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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教育系统开展形式多样宪法宣传活动
在第六个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全国各地教育系统开展形式丰富多彩的活动,引导广大干部师生学习宪法精神、厚植爱国情怀,掀起了学习宣传宪法、贯彻实施宪法的热潮。 12月4日,青岛市教育系统组织中小学干部师生走进市检察院、法院开展法治教育实践活动。走进检察院,师生们参观了案件管理中心、检察宣告庭、检察建议工作室等,了解了检察机关的职能、工作方式。走进市法院,师生们通过观摩法官宣誓仪式、开展模拟法庭活动等形式,学习了解宪法法律知识,参与法治实践活动。 为有针对性地加强宪法教育,青岛市法院、市检察院、市教育局紧密结合中小学生实际,专门制作了相关宣传海报,发放到全市每所中小学,引导广大师生自觉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 12月3日,天津市蓟州区教育局举行以“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题的宪法宣誓活动,以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尊崇宪法,把宪法内容落实到实际工作中的意识。 今年4月,蓟州区教育局在天津市教育系统率先成立执法科,着手法治教育平台建设和维护工作,先后组织了相关主题宣传教育、“五法”普法知识竞赛、“我与宪法”微视频制作等活动,以此增强宪法宣传的感染力和吸引力。 “未来,我们将进一步巩固扩大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成果,继续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做好依法行政、依法治教工作。同时,不断增强遵法守法意识,依宪依法依规履职,践行党的宗旨,积极推进模范机关建设。”蓟州区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花宜春说。 12月4日,黑龙江大学举行宪法日晨读活动等一系列主题活动,在师生中弘扬宪法精神。 晨读现场气氛庄严,辅导员教师向全体学生宣传宪法作为国家根本大法所具有的重要地位以及国家设立国家宪法日的重大意义,在场学生齐声朗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部分章节文本。“这次晨读活动非常有意义,我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要更加坚定自觉地恪守宪法原则、坚定宪法自信、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黑龙江大学2018级学生汪卫说。 国家宪法日相关活动中,黑龙江大学师生开展了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宪法宣传,尽可能让更多人学习了解宪法知识、增强法治观念。(统稿:李澈 采写:孙军 徐德明 曹曦 董捷 刘昕语)
0000-00-00 00:00中国教育报 -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
新华社北京2月19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全文如下。 教育督导是教育法规定的一项基本教育制度。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教育督导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教育督导在督促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和教育方针政策、规范办学行为、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仍存在机构不健全、权威性不够、结果运用不充分等突出问题,还不适应新时代教育改革发展的要求。为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充分发挥教育督导作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紧紧围绕确保教育优先发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优化管理体制、完善运行机制、强化结果运用为突破口,不断提高教育督导质量和水平,推动有关部门、地方各级政府、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以下统称学校)切实履行教育职责。 (二)主要目标。到2022年,基本建成全面覆盖、运转高效、结果权威、问责有力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督导体制机制。在督政方面,构建对地方各级政府的分级教育督导机制,督促省、市、县三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在督学方面,建立国家统筹制定标准、地方为主组织实施,对学校进行督导的工作机制,指导学校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在评估监测方面,建立教育督导部门统一归口管理、多方参与的教育评估监测机制,为改善教育管理、优化教育决策、指导教育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二、进一步深化教育督导管理体制改革 (三)完善教育督导机构设置。国务院设立教育督导委员会,由分管教育工作的国务院领导同志任主任,教育部部长和国务院协助分管教育工作的副秘书长任副主任。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包括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民委、公安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管总局、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等部门和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办公室设在教育部,承担日常工作。教育部设立总督学、副总督学,负责具体工作落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结合实际,比照上述做法,强化地方各级政府教育督导职能,理顺管理体制,健全机构设置,创新工作机制,充实教育督导力量,确保负责教育督导的机构独立行使职能。 (四)全面落实教育督导职能。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每年组织一次综合督导,根据需要开展专项督导。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拟定教育督导规章制度和标准。各级教育督导机构要严格依照《教育督导条例》等法律法规,强化督政、督学、评估监测职能,加强对下一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督导,重在发现问题、诊断问题、督促整改,确保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落地生根。 (五)充分发挥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单位作用。健全各级教育督导机构工作规程,明晰相关单位职责,建立沟通联络机制,形成统一协调、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相关单位要安排专门人员负责联系教育督导工作。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要积极参加督导,履行应尽职责。 (六)强化对地方各级教育督导机构的指导。上级教育督导机构要加强对下级教育督导机构的指导和管理。地方各级教育督导机构的年度工作计划、重大事项和督导结果须向上一级教育督导机构报告。 三、进一步深化教育督导运行机制改革 (七)加强对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督导。完善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体系,定期开展督导评价工作。重点督导评价党中央、国务院重大教育决策部署落实情况,主要包括办学标准执行、教育投入落实和经费管理、教师编制待遇、教育扶贫和重大教育工程项目实施等情况。各级教育督导机构要集中研究督导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落实,确保督导发挥作用。加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和监测复查工作,完善控辍保学督导机制和考核问责机制。组织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和重点工作专项督导,及时开展重大教育突发事件督导。 (八)加强对学校的督导。完善学校督导的政策和标准,对学校开展经常性督导,引导学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重点督导学校落实立德树人情况,主要包括学校党建及党建带团建队建、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师德师风、资源配置、教育收费、安全稳定等情况。指导学校建立自我督导体系,优化学校内部治理。完善督学责任区制度,落实常态督导,督促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原则上,学校校(园)长在一个任期结束时,要接受一次综合督导。各地要加强对民办学校的全方位督导。 (九)加强和改进教育评估监测。建立健全各级各类教育监测制度,引导督促学校遵循教育规律,聚焦教育教学质量。完善评估监测指标体系,加强对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办学条件和教育教学质量的评估监测。开展幼儿园办园行为、义务教育各学科学习质量、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能力、高等职业院校适应社会需求能力评估。继续实施高等教育评估,开展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严肃处理学位论文造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积极探索建立各级教育督导机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评估监测机构和社会组织开展教育评估监测的工作机制。 (十)改进教育督导方式方法。大力强化信息技术手段应用,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开展督导评估监测工作。遵循教育督导规律,坚持综合督导与专项督导相结合、过程性督导与结果性督导相结合、日常督导与随机督导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不断提高教育督导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教育督导工作统筹管理,科学制定督导计划,控制督导频次,避免给学校和教师增加负担、干扰正常教学秩序。 四、进一步深化教育督导问责机制改革 (十一)完善报告制度。各级教育督导机构开展督导工作,均要形成督导报告,并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新闻媒体及新媒体等载体,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对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教育决策部署不力和违反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的行为,要在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十二)规范反馈制度。各级教育督导机构要及时向被督导单位反馈督导结果,逐项反馈存在的问题,下达整改决定,提出整改要求。 (十三)强化整改制度。各级教育督导机构要督促被督导单位牢固树立“问题必整改,整改必到位”的责任意识,切实维护督导严肃性。对整改不到位、不及时的,要发督办单,限期整改。被督导单位要针对问题,全面整改,及时向教育督导机构报告整改结果并向社会公布整改情况。被督导单位的主管部门要指导督促被督导单位落实整改意见,整改不力要负连带责任。 (十四)健全复查制度。各级教育督导机构对本行政区域内被督导事项建立“回头看”机制,针对上级和本级教育督导机构督导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及时进行复查,随时掌握整改情况,防止问题反弹。 (十五)落实激励制度。地方各级政府要对教育督导结果优秀的被督导单位及有关负责人进行表彰,在政策支持、资源配置和领导干部考核、任免、奖惩中注意了解教育督导结果及整改情况。 (十六)严肃约谈制度。对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国务院教育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彻底,履行教育职责不到位,教育攻坚任务完成严重滞后,办学行为不规范,教育教学质量下降,安全问题较多或拒不接受教育督导的被督导单位,由教育督导机构对其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约谈要严肃认真,作出书面记录并报送被督导单位所在地党委和政府以及上级部门备案,作为政绩和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十七)建立通报制度。对教育督导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力、推诿扯皮、不作为或没有完成整改落实任务的被督导单位,由教育督导机构将教育督导结果、工作表现和整改情况通报其所在地党委和政府以及上级部门,建议其领导班子成员不得评优评先、提拔使用或者转任重要职务。 (十八)压实问责制度。整合教育监管力量,建立教育督导与教育行政审批、处罚、执法的联动机制。对年度目标任务未完成、履行教育职责评价不合格,阻挠、干扰和不配合教育督导工作的被督导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予以通报并对相关负责人进行问责;对于民办学校存在此类情况的,责成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督促学校撤换相关负责人。对教育群体性事件多发高发、应对不力、群众反映强烈,因履行教育职责严重失职导致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涉校案事件,威胁恐吓、打击报复教育督导人员的被督导单位,根据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对于民办学校存在此类情况的,审批部门要依法吊销办学许可证。督学在督导过程中,发现违法办学、侵犯受教育者和教师及学校合法权益、教师师德失范等违法行为的,移交相关执法部门调查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问责和处理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 五、进一步深化督学聘用和管理改革 (十九)配齐配强各级督学。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按照《教育督导条例》规定,聘任讲政治、敢担当、懂教育的国家督学。地方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教育督导队伍建设,按照当地学校数、学生数实际需要,综合考虑工作任务、地理因素、交通条件等,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业务精湛、廉洁高效、专兼结合的督学队伍。原则上,各地督学按与学校数1∶5的比例配备,部分学生数较多的学校按1∶1的比例配备。专兼职督学的具体比例由各省份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二十)创新督学聘用方式。完善督学选聘标准,健全督学遴选程序,择优选聘各级督学。结合教育督导职能和当前实际,探索从退休时间不长且身体健康的干部中,聘用一批政治素质过硬、专业经历丰富、工作责任心强的督学,专门从事督政工作;从退休时间不长且身体健康的校长、教师、专家中,聘用一批业务优秀、工作敬业、有多岗位从业经验的督学,专门从事学校督导工作。保证各级教育督导机构都有一批恪尽职守、敢于督导、精于督导的督学骨干力量,保证督学队伍相对稳定。 (二十一)提高督学专业化水平。完善督学培训机制,制定培训规划,出台培训大纲,编制培训教材,将督学培训纳入教育管理干部培训计划,开展督学专业化培训,扎实做好分级分类培训工作,提升督学队伍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逐步扩大专职督学比例。强化督学实绩考核,对认真履职、成效显著的督学,以适当方式予以奖励,激发督学的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建立督学退出机制。 (二十二)严格教育督导队伍管理监督。各级政府建立对本级教育督导机构的监督制度,各级教育督导机构要完善对下级教育督导机构的监督,健全教育督导岗位责任追究机制。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提高教育督导队伍政治素质。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确保督导人员恪守职业操守,做到依法督导、文明督导。严格执行廉政纪律和工作纪律,督促各级督学坚持原则,无私无畏,敢于碰硬,做到忠诚、干净、担当。严格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对督学的违纪违规行为,要认真查实,严肃处理。公开挂牌督学的联系方式,接受社会监督。 六、进一步深化教育督导保障机制改革 (二十三)加强教育督导法治建设。完善教育督导法律法规,加快相关规章制度建设,推动地方出台配套法规政策。强化程序意识,细化工作规范,完善督导流程,使教育督导各个方面、各个环节的工作都有章可循。 (二十四)切实落实教育督导条件保障。各级政府应将教育督导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由教育督导机构统筹使用,按规定妥善解决教育督导工作人员尤其是兼职督学因教育督导工作产生的通信、交通、食宿、劳务等费用。各级政府要在办公用房、设备等方面,为教育督导工作提供必要条件,保证教育督导各项工作有效开展。 (二十五)加快构建教育督导信息化平台。整合构建全国统一、分级使用、开放共享的教育督导信息化管理平台,逐步形成由现代信息技术和大数据支撑的智能化督导体系,提高教育督导的信息化、科学化水平。 (二十六)加强教育督导研究。围绕教育督导领域重大问题,组织开展系统深入研究,提出改进完善建议,加强政策储备。采取适当方式,重点支持有关高校和科研机构持续开展教育督导研究,培养壮大教育督导研究力量。 七、工作要求 (二十七)加强组织领导。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重要意义,按照本意见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加强组织协调,抓好落实。地方各级政府要结合实际,研究提出具体落实措施。 (二十八)加强督导检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要加强对本意见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落实情况要作为对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对落实工作成效显著的责任单位及负责人,按照规定予以表彰;对落实不到位的责任单位依法依规进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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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对校外 培训机构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 权益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对校外 培训机构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 权益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的通知 教基厅函〔2020〕2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市场监管局(厅、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市场监管局: 近年来,在各地的努力下,校外培训机构日趋规范发展,但仍存在一些问题,特别是涉及中小学生校外培训的消费投诉呈上升趋势。为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合同行为,化解校外培训合同纠纷,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决定在全国范围内针对校外培训机构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重点 此次集中整治主要针对各类中小学校外培训服务机构利用合同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各地教育、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于培训机构利用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法定权利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 二、工作安排 2020年10月—12月为组织部署阶段,各地教育、市场监管部门要建立工作机制,制定本地区集中整治工作方案,收集、评审不公平格式条款。 2021年1月—8月为实施阶段,各地教育、市场监管部门要切实加大工作力度,综合运用行政指导、执法手段,针对校外培训行业中存在的合同违法行为集中进行整治。 2021年9月—11月为总结阶段,各地教育、市场监管部门要对工作进行总结,并向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上报书面工作总结材料。 三、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此次集中整治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校外培训机构不公平格式条款问题的重要举措,关系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下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各地教育、市场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制定具体方案,健全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确保高质量完成集中整治。 2.密切沟通配合。各级教育、市场监管部门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工作联动机制,依据各自职责落实好责任分工。对于发现行业中存在的问题要加强信息共享,及时沟通联络,综合运用各种监管手段形成执法合力,确保执法的准确性和专业性,努力提升整治效果。 3.加强宣传引导。各地教育、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组织专家对相关条款进行点评、分析,通过各类媒体营造有利舆论氛围。可以将此次集中整治工作与推行《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工作结合起来,引导规范教育培训机构签约履约行为,提升工作效能。 四、其他事项 请各地教育、市场监管部门于2021年11月底前,将工作总结材料、统计数据和3—5个典型案例报送至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市场监管总局(网监司)。 教育部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2020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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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7万所中小学幼儿园落实陪餐制
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会同教育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医保局、国家能源局等部门公布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工作的第三批成果。 持续开展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严厉打击食品生产经营环节违法违规行为,各地查处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案件6.1万件,罚没款7.2亿元,责令停产停业1282户次,取缔无证企业1578家,从业资格限制97人,行政拘留236人。解决学校及幼儿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和食品安全问题,41.7万所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落实学校相关负责人陪餐制,39.8万所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建立家长委员会参与食堂安全监督机制,实现“明厨亮灶”的学校增长6.7万家、达到34万家;各地检查学校食堂、供餐单位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91.5万户次,警告1.5万户次,立案查处4038起,取缔无证经营者1113户,撤换食品原料供货商3650个。 坚决纠正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膳食补助、寄宿生生活补助方面的突出问题。排查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膳食补助用于食堂运行和设备采购、拖欠供餐单位货款等问题9个,涉及资金1.34亿元,已整改7个,已拨付到位资金1.09亿元,追回资金0.1亿元;排查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补助拨付发放不及时、虚报冒领、挤占挪用、资金管理不规范等问题144个,已整改114个,涉及资金1.29亿元,已补发资金6803万元,追回资金143万元。 此外,第三批成果中还包括:整治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严肃查处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骗取医疗保障基金问题;解决农村群众反映突出的频繁停电和低电压等问题;提高交通运输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效率,严格规范执法。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将会同专项整治各参与单位,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逐一排查梳理,持续跟进工作,集中攻坚克难,保持整治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注重长效机制建设,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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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建设依法治教的教育法治体系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具有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切实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权利的显著优势,这突出了法治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 全面推进教育法治建设,是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能够为我国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保驾护航,为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提供支撑,为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提供支撑,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支撑。新时代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需要教育法治建设水平的全面提升。在此关键时期,深入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教育法治建设具有重要而深刻的意义。 全面推进教育法治建设,要求加快推进教育立法。《决定》提出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重要领域立法的要求。教育是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领域,为适应我国教育改革和发展提出的需求,需要加快推进教育立法,增加制度供给,构建完备的教育法律法规体系,覆盖教育的重要领域和重要环节,研究制定学前教育法,推动修订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教师法、学位条例等。在立法过程中要加强部门协调,创新立法方式,提高立法技术现代化水平。同时,鼓励部门和地方先行先试,在具备立法基础条件下,针对重要教育领域和环节发展需求,制定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及地方政府规章。 全面推进教育法治建设,要加强教育行政执法工作,健全依法行政机制,完善教育制度实施体系。面对目前教育行政执法力量不足和依法行政存在体制机制障碍等问题,加强教育行政执法工作、创新依法行政机制,是提高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任务。与一般的行政执法不同,教育行政执法要尊重教育规律,积极探索解决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的综合执法和联合执法机制,逐步建立高素质的教育执法队伍,依法纠正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并加大行政处罚力度,从而为规范教育秩序、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保障。伴随人民群众参与立法意识意愿的逐渐增强,要完善教育立法听证和相关公示制度,健全教育决策机制,完善多方论证、风险评估与合法性审查机制。同时,要站在教育法治生态高度,努力形成依法治校环境,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完善学校法人治理结构,提升学校内部治理水平,健全学校师生申诉制度、社会参与和监督的有效机制,构建预防和惩治“校园欺凌”的有效机制,切实保障师生合法权益。 全面推进教育法治建设,关键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这不仅要增强广大干部师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加强青少年宪法法治教育,提高教育系统普法水平,更要善于用法治思路落实教育现代化发展目标,厘清政府和市场、政府和社会的关系,实行政府依法履行教育职责和权责清单制度,完善教育发展规划目标分解、统筹协调实施、监测评估及改进机制,健全行政问责和公共问责机制。 当然,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发展,会遇到各种各样矛盾与风险、法律纠纷与窘境,甚至遇到与原有法规不兼容、现有法规体系及相关政策不明晰等情况,这就需要突破原有的法规条文或政策,以法治精神作为指导,在程序规范、公开透明和接受公共监督的前提下,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推进教育现代化探索实践,始终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教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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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 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11月8日,《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教育系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通知》(简称《通知》)发出,要求教育系统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根据党中央部署,结合教育系统实际,狠抓全会精神落实,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通知》指出,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是我们党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交汇点上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是在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之际、我国处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具有开创性、里程碑意义的会议。全会重点研究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问题并作出决定,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政治上、全局上、战略上全面考量,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作出的重大决策,对于坚定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深刻阐明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意义、总体要求、总体目标、重点任务、根本保证,体现了全党意志,反映了人民意愿,是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对于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对于统揽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新期待,战胜前进道路上的各种风险挑战,确保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进一步深化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规律的认识,是马克思主义国家制度建设和国家治理理论的创新发展,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科学指南和基本遵循。 《通知》要求教育系统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一要深入学习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发展和我国国家治理的历史性成就,深刻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科学内涵、本质特征和显著优势,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二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凝聚智慧和力量,更加扎实地把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三要准确把握《决定》的重点内容和精神实质,深刻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党和人民在长期实践探索中形成的科学制度体系,我国国家治理一切工作和活动都依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展开,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及其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深刻认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要求和总体目标、13个方面的重点任务,明确各级党组织责任。四要深刻认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全党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必须在党中央统一领导下进行。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强化制度意识,带头维护制度权威,做制度执行的表率。 《通知》指出,教育系统要认真做好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学习宣传和研究阐释工作。一要组织深入系统学习,把广大干部师生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要围绕全会主题,认真学习领会在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上,应该“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这个重大政治问题。要实现全覆盖,要分层分类开展,学以致用、知行合一。紧密结合党的十八大以来重大改革落实情况,结合制度执行中存在的短板弱项,结合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在制度层面上需要做的事情,坚持问题导向,提高学习的针对性,将学习成果切实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实效。党委(党组)带头学。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自学,要原原本本学。教育系统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要把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重点内容,列出专题进行研讨。各高校党委要结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把全会精神的学习作为重要内容,作出具体安排。基层党组织全面学。11月中旬,部直属机关各单位党组织安排一次专题学习研讨,以党支部(党小组)为单位,采取辅导报告、集体研讨、讲党课等多种形式学习交流,司局级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谈学习体会。高校要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规范组织生活,以“三会一课”、主题党团日活动等形式,推动广大干部师生深入学习研讨。专题培训系统学。将全会精神作为今后一个时期教育系统干部培训各班次的重要内容,集中一段时间对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全员轮训,分期分批对党员干部进行系统培训。 二要加强宣传研究阐释,推进全会精神入脑入心。充分发挥教育系统人才和资源优势,围绕全会精神宣传起来、讨论起来、研究起来,将学习不断引向深入,为全社会提供学习服务、作出智力贡献。要强化宣传引导。统筹好各类新闻媒体,充分发挥媒体融合发展优势,全方位、多层次宣传解读全会精神。要加强制度自信教育。把制度自信教育贯穿国民教育全过程,把制度自信的种子播撒进青少年心灵。把全会精神学习宣传同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宣传教育结合起来,引导广大干部师生深刻认识新中国70年历史性变革和成就背后的制度逻辑、制度优势,进一步增强“四个自信”。结合“奋斗的我、最美的国”新时代先进人物进校园工作,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治理体系的优越性。加强形势与政策教育,讲清楚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马克思主义为什么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等重大问题,打牢爱国主义思想基础。要深化理论研究阐释。围绕全会提出的重大思想观点、重大制度安排、重大工作部署,发挥教育系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院)、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优势,组织专家学者开展学术研讨交流,撰写理论文章,为学习贯彻全会精神提供坚实学理支撑。 《通知》强调,全面落实全会精神,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密结合教育实际,抓紧就党中央明确的国家治理急需的制度、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新期待必备的制度进行研究和部署。要聚焦全党共同推进的改革任务、教育系统专责推进的改革任务、需要教育系统协同推进的改革任务、需要率先探索的改革任务、需要教育系统对重大改革提供研究咨询评价服务等五种类型,推进制度创新和治理能力建设,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人才智力支撑。 一是坚持和完善党对教育工作全面领导的制度体系。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教育引导广大干部师生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使教育系统成为坚持党的领导的坚强阵地。坚持党管办学方向、管改革发展、管干部、管人才,把党的领导贯穿教育工作的各方面各环节。加强高校院系、民办学校、中外合作办学和中小学党建工作,实现“纵到底、横到边”全覆盖。牢牢掌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持不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突出政治巡视,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二是完善立德树人体制机制。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政课改革创新,推进大中小学思政课课程教材一体化建设,办好思想政治理论课,加快构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深化“三全育人”综合改革,坚持不懈用党的理论创新成果铸魂育人。推进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顽瘴痼疾。加强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构建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是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聚焦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加快补齐教育发展短板。汇聚强大合力,坚决打赢打好教育脱贫攻坚战。坚持学前教育公益普惠原则,提高保教质量。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深入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健全特殊教育和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保障机制。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取得新进展。提高本科教育质量,提升高校原始创新能力和关键核心技术集成攻关能力,完善创新体系,加快推进“双一流”建设。完善职业技术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统筹协调发展机制。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合作办学。出台《关于加快和扩大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的意见》,进一步完善教育对外开放体制机制,提高中外合作办学、来华留学质量,打造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新高地。发挥网络教育和人工智能优势,创新教育和学习方式,加快发展面向每个人、适合每个人、更加开放灵活的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 四是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抓治理的能力。全面推进教育法治建设,切实增强广大干部师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加快推进教育立法,增加制度供给,研究制定学前教育法,推动修订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教师法、学位条例。加强教育行政执法工作,健全依法行政机制,完善教育制度实施体系。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完善学校法人治理结构,提升学校内部治理水平。加强青少年宪法法治教育,提高教育系统普法水平。 五是提升教育管理效能。深化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优化管理方式,综合运用法律、标准、信息服务等现代治理手段。出台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推动督导“长牙齿”,提高教育督导的权威性和实效性。出台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的意见,让教师潜心教书、静心育人。完善教育决策和执行制度,健全教育政策性文件制定程序,实行重大教育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出台前咨询、听证、公示制度,完善教育政策落实情况评估机制,提高教育决策科学性。加强和改进对地方教育工作的指导,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形成工作合力。 六是完善教育保障制度。深入推进师德师风长效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师工资财政保障机制,督促各地全面落实国家关于教师地位待遇的各项举措。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健全财政教育投入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推动落实“一个不低于、两个只增不减”。落实和完善鼓励社会投入教育的政策,逐步提高社会教育投入占教育投入的比例。 《通知》最后指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自觉,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抓好落实。(记者 焦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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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全会精神 完善教育制度体系
这是站在历史交汇点上的伟大宣示,这是确保党和国家事业蓬勃发展、长治久安的行动纲领。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在教育系统广大干部中引起了强烈反响。 大家表示,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全会精神,坚定制度自信,为全面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建设教育强国贡献力量。 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常务副书记郑吉春表示,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科学规划了“中国之治”的路线图和时间表,进一步细化和拓展了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两步走”战略安排,具有开创性、里程碑意义。作为教育工作者,要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与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相结合,引导青年学生成为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全会提出的‘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等要求,为教育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山东省济南市委教育工委常务副书记,市教育局局长、党组书记王品木说,“济南教育系统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科学推进教育综合改革,实施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战略,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公平均衡优质发展。” 山东省肥城市委教育工委常务副书记、教体局局长赵永军说,教育部门要把学习落实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不动摇,扎实做好“打基础、养习惯、善积累、激兴趣、勤实践、提能力”的工作,教育引导校长潜心管理、教师精心育人,以新的姿态、新的作为,推动全市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天津市静海区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孙开祥说,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党中央的重大战略部署。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与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紧密结合起来,严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深化教育综合改革。 广东省茂名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罗欣荣表示,茂名教育系统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贯穿于教育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把全会精神转化为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的生动实践,让人民群众增强对优质教育的获得感。 “建立和完善现代教育治理体系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进一步完善现代教育治理体系,全面提升教育质量,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的优质教育资源,是新时代教育人义不容辞的责任。”山西运城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明说。 在安徽省亳州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陈亮看来,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体现了“中国智慧”,提供了“中国方案”,具有里程碑意义,“亳州教育系统当前的首要任务,就是要深入学习全会精神,引导党员干部和广大师生深刻领会其内涵,精准把握其要义,并落实到教育工作中。努力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和多样化的教育需求,推进教育治理能力现代化”。 “我们要树立依法办学、依法治校的理念,深入推进教育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要建立健全‘市县协同、局际联合’的教育综合执法机制。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健全教育管理制度体系,为教育改革发展和实现教育现代化创造良好法治环境。”福建省泉州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市教育局局长黄世界说。 “下一步,贺州教育系统将进一步强化党建工作,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领导力,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各级各类教育改革和发展再上新台阶,为建设壮美广西贡献贺州智慧和贺州力量。”广西贺州市教育党工委书记、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邱宗全说。(统稿 郑亚博 采写 张兴华 魏海政 施剑松 赵岩 刘盾 徐德明 欧金昌 方梦宇 龙超凡 特约通讯员 宋顺田 通讯员 梁续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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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引领美丽中国建设
《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的出版发行,对于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重要意义。我们要把学好用好《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与习近平生态
2020-01-20 00:00人民网 -
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
7月12日,中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印发通知,要求全党结合主题教育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以下简称工委)把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
2020-01-20 00:00人民网 -
江苏张家港:打造一支部一特色,形成上下共建、层层带动的党建品牌矩阵
张家港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邓根保说:“火热的土地激发如火的热情。在港城发展的历程中,张家港市检察院积极进取、履职尽责,努力用一流业绩为港城增光添彩。在张家港精神的感召下,张家港市检察院形成‘忠诚
2020-01-20 00:00检察日报 -
党旗红引领税务蓝 税苑盛开文明之花
以学习交流为载体,夯实税务干部思想基础。坚持党组中心组每月集中学习党内最新理论研究成果,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积极组织开展支部书记讲党课,坚持做好周五支部活动日等组织学习活动;以党建文化为落脚点,凝
2020-01-20 00:00人民网 -
河南南阳:找抓手搭平台锤炼干警党性
扭住“三大抓手”,增强支部党建导向性。该院把基层支部(机关)党建纳入检察业务和队伍建设一体部署、同步考评。一是完善考核体系。制定了《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记实考评细则》,增强了考核的精准度和实效性。二是注
2020-01-20 00:00检察日报 -
中国政法大学成功举办“内地与港澳法学教育联盟”第二届理事会暨国家涉外法律人才培养研讨会
2021年1月9日上午,“内地与港澳法学教育联盟”第二届理事会暨国家涉外法律人才培养研讨会在我校举办。
2021-01-15 00:00中国政法大学 -
深刻感悟和大力弘扬抗疫斗争中的新时代中国精神
2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指出,“中国人民在疫情防控中展现出的中国力量、中国精神、中国效率,展现的负责任大国形象,得到国际社会高度赞誉”。疫情发生以来,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和统一指挥下,万众一心、众志成城,全面打响了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当前,全国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生产生活秩序加快恢复的态势不断巩固和拓展,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2020-12-20 09:00中国社会科学报 -
重庆工商大学关于工商和市场监管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总体思路
临近年末,重庆工商大学干部培训中心召开年度会议,拟定了工商和市场监管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总体思路。
2020-12-16 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