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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在世界经济论坛“达沃斯议程”对话会上的特别致辞全文
让多边主义的火炬照亮人类前行之路。
2021-01-26 11:03 -
习近平出席世界经济论坛“达沃斯议程”对话会并发表特别致辞
国家主席习近平25日晚在北京以视频方式出席世界经济论坛“达沃斯议程”对话会,并发表题为《让多边主义的火炬照亮人类前行之路》的特别致辞。
2021-01-26 10:11 -
第二十五届中国资本市场论坛举办 聚焦中国资本市场三十年的改革岁月
1月16日,第二十五届(2021年度)中国资本市场论坛举办,本次论坛由中国人民大学中国资本市场研究院、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主办,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鑫苑(中国)置业有限公司特别支持。
2021-01-25 11:50 -
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
新华社北京4月27日电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主任习近平4月27日下午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我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之所以能够有力推进,根本原因是党的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发挥了无可比拟的重要作用。发展环境越是严峻复杂,越要坚定不移深化改革,健全各方面制度,完善治理体系,促进制度建设和治理效能更好转化融合,善于运用制度优势应对风险挑战冲击。
2021-01-23 09:00互联网 -
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 习近平主持
新华社北京4月17日电 中共中央政治局4月17日召开会议,分析国内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研究部署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部署当前经济工作。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
2021-01-23 09:00互联网 -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
新华社北京12月12日电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12月10日至12日在北京举行。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栗战书、汪洋、王沪宁、赵乐际、韩正出席会议。
2021-01-24 09:00互联网 -
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
新华社北京11月26日电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主任习近平11月26日下午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
2021-01-25 09:00互联网 -
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次会议
新华社北京9月9日电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主任习近平9月9日下午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央确定的各项改革任务,前期重点是夯基垒台、立柱架梁,中期重点在全面推进、积厚成势,现在要把着力点放到加强系统集成、协同高效上来,巩固和深化这些年来我们在解决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梗阻、政策性创新方面取得的改革成果,推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2021-01-25 09:00互联网 -
习近平:在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
这次座谈会是我主持召开的第二次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一次是2016年1月在长江上游的重庆召开,这一次放在长江中游的武汉召开。
2021-01-25 09:00互联网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兵团人 天山南北创奇迹
曾经,在一望无际的亘古荒原上,兵团人建起一座座新城,一个个以“八一”、“七一”命名的企业在新疆现代工业史上留下辉煌篇章,一片片阡陌纵横的良田给新疆现代农业留下永不消失的绿洲。
2021-01-14 09:00互联网 -
华南理工大学获首批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认定
日前,国家知识产权局、教育部发布了《关于确定2020年度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高校的通知》,认定30所高校为2020年度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遴选80所高校为2020年度国家知识产权试点高校。华南理工大学获首批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认定。 2020年2月,教育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科技部出台《关于提升高等学校专利质量促进转化运用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教育部办公厅下发《关于组织开展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高校建设工作的通知》,通过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认定和试点高校遴选,推动高校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更加完善、专利质量明显提升、专利运营能力显著增强。华南理工大学深入贯彻落实《意见》精神,紧扣“高质量发展”主线,从优化政策制度体系、完善管理体系、开展专利申请前评估、加强专业队伍建设等改革创新,探索出“质量第一、效益优先、管理支撑、服务专业”高校知识产权工作“华工模式”,为服务社会发展贡献“华工力量”。 2020年,华南理工大学中国专利金奖“基于拉伸流变的高分子材料塑化输送方法及设备”专利技术,以超2000万元价格实现专利技术转让,成为学校以专利转让方式首次转化超2000万元的专利;2020年第二十一届中国专利奖公布,学校4项专利获中国专利优秀奖;第七届广东专利奖评选公示,学校获得3项广东专利奖;2020年粤港澳大湾区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大赛,学校3项参赛专利分别获金奖、最佳分析评议奖和最具投资潜力奖,成为获奖数量最多单位。2020年由华南理工大学牵头,与政府、高校、企业、知识产权机构合作共建的“天河知识产权交易转化高校示范基地及研究基地”授牌,旨在开拓高校知识产权交易转化新路径新模式,使高校成为粤港澳大湾区创新源头和技术支撑。 下一步,华南理工大学将围绕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建设目标,加快搭建高质量发展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完善科技成果披露及申请前评估制度,将产权归属及费用分担制度落地实施;大力推广专利导航与布局、专利检索分析、专利分级分类管理,将知识产权工作与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体系有机融合;加强高价值专利培育和运营,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做法和典型示范;形成市场化专业运营团队,通过知识产权交易转化中心建设,形成长效运营机制,实现高校专利质量、专利运营能力、专利实施率显著提升。(华南理工大学科技成果转化办公室)
0000-00-00 00:00华南理工大学 -
教育部设立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
7月5日,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简称“语合中心”)正式发布设立公告,受到海内外各界关注。 那么,语合中心和不久前由27所高校和企业共同发起成立的中国国际中文教育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成立的背景是什么?二者有何关联并将分别履行哪些职能?新机构的成立会给孔子学院的发展带来哪些改变?记者就大家普遍关心的上述问题采访了相关负责人及中外方专家。 新挑战带来新机遇 “世界各国民众学习中文、了解中国的热情持续高涨,个性化、差异化、多样化的中文学习需求与日俱增,这无疑对孔子学院等各级各类中文教育机构提出了新挑战,但同时也为统筹办学资源、扩大办学规模、提高办学水平创造了新机遇。”中国国际中文教育基金会副理事长、北京语言大学校长刘利客观阐释了当前国际中文教育的现状。 自2004年创办第一家孔子学院至今的16年里,孔子学院从语言入手、用文化交融,建设和发展成为全球知名的中文教育机构。截至目前,我国已与全球162个国家和地区合作设立了540所孔子学院、1154个孔子课堂,中文的“朋友圈”越来越大。 伴随中文教育规模的持续扩大,越来越多的国家把中文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在大学设立中文院系专业,也希望中国派遣更多中文教师、提供更多中文教材,帮助各级各类学校成体系开设中文课程。 “在这种情况下,单一的资金来源和资源供给,越来越无法满足各国旺盛的中文教学需求。”在2019年12月召开的国际中文教育大会上,许多孔子学院的中外方院长、中文教育专家学者、教育机构和企业等,呼吁参照法语联盟基金会、希腊文化基金会、俄罗斯世界基金会、日本国际交流基金会等做法,成立基金会运作孔子学院,并达成基本共识。 “无论是提升教育质量、完善办学机制,还是考虑国际惯例,成立基金会都是一个最适合的方式。而且,这也是我国事业单位体制机制改革的需要。孔子学院这一全球公益教育品牌已初步具备了民间化、市场化运作的良好基础,适时交付基金会运作,符合国际中文教育事业发展的规律。”中国国际中文教育基金会副理事长、秘书长赵灵山告诉记者。 获悉孔子学院的改革举措后,首尔孔子学院理事长李充阳表示,将孔子学院转制到国际化、民间化、专业化基金会运行是顺应新时代需求的变革,将为孔子学院提供新的组织结构和模式,保障孔子学院继续拥有充足的资源,更有利于国际中文教育未来在全球的发展。 新机构承担新使命 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和中国国际中文教育基金会,二者之间有何职能的分工和不同?孔子学院为什么由基金会来提供支持和服务? “基金会发起单位特别是中方高校,一直都是承办和运行孔子学院的主体,办学经验丰富,专业优势明显,人力资源充足,同时具有支持和服务孔子学院发展的良好意愿。”赵灵山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基金会愿意承担支持和服务全球孔子学院的职能。” “北京语言大学是中国唯一一所以教授外国学生中国语言文化为主要职能的大学,也是在海外设立孔子学院最多的中国大学之一,在国际中文教育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刘利表示,“学校将发挥业务关联密切、办学经验丰富、专业特色明显等优势,尽最大努力回报孔子学院和社会各界,支持国际中文教育事业更好更快发展。” 记者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设立公告》中看到,语合中心“是发展国际中文教育事业的专业公益教育机构,致力于为世界各国民众学习中文、了解中国提供优质的服务,为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世界多元文化互学互鉴搭建友好协作的平台”。 新方式创造新起点 基金会成立后对孔子学院的支持方式会有什么变化,是各国孔子学院普遍关注的问题。例如,爱尔兰都柏林大学、智利天主教大学和美国、加拿大多所孔子学院院长都表示支持转制,并希望与中方密切协调沟通后续工作。 记者从基金会了解到,孔子学院品牌由基金会全面负责运行后,除支持和服务的机构改变外,还有两方面的变化:一是性质的变化,基金会在民政部注册,属民间公益教育机构;二是模式的变化,基金会将从社会上筹集资金,也将依靠孔子学院的中外方教育机构发挥办学主体作用。 “总体而言,基金会一定可以帮助海外孔院搭建更广泛的平台、汇聚更丰富的资源,实现更高质量的发展,各海外孔院获得的发展空间只会更大,获得的资源只会增加不会减少,支持和服务还会更有力、更多元、更优化。”赵灵山明确表示,“基金会不会具体参与海外孔院的运行和管理,中外方合作机构需要发挥更多主体责任,基金会对孔院的支持更多体现在品牌塑造、标准指引、资源服务和生态营造上。” 在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社会信息化、文化多样化持续深入发展的当下,语言教育在促进人文交流和深化国际理解方面的基础性、独特性作用愈发凸显。国际中文教育有足够的底气和强大的定力,迈向更加多元、更有内涵的新时代。(记者 柴如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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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届全国普通高校 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届全国普通高校 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教学〔2020〕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省、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强调,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是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2021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复杂严峻,就业工作任务艰巨。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教育部决定实施“2021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行动”,进一步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支持体系,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服务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积极拓展政策性岗位 1.用足用好稳就业政策。各地教育部门要配合和会同相关部门,推动稳就业政策向高校毕业生重点倾斜,落实好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今明两年空缺岗位主要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等政策,统筹协调好招录工作安排,力争在2021年6月底以前完成全部政策性岗位招录工作。 2.积极拓宽基层就业渠道。各地各高校要会同有关部门,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服务乡村建设行动,做好“特岗计划”“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等基层项目组织招录工作,落实好学费补偿代偿、升学优惠等政策。各地教育部门要协调相关部门,尽可能扩大地方性基层就业项目规模。鼓励采用市场化社会化办法,给予更多政策支持,引导毕业生围绕城乡基层社区各类服务需求就业创业。 3.深入推进大学生征兵工作。各地各高校要配合兵役机关落实“两征两退”改革新要求,实施一年两次大学生征集工作,分别安排在2—3月、8—9月,预征工作提前2个月进行,第一批重点动员征集高校毕业生。强化军地协同,按照新的时间节点,制定本地本校大学生征兵工作方案。实施更大力度激励政策,2021年起“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由目前5000人逐步扩大至8000人,2022年起普通专升本可免试招录退役的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专科)毕业生。加强征兵动员,重点宣传新激励政策和新体检标准,提高大学生征集规模特别是毕业生征集比例。 4.扩大科研助理招录规模。各地各高校要落实科技部、教育部等部门相关文件要求,把开发科研助理岗位作为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增强科研助理岗位吸引力,落实社会保险、户口档案等相关政策,合理确定薪酬标准。各高校要对院系及科研团队招录科研助理给予经费、政策等支持。科研助理岗位及实聘人数作为“双一流”建设监测指标,纳入安排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名额的重要参考因素。 5.促进各类升学与就业工作有序衔接。各地各高校要统筹安排好各类升学考试时间,硕士研究生招录工作在2021年5月底前完成,普通专升本和第二学士学位招录工作在2021年6月底前完成。高校招生、教务部门要共同组织实施好第二学士学位政策宣传、招录计划、考试录取等工作。 6.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抓好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落实落地工作,各省级教育部门要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推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扭转“唯名校”“唯学历”的用人导向,在招聘公告和实际操作中不得将毕业院校、国(境)外学习经历、学习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作为限制性条件,建立以品德和能力为导向、以岗位需求为目标的人才使用机制,改变人才“高消费”状况,形成不拘一格降人才的用人氛围。各地各高校要建立用人单位招聘黑名单制度,将经认定存在就业歧视、欺诈等问题的用人单位纳入黑名单,定期向毕业生发布警示提醒信息。 二、积极拓展市场化岗位 7.建立就业岗位拓展新机制。成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委员会,广泛汇聚市场化社会化就业创业资源。组织举办重点省份、重点城市、重点行业、中小微企业等就业创业供需对接系列活动。各地各高校要主动联系用人单位和招聘机构,多种方式拓宽岗位信息来源。鼓励举办区域性、行业性、联盟性招聘活动。 8.拓展新兴领域就业空间。各地各高校要挖掘平台经济、共享经济中的就业机会,引导毕业生发挥智力优势,到战略性新兴产业就业创业。鼓励毕业生到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多元化多渠道就业。配合有关部门完善社会保障和灵活就业支持政策。 9.持续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加大“双创”支持力度,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继续举办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创业服务专项活动”,发挥创业孵化基地作用,推动各类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成长发展、落地见效,带动更多毕业生实现就业。 10.推进就业实习见习。建立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实习信息平台,汇集发布高校毕业生就业实习岗位信息。各地各高校要将实习作为促就业的重要渠道,加快完善就业实习管理制度,深化校企校地合作,建设大学生就业实习基地,开发更多就业实习岗位,推动更多毕业生通过实习实现就业。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好“三年百万青年见习计划”,提供不断线就业服务,推动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参与就业见习。 三、进一步提升就业指导服务水平 11.强化就业育人实效。各地各高校要把毕业生就业作为立德树人的重要环节,作为“三全育人”的重要内容,不断健全“就业思政”工作体系。开展以“成才观、职业观、就业观”为核心的就业主题教育活动,通过政策形势讲座、榜样示范引领等形式,引导毕业生把个人理想追求融入现代化国家建设新征程,主动投身国家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要领域就业。 12.加强职业发展教育和就业指导。加强大学生职业发展教育,组织开展“全国大学生职业发展教育活动月”等活动。举办“互联网+就业指导”公益直播课,建立“全国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专家库”,打造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名师金课”。各地各高校要针对不同年级开展学生职业发展和就业指导活动,提供职业发展咨询和就业心理咨询服务,引导学生树立健康、积极、理性的就业心态。 13.建设高质量就业服务平台。加强就业服务信息化水平,优化完善“24365校园网络招聘服务”,建设“24365高校毕业生智慧就业平台”,构建部、省、校联通共享的高质量就业服务体系,组织高校就业工作人员、毕业班辅导员和毕业生注册使用。各地各高校要共同参与实施“24365岗位精选计划”,精确采集岗位要求和求职意向,向高校毕业生精准推送岗位信息。优化完善本地本校网上就业服务,提升人岗匹配精准度和实效性。 14.加强重点群体就业帮扶援助。实施低收入家庭毕业生、少数民族、残疾等重点群体毕业生就业创业能力提升行动,开展重点群体毕业生就业创业能力培训。各地各高校要建立低收入家庭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台账,按照“一人一档”“一人一策”要求重点帮扶,帮助有就业意愿的贫困生尽快就业。继续实施全国高校与湖北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一帮一”行动,拓展合作内涵,推进“一帮一”行动纵深发展。 四、完善就业统计评价 15.健全毕业生就业统计机制。推广使用“全国高校毕业生网上签约与毕业去向登记平台”,实现部、省、校三级就业数据实时同步共享。有条件的地方和高校可探索推行毕业生本人直接填报、学校逐级审核、省级核查的就业统计方式。完善签约进展情况周报和就业情况月报机制。继续开展毕业生就业状况布点监测工作。委托国家统计局开展毕业生就业状况抽样调查。从2020年起,在各类督查、考核等工作中,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提供本地区高校初次就业率数据。 16.健全就业统计核查机制。严格执行就业工作“四不准”规定,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确保就业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建立就业数据倒查机制,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就业数据抽查。建立部、省两级就业统计举报机制,统一公布举报电话和邮箱,凡实名举报者,须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并回复当事人。 17.推进就业工作综合评价。各地各高校要改革就业评价机制,建立分层分类就业评价指标体系。将推送毕业生到西部、基层、艰苦边远地区和重点领域就业情况作为高校就业工作评价考核的重要内容。健全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制度,更好发挥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对高校招生、学科专业设置、人才培养的反馈作用。持续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大规模跟踪调查。 五、加强领导和组织保障 18.落实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各地各高校要将就业工作列入各级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各高校要成立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和教职员工共同参与,形成全员抓就业、促就业的工作格局。推动建立教育部门、高校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共同做好毕业生就业服务的机制,促进公共就业政策和服务资源更多惠及高校毕业生。 19.强化就业工作督促检查。建立重点督查机制,教育部把毕业生就业工作纳入党中央重大教育决策部署督察、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学科专业评估、高校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等重要内容。适时对各地各高校毕业生就业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各地各高校要建立健全就业工作督查、通报、约谈、问责机制。 20.加强就业工作队伍建设。各地各高校要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保障,严格落实就业机构、人员、场地、经费“四到位”要求,按照有关规定配齐配强校级专职就业工作人员。定期开展业务技能培训,提升专业化素质。鼓励高校院系专设就业辅导员,建立健全全员参与就业工作长效机制。各地要将高校落实“四到位”要求及就业工作队伍建设情况纳入就业进展情况督查重要内容。 21.选树推广就业创业工作典型。发挥就业创业工作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注重发掘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中涌现出的优秀典型,开展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典型案例征集活动,并以多种形式总结推广先进经验。鼓励各地各高校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培育选树促就业创业典型经验,组织遴选一批优秀案例和优秀成果。 22.积极开展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就业服务工作。各地各高校要根据本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制定就业工作应对疫情预案,做到科学有效防控、安全有序招聘。各高校要根据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创造条件支持毕业生参加实习、面试和用人单位进校开展宣讲、招聘活动。 23.做好就业总结宣传工作。完善就业宣传引导机制,开展“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月”“全国大学生就业创业榜样短视频展播”等系列活动,大力宣传国家和各地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营造全社会支持就业的良好舆论氛围。各地各高校要用好各类媒体渠道,宣传推广促就业的好做法好经验。 各地各高校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实际深入开展就业创业促进行动,专门制定工作方案,及时总结进展情况。各地2021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请分别于2020年12月10日前、2021年8月31日前报教育部。 联系人:胡智林 唐小平 电话及邮箱:010-66097835,xssjyc@moe.edu.cn 教育部 2020年11月20日
0000-00-00 00:00教育部网站 -
暨南大学获批教育部“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二批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认定名单的通知》,暨南大学成功获批“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这是暨南大学继获批为广东省首批经营性领域技术入股改革试点高校、广州市高校专利技术转移转化中心后,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和环境建设取得的又一重要成果。 开展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认定工作,是教育部为推进实施高校服务国家战略行动,形成各具特色的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的重要举措。认定工作旨在服务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打造一批体系健全、机制创新、市场导向的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平台,以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能力提升。此次共有77家高校申报,经过函评、答辩评审等环节,最终24家高校获批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 近年来,暨南大学坚持“顶天立地”科研成果导向,以建设新型研发机构为抓手服务国家区域创新急需,以深化产教融合为抓手推进行业关键技术攻关,深化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改革,构建了“事业化管理+市场化运营”模式的全链条、全方位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2017年以来,暨南大学完成了知识产权贯标工作,设立了广东暨科成果创业投资基金,并建有10个地方研究院和独立研发机构,其中5个被认定为广东省新型研发机构。完成了76项专利成果转让和数百项技术在企业的推广应用,合同额超20亿元,服务了华为、格力、丽珠、中广核、无限极和完美等近500家企业和科研机构。在国家“双一流”学科药学领域,实现了一批重大新药成果转化,其中,抗肿瘤新药“JND32066”以1亿元转让给广州力鑫药业、“JND30134”以8.4亿元转让给海和生物。 基地的认定是对暨南大学在成果转化体制机制改革、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创新科技成果转化模式、打造港澳台侨青年创新创业示范等方面形成的经验与模式的肯定。未来,暨南大学将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暨南大学的讲话精神,充分落实国家在提升专利质量、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运用的政策导向,持续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体系建设,充分提升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能力,打造独具特色的粤港澳大湾区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进一步形成具有示范效应的“暨南”经验,支撑学校“双一流”和高水平大学建设,努力服务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和区域经济发展需求。
0000-00-00 00:00暨南大学科学技术研究处 -
国家发改委: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
“中国仍然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制造业外迁影响总体可控”“今后将精准聚焦补短板重点领域”……7月16日,国家发改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新闻发言人孟玮在回应热点问题时称,国家发改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坚持高
2020-01-20 00:00光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