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公报
(2019年10月31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2019年10月28日至31日在北京举行。
2021-01-27 09:00互联网 -
习近平同志《论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主要篇目介绍
新华社北京10月27日电 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编辑的习近平同志《论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一书,收入习近平同志2012年11月至2019年7月这段时间内关于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的重要文稿70篇。现将这部专题文集的主要篇目介绍如下。
2021-01-27 09:00互联网 -
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讨论拟提请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的文件 习近平主持会议
新华社北京10月24日电 中共中央政治局10月24日召开会议,研究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
2021-01-27 09:00互联网 -
习近平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
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22日上午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
2021-01-26 14:24 -
习近平对安全生产作出重要指示强调 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加强安全生产监管 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新华社北京4月10日电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近日就安全生产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当前,全国正在复工复产,要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分区分类加强安全监管执法,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021-01-24 09:00互联网 -
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 分析研究2020年经济工作 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新华社北京12月6日电 中共中央政治局12月6日召开会议,分析研究2020年经济工作;听取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汇报,研究部署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
2021-01-25 09:00互联网 -
习近平:坚持、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与法律制度
再过几天,我们将迎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今天,中央政治局以“新中国国家制度和法律制度的形成和发展”为题进行集体学习,目的是回顾新中国成立70年来党领导人民推进国家制度和法律制度建设的历程,总结成就和经验,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继续沿着党和人民开辟的正确道路前进。
2021-01-25 09:00互联网 -
习近平:在中央政协工作会议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之际,召开这个会议,目的是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70周年,回顾成绩、总结经验、坚定信心,部署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70年前的9月,在中国人民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取得历史性胜利的凯歌声中,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召开了。毛泽东同志在开幕词中豪迈地说,我们的工作将写在人类的历史上,它将表明:占人类总数四分之一的中国人从此站立起来了。
2021-01-25 09:00互联网 -
习近平: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六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
60年前,我们人民共和国的缔造者们,同经过普选产生的1200多名全国人大代表一道,召开了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从此建立起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这样一个有5000多年文明史、几亿人口的国家建立起人民当家作主的新型政治制度,在中国政治发展史乃至世界政治发展史上都是具有划时代意义的。
2021-01-25 09:00互联网 -
习近平出席解放军和武警部队代表团全体会议
新华社北京5月26日电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26日下午在出席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解放军和武警部队代表团全体会议时强调,全军要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坚定信心,迎难而上,在常态化疫情防控前提下扎实推进军队各项工作,坚决实现国防和军队建设2020年目标任务,坚决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各项任务。
2021-01-22 09:00互联网 -
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习近平李克强汪洋王沪宁赵乐际韩正王岐山等出席,栗战书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01-22 09:00互联网 -
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进一步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的若干意见
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进一步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的若干意见 教基〔2020〕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编办、发展改革委、公安厅(局)、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编办、发展改革委、公安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全面提高基础教育质量,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经中央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同意,现就进一步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发展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深化教育“放管服”改革,落实中小学办学主体地位,增强学校发展动力,提升办学支撑保障能力,充分激发广大校长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创造性,形成师生才智充分涌流、学校活力竞相迸发的良好局面,推动基础教育公平发展和质量提升,加快现代学校制度建设,为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奠定坚实基础。 2.基本原则 ——坚持正确方向。加强党对中小学工作的全面领导,确保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立足国情教情,遵循教育规律,育人为本、提高质量,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对学校管得太多、干扰太多、激励不够、保障不够等突出问题,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着力破解影响和制约中小学办学活力的困难和问题。 ——坚持制度创新。认真总结成功经验,加强顶层设计,着眼于长远的制度建设,鼓励各地各校继续深入探索、勇于创新、不断完善,持续释放和激发中小学的生机与活力。 ——坚持放管结合。明晰政府、学校权责边界,处理好政府办学主体责任和学校办学主体地位之间的关系,既注重打破部门壁垒、做到应放尽放,又注重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坚持有序推进。强化党委政府统筹和部门协调配合,注重从实际出发,加强分类指导,因地因校制宜,积极稳妥推进,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关系,切实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协调性和实效性。 二、保障学校办学自主权 3.保证教育教学自主权。鼓励支持学校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强化学校课程实施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结合实际科学构建基于学校办学理念和特色的校本课程。学校在遵循学科教学基本要求基础上,可自主安排教学计划、自主运用教学方式、自主组织研训活动、自主实施教学评价;对于学科间关联性较强的学习内容,可自主统筹实施跨学科综合性主题教学。充分发挥教师课堂教学改革主体作用,鼓励教师大胆创新,改进教育教学方法,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教学活动,积极探索符合学科特点、时代要求和学生成长规律的教育教学模式。严肃校规校纪,依法保障学校和教师加强对学生的教育管理。尊重和保障学生在学习中自主进行选择、参与、表达、思考和实践。大力精简、严格规范各类“进校园”专题教育活动,有效排除对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干扰。 4.扩大人事工作自主权。加大学校行政领导人员聘任制推行力度,进一步扩大学校在副校长聘任中的参与权和选择权,鼓励地方积极探索由学校按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提名、考察、聘任副校长,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学校根据办学实际需要,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自主设置内设机构,自主择优选聘中层管理人员。完善教师“县管校聘”具体实施办法,充分尊重和发挥学校在教师公开招聘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学校依据核定的编制、岗位数量及岗位结构比例和教育教学需要,提出教师招聘需求和岗位条件,并全程参与面试、考察和拟聘人员确定;鼓励地方探索在学校先行面试的基础上组织招聘;对具备条件的学校,可放权由其自主按规定组织公开招聘,并按要求备案。按照核定的岗位设置方案,中初级职称和岗位由具备条件的学校依据标准自主评聘,高级职称和岗位按照管理权限由学校推荐或聘用,并依据教师的工作表现和实际业绩,推动教师岗位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学校在考核的基础上自主分配,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功能。 5.落实经费使用自主权。学校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和学校发展实际需要,自主提出年度预算建议,自主执行批准的预算项目,对预算资金进行全过程绩效管理。完善学校公用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加大学校经费使用自主权,优先保障教育教学需要,确保学校有效使用、正常运转。学校依法依规自主使用社会捐资助学的经费。 三、增强学校办学内生动力 6.强化评价导向作用。建立健全以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的学校办学质量评价体系,强化过程性和发展性评价,更加注重评价学校提高办学质量的实际成效,并作为对学校核定绩效工资总量、对校长教师实施考核表彰的重要依据,引导和促进学校持续改进提高办学水平。各地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科学的教育质量观,不得以中高考成绩或升学率片面评价学校、校长和教师,坚决克服“唯升学”“唯分数”的倾向。 7.强化校内激励作用。学校要构建完善的教师激励体系,充分激发广大教师的教育情怀和工作热情。注重精神荣誉激励,积极开展优秀教师、教学能手、师德标兵和优秀教学团队等评选活动,充分展示教师的突出表现;强化专业发展激励,鼓励和保障教师参加培训、教研、学术研究等活动,及时帮助教师诊断改进教育教学问题,提高教育教学能力,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完善岗位晋升激励,切实落实教师岗位职责,把师德表现和教育教学实绩作为岗位晋升的重要依据;健全绩效工资激励,完善学校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向教育教学实绩突出的一线教师和班主任倾斜;突出关心爱护激励,坚持把解决思想问题与实际问题相结合,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人文关怀,增强教师职业荣誉感和幸福感。 8.强化学校文化引领作用。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大力构建积极向上、奋发有为、团结和谐、富有特色的学校文化,注重创建学校党建工作品牌,在师生中深入开展“一训三风”(校训、校风教风学风)征集提炼、培育弘扬活动,创作设计富有文化内涵、时代特征和学校特色的校歌、校徽、校旗,以科学正确的办学理念,凝聚广大师生的价值追求和共同愿景。加强校园绿化、美化和人文环境建设,深入开展校园文化活动,增强学校文化的感染力凝聚力。 9.强化优质学校带动作用。深入推进学校办学机制改革,积极推进集团化办学、学区化治理,统筹学校间干部配备,推动优秀教师交流,完善联合教研制度,带动薄弱学校提高管理水平,深化教学改革,增强内生动力,促进新优质学校成长,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整体提高学校办学质量。完善集团化办学机制,加大场地设施资源和优质课程教学资源的统筹力度,帮扶薄弱学校和农村学校提高办学水平。完善学区治理体系,科学规划学校布局,合理划分学区范围,统筹学区资源,促进学区内学校多样特色、优质均衡发展。加快推进基础教育信息化,积极开发优质学校名师网络课程、专递课堂资源,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对发挥带动辐射作用突出的学校,应给予政策支持和奖励。 四、提升办学支撑保障能力 10.注重选优配强校长。各地要把培养好、选配好校长作为重要政治责任和激发办学活力的关键因素,加大校长培养培训力度,加快推进校长职级制改革,制定校长职级制实施办法,按照中小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有关办法,严格落实校长任职条件和专业标准,规范校长选任程序,充分发挥教育部门党组织在校长选任中的重要作用,努力造就一支政治过硬、品德高尚、业务精湛、治校有方的高素质专业化校长队伍。完善校长考核管理与激励机制,鼓励校长勇于改革创新,不断推进教育家办学治校。 11.注重加强条件保障。各地要主动为中小学服务,为激发办学活力提供强有力的条件保障支持。要依法依规优先保障学校基础设施、经费投入、教职工配备等教育教学基本需求;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逐步健全生均公用经费、编制动态调整机制,切实解决学校办学后顾之忧。要建立健全办学激励机制,加大优秀校长教师表彰宣传力度,新增绩效工资总量主要用于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进一步提高奖励性绩效工资在绩效工资总量中的占比,核定时向提高办学质量成效显著的学校倾斜;对具有高级职称、坚持在教学一线工作至退休且教学业绩突出的教师,尤其是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乡村教师,要加大荣誉表彰和物质奖励力度,促进优秀教师长期从教、终身从教。 12.注重拓展社会资源。各地要加强与社会有关方面合作,建立相对稳定的研学实践、劳动教育和科普教育基地,打造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大课堂,免费或优惠向学生开放,充分发挥各类公共文化设施和科技场馆重要育人作用。通过政府投入、政策支持、社会参与等多种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多渠道筹措经费,确保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正常开展。推动少年儿童优秀文化产品繁荣健康发展,面向社会遴选一批、组织专家创作一批、突出重点培育一批优秀图书、歌曲、影视、动漫等文化精品,积极组织时代楷模、名师大家等定期进校园开展教育活动,丰富少年儿童精神文化生活。 五、健全办学管理机制 13.完善宏观管理。依法依规明确党委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对学校的管理事项,充分发挥教育督导机构作用,对学校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规范使用教材、遵循学科教学基本要求、健全学校重大决策制度、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办学行为等方面的工作,要加强督导落实,强化监督管理,保障学校正确办学方向。要更多采取事中事后监管方式,针对不同学段、不同规模学校的实际情况,依据学校办学水平和管理能力,注重加强分类管理,实施精准定向赋权,构建差异化的监管方式。 14.完善内部治理。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学校发展规划、重要改革、安全稳定等重大事项和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由学校党政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并充分听取广大师生的意见,主动接受监督。党组织要强化政治功能,加强对重大事项、重要问题的政治把关。加强学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强化党建带团建、队建,加强学校党组织对共青团、少先队工作的具体领导和支持保障。学校要认真落实教职工代表大会或教职工全体会议制度,对学校重要工作进行审议、听取意见。学校要建立家长委员会,每学期至少召开1次家长委员会会议,积极配合学校做好教育教学工作,完善家校协同育人机制。加快推进学校章程建设,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增强自主管理、自我约束能力。 15.完善社会监督。建立健全学校办学信息公开制度,重点公开课程设置、教学安排、招生入学、收费项目及标准等信息,保证学生家长及社会公众对学校重要事项的知情权。建立学校与社区沟通联系制度,及时听取社区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方面人士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建议。 六、强化组织实施 16.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坚持基础教育优先发展,把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作为加快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政府统筹,完善部门协调机制,加大改革创新力度,积极稳妥落实好各项改革任务举措。要认真研究制订具体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强化考核督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17.落实部门职责。各相关部门要坚持刀刃向内,勇于自我革命,破除利益固化藩篱,有效形成工作合力,为最大限度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创造有利条件。教育部门要发挥好牵头协调作用,推动落实好各项改革任务。机构编制部门要依标足额核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财政部门要完善经费管理办法,落实经费保障政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完善教师人事制度,落实教师待遇相关政策。其他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落实好相关任务。 18.营造良好氛围。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是涉及方方面面的重要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加强对这项改革重大意义和各项政策举措的宣传解读,密切家校沟通,广泛凝聚共识,积极争取各方理解支持。要切实增强广大校长教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大力激发投身改革的积极性创造性。要认真落实减轻学校和教师负担的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处置涉校涉生纠纷,切实保障中小学正常教育教学秩序。要认真总结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加大交流推广力度,努力使每一所学校办学活力显著增强,为全面提高基础教育育人质量提供强大动力和坚强保障。 教育部 中央组织部 中央宣传部 中央编办 国家发展改革委 公安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20年9月15日
0000-00-00 00:00教育部网站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直属高校 “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直属高校“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教高厅函〔2020〕18号 部属各高等学校: 根据全国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统一部署,现就直属高校“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要意义 “十四五”规划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的第一个五年规划。认真编制“十四五”规划,对于直属高校进一步把握战略方向、明确战略任务、擘画战略蓝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编制“十四五”规划,是直属高校积极谋大局,支撑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础工作。我国正处于“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对高等教育的需求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迫切,对科学知识和卓越人才的渴求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强烈。直属高校应牢记历史使命,通过编制“十四五”规划,推动学校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进程中发挥更为坚强的支撑作用。 (二)编制“十四五”规划,是直属高校主动应变局,引领时代步伐的重大机遇。当今世界正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新一轮科技革命、产业变革奔腾而至,如果不识变、不应变、不求变,就可能陷入战略被动,错失发展机遇,甚至错过时代。直属高校应把握历史契机,通过编制“十四五”规划,推动学校确立新的发展坐标、输入新的发展动能,始终走在时代前列。 (三)编制“十四五”规划,是直属高校努力开新局,引导高等教育强国建设的重要依托。我国高等教育已迈入普及化阶段,要求直属高校率先在教育模式、质量标准、治理方式等方面开新路、立标杆。同时我国正由高等教育大国向高等教育强国迈进,要求直属高校在国际上发挥更大的影响力、感召力、塑造力。直属高校应顺应历史需求,通过编制“十四五”规划,推动学校在实现高等教育现代化的快车道上发挥先导作用。 二、指导思想 直属高校编制“十四五”规划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报国强国为己任,以强化治理为关键,科学编制规划,民主编制规划,依法编制规划,为实现2035年教育现代化的奋斗目标夯实基础。 (一)要牢牢抓住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这个核心点。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作为学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学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树立和践行新的人才观、质量观,着力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要深度融入社会发展进程。紧盯国家战略需求,主动肩负服务国家、区域、行业的神圣使命,高度关注世界发展和人类文明进步面对的共同挑战,源源不断输出高素质人才、高端科技成果和先进文化,在民族复兴中带头发挥国之战略重器作用。 (三)要加快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不断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努力破解改革“深水区”的矛盾,努力探索创新“无人区”的路径,加快提升与直属高校地位作用相匹配、符合时代要求的办学治校能力。 三、工作要求 要提高政治站位,从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的战略高度,提高规划编制工作的前瞻性、战略性、科学性、实操性。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履行程序。要在学校党委常委会领导下,成立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建立健全严谨高效的工作机制。要严格履行编制程序,全面总结“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认真领会国家对编制“十四五”规划的总体要求,仔细分析学校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充分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切实加强重点问题研究和重大项目论证;编制过程中如遇超出学校办学自主权的问题,要及时向教育部请示;规划文本经学校党委常委会审议同意后,要按时报教育部审核,并根据教育部意见进行修改,最后经学校党委会全体会议审定通过。 (二)坚持总体谋划、突出重点内容。要全面谋划学校发展,进一步明确学校的定位、目标、使命和任务。要以人才培养为中心,一体筹划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国际交流与合作等工作,通盘谋划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校园安全稳定,统筹规划学科专业建设、队伍建设以及体制机制改革等。同时要结合发展需要、社会需求和学校实际,明确阶段性重要发展指标、重大战略任务、重点改革举措和工程项目,务求取得实效。 (三)扩大民主参与、强化有效集中。要广泛发动院系、部门、师生员工参与规划编制,充分发挥教(学)代会、学术委员会等的咨询建言作用,重大政策举措和制度安排要与利益相关方充分协商,并可运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规划编制工作提供参考和辅助。要走出校园,主动征求学校理(董)事会成员、地方政府、行业企业、智库机构、校友代表等的意见和建议。同时,要强化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加强科学研判论证、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坚持民主集中制决策原则,确保规划的严肃性和有效性。 (四)细化任务分工、有力推动落实。要将规划中提出的目标任务进行分解,制定细化落实的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责任状,并可根据需要制定人才培养、科研攻关、考核评价等分领域的改革方案,以及院系、部门、学科建设、校园建设等配套的分规划。要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同步谋划规划落实工作,统筹规划的年度监测、中期检查和终期考核等工作,形成规划编制、实施、考核的管理闭环,着力改变重编制、轻实施的现象。 教育部将在直属高校编制“十四五”规划过程中提供信息服务,开展经验交流和相关培训。各直属高校应严格把握规划编制进度,于2021年4月底前,将“十四五”规划文本报教育部审核。各高校按教育部意见修改后,一般应于2021年8月底前审定通过“十四五”规划正式文本,并向社会公布。 联系人: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直属高校工作办公室)朱金明 联系电话:010-66096867 教育部办公厅 2020年9月1日
0000-00-00 00:00教育部 -
2019—2023年普通高校本科 教育教学评估专家委员会成立
教育部2019—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专家委员会成立会议暨第一次全体会议近日在北京召开。教育部党组成员、副部长郑富芝,教育部原党组成员、副部长、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林蕙青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上届专家委员会自2013年成立以来,坚决贯彻教育部党组决策部署,圆满完成了专家委员会章程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新时代我国高校评估工作的挑战与机遇并存。贯彻落实中央对教育评价提出的新要求,高校评估必须妥善处理好破“五唯”和立“标杆”、坚持“放管服”改革和加强评估监测的关系。要为全面振兴本科教育、推动“四个回归”的一系列政策措施的落地落实,为高等学校提高办学质量、促进内涵发展做好监督指导,完成好当前高校评估工作的新使命。 会议强调,要准确把握未来5年高校评估的着力点,努力构建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本科教育质量保障体系。要着力引导高校落实立德树人、实现“四为”目标;着力突出诊断功能、聚焦以评促建;着力强化分类评价,促进多样化发展;着力立足中国国情、彰显中国特色。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教育部2019—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工作评估专家委员会章程》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结论审议办法》;审议了2018年合格评估参评学校进校考察专家组评估报告并投票表决,形成了评估结论;对改进评估工作提出了咨询意见。(记者 高毅哲)
0000-00-00 00:00中国教育新闻网 -
学前教育规模快速扩大立法进程加快
中国教育报综合新华社8月22日消息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22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听取了教育部部长陈宝生受国务院委托作的关于学前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情况的报告。报告介绍了近年来学前教育事业发展总体情况和重点工作情况,分析了“入园难”“入园贵”等问题的主要原因,指出下一步将继续做好城镇小区配套园治理,着力补齐农村学前教育短板,健全经费投入和成本分担机制,破解教师队伍建设难题,提高保教质量,加大督政问责力度,进一步加快学前教育立法进程。 陈宝生介绍,近年来我国学前教育规模快速扩大,普及水平稳步提升,普惠程度不断提高。2018年,全国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为73.1%。特别是党的十九大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坚持公益普惠办园方向,积极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着力提高保教质量,努力构建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学前教育事业快速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 报告中的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底,全国共有幼儿园26.7万所,在园幼儿4656万人,教职工453万人,与2010年相比,幼儿园数量增加77.3%,在园规模增加56.4%,教职工数量增加145%。2018年,全国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为81.7%,比2010年提高25.1个百分点,年均增长超过3个百分点,有效缓解了“入园难”问题。 陈宝生透露,在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指导下,教育部已成立学前教育立法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开展学前教育法起草工作,多次召开专题立法座谈会,组织开展立法调研和专题研究,目前已经初步形成了草案文本。 陈宝生介绍,草案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学前教育事业属性地位、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责任、体制机制保障、违法违规办园行为惩治等问题,着力破解长期制约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瓶颈问题,为学前教育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据了解,从2004年起,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持续多年组织开展了学前教育立法调研。2018年,学前教育法已列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纳入第一类项目。 陈宝生说,目前教育部正在组织力量对草案进行修改完善,拟列入国务院2020年立法计划。
0000-00-00 00:00中国教育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