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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西藏精神”是主题教育的生动教材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在高原上工作,最稀缺的是氧气,最宝贵的是精神。长期以来,一代又一代共产党员舍弃常人所拥有的、放弃常人所享受的,扎根雪域高原,矢志艰苦奋斗。广大党员、干部要发扬优良传统,不断为‘老西藏精神’注入新的时代内涵。
2021-01-14 09:00西藏日报 -
营养改善计划托起明天的太阳
为改善贫困地区农村学生营养状况,2011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以集中连片特困区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重点,正式启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9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教育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有关部门认真贯彻中央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各项工作,贫困地区学生营养健康状况明显改善,身体素质明显提升,为加快农村教育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提供了有力支撑,对提高民族素质、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影响。 4元钱,大作用 4元钱,不过是买一袋零食、一瓶饮料的钱,但对于广西柳州融水县丹江初级中学的学生来说,却是一顿丰盛的午餐:牛肉炒莴笋、猪肉炒黄瓜、猪肉炒猪红、素炒大白菜、筒骨汤、米饭。一些辍学孩子因此重新回到课堂,一些到县城读书的孩子又重新回流到乡村。看似不起眼的4元钱,却发挥了意想不到的大作用。 这4元钱是国家补助孩子吃饭的钱,按照规定,一分不少,都要吃到孩子们的嘴里。食堂厨师、工勤人员工资由地方财政承担,水电煤气等费用则由学校公用经费开支,哪怕是一分钱都不能从4元钱里出。 为了让贫困地区农村学生都能像广西融水县的孩子一样,每天吃上美味的营养餐,中央财政为727个国家连片特困地区县(含36个团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4元(800元/年),并为920个地方试点县给予奖励性补助。从2011年至今,中央财政累计安排膳食补助资金1472亿元,惠及全国29个省份,13.7万所学校,3700多万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孩子们在学校吃得开心,不仅个头长高了,卫生习惯、生活习惯也有了明显改变。 吃正餐,更营养 营养改善计划主要包括学校食堂供餐、企业供餐和家庭托餐3种供餐模式,其中,学校食堂供餐因安全、卫生、规范,最受学生欢迎。全国学生营养办指导各地因地制宜实行不同的供餐模式,但力推学校食堂供餐。为此,中央财政安排300亿元专项资金,重点支持试点地区学校食堂建设,现已完成食堂建设项目6.85万个,新建、改造面积2563万平方米,购置了价值21.97亿元的厨房设施设备,为以学校食堂供餐为主的模式提供了有力支撑。截至目前,全国实行食堂供餐的试点学校比例达到78.89%,国家试点县达到85.46%,大大提高了供应安全、卫生、营养饮食的能力。 宁夏同心县累计投入9672.6万元,为全县200人以上的学校建设了89所标准化餐厅。自筹资金1200万元,改造了54所规模较小学校标准化厨房,配备了各类厨房设施设备,孩子们每天中午都能在学校食堂吃上一顿香喷喷的营养餐。 贵州省严格按照公益性、零利润原则,全面实行由学校自办自管食堂向学生供应营养午餐。各地各学校努力提高供餐质量,普遍实行“三菜一汤”,新鲜蔬菜、水果、鸡蛋、肉类等食物变化多样。 阳光餐,更安全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教育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原卫生部、原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部门,先后印发了《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及食堂建设与管理、食品安全监管、应急事件处理、实名制信息管理、信息公开公示、营养健康状况监测等10多个专门管理文件,明确了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试点学校和供餐单位的职责,日常管理工作做到了公开透明,规范有序。 广西柳州融水县打造了适合本地实际的“四个一”工作模式:一是制定一套监管制度,形成了食堂管理、财务管理审核、食品原料采购、公开监督等较为完善的监管体系。二是设计一块功能完善的公示牌,分别为受益学生人数、每周食谱、当天采购详情(包括食品原料名称、数量、单价、总价、经手人、验收人、供货商及其电话号码)、教育和纪检机关的监督电话等。三是建立一支监督队伍,每所学校均有一支由学校领导、教师代表、村干部、家长代表、学生代表组成的审核清算小组,每月要到学校进行两次以上的监督。四是设置一个廉洁教育课堂,以“苗山教师廉洁课堂”为载体,对试点学校的全体教职工进行系统的廉洁教育,预防贪污、挪用、挤占、克扣营养膳食补助资金问题的发生。 强体魄,促发展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研究员张倩介绍:“通过实施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地区学生的平均身高和体重增长明显。2017年,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地区男、女生各年龄段的平均身高要比2012年高1.9cm—2.0cm,各年龄段男、女生的平均体重分别多1.3kg和1.4kg。贫血率从2012年的17.0%,降到7.6%。” 在满足试点地区学生营养健康饮食需求同时,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以来,中央财政安排的1472亿元营养膳食补助资金全部用于食品支出,不仅有效减轻了贫困家庭的经济负担,也有力推动了当地经济发展。各地采取建设食材生产配送基地,雇用食堂工勤人员等方式,一方面推动了学校农产品需求与农村产业发展精准对接,另一方面也为贫困地区直接和间接提供了几十万个工作岗位,带动了农民增收,深化了教育参与农村产业发展的深度和广度,有力推动了教育扶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 贵州全面推进“校农结合”,以“学校+公司+合作社+农户”为框架,由农户和合作社根据学校订单种植养殖农产品,公司集中收购配送到校,实现促进农业产业发展和保障学校食堂供给“一仗双赢”。去年秋季学期以来,全省各级各类学校食堂累计采购贫困农户生产的农产品达到24.49万吨,金额达到15.94亿元,助推脱贫增收成效显著。江西兴国县推进“供餐企业+产业扶贫基地+贫困农户”结合,带动5000户贫困户增收脱贫,约占全县贫困户总数的28%。 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在资金投入、组织实施、食品安全、供餐条件等方方面面都面临很大挑战,难度很大。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各地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这项工作平稳实施,取得了显著成效,得到了全党、全国乃至全世界的高度评价。2017年4月和2018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两次作出重要批示,充分肯定了营养改善计划取得的成绩。 世界粮食计划署对169个国家的调查结果显示,只有11%的国家同时在中学、小学阶段提供营养餐,我国营养改善计划覆盖了整个义务教育阶段,走在了世界前列。世界银行、世界粮食计划署等国际组织对营养改善计划十分关注,经实地考察后给予高度评价,认为“该计划使3700万人受益,这已经是一个了不起的成就,在财务管理和食品安全管理方面的高质量更加值得称赞”。(记者 高毅哲)
0000-00-00 00:00中国教育报 -
加强高校党建 保障“双一流”建设
近日,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林业大学等高校分别召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动员部署会,学习传达中央、教育部党组关于主题教育的最新要求,对本校开展主题教育进行整体部署。各校党委均表示,将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根本任务,按照全面把握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坚持抓思想认识到位、抓检视问题到位、抓整改落实到位、抓组织领导到位。通过主题教育,加强和提升高校党的建设质量,为“双一流”建设提供坚实保障。 9月12日,在主题教育动员部署会上,北京师范大学党委书记程建平表示,北京师范大学党委会不折不扣落实好中央决策部署要求,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根本任务,作为全部工作的主题主线,统筹抓好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四项重要措施,紧紧围绕学校办学目标和发展战略,坚持主题教育与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紧密结合,与加强和改善学校党的全面领导紧密结合,与中央巡视后续整改和校内巡察督查工作紧密结合。使全校广大党员干部的政治品格、思想素质和工作作风得到进一步锻造和提升,营造出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追求卓越的文化氛围,为全面提升学校党的建设质量、加快推进“双一流”建设提供坚强保证。 同日,中国政法大学召开主题教育动员部署会。中国政法大学党委书记胡明表示,要把握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和着力重点。实现理论学习有收获、思想政治受洗礼、干事创业敢担当、为民服务解难题、清正廉洁作表率等5个目标;围绕聚焦主题主线、突出问题导向、坚持以上率下、做到贯穿结合的基本原则,找准着力重点,解决突出问题。同时,着力抓好处级以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主题教育;全面做好党支部学习教育和检视整改。 在此次主题教育中,北京科技大学精心设计活动,突出强调理论先行、学习为要,积极构建“自学、导学、辩学、践学”机制,强化链条式学习、探究式学习、分享式学习,努力在学深悟透上下功夫。通过个人自学、专家导学、集体辩学、全体践学,更好地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北京科技大学党委书记武贵龙表示,要聚焦主题主线,统筹推进抓好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四项重点措施和学校党委相关部署安排,确保取得实效;要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做实党员学习教育和检视整改,按照中央要求,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依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常态开展“不忘初心跟党走、岗位建功新时代”活动,深入开展学生党员承诺、践诺活动,引导党员立足岗位、履职尽责,以实际行动践行初心和使命。 第二批主题教育全面启动后,北京林业大学党委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全国涉农高校的书记校长和专家代表的回信精神纳入主题教育重要内容,强化学校服务“三农”的办学方向,在构建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上进一步突出农林特色,在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上进一步体现强农兴农责任。北京林业大学党委书记王洪元表示,北林大将扎实推进主题教育活动,始终守绿水青山初心,担生态文明建设使命,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努力培养爱党爱国、知农爱农新型人才,为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广大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出成果作贡献,为林草事业改革发展出方案做支撑,为美丽乡村建设出规划绘蓝图。(记者 陈鹏 靳晓燕 姚晓丹 邓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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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部长陈宝生: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 加快建成教育强国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对“十四五”乃至未来15年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全面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统揽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科学回答了一系列方向性、根本性、战略性问题,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教育改革发展的根本遵循、行动指南。学习贯彻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教育系统的首要政治任务。准确把握全会的新精神、新要求,把思想和行动迅速统一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来,是当务之急、首要工作。 准确把握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形势对加快教育现代化提出的新使命。“十四五”时期,是我国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教育现代化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基石。站在“两个一百年”历史交汇点上,面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这一世界之变、时代之变、历史之变,迎接挑战,抓住机遇,必须进一步发挥教育“国之大计、党之大计”的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作用,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构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需要的教育体系,以教育现代化支撑国家现代化。 准确把握经济社会发展新阶段对教育资源供给提出的新需求。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阶段,社会主要矛盾发生新变化,在受教育机会得到充分保障、解决了“有没有”的问题后,人民群众对公平优质教育的需求日益强烈,对教育“好不好”的关注更加迫切。要清醒看到,我国城乡、区域教育发展仍有一定差距,优质资源供给相对稀缺,与人民群众高质量教育需求之间的矛盾将更为突出和迫切。要深刻理解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发生的变化,着力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补短板、强弱项,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努力提供更加公平、优质、包容的教育,为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近年来,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教育、体育部门鼓励辖区内中小学根据学生的兴趣爱好组建形式多样的学生体育社团,在课余时间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既强健了学生的体魄,也陶冶了学生的情操。 准确把握新发展理念对加快转变教育发展方式提出的新任务。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是新发展理念的规划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施工图”。“十四五”时期教育改革发展,必须坚持新发展理念,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大力推进理念、体系、制度、内容、方法、治理现代化。牢牢把握创新是第一动力、协调是内生特点、绿色是普遍形态、开放是必由之路、共享是根本目的,把新发展理念贯穿教育改革发展全过程、教育教学各环节,从内涵、外延、举措等各方面全面落实。 准确把握新发展格局对增强教育服务能力提出的新要求。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是党中央审时度势作出的重大决策。无论是加快培育完整内需体系,加快科技自立自强,推动产业链供应链优化升级,还是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教育都应该而且必须更好地发挥作用。要把构建新发展格局作为逻辑起点,主动把自己摆进去,自觉成为新发展格局的内生变量和优先要素。一方面,要促进教育与社会的循环、教育与经济的循环,推动教育体系再造,实现教育体系与科技体系、产业体系、社会体系有机衔接,推动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融合发展;另一方面,要统筹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扩大教育对外开放,加强国际科技交流合作,提升层次水平,实现教育自身国内循环和国际循环相结合。 贯彻落实好五中全会精神,要锚定2035年总体实现教育现代化、建成教育强国的奋斗目标,主动面向全局、应对变局、服务格局,加快谋划开局、优化布局、实现新局。 建设教育高质量发展体系,提升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的高度。把高质量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作为教育发展的行动自觉和内在追求,以高质量为统领,推动整体性流程再造、机制塑造和文化打造。夯实高质量发展基础,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加大人力资本投入力度,全面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推动“互联网+”条件下教育理念变革和模式创新。把高质量作为检验标准,从教育发展体制机制、结构类型、评价方式、内在活力、保障措施等方面对标检视,突破制约点和瓶颈因素,推动教育向高质量迈进。 健全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提高教育公平普惠的温度。高质量发展是建立在公平基础上的发展。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教育公益性原则,提升人民群众教育获得感。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扎实推进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推进义务教育从基本均衡迈向优质均衡。积极扩大普惠性资源,重点补齐农村地区、边远贫困地区和城市学前教育短板;完善特殊教育、专门教育保障机制,推进普通高中标准化建设,促进优质特色发展。提高民族地区教育质量和水平,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着力解决好中央关心、社会关注、群众关切的问题,让教育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拓展教育服务全民的宽度。促进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等各个学段在育人目标、教学标准、培养方案等方面的有效衔接;畅通中职、高职、本科、研究生之间的通道,加强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间的对接合作,使教育选择更多样、成长道路更宽广。进一步打通整合普通教育、职业教育、老年教育、继续教育、社区教育等资源,丰富终身教育资源供给。探索建立国家资历框架,实现学历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等值、互认。充分利用新技术新模式,发挥在线教育优势,完善终身学习体系,助力建设学习型社会,实现从一次性终结性学历教育向终身教育转变。 构建适应技能中国建设需要的职业技术教育体系,提升教育支撑产业发展的力度。全面推进职业教育提质培优,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为学校、教师、学生赋能,给产业增值,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大力培养技术技能人才,建设技能中国。深化破“五唯”改革,破学历至上,立能力本位,营造不唯学历重能力的社会氛围,推动培养体系、评价体系、用人导向的重心向“能力”倾斜。 在2020年12月2日“全国交通安全日”到来之际,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龙山幼儿园举行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让孩子们在趣味活动中树立交通安全法治意识,养成文明出行好习惯。 构建助力科技自立自强的高校科技创新体系,提升服务创新驱动发展的强度。全会首次提出,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战略支撑。高校作为科技第一生产力、人才第一资源和创新第一动力的结合点,要抢抓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重大机遇,释放基础研究、科技创新潜力,努力实现更多“从0到1”的突破,培育创新动力。聚焦国家战略需要,加快技术攻关,推进产学研一体化。发挥高水平大学的主力军作用,分类建设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突出培养质量、办学特色和实际贡献,培养更多一流人才。深化教育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加快理工农医类专业紧缺人才培养,厚植人才优势。实现中西部高校集群发展,推动高校融入区域创新体系,提升服务区域发展能力水平。 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的育人体系,提升汇聚全社会合力的广度。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办好教育事业,家庭、学校、政府、社会都有责任。” 《建议》明确要求“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要从制度层面入手,建成畅通有序的社会参与教育治理渠道和网络,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建设、共同参与治理、共同分享成果的教育发展新格局,构建教育发展的良好生态和育人环境。 构建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教育评价体系,增强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深度。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统筹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保障机制改革,聚精会神打好“龙头之战”“攻坚之战”和“升级之战”。探索中小学生家庭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五项管理改革,深化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和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释放学校办学活力。全面推动依法治教,加强教育立法、执法、普法,为教育改革提供法治保障。落实《关于加快和扩大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的意见》,聚焦提质增效、主动引领,形成更全方位、更宽领域、更多层次、更加主动的教育对外开放局面。 构建大中小幼一体化的思政工作体系,提高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效度。全面提升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深化高校思政课改革创新,壮大思政课教师队伍。全面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加强“四史”教育,落实好《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推动爱国主义教育与学校教育教学体系深度融合,将爱国主义精神深深植根于学生心中。更加注重“五育并举”,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体育美育工作,构建体现时代特征的劳动教育体系,发挥劳动育人功能,增强学生文明素养、社会责任意识、实践本领,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回顾党的十八大以来这8年、“十三五”以来这5年,以及过去的2020年教育改革发展取得的成就,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成教育强国,必须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师生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实施好基层党建质量提升攻坚行动,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把基层党组织锻造得更加坚强有力,以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优良作风和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为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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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公开曝光6起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
教育部持续加大违反教师职业行为查处力度。在之前曝光4起教师违规违纪典型案例的基础上,近日,又对近期督促地方和学校查处的6起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进行曝光。分别是: 一、湖南文理学院教师刘某某私自收取并侵占学生费用问题。刘某某利用担任文史与法学学院学工办副主任、辅导员、班主任等的便利,通过支付宝和微信转账方式,私自收取并侵占该校学生学杂费和班费共计77万余元。学校将刘某某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公安机关对刘某某执行刑事拘留。刘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二、第九项规定。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给予刘某某开除党籍、免职等处分,根据司法机关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的处理结论,依法依规给予进一步处理。 二、上海海事大学教师姜某某学术不端问题。姜某某在发表的文章中抄袭他人成果,违反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七项规定。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给予姜某某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停止两年内招收硕士研究生资格,取消两年内聘任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资格。 三、扬州大学教师华某某性骚扰学生问题。华某某以辅导毕业设计为由,约学生单独外出,在私家车内对学生有性骚扰行为,违反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六项规定。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给予华某某留党察看一年、降低岗位等级处分,调离教师岗位,取消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撤销所获荣誉称号、追回相关奖金,依法撤销教师资格。 四、内蒙古包头市回民中学教师贾某有偿补课问题。包头市教育局在专项整治中查明,包头市回民中学教师贾某长期违规有偿补课,情节较为严重,违反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十项规定。根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给予贾某降低岗位等级处分,调离工作岗位。对其所在学校负责人进行约谈,取消学校年终考评评优资格。 五、广西百色市实验小学教师蒋某某歧视体罚学生、为校外培训机构介绍生源等问题。蒋某某存在歧视体罚学生、为校外培训机构介绍生源、违反廉洁从教纪律等方面问题,违反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五、第九、第十项规定。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给予蒋某某留党察看两年、降低岗位等级处分,调离教师队伍。同时,追究教育行政部门相关负责人及学校校长等的责任。 六、广东潮州市饶平县华侨中学教师吴某某性骚扰学生问题。吴某某隐瞒真实身份和年龄,通过微信与在校女学生进行低俗聊天,用淫秽语言挑逗,向女学生传播色情视频、图片等。以上行为违反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七项规定,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给予吴某某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依法撤销其教师资格。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指出,上述6起问题中,有的索要侵占学生财物,有的学术不端,有的性骚扰学生,有的有偿补课或向培训机构介绍生源谋利,有的歧视体罚学生。这些违规违纪行为,对学生造成了严重伤害,极大损害了教师形象,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且大多发生在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印发之后,反映出极个别教师不学习、不守纪、不收敛,缺乏对纪律、规则的敬畏,受到了严肃处理,教训极为深刻。广大教师要引以为戒,自警、自省、自重,做以德修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的楷模。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强调,立德树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是教师的初心和使命。广大教师要守好初心、牢记使命,真正把自己摆在国家发展、社会进步、民族振兴重要参与者、重要推动者的位置,摆在学生锤炼品格、学习知识、创新思维、奉献祖国引路人的位置,以家国情怀、高尚道德、师者大爱守护学生健康成长,引领学生成为对党、对国家、对社会、对人民有用的人。要牢固树立底线意识,持身守正,洁身自好,坚决抵制不良习气侵蚀,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社会正气的弘扬者、引领者、捍卫者。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进一步绷紧监督之弦,严把执纪尺度,对于各类违规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查实一起,在当地和学校教师中警示教育一次,坚决防止师德师风问题反弹,营造风清气正教育行风。
0000-00-00 00:00教育部 -
关于做好2020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相关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0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 审核相关工作的通知 学位办〔2020〕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军队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2020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已经部署,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现就做好2020年学位授权审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平稳推进学位授权审核工作 各省级学位委员会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四个意识”,把好政治关,切实服务国家加强高层次人才培养大局,优化学科专业布局;认真排查本地区审核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确保审核工作平稳实施;对可能出现不稳定因素的单位给予重点关注,教育厅(教委、教育局)主要领导要主动约谈其单位领导,提出工作要求,压实工作责任。 二、确保审核工作公平公正 各省级学位委员会要增强全局观念,统筹考虑全国和本区域发展需求,严格按照《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2020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学位〔2020〕22号)等文件要求开展审核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不得违规降低申请基本条件;不得将不符合文件要求的申请单位和申请学位点作为拟新增学位授予单位和学位点进行推荐;复审材料必须与初审材料保持一致,不得对报送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材料进行修改。 三、严守审核工作纪律 各省级学位委员会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评审工作;要求参与审核工作的人员严格遵守评审纪律,保守评审秘密;对于审核中收到的信访举报应认真核查,对确有问题的严肃处理。同时,应要求本地区(系统)申请单位不得进行任何与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相关的“公关活动”,不得“跑”“找”评审专家进行请托;申请材料须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 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次授权审核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省要高度重视,统筹好工作安排和工作要求,并将本通知的有关精神传达到本地区(系统)学位授予单位。对审核中违反评审纪律的单位,将给予严肃处理,直至取消该单位本次学位授权申请资格。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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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印发《关于正确认识和规范使用 高校人才称号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教育部印发《关于正确认识和规范使用 高校人才称号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教人〔2020〕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部内有关司局、有关直属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以及《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要求,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激发人才创新活力,切实扭转高校“唯帽子”倾向,提升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教育部制定了《关于正确认识和规范使用高校人才称号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各地各部门各校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做好宣传解读,帮助广大人才充分知晓和正确理解《意见》,营造贯彻落实的良好氛围。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查找当前工作中不符合《意见》要求的地方,形成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立行立改逐项抓好落实。整改方案应于2020年12月31日前报教育部人事司备案。严格对照《意见》要求,全面梳理有关制度文件,抓紧修订完善,建立长效机制。要结合实际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创新开展工作,注重经验总结,并于2021年6月30日前将《意见》落实情况和经验做法报教育部人事司。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所属高校按照要求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落实过程中有关意见建议,请及时报教育部。 教育部 2020年11月30日 关于正确认识和规范使用高校人才称号的若干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人才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新发展理念,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树立正确人才观,推动人才高质量发展,推进人才称号回归学术性、荣誉性本质,激励和引导高校人才队伍坚守初心使命、矢志爱国奉献、勇于创新创造,现就正确认识和规范使用高校人才称号提出如下意见。 一、正确理解人才称号内涵。人才称号是在人才计划或项目实施过程中给予人才的入选标识,是对人才阶段性学术成就、贡献和影响力的充分肯定,不是给人才贴上“永久牌”标签,也不是划分人才等级的标准,获得者不享有学术特权。授予和使用人才称号的目的是赋予人才荣誉、使命和责任,为广大人才树立成长标杆,激励和引导人才强化使命担当,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正确看待人才与人才称号的关系。人才称号获得者是优秀人才的代表,是高校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坚持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理念,尊重人才、爱护人才、平等看待各类人才。要遵循高等教育发展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完善人才培养、引进、使用、评价、激励、监督、流动机制,营造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环境。不将高层次人才等同于人才称号获得者,不把人才称号作为评价人才、配置学术资源的唯一依据,不单纯以人才称号获得者数量评价人才队伍建设成效,扭转以“帽子”为牵引建设人才队伍的不良倾向。 三、正确认识人才称号获得者的使命责任。高校人才称号获得者第一身份是教师,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师德师风规范,把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努力在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培养优秀拔尖人才中发挥突出作用。要坚持自主创新和自立自强,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实现关键核心技术重大突破和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努力在建设科教强国和文化强国中发挥重要作用,为实现高质量发展和社会主义现代化远景目标提供支撑。要强化价值引领,坚守精神追求,勇于承担社会责任,大力弘扬优良学风,淡泊名利、潜心研究、甘为人梯、奖掖后学,努力成为爱国、创新、求实、奉献、协同、育人典范。 四、推进人才计划改革。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要强化人才计划的战略性、系统性、基础性建设,将人才计划实施的重心转移到激励和引导优秀人才围绕国家重大战略、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改革发展,履行特定岗位职责、作出创新性贡献上来。要精简教育领域各类人才计划,对原有人才计划进行优化整合,层次相近、措施相似、力度相当的不再重复设置,原则上不再新设。在相同层次人才计划实施中,高校要避免重复推荐人选,同一人才在计划支持期内只能获得一项。要认真检视正在实施的人才计划,明确计划定位,完善管理制度,强化依法管理,将政治立场、师德师风、教育教学、教材编写、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团队建设等要求综合纳入人选参评条件和考核内容,避免出现仅授予人才称号、给予待遇但缺乏有效管理考核的现象。要对人才计划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实施成效不佳、重复支持、没有实质性支持举措的要及时终止。 五、强化人才称号获得者岗位管理。高校要依法依规加强对人才称号获得者的合同管理,明确岗位职责、目标任务等,建立健全中期履职报告、聘期考核制度和重要事项报告制度。要加强对人才称号获得者履行合同、承担任务、发挥作用的考核,考核不合格的要严格按照规定作出处理,增强合同约束力,推动人才称号获得者树立法治意识,强化履职担当。要健全兼职兼薪管理制度,加大对人才“双聘”“多聘”情况的监管力度。要完善人才称号退出机制,对不能按相关规定或合同约定履行岗位职责的,解约退出并不再提供计划支持;对有违反师德师风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强制退出并撤销称号及入选资格,实现人才计划能进能出。对支持期已结束的,原则上不再使用相应人才称号,确需使用的要标注支持期,如未规定支持期需标注入选年度。 六、规范人才招聘和引进工作。高校要紧密结合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依据学校定位、学科发展规划和人才队伍建设实际,制定人才队伍中长期发展规划,精准提出人才招聘和引进岗位需求,坚持人岗相适原则延揽人才,不将人才称号作为硬性指标,不针对人才称号获得者发布“明码标价”的招聘广告。要统筹用好国内外人才资源,不将国(境)外学习或工作经历作为人才招聘引进的限制性条件。严格依照法律政策规定和合同约定招揽和引进人才,不得招揽在支持期内的高层次人才,禁止采取“不要人事档案、不要流动手续”或另建人事档案的违规做法招揽和引进全职人才。人才成果严格按照署名单位认定、不随人走。发达地区不得片面通过高薪酬高待遇竞价抢挖人才,特别是从中西部、东北地区挖人才。要合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探索建立高层次人才流动的前期培养投入补偿机制。鼓励中西部、东北地区高校人才称号获得者与学校签订长期服务合同,为实施国家和区域发展战略贡献力量。 七、大力培养支持各类人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要坚持分类施策,为不同发展阶段的人才提供应有的支持,搭建满足不同层次、不同类型人才需求的发展平台。高校要将国家人才计划与本校实际紧密结合,统筹考虑人才称号获得者和其他高层次人才,建立具有本校特色的人才培养和支持体系。对在支持期内的人才称号获得者,要按照政策和合同约定落实配套的条件保障;对其他人才,要健全针对性、普惠性支持措施,原则上不设置年龄、资历等非学术性门槛,最大限度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加大对青年优秀人才发现、培养、使用力度,基于科技创新、文化传承创新需要和人才发展潜力,提供长期稳定、丰富多元的支持。 八、改进评估、评价和评审方法。教学评估和学科评估要坚持对师资队伍质量进行综合评价,不将人才称号和数量作为评价的直接依据,减少评价结果与学术资源配置直接挂钩。人才评价、职称评聘等要把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放在首位,突出教育教学成效,基于学术水平、实际贡献、发展潜力和现实表现等科学设置评价指标和考核周期,优化评价标准和方式,合理运用综合评价、分类评价、代表性成果评价、同行评价等方式科学开展评价,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各类学科基地评估、学位点申报、项目评审、评奖评优,要结合实际建立与其特点相适应的评价指标体系,不得将是否获得人才称号或人才称号获得者数量作为限制性条件或评价的重要内容,有关申报书中不设置填写人才称号相关栏目。 九、坚持正确的收入分配导向。高校要坚持以岗定薪、按劳取酬、优劳优酬原则,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精神和物质激励结合、岗位职责和收入水平匹配,根据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等,合理确定收入水平,不将人才称号与薪酬待遇等物质利益简单挂钩。对高层次人才可根据实际情况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等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探索建立当期和长期相结合的支付方式,建立人才薪酬待遇与其履职年限、长期贡献相匹配的机制,引导高层次人才长期稳定服务。要统筹好不同层次、不同类型人才的收入分配水平,消除引进人才和非引进人才、有称号人才和其他人才之间不合理的收入差距。 十、净化人才称号使用外部环境。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注重宣传各类人才取得的业绩和贡献,不得以获得人才称号作为宣传重点,不发布关于人才称号的各类名单、统计、排行,不引用和宣传其他机构以人才称号为主要指标撰写的报告、编制的排行。不得将科研项目(基地、平台)负责人、项目评审专家、高被引论文作者、学术组织负责人等作为人才称号加以使用、宣传。 十一、加强人才称号使用监督。高校要强化主体责任,把规范人才称号使用作为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定期开展自评自查,听取校内各层次人才意见建议。教育部和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人才称号规范使用情况纳入巡视巡察工作的监督范围,加强对人才称号规范使用情况的监督指导。要定期对项目、人才、学科、基地等评估评价活动中涉及人才称号简单量化的做法进行清理,及时纠偏纠错,违规使用人才称号问题严重的,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责令限期整改。 十二、加强党对人才工作的领导。高校党委要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健全党管人才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坚决扭转“唯帽子”倾向,把规范使用人才称号落实到人才工作各环节。要建立人才引进把关机制,成立工作专班,完善把关程序,拓宽把关渠道,加强对人才政治素质、师德师风、学术观点、廉洁自律、现实表现等的全面把关。要强化人才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组织开展培训、国情研修等教育实践活动,加强对人才的联系服务,积极为人才安家落户、子女就学、享受健康医疗服务等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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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改革促教育督导“长牙齿”
教育督导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的一项基本教育制度。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简称《意见》)。《意见》有着怎样的政策内涵?改革的目标和着力解决的问题是什么?记者就此采访了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 问题导向,体制机制改革是关键 问:这次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主要着力解决哪些问题? 答: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教育督导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在维护教育改革发展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总体上看,教育督导权威性、严肃性不足,还没有真正形成威慑。这次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紧紧围绕教育督导“长牙齿”,致力于解决教育督导机构缺乏相对独立性、督导定位不够清晰、整改问责不力、总体上人员严重不足等涉及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结果运用、督学队伍4个方面的问题。 为此,党中央、国务院作出明确部署,要求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提高教育督导的权威性和实效性,促进教育督导机构独立行使职能,落实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监测的法定职责。 问:这次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总体考虑和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这次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紧紧围绕确保教育优先发展和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立足教育督导实际,面向新时代教育事业发展,紧紧围绕教育督导“长牙齿”,以优化管理体制、完善运行机制、强化结果运用为突破口,着力对教育督导体制机制作出系统设计,不断提高教育督导质量和水平。主要目标是力争到2022年,基本建成全面覆盖、运转高效、结果权威、问责有力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督导体制机制。 这次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改革的基本原则是依法督导、围绕中心、问题导向、突出重点。 聚焦关键,重点环节要突破 问:《意见》提出了哪些主要改革举措? 答:《意见》聚焦我国教育督导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24条针对性改革举措,着力推动教育督导在管理体制、运行机制、问责机制、督学聘用和管理机制、保障机制等方面取得重要突破,推动完善教育督导机构设置,建立健全“督政、督学、评估监测”三位一体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督导体系,进一步加强对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督导,强化教育督导权威性和严肃性,着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业务精湛、廉洁高效、专兼结合的督学队伍。 目前,我国还没有专门的教育督导法律,作为专门法规的《教育督导条例》颁布实施已经7年,但各地落实还不够到位。《意见》明确提出要完善教育督导法律法规,加快配套规章制度建设,推动地方出台配套法规政策,加强教育督导法制建设。 问:《意见》对完善教育督导机构设置、强化督导问责、加强督学队伍建设有哪些考虑? 答:在完善教育督导机构设置方面,进一步强调了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的设置,增加了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体育总局、团中央等部门为成员单位;进一步明确教育部设立总督学、副总督学,负责具体工作落实。督导机构设置不全、不能独立履行职责,是这次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要着力推动解决的突出问题。 在强化督导问责方面,提出了完善报告制度、规范反馈制度、强化整改制度、健全复查制度、落实激励制度、严肃约谈制度、建立通报制度、压实问责制度八大举措,对问责的情形、方式等也都作出了具体规定。 在加强督学队伍建设方面,提出了配齐配强各级督学、创新督学聘用方式、提高督学专业化水平、严格教育督导队伍的管理和监督4个方面的改革举措,着眼于新时代教育改革发展稳定对督导提出的新要求,进一步深化督学聘用和管理改革。 保障有力,改善督导条件要落实 问:《意见》在改善督导条件方面提出了哪些要求? 答:《意见》高度重视解决督导条件保障不足的问题。主要提出了4个方面的举措:一是要求各级政府将教育督导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由教育督导机构统筹使用。二是要求各级政府在办公用房、设备等方面,为教育督导工作提供必要条件,保证教育督导各项工作有效开展。三是要求加快构建教育督导信息化平台,整合构建全国统一、分级使用、开放共享的教育督导信息化管理平台,逐步形成由现代信息技术和大数据支撑的智能化督导体系。四是要求围绕教育督导领域重大问题,组织开展系统深入研究,提出改进完善建议,加强政策储备。 同时,《意见》明确提出,“加强教育督导工作的统筹管理,科学制定督导计划,控制督导频次,避免给学校和教师增加负担、干扰正常的教学秩序”。(记者 柴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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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宝生:加强优良家风建设 勇担教育报国使命
在中国共产党99岁生日到来之际,教育部党组书记、部长陈宝生日前以办公厅第二党支部普通党员身份与支部同志们一起开展“不忘初心,弘扬优良家风”主题党日活动,重温入党誓词,学习《习近平给父亲的一封生日贺信》,并结合“强化政治机关意识 走好第一方阵”专题党课与大家座谈交流。 陈宝生指出,重家教、育家风,历来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重要的基础性内容。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同场合多次谈到要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我们要深刻认识到,得家庭者得人心,有家教者有传人,重家风者重传统,善治家者善报国。要扎根人民、扎根民族、扎根传统,建有根基之家、有灵魂之家、有故事之家、有旗帜之家、有风景之家。 陈宝生强调,教育系统共产党员要带头建设文明家庭、开展科学家教、传承优良家风,切实扛起教育报国、教育强国的使命担当,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一是学铸魂,忠诚为核。要始终坚定信念,把牢忠诚之魂,经常自我检视,增强斗争精神,始终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二是学立志,人民为本。要立志以民族复兴、国家强盛为己任,以身许党许国,听党和人民的话,为百姓做实事、为国家做大事、为抗疫做贡献。三是学做人,谦和为道。要谦虚谨慎、胸怀坦荡、公道正派,敢于坚持原则、揭露错误,把主要心思和精力放在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事业上来。四是学干事,担当为先。要切实增强责任担当之勇,增强统筹兼顾之谋和组织实施之能,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跑好“接力赛”,以奋斗者的姿态在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中留下印记。五是学为政,清廉为范。要严于律己,勤于检视自己,防微杜渐,讲规矩守纪律,让规矩意识成为清正廉洁的金刚不坏之身。六是学齐家,勤俭为要。继续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精神,坚持实事求是、讲求实效,不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确保教育经费的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紧要处。(记者 柴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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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
新华社北京2月19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全文如下。 教育督导是教育法规定的一项基本教育制度。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教育督导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教育督导在督促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和教育方针政策、规范办学行为、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仍存在机构不健全、权威性不够、结果运用不充分等突出问题,还不适应新时代教育改革发展的要求。为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充分发挥教育督导作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紧紧围绕确保教育优先发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优化管理体制、完善运行机制、强化结果运用为突破口,不断提高教育督导质量和水平,推动有关部门、地方各级政府、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以下统称学校)切实履行教育职责。 (二)主要目标。到2022年,基本建成全面覆盖、运转高效、结果权威、问责有力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督导体制机制。在督政方面,构建对地方各级政府的分级教育督导机制,督促省、市、县三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在督学方面,建立国家统筹制定标准、地方为主组织实施,对学校进行督导的工作机制,指导学校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在评估监测方面,建立教育督导部门统一归口管理、多方参与的教育评估监测机制,为改善教育管理、优化教育决策、指导教育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二、进一步深化教育督导管理体制改革 (三)完善教育督导机构设置。国务院设立教育督导委员会,由分管教育工作的国务院领导同志任主任,教育部部长和国务院协助分管教育工作的副秘书长任副主任。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包括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民委、公安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管总局、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等部门和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办公室设在教育部,承担日常工作。教育部设立总督学、副总督学,负责具体工作落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结合实际,比照上述做法,强化地方各级政府教育督导职能,理顺管理体制,健全机构设置,创新工作机制,充实教育督导力量,确保负责教育督导的机构独立行使职能。 (四)全面落实教育督导职能。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每年组织一次综合督导,根据需要开展专项督导。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拟定教育督导规章制度和标准。各级教育督导机构要严格依照《教育督导条例》等法律法规,强化督政、督学、评估监测职能,加强对下一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督导,重在发现问题、诊断问题、督促整改,确保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落地生根。 (五)充分发挥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单位作用。健全各级教育督导机构工作规程,明晰相关单位职责,建立沟通联络机制,形成统一协调、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相关单位要安排专门人员负责联系教育督导工作。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要积极参加督导,履行应尽职责。 (六)强化对地方各级教育督导机构的指导。上级教育督导机构要加强对下级教育督导机构的指导和管理。地方各级教育督导机构的年度工作计划、重大事项和督导结果须向上一级教育督导机构报告。 三、进一步深化教育督导运行机制改革 (七)加强对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督导。完善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体系,定期开展督导评价工作。重点督导评价党中央、国务院重大教育决策部署落实情况,主要包括办学标准执行、教育投入落实和经费管理、教师编制待遇、教育扶贫和重大教育工程项目实施等情况。各级教育督导机构要集中研究督导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落实,确保督导发挥作用。加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和监测复查工作,完善控辍保学督导机制和考核问责机制。组织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和重点工作专项督导,及时开展重大教育突发事件督导。 (八)加强对学校的督导。完善学校督导的政策和标准,对学校开展经常性督导,引导学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重点督导学校落实立德树人情况,主要包括学校党建及党建带团建队建、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师德师风、资源配置、教育收费、安全稳定等情况。指导学校建立自我督导体系,优化学校内部治理。完善督学责任区制度,落实常态督导,督促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原则上,学校校(园)长在一个任期结束时,要接受一次综合督导。各地要加强对民办学校的全方位督导。 (九)加强和改进教育评估监测。建立健全各级各类教育监测制度,引导督促学校遵循教育规律,聚焦教育教学质量。完善评估监测指标体系,加强对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办学条件和教育教学质量的评估监测。开展幼儿园办园行为、义务教育各学科学习质量、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能力、高等职业院校适应社会需求能力评估。继续实施高等教育评估,开展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严肃处理学位论文造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积极探索建立各级教育督导机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评估监测机构和社会组织开展教育评估监测的工作机制。 (十)改进教育督导方式方法。大力强化信息技术手段应用,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开展督导评估监测工作。遵循教育督导规律,坚持综合督导与专项督导相结合、过程性督导与结果性督导相结合、日常督导与随机督导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不断提高教育督导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教育督导工作统筹管理,科学制定督导计划,控制督导频次,避免给学校和教师增加负担、干扰正常教学秩序。 四、进一步深化教育督导问责机制改革 (十一)完善报告制度。各级教育督导机构开展督导工作,均要形成督导报告,并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新闻媒体及新媒体等载体,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对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教育决策部署不力和违反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的行为,要在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十二)规范反馈制度。各级教育督导机构要及时向被督导单位反馈督导结果,逐项反馈存在的问题,下达整改决定,提出整改要求。 (十三)强化整改制度。各级教育督导机构要督促被督导单位牢固树立“问题必整改,整改必到位”的责任意识,切实维护督导严肃性。对整改不到位、不及时的,要发督办单,限期整改。被督导单位要针对问题,全面整改,及时向教育督导机构报告整改结果并向社会公布整改情况。被督导单位的主管部门要指导督促被督导单位落实整改意见,整改不力要负连带责任。 (十四)健全复查制度。各级教育督导机构对本行政区域内被督导事项建立“回头看”机制,针对上级和本级教育督导机构督导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及时进行复查,随时掌握整改情况,防止问题反弹。 (十五)落实激励制度。地方各级政府要对教育督导结果优秀的被督导单位及有关负责人进行表彰,在政策支持、资源配置和领导干部考核、任免、奖惩中注意了解教育督导结果及整改情况。 (十六)严肃约谈制度。对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国务院教育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彻底,履行教育职责不到位,教育攻坚任务完成严重滞后,办学行为不规范,教育教学质量下降,安全问题较多或拒不接受教育督导的被督导单位,由教育督导机构对其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约谈要严肃认真,作出书面记录并报送被督导单位所在地党委和政府以及上级部门备案,作为政绩和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十七)建立通报制度。对教育督导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力、推诿扯皮、不作为或没有完成整改落实任务的被督导单位,由教育督导机构将教育督导结果、工作表现和整改情况通报其所在地党委和政府以及上级部门,建议其领导班子成员不得评优评先、提拔使用或者转任重要职务。 (十八)压实问责制度。整合教育监管力量,建立教育督导与教育行政审批、处罚、执法的联动机制。对年度目标任务未完成、履行教育职责评价不合格,阻挠、干扰和不配合教育督导工作的被督导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予以通报并对相关负责人进行问责;对于民办学校存在此类情况的,责成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督促学校撤换相关负责人。对教育群体性事件多发高发、应对不力、群众反映强烈,因履行教育职责严重失职导致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涉校案事件,威胁恐吓、打击报复教育督导人员的被督导单位,根据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对于民办学校存在此类情况的,审批部门要依法吊销办学许可证。督学在督导过程中,发现违法办学、侵犯受教育者和教师及学校合法权益、教师师德失范等违法行为的,移交相关执法部门调查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问责和处理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 五、进一步深化督学聘用和管理改革 (十九)配齐配强各级督学。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按照《教育督导条例》规定,聘任讲政治、敢担当、懂教育的国家督学。地方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教育督导队伍建设,按照当地学校数、学生数实际需要,综合考虑工作任务、地理因素、交通条件等,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业务精湛、廉洁高效、专兼结合的督学队伍。原则上,各地督学按与学校数1∶5的比例配备,部分学生数较多的学校按1∶1的比例配备。专兼职督学的具体比例由各省份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二十)创新督学聘用方式。完善督学选聘标准,健全督学遴选程序,择优选聘各级督学。结合教育督导职能和当前实际,探索从退休时间不长且身体健康的干部中,聘用一批政治素质过硬、专业经历丰富、工作责任心强的督学,专门从事督政工作;从退休时间不长且身体健康的校长、教师、专家中,聘用一批业务优秀、工作敬业、有多岗位从业经验的督学,专门从事学校督导工作。保证各级教育督导机构都有一批恪尽职守、敢于督导、精于督导的督学骨干力量,保证督学队伍相对稳定。 (二十一)提高督学专业化水平。完善督学培训机制,制定培训规划,出台培训大纲,编制培训教材,将督学培训纳入教育管理干部培训计划,开展督学专业化培训,扎实做好分级分类培训工作,提升督学队伍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逐步扩大专职督学比例。强化督学实绩考核,对认真履职、成效显著的督学,以适当方式予以奖励,激发督学的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建立督学退出机制。 (二十二)严格教育督导队伍管理监督。各级政府建立对本级教育督导机构的监督制度,各级教育督导机构要完善对下级教育督导机构的监督,健全教育督导岗位责任追究机制。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提高教育督导队伍政治素质。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确保督导人员恪守职业操守,做到依法督导、文明督导。严格执行廉政纪律和工作纪律,督促各级督学坚持原则,无私无畏,敢于碰硬,做到忠诚、干净、担当。严格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对督学的违纪违规行为,要认真查实,严肃处理。公开挂牌督学的联系方式,接受社会监督。 六、进一步深化教育督导保障机制改革 (二十三)加强教育督导法治建设。完善教育督导法律法规,加快相关规章制度建设,推动地方出台配套法规政策。强化程序意识,细化工作规范,完善督导流程,使教育督导各个方面、各个环节的工作都有章可循。 (二十四)切实落实教育督导条件保障。各级政府应将教育督导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由教育督导机构统筹使用,按规定妥善解决教育督导工作人员尤其是兼职督学因教育督导工作产生的通信、交通、食宿、劳务等费用。各级政府要在办公用房、设备等方面,为教育督导工作提供必要条件,保证教育督导各项工作有效开展。 (二十五)加快构建教育督导信息化平台。整合构建全国统一、分级使用、开放共享的教育督导信息化管理平台,逐步形成由现代信息技术和大数据支撑的智能化督导体系,提高教育督导的信息化、科学化水平。 (二十六)加强教育督导研究。围绕教育督导领域重大问题,组织开展系统深入研究,提出改进完善建议,加强政策储备。采取适当方式,重点支持有关高校和科研机构持续开展教育督导研究,培养壮大教育督导研究力量。 七、工作要求 (二十七)加强组织领导。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重要意义,按照本意见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加强组织协调,抓好落实。地方各级政府要结合实际,研究提出具体落实措施。 (二十八)加强督导检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要加强对本意见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落实情况要作为对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对落实工作成效显著的责任单位及负责人,按照规定予以表彰;对落实不到位的责任单位依法依规进行责任追究。
0000-00-00 00:00新华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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