育考试院研招办相关负责人对这些问题进行了回应。 研考复试时间原则上不早于4月30日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招办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北京地区研考复试时间原则上不早于4月30日。各招生单位具体复试时间由相关招生单位自主确定并公布,请考生及时查看招生单位发布的相关信息。 考虑到目前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总体情况和要求,北京地区现阶段还不宜组织现场复试。各单位在确保公平和可操作性的前提下,可采用网络远程、异地现场以及委托其他高校组织等三种复试形式,具体方式由各招生单位自主确定。 入学后3个月内要对考生进行全面复查 那么在网络远程复试过程中如何保障考试公平呢? 北京教育考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考前,会综合运用“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数据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考中,则通过招生单位使用统一的复试平台,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严防复试舞弊;考后,如果招生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值得注意的是,北京教育考试院相关负责人指出,学生入学后3个月内,招生单位还要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则会取消学籍。 另外,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北京市也将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其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记者 樊未晨)
0000-00-00 00:00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
教育部等三部门有关司局负责人就《关于提升高等学校专利质量 促进转化运用的若干意见》答记者问
近日,教育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科技部联合印发了《关于提升高等学校专利质量 促进转化运用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教育部科学技术司、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司、科技部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司负责人就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1.问:请介绍一下《若干意见》出台的背景。 答: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运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科技创新绝不仅仅是实验室里的研究,而是必须将科技成果转化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动力”。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作出重大部署,要求“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机制”。201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李克强总理多次强调要“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精准对接”。2018年,国务院印发《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促进发明创造和转化运用”。 教育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科技部等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推动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更加完善、科研人员转化积极性不断增强、转化效益逐年提升。总体而言,目前科技成果转化在政策制度设计上已经渐趋完善成型。但根据实地调研和一线人员反映,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其中,科技成果质量不高、技术转移机构和人才专业能力欠缺、数量不足是制约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因素。而专利作为科技成果的重要形式,存在“重数量轻质量”“重申请轻实施”的突出问题。三部门以专利为突破口,优化专利资助奖励政策和考核评价机制,强化专业化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切实提升专利等科技成果质量,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同时,教育部联合国家知识产权局早在2004年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知识产权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技〔2004〕4号),随着科技创新水平的提升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变化,我国知识产权工作的重点也发生了较大变化。这就迫切需要出台新时代加强和引导高校专利质量提升,促进知识产权工作更好发展的文件,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服务教育强国、知识产权强国、科技强国建设。 2.问:请简要介绍《若干意见》制定起草的过程。 答:《若干意见》从2019年2月起草至2020年1月印发,历时近一年,大致分为三个阶段。 一是深入调查研究。2019年2月开始,先后赴北京、上海、南京等地10所高校进行调研,进一步了解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实际情况,找准问题症结,并听取一线科研人员和管理人员建议,明确《若干意见》的着力点。 二是广泛征求意见。教育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科技部有关司局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共同研究提出具体解决措施。先后在大连、成都、广州、北京等地分片区听取了全国30多所高校的意见和建议;并在2019年12月20日召开的全国高校科技工作会上组织进行分组讨论,进一步听取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参会高校代表的意见建议。 三是专题修改完善。教育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科技部针对有关高校和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的修改意见多次进行专题研究,并针对基层一线关心、关注的重点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多次对《若干意见》进行修改完善,保障各项政策措施可落地,有效果。 3.问:请介绍《若干意见》制定过程中的主要考虑。 答:《若干意见》的起草主要有三方面考虑。 一是高校专利工作要回归保护创新创造的初心。知识产权是为了更好地保护产权人的利益而产生,是赋予创造者对其智力成果的专有权或独占权。然而,在实际工作中,基于科研项目结题、职称评定、绩效考核、奖励申报、创新城市建设、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等政策导向,出现了一些低质量专利、无应用前景的专利,也存在‘大而不优,多而不强’的矛盾和问题。这不但违背了科技创新的规律,而且偏离了保护创新创造的初心。知识产权应该是为了保护创新的价值而产生,而不应该是为了满足各类考核评价评比而申请,更不应为追求一些指标而凑数。要引导高校专利工作回归保护创新创造的初心。 二是高校专利工作要立足高校是科技成果重要供给侧的特点。高校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科技成果的重要供给侧。一般而言,高校不同于企业,它本身不能直接将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只有将科技成果转化到企业中、运用到生产生活上,才能体现成果价值。因此,推动高校知识产权工作的核心是运用,而知识产权创造、管理、保护等其他工作都是为知识产权运用而服务。高校要树立专利等科技成果只有转化才能实现创新价值,不转化是最大浪费的理念,突出转化运用导向,倒逼高校知识产权工作的优化和提升。 三是高校专利工作要融入到科技创新的全过程。科技创新是知识产权的源头,知识产权是对科技创新的保护,两者相互促进。知识产权工作应贯穿科研项目立项、实施、验收以及成果转化全过程。应建立知识产权全流程管理机制,在科研项目研究的不同阶段,开展专利导航、专利布局、专利挖掘和高价值专利培育等工作;项目结题后,加强专利运用实施;切实把知识产权工作融入到科技创新全过程,强化知识产权工作,促进成果转移转化。 4.问:请介绍一下《若干意见》的主要框架。 答:《若干意见》主要包括三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本部分集中体现了《若干意见》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明确以坚持质量优先、突出转化导向、强化政策引导为原则,推动高校知识产权全流程管理体系更加完善,并与高校科技创新体系、科技成果转化体系有机融合,全面提升高校专利创造质量、运用效益、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 第二部分是重点任务。本部分共有四个方面十条任务组成,四个方面环环相扣、有机衔接、协同推进、相互支撑。其中,“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是前提,“开展专利申请前评估”是关键,“加强专业化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是支撑,“优化政策制度体系”是保障。 第三部分是组织实施。围绕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政策引导、实行备案监测、创新许可模式等方面,教育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科技部共同采取有效措施,推进以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机制建设,引导高校积极落实《若干意见》中的重点任务。 5.问:请介绍一下《若干意见》关于“建立健全重大项目知识产权管理流程”的有关要求。 答:《若干意见》明确要求高校应统筹科研、知识产权、国资、人事、成果转移转化和图书馆等有关机构,积极贯彻《高校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 33251-2016),形成科技创新和知识产权管理、科技成果转化相融合的统筹协调机制;围绕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重点研发计划等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在项目实施的不同阶段加强专利信息分析利用,开展专利导航布局和专利运用实施等工作。 专利等知识产权工作不仅仅是科研项目结题时才开展的工作,而应该体现在项目的选题、立项、实施、结题、成果转化等各个环节。《若干意见》提出“建立健全重大项目知识产权管理流程”旨在引导高校建立知识产权全流程管理的机制,统筹科技创新和知识产权管理、科技成果转化等工作,发挥知识产权管理在服务、推动、保护科技创新以及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中的重要作用。 6.问:请介绍一下《若干意见》提出“逐步建立职务科技成果披露制度”的考虑。 答:《若干意见》提出高校要逐步建立健全职务科技成果披露制度,科研人员应主动、及时向所在高校进行职务科技成果披露。主要考虑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通过披露制度的建设,高校要加强对利用职务科技成果从事创办企业等行为的管理和规范,引导科研人员依法依规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活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切实保障高校合法权益。二是高校要与科研人员积极对接,及时掌握科研人员科技创新的最新进展,挖掘有潜力的科技成果,引导科研人员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指导科研人员对有价值的科技成果通过申请专利等方式对科技成果进行保护。 7.问:高校该如何落实《若干意见》提出的“开展专利申请前评估”。 答:专利申请前评估是国际高水平大学普遍做法。麻省理工学院、斯坦福大学等高校分别建立了专门的技术转移办公室对职务科技成果进行评估。目前,国内部分高校已在探索实践。相比较而言,申请前进行评估可以减少无效申请和低质量专利的数量,从而汇聚更多的人财物等资源支持高质量专利的培育和转化。因此,《若干意见》要求高校“要明确评估机构与流程、费用分担与奖励等事项,对拟申请专利的技术进行评估,以决定是否申请专利,切实提升专利申请质量”。同时,由于当前专利申请不需要发明人承担任何成本和责任,对发明人而言只有申报冲动没有内生约束、专利数量越多越好,导致专利质量良莠不齐。为此,《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发明人不得利用财政资金支付专利费用”,推动发明人与高校共同承担风险,强化发明人提升专利质量、促进专利转化的责任意识和内生动力。 专利申请评估后,对于高校决定申请专利的职务科技成果,鼓励发明人与高校共同承担专利费用,高校承担的部分可以利用财政资金支付。专利转化取得收益后,要将专利费用作为成本从收益中扣除,发明人自己承担的部分要加倍扣除并返还给发明人。对于高校决定不申请专利的职务科技成果,高校要与发明人订立书面合同,依照法定程序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允许发明人自行申请专利,获得授权后专利权归发明人所有,专利费用由发明人承担;由于其职务科技成果的属性,若该类专利转化实施,高校可获得象征性收益,但应在事先订立书面合同时对收益比例进行明确。 由于科学技术的商业化前景会随着技术成熟度、市场需求变化等而不断变化,《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对于评估机构经评估认为不适宜申请专利的职务科技成果,因放弃申请专利而给高校带来损失的,相关责任人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未牟取非法利益的,可依法依规免除其放弃申请专利的决策责任”,以减轻高校开展评估工作的决策压力。同时,考虑到我国高校开展专利申请前评估工作的经验较少,专业化机构和人才队伍尚有不足,《若干意见》专门指出“评估工作可由本校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或技术转移部门)或委托市场化机构开展”。 认识到位、有条件的高校要主动加快建立专利申请前评估制度,其他高校要尽快完善条件后再建立,有序推动该制度在我国高校落地。 8.问:关于专利资助奖励政策有哪些新的要求。 答:优化专利资助奖励政策是《若干意见》的重要内容。《若干意见》明确要求高校要停止对专利申请的资助奖励,大幅减少并逐步取消对专利授权的奖励,通过提高转化收益比例等“后补助”方式对发明人予以奖励。该政策充分体现了促进转化运用的导向。各高校应按照《若干意见》要求,进一步推动专利资助奖励政策从对申请、授权的资助奖励逐步向加大对转化实施的奖励进行转变和调整,引导高校专利质量的提升。 9.问:如何加强专业化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机构及人才队伍建设。 答: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机构及人才队伍专业能力欠缺、数量不足是制约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因素。教育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科技部将联合采取措施加强专业化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专业化机构建设。开展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高校、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建设,引导高校在人员、场地、经费等方面对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机构予以支持和保障,不断提升高校知识产权运营和技术转移能力。 二是加强技术经理人培养。支持高校设立技术转移及知识产权运营相关课程,加强知识产权相关专业、学科建设,并将遴选若干高校开展专业化知识产权运营或技术转移人才培养,指导高校加快技术经理人队伍建设,为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培养一批专业的人才队伍。 三是支持高校设立知识产权管理与运营基金。支持高校通过学校拨款、地方奖励、成果转移转化收益等途径筹资设立知识产权管理与运营基金,用于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专利导航、专利布局、专利运营等知识产权管理运营工作以及技术转移专业机构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等,形成转化收益促进转化的良好循环。 10.问:请谈谈《若干意见》印发实施后,三部门如何抓好贯彻落实。 答:《若干意见》的落实关键在高校,高校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切实把专利工作回归到保护创新创造的初心,立足高校特点,扎实推进,才能取得实效。教育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科技部共同采取以下措施,推动高校落实好《若干意见》。 一是加强政策引导。将专利转化等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绩效作为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动态监测和成效评价以及学科评估的重要指标,不单纯考核专利数量,更加突出转化应用。反对发布并坚决抵制高校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排行榜。 二是加强监测分析。教育部、国家知识产权局对以许可、转让、作价入股或与企业共有所有权等形式进行实施转化的专利进行备案,并公布高校专利实施转化情况。同时,对高校非正常专利申请情况进行监测。三部门及时对高校专利申请、授权、实施等情况进行研究。 三是加强宣贯交流。组织高校围绕知识产权全流程管理体系建设、职务科技成果披露制度建设、专利申请前评估制度建设、专业化能力建设、优化专利资助奖励政策等方面进行深入研讨,宣传典型经验,推动高校尽快建立完善有关制度。
0000-00-00 00:00教育部 -
加油吧,1071万高考生!
“考点离家比较远,自己接送正赶上车限行,让孩子坐地铁、公交,又怕人流量太大。”近日,家住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的熊瑛正为如何送女儿参加高考烦心。7月1日,成都市交警推出的“接送高考考生车辆申报”功能正式上线,像熊瑛一样需要开车接送考生的家长,可以进入系统自主申报,接送考生的车辆将不受尾号限行影响。 7月7日,2020年高考拉开大幕,1071万名考生奔赴考场。各地各部门一手通过温馨、细致的服务确保考生及家庭舒心、安心,一手通过心理辅导让考生暖心,尽显人文关怀。 做好防暑降温,打造“清凉高考” 走进海南华侨中学的考场,阵阵凉风袭来。今年,海南省为所有高考考场配置了空调,让高考不再“高烤”。“考场配置空调,我们的考试环境更加舒适,没有了汗水和燥热的干扰,相信我们能有更好的发挥!”海南华侨中学考生袁子萌说。 受疫情影响,今年全国高考延迟一个月举行。针对考试期间可能出现的高温,各地抓紧做好防暑降温工作,为考生营造清凉舒适的考试环境。 浙江宁波为考生准备了清凉候考休息室,各考点开展空调消毒、电力保障检查等工作;福建厦门在考点门口设置了爱心服务站,为送考家长提供饮用水、防暑药品等。 “启用双电源控制柜,在我们县历史上还是第一次。”据四川省岳池县电力部门负责人介绍,今年高考,许多教室安装了空调等降温设备,电力负荷很大,为了保证供电的可靠、连续,该县首次在高考考点启用了双电源控制柜。 发布考期内天气提醒,为考生准备饮用水及藿香正气水等消暑或应急药品;设置等候区便于考生休息、遮阳;考场内配备医护工作人员……为应对将出现的高温天气,湖南祁阳各考点做了充足的防暑应对准备。 7月,全国将进入洪涝、台风等灾害多发期,各地强化应急演练,切实做好考生服务工作。河北省承德市着重细化了应对自然灾害的专项预案,并组织开展了应急演练,确保未雨绸缪、有效处置;针对可能出现的台风或雷雨天气,海南省各考点都配置了两套听力播放系统,并针对不同突发情况准备了多套英语听力应急广播词,强化对英语听力考试考务的管理。 优化考生服务,打造“爱心高考” “能够护送考生安全到达考场,是我莫大的幸福。”厦门坤驰公司出租车司机戚健说。近日,厦门市启动“2020高考服务车暨中高考家有考生车爱心活动”,吸引了全市出租车、网约车及私家车司机的积极参与。高考期间,考生只要看到车前窗玻璃位置摆放有“2020高考爱心服务车”牌子的车辆,就可搭乘前往考点。 为让考生享受到安全、便捷的公共交通出行服务,江西省交通运输厅积极行动,在全省范围内组织5000辆公交车、3000余辆出租车参加“爱心送考”活动;陕西西安向市民发出高考期间绿色出行的倡议,地铁各线网开设“高考专用绿色通道”,车站一名考生可带两名陪考家长免费乘车;高考期间,新疆乌鲁木齐市交警将全员上岗,提前在各考点门口路段、辖区重点路口加强考点周边交通疏导,同时排查了23条道路的交通设施,针对53个路口的64处信号灯,在高考时间段的信号配时进行了优化…… 高考来临之际,天津市红桥区教育局和区教师进修学校联合录制了《考生,我想对你说……》系列微课,邀请9名高考教研员和广大考生畅谈,从学科角度出发,探讨高考有哪些应考技巧、怎样才能发挥出正常水平等问题,同时还邀请教师从心态调节、饮食起居、应考常识等方面,为学子们献计献策。“这组系列微课在发布时标明了时间卡点,考生需要看哪个段落就可以在哪里点开,对选择不同科目考试的考生更具针对性。”红桥区教师进修学校校长张福贵说。 为给考生一个安静的休息和学习环境,青岛市近日下发通知,从即日起到7月20日中高考期间开展“为考生送安静”活动,加强对各类环境噪声污染的监督管理,并对违法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同时,实现全市32个考点分别派驻一名医生作为副主考、所有考场空调安装调试完毕。 像青岛一样,各地优化综合服务,让爱心流动在这一特殊的高考季。河南利用考生咨询平台、微信公众号考生服务平台等线上渠道,开展“一对一”考试咨询线上服务,对残疾等身体特殊考生平等参加高考提供必要合理的便利;海南全省共设1955个普通考场、135个隔离考场、49个备用考场,还在海南省人民医院、三亚市中心医院的隔离病房内设置了病患专用隔离考场;辽宁省在医疗救助、就餐安全、治理噪声污染等方面优化服务考生举措,确保考生高考顺利…… 考试结束后,内蒙古还将加大对填报志愿的培训和指导力度,制作网报志愿视频培训教材免费发放,并将通过直播方式进行填报志愿讲座。 开展解压疏导,打造“暖心高考” 对突如其来疫情的恐慌、“加长版”寒假学习方式的调整、返校复课的不适应等情绪,冲击着考生的心理防线。帮助考生放松心态、从容应考,成了各地关注和关怀的重点。 贵州省黔西南州启动了“暖心高考关爱活动”,当地高中通过举办解压音乐会、户外活动、心理辅导等活动,帮助师生保持良好状态,高效备考。“看到学校和老师们那么用心用情,我们心里舒坦多了!”兴义八中考生孙义骁的家长孙健说。 厦门开展挫折教育和生命教育,提高学生抗压、抗挫、耐“摔打”能力,还专门面向初三、高三毕业班学生开展心理辅导工作,化解他们面对中考、高考升学的压力;在济南市莱芜凤城高级中学,心理教师直接参与高三复习备考,心理咨询室、心理主题班会、师生大谈心、个性化心理疏导,多管齐下为考生“减压”;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发布高考温馨提示,引导考生以最好的心态和状态参加考试…… 最近,宁波二中高三学生收到了一份由各班班主任送上的特色礼物——一张票价“4380天”的火车票。这张目的地为理想站的G2020次火车票,意味着12年寒窗苦读,4380天的奋斗和努力,最终登上开往下一个理想站的列车。 (统稿:记者 梁丹 采写:记者 鲁磊 刘晓惠 史望颖 阳锡叶 周洪松 熊杰 甘甜 蒋夫尔 徐德明 孙军 张利军 冯丽 刘玉 郝文婷 景应忠 魏海政 尹晓军 通讯员 林乐慧 潘旭红 杜永刚 陈敏 李新春 于丽娟)
0000-00-00 00:00中国教育报 -
人社部等7部门有关司局就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答记者问
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司法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知识产权局等7部门共同印发了《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人社部等部门有关司局负责同志就《通知》有关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通知》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党中央、国务院高度关注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今年,受突发疫情影响,部分职业资格考试推迟或取消,影响高校毕业生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特别是法律法规明确要求持证上岗的准入类职业资格,不能按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会直接影响高校毕业生就业。2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强调,“要注重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统筹做好毕业、招聘、考录等相关工作,让他们顺利毕业、尽早就业”。李克强总理对高校毕业生职业资格问题也作出重要指示。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是当前形势下稳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重要举措。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人社部与教育部、司法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知识产权局等7部门共同研究起草了《通知》,并广泛听取了意见建议。经国务院批准同意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7部门共同印发实施。 问:《通知》提出了哪些阶段性措施? 答:“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对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对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对护士执业资格、渔业船员资格、执业兽医资格、演出经纪人员资格、专利代理师资格等5项准入类职业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该5项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职业资格。用人单位在2020年12月31日前招聘高校毕业生的,不得将取得上述职业资格作为限制性条件。 (二)对申请律师执业实施“先实习、再考证”。尚未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校毕业生,符合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申请律师执业实习其他条件的,可先申请实习登记,在律师事务所实习。实习期满经律师协会考核合格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者自收到考核合格通知之日起一年内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可按规定申请律师执业。 (三)依法保障用人单位和高校毕业生合法权益。一是落实好先上岗高校毕业生的各项待遇保障,按规定为其计算工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等。二是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通过公开招聘进入事业单位工作,在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妥善处理劳动关系问题。 (四)做好政策衔接。一是各地区统筹安排技能培训补贴,将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纳入补贴范围,鼓励用人单位对先上岗高校毕业生加强培训,提高工作能力。二是各行业主管部门合理安排职业资格考试,为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参加考试提供便利。 问:先上岗高校毕业生可以从事哪些工作? 答:为有效防范执业风险,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取得职业资格之前主要从事辅助性工作。其中,尚未取得教师资格的高校毕业生先上岗的,不宜独立承担一门课的讲授任务或幼儿园带班任务。尚未取得护士执业资格的护理、助产专业高校毕业生先上岗的,先从事医疗护理员工作,但不得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尚未取得执业兽医资格的兽医相关专业高校毕业生先上岗的,不得独立从事动物诊疗活动、开具兽药处方。 问:《通知》中高校毕业生范围是什么? 答:《通知》聚焦解决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主要适用于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问:对《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的其他职业资格,是否可以“先上岗、再考证”? 答:《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其他准入类职业资格,有的职业活动风险较高,有的报考职业资格有从业年限条件,高校毕业生不能直接报考,还有的受限于国际公约等,不宜实施“先上岗、再考证”政策。对相关专业的高校毕业生,各部门将继续落实已出台的稳就业举措,根据实际研究出台有效措施,促进高校毕业生更好就业。目录内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不与就业创业挂钩,高校毕业生均可“先上岗、再考证”。行业主管部门不得将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作为就业创业的硬性要求,用人单位也不得将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作为招聘的限制性条件。
0000-00-00 00:00教育部 -
用改革促教育督导“长牙齿”
教育督导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的一项基本教育制度。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简称《意见》)。《意见》有着怎样的政策内涵?改革的目标和着力解决的问题是什么?记者就此采访了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 问题导向,体制机制改革是关键 问:这次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主要着力解决哪些问题? 答: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教育督导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在维护教育改革发展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总体上看,教育督导权威性、严肃性不足,还没有真正形成威慑。这次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紧紧围绕教育督导“长牙齿”,致力于解决教育督导机构缺乏相对独立性、督导定位不够清晰、整改问责不力、总体上人员严重不足等涉及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结果运用、督学队伍4个方面的问题。 为此,党中央、国务院作出明确部署,要求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提高教育督导的权威性和实效性,促进教育督导机构独立行使职能,落实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监测的法定职责。 问:这次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总体考虑和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这次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紧紧围绕确保教育优先发展和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立足教育督导实际,面向新时代教育事业发展,紧紧围绕教育督导“长牙齿”,以优化管理体制、完善运行机制、强化结果运用为突破口,着力对教育督导体制机制作出系统设计,不断提高教育督导质量和水平。主要目标是力争到2022年,基本建成全面覆盖、运转高效、结果权威、问责有力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督导体制机制。 这次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改革的基本原则是依法督导、围绕中心、问题导向、突出重点。 聚焦关键,重点环节要突破 问:《意见》提出了哪些主要改革举措? 答:《意见》聚焦我国教育督导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24条针对性改革举措,着力推动教育督导在管理体制、运行机制、问责机制、督学聘用和管理机制、保障机制等方面取得重要突破,推动完善教育督导机构设置,建立健全“督政、督学、评估监测”三位一体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督导体系,进一步加强对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督导,强化教育督导权威性和严肃性,着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业务精湛、廉洁高效、专兼结合的督学队伍。 目前,我国还没有专门的教育督导法律,作为专门法规的《教育督导条例》颁布实施已经7年,但各地落实还不够到位。《意见》明确提出要完善教育督导法律法规,加快配套规章制度建设,推动地方出台配套法规政策,加强教育督导法制建设。 问:《意见》对完善教育督导机构设置、强化督导问责、加强督学队伍建设有哪些考虑? 答:在完善教育督导机构设置方面,进一步强调了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的设置,增加了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体育总局、团中央等部门为成员单位;进一步明确教育部设立总督学、副总督学,负责具体工作落实。督导机构设置不全、不能独立履行职责,是这次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要着力推动解决的突出问题。 在强化督导问责方面,提出了完善报告制度、规范反馈制度、强化整改制度、健全复查制度、落实激励制度、严肃约谈制度、建立通报制度、压实问责制度八大举措,对问责的情形、方式等也都作出了具体规定。 在加强督学队伍建设方面,提出了配齐配强各级督学、创新督学聘用方式、提高督学专业化水平、严格教育督导队伍的管理和监督4个方面的改革举措,着眼于新时代教育改革发展稳定对督导提出的新要求,进一步深化督学聘用和管理改革。 保障有力,改善督导条件要落实 问:《意见》在改善督导条件方面提出了哪些要求? 答:《意见》高度重视解决督导条件保障不足的问题。主要提出了4个方面的举措:一是要求各级政府将教育督导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由教育督导机构统筹使用。二是要求各级政府在办公用房、设备等方面,为教育督导工作提供必要条件,保证教育督导各项工作有效开展。三是要求加快构建教育督导信息化平台,整合构建全国统一、分级使用、开放共享的教育督导信息化管理平台,逐步形成由现代信息技术和大数据支撑的智能化督导体系。四是要求围绕教育督导领域重大问题,组织开展系统深入研究,提出改进完善建议,加强政策储备。 同时,《意见》明确提出,“加强教育督导工作的统筹管理,科学制定督导计划,控制督导频次,避免给学校和教师增加负担、干扰正常的教学秩序”。(记者 柴葳)
0000-00-00 00:00中国教育报 -
同心战“疫” 三校说“法”
劳动者上班途中或是上班时被感染,是否能认定工伤?职工被隔离或延迟复工期间未上班,企业要不要支付工资?……近日,中国政法大学联合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携手战“疫”说“法”,为疫情防控贡献“法治智慧”。 中国政法大学相关负责人介绍,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进入攻坚期,法治是增强“社会免疫力”、提高“整体战斗力”的良方,依法科学有序防控至关重要。三校共同推出《同心战“疫” 三校说“法”》专题,旨在集合3所学校的法学人才优势,对战“疫”期间发生的真实案例进行法理分析,普及法律知识,营造清新、健康、向上的社会环境,履行高校的社会服务职能。 专题将以每周2—3期的频率更新,案例涉及复工后的劳动者权益保护、疫情防控中的知识产权保护、疫情防控中的公共安全保护、疫情中谣言事件的法理分析等。 劳动者上班途中或是上班时被感染,是否能认定工伤? 疫情发生以来,浙江等地出台了审理相关案件的实施意见,规定“劳动者在疫情防控期间因履行工作职责而感染新冠肺炎的,应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对此,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副教授李凌云表示,工伤一般是指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新冠肺炎属于乙类传染病,未列入职业病目录,因此一般劳动者在生活中或上班时感染患病或死亡,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目前,各地对这一问题的处理并不统一。地方法规(规章)对此有特别规定的,实践中可以适用特别规定。”李凌云说。 职工被隔离或延迟复工期间未上班,企业要不要支付工资? 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教授侯国跃介绍,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41条等规定,对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其在此期间的劳动报酬。 他说,在职工受疫情影响而延迟复工或未返岗期间,对用完各类休假仍不能正常劳动的职工,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足额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企业按有关规定发放生活费。 企业能否要求职工提前返岗? “不能。”针对这一问题,侯国跃表示,新冠肺炎已被国家纳入乙类传染病并被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传染病防治法》第42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可以采取停工、停业、停课等行政措施。 侯国跃说,根据本次疫情防控情况,延长假期、迟延复工均属合法政府行为,企业和职工都必须遵照执行。否则,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的规定,可能被处以警告、罚款、拘留;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记者 于珍)
0000-00-00 00:00中国教育报 -
公安部、教育部:严厉打击各类“涉考”违法犯罪活动
记者从教育部获悉,根据公安部“净网2020”专项行动和国家教育统一考试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机制部署,2020年以来,全国公安机关网安部门会同教育部门对利用互联网和无线考试作弊器材实施的各类“涉考”犯罪活动保持高压严打态势,持续对“涉考”违法犯罪活动开展侦查打击,破获刑事案件3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00余名。 今年高考前夕,各地公安机关网安部门连续侦破多起组织考试作弊案,涉案犯罪团伙利用互联网招揽作弊考生,收取高额费用,为考生非法提供考试作弊服务,牟取高额经济利益。近期,辽宁公安机关对“涉考”犯罪团伙开展侦查打击,侦破一起涉高考组织作弊案,依法抓获并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20余名,扣缴了一批无线考试作弊器材。安徽、河南公安机关在高职院校分类招生考试和艺术类联考期间主动出击,破获多起通过互联网组织实施的考试作弊案件,累计抓获犯罪嫌疑人20余名。天津、江苏、广东等地公安机关持续对无线考试作弊器材生产厂商开展侦查打击,摧毁多个器材生产窝点,扣缴窃听、窃照专用器材千余套。此外,针对网上出现涉高考虚假谣言信息,误导考生备考复习等情况,公安机关网安部门依法查处了一批散布高考谣言的网络自媒体账号,对严重扰乱考试秩序的谣言发布者依法予以严惩。 公安机关提醒,在国家教育考试中组织考生作弊、向考生提供试题答案、兜售无线考试作弊器材等行为,涉嫌组织考试作弊罪,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代替考试罪,非法生产、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非法经营罪和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等罪名,严重危害国家教育考试安全,破坏社会公平正义和诚信体系,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公安机关和教育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助考”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2020年高考安全。(记者 叶雨婷)
0000-00-00 00:00中国青年报 -
依法严惩利用未成年人实施黑恶势力犯罪
最高人民检察院23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严惩利用未成年人实施黑恶势力犯罪的意见》,明确利用未成年人实施黑恶势力犯罪的五种行为、应当从重处罚的九种情形等。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万春介绍,未成年人涉黑恶犯罪虽然从整体上看人数总量不大,占同期犯罪比例不高,但数量逐年增长。2017年至2019年,全国检察机关办理的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受理审查起诉的未成年人数分别为84人、428人、552人,2018年、2019年比上年分别增长了410%、29%。更突出的问题是,一些黑恶势力利用刑法关于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有意将未成年人作为发展对象,以此规避刑事处罚,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2018年1月至2020年3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批准或者决定逮捕黑恶势力犯罪案件62247件180854人;经审查批准和决定逮捕46173件135865人,其中涉未成年人3841人,包括涉黑案件392人、涉恶案件3449人。 此次发布的意见明确了“利用未成年人实施黑恶势力犯罪”的五种行为、利用未成年人实施黑恶势力犯罪应当从重处罚的九种情形;明确要求对利用未成年人实施犯罪的黑恶势力首要分子、骨干成员、纠集者、主犯和直接利用者五类人员从重处罚。要求在侦查、起诉、审判、执行各阶段,全面体现依法从严惩处;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实现对罪错未成年人的标本兼治。 万春表示,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有效预防未成年人被黑恶势力利用;建立与共青团、妇联、教育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工作机制,教育引导未成年人远离违法犯罪;推动建立未成年人涉黑涉恶预警机制,及时阻断未成年人与黑恶势力的联系。(记者 熊丰)
0000-00-00 00:00新华社 -
你冲刺梦想 我接力守护
7月来临,2020年高考如约而至。一场突如其来的疫情,让今年的复习备考格外不寻常。在学校、家庭和社会各界的努力下,考生克服种种困难,为梦想冲刺。如何保障考生平安走进考场、顺利答完试卷、有序填报志愿?全国各地一如既往地努力着,展开一场守护高考的接力。 7月7日,全国1071万考生将走上高考考场。今年高考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的一次高考,也是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进入攻坚期的一次高考。7000余个考点、40万个考场严阵以待。广大高考考生,将在这个特殊的高考季,收获成长。 平安高考 最严格措施,加强考试防疫 “每考场考生人数从30人减至20人。对于考试当天临时出现发热等症状的考生,安排在备用考场考试……”日前,在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市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市教委新闻发言人李奕介绍。 “以最严格的措施,加强考试防疫。”教育部相关负责人介绍,各地已提前14天对考生和考务人员进行日常体温测量和身体健康状况监测。各考点均按要求配备充足的防疫物资,设置了隔离考场、隔离设施。原则上每10个普通考场设1个备用隔离考场(每考点不得少于3个)。 考点对所有进入考点人员进行体温测量,37.3℃以下方可进入考点。考点将设置凉棚和体温异常者复检室等,供待检人员做受检准备以及检测不合格人员短时休息调整使用。各考点均将在当地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指导下,对考点、考试场所、通道、区域、桌椅等进行清洁消毒,并明确张贴完成标识。考中出现发热、咳嗽考生,将按照既定程序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 “各考点将有序组织考生离场,做到错时错峰、保持间距、避免拥挤。考务人员按要求有序交接试卷、答卷、草稿纸等考试材料。每天考试结束后,各考点还将对考场做一次预防性消毒。对评卷点或评卷区域严格实行封闭管理,并实行评卷教师健康状况每日零报告制度。”教育部相关负责人介绍。 各地都在以严密的举措,确保健康高考、平安高考。 北京要求,全体考试工作人员在考前进行核酸检测,严格落实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健康状况登记、考试全程佩戴口罩、考点考场消毒通风、入场体温排查等防疫措施。 浙江对考生实行考前14天健康监测管理,发现异常立即进行“一对一”跟踪。所有考生必须要“测量体温+健康码”进入考场,对进入考场发生体温异常的考生,按应对处置预案进行安排。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要求考生在省考试平台统一做好健康登记,在领取准考证时出示14天的体温检测表,流调表、健康码。 “为给考生创造一个清凉环境,我们要求未安装空调的考场全部安装到位。”江西省萍乡市教育局局长李奭萍介绍,萍乡市每个考点配有一位卫生健康部门的工作人员任副主考,还配有四名医生、一名疾控防疫专家、一名电力师、一名高考设备技术人员。 温馨高考 全方位关爱,提供多重保障 “思维缜密手勤快,坚持到底惊喜来!”河南省济源一中高三教室的黑板上,每天都有老师写的“考前一句话”。考卷上除了红笔批改的分数,也有一句暖暖的话语:“你是个有心、有天赋的孩子。”“加油!一如既往地看好你。” “既要保证身体健康,也不能忽视学生们的心理健康。”采访中,多地高三老师说,这个特殊的高考季,时刻关注考生心理情况,切实加强考前心理辅导,引导考生释放焦虑情绪,是老师们工作的重要内容。 高考前夕,山东省济南市开通“学生心理关爱热线”,专职心理咨询师24小时提供服务。济南市教育局思想政治工作处处长王翔宇说,“我们遴选出18名行业优秀心理咨询师和心理医生,提供专业帮助”。 “老师,高考期间,我能住在老师的寝室吗?”不久前,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金口中学高三(1)班教室里,王雯悄悄地问班主任周志宏。王雯家庭情况比较特殊,父亲在外地打工,母亲离不开身患重病的奶奶,家里还有幼小的弟弟妹妹。金口中学向教育主管部门请示后决定,家长无法护考的学生,由学校老师全程陪同。责任教师保管考生证件,引导考生早睡早起,每天晚上还对学生进行心理疏导。 “在人生最关键的时候,有人帮你一把,是幸运、是幸福。”武汉市第二十三中学有学生在日记中写道。爱的陪伴,老师的守护,让高三这一年的师生情格外珍贵。 为确保平安高考、温馨高考,记者从教育部获悉,各地在交通出行、噪音治理、防暑降温、信息安全等方面进一步加大保障力度,在卫生健康部门的指导下,统筹做好考场防暑降温工作,尽量为考生创造一个清凉的考试环境。公安部门已为高考考生办理身份证开辟了绿色通道。同时,针对7月部分地区将进入强降雨、洪涝、台风等多发期,有关地方着重细化了应对自然灾害的专项预案,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确保未雨绸缪、有效处置。 公平高考 全流程检查,严防考试舞弊 日前,辽宁公安机关侦破一起涉高考组织作弊案,扣缴了一批考试作弊器材。安徽、河南公安机关在高职院校分类招生考试和艺术类联考期间主动出击,破获多起通过互联网组织实施的考试作弊案件。 此外,公安机关网安部门还依法查处了一批散布高考谣言的网络自媒体账号,对严重扰乱考试秩序的谣言发布者依法予以严惩。 据介绍,为确保阳光高考、公平高考,各地进一步健全联防联控、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加大防范和打击力度,全力保障考试安全。 确保试题试卷安全保密是重中之重,教育部要求各地严格进行全流程检查,在试卷命制、印刷、运送、保管等考试工作环节实施一岗多控、人技联防,实现试卷运转环节全程无死角视频监控,确保试题试卷安全。同时,严厉打击考试舞弊。 “今年,各地将进一步加强考点入场管理,积极采取多种检测手段,防止高科技作弊工具进入考场;采取多证核对、人机比对等措施严防替考。同时,严格遴选考务工作人员,严格执行考务规定,及时发现和处置考场舞弊行为。”教育部相关负责人介绍。 “以最严密的程序,保障招生公平。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完善制度规则,出重拳堵塞漏洞,切实维护高校招生公平公正。”教育部相关负责人介绍:要扎紧制度的笼子,落实高校招生“六不准”“十严禁”“30个不得”等招生工作禁令,确保招生过程严格规范。坚持“阳光招生”,加强高校招生社会监督,建立国家、地方、学校多级招生信息公开制度,认真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 “加大对违规招生的监督检查力度,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零容忍。认真开展新生入学复查,对弄虚作假、考试舞弊,骗取加分资格或企图冒名顶替的新生,坚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严肃处理;报到入学的取消其学籍,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同时配合公安、纪检监察等部门一查到底,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教育部相关负责人介绍。(杨晓谜参与采写)(记者 赵婀娜 张烁)
0000-00-00 00:00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