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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电力(集团)公司薛家湾供电局、供用电稽查局、调控中心、蒙电信产公司中层干部管理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顺利举办
“重庆大学-内蒙古电力(集团)公司薛家湾供电局、供用电稽查局、调控中心、蒙电信产公司中层干部管理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于2021年3月22日,在重庆大学A区公共管理学院102室顺利开班。
2021-03-31 15:53 -
重庆大学-内蒙古电力(集团)公司薛家湾供电局、供用电稽查局、调控中心、蒙电信产公司中层干部管理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顺利举办
“重庆大学-内蒙古电力(集团)公司薛家湾供电局、供用电稽查局、调控中心、蒙电信产公司中层干部管理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于2021年3月22日,在重庆大学A区公共管理学院102室顺利开班。
2021-03-26 17:15 -
《江姐》在梁平演绎红色经典
近日,国家艺术基金2017年度资助项目、由重庆市川剧院倾力打造的川剧《江姐》在梁平影剧院上演,给梁平人民送来一场别样的爱国主义教育,让群众在家门口领略了红色经典的魅力。
2018-12-25 16:33 -
弘扬雷锋精神 打造新时代道德建设高地
在决战决胜关键时刻、“两个一百年”历史交汇时期,党中央、国务院印发《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必将有力提升全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广泛凝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磅礴力量。
2021-02-16 09:00人民日报 -
“十四五”如何规划编制和实施 他们这样说
为引导市两会代表、委员聚焦“十四五”规划编制和实施积极协商议政,今(22)日,重庆举行两会专题“云”记者会,邀请重庆市人大代表、市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袁天长,市政协委员、市综合经济研究院院长易小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董建国围绕“‘十四五’规划编制和实施”建言献策。
2021-01-26 13:53 -
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同比上升24.1%的背后
未成年人保护是今年两会关注的热点话题。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显示,过去一年,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62948人,同比上升24.1%。这组数据引发广泛关注,如何解读这一数字? “数据上升的一个原因是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违法犯罪情况依然严峻。”长期关注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的北京市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其中包括在社会发生的未成年人侵害案件,在家庭发生的虐待等案件,发生在学校、家庭和社会的针对未成年人性侵案件,也有发生在校园及周边的校园欺凌案件,这类案件都是近些年社会高度关注的。 佟丽华认为,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数据上升的另一个原因,跟中国少年司法制度的重大发展有关。为什么这么说?他分析说,早在1984年,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创建了全国第一个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合议庭,随后被很多地方效仿,建立了少年法庭,但在很长一段时期内,少年法庭主要针对未成年人自己犯罪的案件,而对未成年人为被害人的刑事案件关注不够。 佟丽华进一步分析,近些年来,我国推出了未成年人检察制度,最开始是2015年,最高检设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2019年初,在最高检内设机构改革中,增设了第九检察厅,专门负责未成年人的检察工作,省级检察机构也随后设立未检处。“这标志着我国少年司法制度和司法改革的重大发展,在国际范围内,这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少年司法制度,是少年司法制度的重大创新。” “这一制度改革后,它在保护未成年人权益方面的作用凸显出来。”佟丽华分析说,未成年人检察部门不仅关注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案件,也特别关注未成年人为被害人的案件。未检部门把检察机关中凡是跟未成年人保护相关的职能都融合到一起,包括法律监督、批准逮捕、提起公益诉讼、审查起诉等,“最大的好处是与未成年人相关的案件有人专门研究,如果职能分开,不同部门的人就不太可能有鲜明的、专业的未成年人工作的视角。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未检部门凸显了法律监督的职能,特别是在刑事案件方面,可以监督公安机关的立案,这就是深化改革带来的成效。” 佟丽华说,在原来的情况下,由于司法机关有时对未成年人为被害人的案件重视不够,所以在出现案件后,有的立案不及时,有的取证不及时,导致有些案件没有进入刑事司法领域,从而成为隐性案件,没有被统计出来。随着我国少年司法制度的发展,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都更加重视未成年人为被害人的犯罪问题。即使有些情况下,如果公安机关没有及时立案,有些被害人和家属可以向检察机关申请法律监督,由检察机关督促公安机关及时立案,这样就使更多未成年人受到伤害的刑事案件更及时地进入刑事司法程序,这也是导致相关案件数上升的一个原因。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厅厅长史卫忠曾在2019年12月20日,最高检联合公安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近年来,针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持续上升态势,全国检察机关依法充分履行职能,与公安、审判等机关密切沟通配合,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推动健全完善惩防机制,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取得了一定成效。 据史卫忠介绍,2018年1月至2019年10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嫌疑人8.06万人,起诉10.07万人。其中2018年全年批捕、起诉人数同比分别上升18.39%和6.82%;2019年前10个月批捕、起诉人数同比分别上升22.95%和28.63%。 今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也非常关注未成年人权益的话题。全国政协委员黄西勤近日联合45名委员提交提案,建议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细化现行未成年人监护干预条款,建立国家监护补偿制度。 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九龙坡区谢家湾小学校长刘希娅建议,要建立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预防和发现机制,建立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信息资料库并实现全国联网、公开。而全国人大代表、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列玉等多位代表建议修改《刑法》,对有监护、师生、管理等信赖关系中的性同意年龄提至18周岁。全国人大代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庭长陈海仪建议,针对因低龄不予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设立少年司法矫教替代制度,避免过去“一放了之”的状况。 据最高检工作报告,2019年最高检持续推进“一号检察建议”落实,与公安部、教育部共建教职工入职前查询相关违法记录制度;与教育部、国家卫健委等八部委共建未成年人被侵害强制报告制度,把对孩子的保护做得更实、更细。3万余名检察官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落实法治教育从娃娃抓起。(记者 赵秀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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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如何为未成年人撑起“保护伞”
8岁儿童,拿着父母手机偷偷充值数万元网络游戏币,父母发现后可以要求游戏平台返还吗?民事行为能力年龄界限会不会进行调整?5月25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进入半程,伴随着代表团小组会议审议民法典(草案)的进程,会内会外对民法典(草案)的关注快速升温。 正在接受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公民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 “从摇篮到坟墓”,民法典与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而关乎亿万家庭幸福安宁的未成年人,又因其身份的特殊性,对其相关权益的体现和保护成为民法典编纂过程中备受关注的部分。不久的将来,民法典将给未成年人的生活和成长带来哪些影响? 一张未成年人的“法律身份证” 最近一段时间,未成年人参与网络付费游戏、高额打赏网络主播,父母却无法追回款项的案例,成为社会热议的话题。该如何看待未成年人的打赏行为? “如果未成年人未满8周岁,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他的网络打赏行为是无效的,监护人可以要求返还;对于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的打赏行为需要根据心智成熟状况来区别对待。”中国法学会民法典编纂项目领导小组成员、秘书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王轶作出了解释。 民法典(草案)总则编第十九条规定,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在民法典中,这是前提性和基础性的规定,充分体现了对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王轶表示,一方面,对于未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来说,相关事务由其监护人决定,监护人具有相应的年龄、智力优势,又有一定的生活阅历,可以避免未成年人权益遭受损害。另一方面,年龄由过去的10周岁降到8周岁,其实赋予了8周岁到10周岁之间的未成年人更多的民事权利,给予了他们一些自由决定的空间,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尊重。 在全国人大代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庭长陈海仪看来,这条规定相当于赋予了未成年人一张“法律身份证”,对未成年人在不同年龄段的行为能力范围给予了更清晰的界定。 从10周岁到6周岁再到8周岁,民事行为能力的年龄门槛经历了一次次前后位移。王轶回忆,1986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年龄定为10周岁。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未成年人的生活条件、心智成熟度有了很大提高,下降年龄成为法律界共识。 “是下降到8周岁还是6周岁,当时存在很大争议。”王轶说,考虑到6周岁的孩子刚上小学,没有积累起一定的社会生活经验,而8周岁的孩子大多上三年级,已经有能力处理一些跟自己年龄、智力相适应的事务了,最后将年龄定为8周岁。 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贯穿始终 父母患病确诊后被隔离,留下孩子独自在家无人照料。疫情期间,类似情况该如何解决? 结合此次疫情防控工作,民法典(草案)对监护制度作了进一步完善,规定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 “这条规定特别具有时代性和针对性,体现了我国在处理公共危机事件时对弱势群体的关怀,明确了居委会、村委会、民政部门的职责,也是‘最有利于未成年人’这一理念的彰显。”陈海仪表示。 不仅是在紧急情况下,在陈海仪看来,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理念贯穿整部法典始终,涉及监护、收养、遗嘱继承各方面。比如,当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时候,民法典(草案)规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 收养制度的完善也是民法典(草案)的一大亮点。“扩大被收养人的范围,删除被收养的未成年人仅限于不满14周岁的限制,修改为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均可被收养。”草案说明中的这句话让长期跟踪调研收养制度的全国人大代表、陕西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方燕感到振奋,近年来方燕多次呼吁扩大收养人年龄范围。 “已满14周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应该成为收养盲区,他们也需要回归正常的家庭生活。”方燕认为,将被收养人范围放宽至所有未成年人,将有利于减少青少年犯罪的发生。 “以往的收养制度更多考虑的是满足没有孩子的收养人的利益,这次明确了收养应当遵循最有利于被收养人的原则,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合法权益。”参与民法典编纂工作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立法专家委员会专家、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杨立新告诉记者。 为进一步强化对被收养人利益的保护,草案在收养人的条件中还规定“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并增加规定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还应该建立收养后跟踪监督机制,因为很多侵害行为都发生在收养关系成立之后。”方燕建议,建立收养关系后,应当由专门机构长期跟踪了解孩子的生活情况;借助大数据等技术优势,逐步建立全国联通的收养信息系统。 为性侵筑起“防火墙” 近年来,未成年人遭性侵案件不时曝光,牵动着社会的敏感神经。如何才能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民法典(草案)总则编第191条规定,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18周岁之日起计算。 “这就意味着年幼时遭到性侵,18岁后仍可提起诉讼并得到保护。”王轶告诉记者,一般情况下,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然而现实中,一些未成年人遭性侵案件中,因未成年人心智尚未完全成熟,可能没有意识到行为的危害性;有的甚至是熟人、近亲属作案,不敢通过法律寻求保护。 如果按照以往诉讼时效的规定,孩子成年后再去寻求法律救济,很可能面临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被动处境,当初的加害人得以逃脱法律惩罚。 “这条规定也是对不怀好意的成年人的一种有力震慑,不能因为孩子年幼无知就伸出罪恶之手。”陈海仪说。 性骚扰也是备受关注的社会话题。民法典(草案)人格权编第1010条规定,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当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记者注意到,此前草案的表述是用人单位,并未列举单位类型。 不少法律界人士表示,目前发生在校园、托幼机构的性骚扰事件有上升趋势,这样的修改能进一步明确负有防止性骚扰责任的单位范围。 这条规定也给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九龙坡区谢家湾小学校长刘希娅留下了深刻印象,两会期间,她提交的“未成年人相关工作岗位禁用有性侵犯罪记录者”的建议,得到了上亿的网络点击量。 “不仅仅是学校,校外培训机构等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的活动中心,也容易成为性骚扰的场所。建议在法条中强调这类教育机构的职责。”刘希娅表示。此外,她还建议,加强未成年人预防性侵教育,提高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 “民法典为未成年人撑起了‘保护伞’,应该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让他们掌握基本的法律素养,明白公民的行为边界在哪里。”最近,陈海仪在媒体上开设了“代表课堂”,用生动有趣的语言向孩子们普及民法典,希望法治的种子能够在孩子们的心中生根、发芽。(记者 焦以璇 柴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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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扩招200万,如何接招落地 ——代表委员、专家、校长解读政府工作报告中的职教内容
今年两会上,李克强总理在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明确提出今明两年高职扩招200万的任务。 中央这样的战略安排有何深意?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首次提出高职扩招100万,今年再次提出,两年扩招200万,高职院校如何接招落地?困难和挑战在哪里?该如何迎难而上?两会期间,记者就此采访了多位代表委员和专家、高职院校校长们。 职教连续扩招,被国家寄予厚望 “这是党中央、国务院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的一项利国利民的重大举措,无论从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素质技能人才的大量需求,还是从当前如何稳就业、促就业来看,十分必要,意义重大。高职扩招的政策效应将持续释放,对经济、社会以及教育会带来重大影响。”全国政协常委、安徽省政协副主席、省教育厅厅长李和平表示。 在李和平看来,此举有四层深意:其一,抓好“六稳”“六保”的重要战略之举。稳就业居“六稳”之首。当前,受新冠肺炎疫情、经济下行压力等多种因素叠加影响,就业形势复杂严峻。高职扩招200万,有助于缓解当前状态下的就业压力,也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其二,有利于提高就业质量,使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有了接受高等职业教育的机会,实现更高质量更充分就业。其三,有利于提升教育服务能力。高职扩招后将为现代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产业一线输送更多高素质的技术技能人才,进一步促进人力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把人口红利更好地转变为人力资源红利。其四,有利于促进职业教育大改革大发展。 “职教扩招再加码,代表党中央、国务院对职业教育尤其是高等职业教育是非常看好的、寄予厚望的,高职对于民生的意义,无论从‘以人民为中心’、经济转型升级还是年轻人发展本身,其作用都是非常凸显的。”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副会长、上海市教科院原副院长马树超表示,去年我们实现了扩招百万的任务,是高职院校执行力的体现,是教育部执行力的体现,是各级政府对于国家大政方针落地执行力的体现。 马树超认为,今明两年的高职扩招加码,这是《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提出的八大发展目标之一的“职业教育服务能力显著提升”的集中体现,也是《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职教“20条”)中提出的职业教育作为类型教育特征的集中体现,从这个角度来说,这是光荣而又重要的任务,这一举措的政治站位远远高于教育系统自身工作的范畴。 “在脱贫攻坚的收官之年,高职院校服务贫困地区的能力值得更大的期待和肯定。”马树超连续九年主持调研发布中国高职教育质量年度报告,据此,他列出3组数据以证明。调研发现,高职2017年、2018年、2019年连续三年,每年毕业的300多万学生中,来自贫困地区农村生源占比为9.9%,划到每个国贫县就是300多人。第二组数据是,高职的贫困地区农村生源的63%分布在农林类、医药卫生类、民族类、师范类等院校中,他们毕业后对于加强乡村卫生院、幼儿园等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解决基层民生问题等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第三组数据是,这些贫困地区农村生源的高职毕业生就业率连续5届稳定在90%以上,其中近1/4是留在贫困地区的,有力支撑了当地脱贫攻坚。 “这些数据背后的深意,我想国家会看得非常清晰。”马树超说。 扩招带来哪些挑战,该如何应对 全国1423所高职院校,要在今明两年扩招200万,无论从哪个角度讲,都不是一个轻松的任务。地方和高职院校将会面临怎样的困难和挑战?该如何应对? 陕西铁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校长王津从过去一年的扩招工作中,真切感受到了一些困难:有上学需求的人不知道国家有这项政策,不知道如何进入高职院校;学校尚未做好接收社会生源的充分准备,对生源的学习基础、学校如何转变教学模式都存在担忧。 “现在大家能够有针对性地做好准备和调整。”王津表示,高职院校要进一步挖掘潜力,早动手,早分析,尽快开展今明两年招生的组织工作,统筹考虑“招多少、如何教”的问题。 办学条件亟须改善可能是每个校长感受最直接的压力。全国人大代表、浙江金融职业学院院长郑亚莉表示,此次扩招为全日制招生,学校生均教学用房、占地面积、宿舍、实训基地等硬件条件难以满足目前需求。 “职业教育不同于普通教育,其平均培养成本是同级普通教育的2—3倍,高职扩招必将对高职院校的基础设施、教学资源和实训基地等带来很大压力。”李和平说,按照教育部现有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计算,扩招后一些学校的办学条件将面临无法达标的状况。 师资缺口大,也是地方和学校普遍面临的难题。从全国来看,目前全国高职院校共有专任教师49.8万人,按生师比18:1计算,每年需补充6.5万名高职教师。 “这给每一名教师带来了一定的挑战。首先是教学任务增加,教师的教学压力也会相应有所增加。其次是对教师素养和能力的挑战。下岗职工、半工半读的企业职工可能有实践基本功,但缺少理论知识,如何因材施教会是一个挑战。”王津说。 对于地方政府而言,高职办学经费可能是最大的挑战。李和平说,按照“2017年各地高职院校年生均财政拨款水平应当不低于12000元”要求,各地总体情况达标,但扩招后一些高职院校的教育经费将变得更加拮据。 李和平建议,国家要进一步深化高职教育经费投入机制改革,加大对高职教育的投入,建立与办学规模、培养成本、办学质量等相适应的财政投入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高职教育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相关评估评价体系。进一步落实相关配套支持政策,国家相关部门尽快出台政策,进一步完善教师绩效工资核定办法,将教师参与扩招教学工作量纳入绩效工资总量,以保障高职院校扩招后教师动力不减,教学标准不降。 “扩招的保障措施至关重要,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将高职扩招保障措施落实落细。”郑亚莉建议,财政部门要全面落实生均拨款、奖助学金提标扩面;人社部门将扩招入高职的中职学生、下岗失业人员、退役士兵纳入培训资金和职业技能行动补助范围;农业农村部门出台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的资助政策等。 “教学资源肯定面临摊薄的风险,考验各级政府的时候到了,应该花力气去引导和支撑高职院校完成战略任务,创造性地调动资源把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要打组合拳,不能把压力只放在高职院校身上。”马树超举例,就像抗疫中的方舱医院一样,采取一些解决资源短缺的战时举措,比如,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宁波服装职业学院等院校深入企业行业,采用“一企一策”,调动企业资源,很好地完成了2019年的扩招任务。 马树超特别提醒,持续的扩招带来持续的挑战,高职扩招200万既然被国家当作宏观政策提出来,就需要全社会共同应对,光靠教育系统的努力很难达到预期效果。比如,发改系统可以在首批国家产教融合型城市试点的推进建设中,设置与扩招百万相关的评价指标、给予更多政策扶持,人社系统要为高职扩招的教师编制和绩效工资激励政策等给予更多支撑,财政系统要督促各地确保高职扩招的经费划拨到位等,行业企业更要积极参与,与高职扩招互惠互利。“当下正是各地编制‘十四五’规划之时,应该把支持高职扩招列入地方规划,给予持续性支持,尤其要鼓励地方政府为高职扩招进行政策探索,期待管理部门加快出台与扩招对应的新政策、新标准、新规范,使高职扩招得到全社会的支持。”马树超说。 针对多类型生源,如何学得好、出得去 200万,庞大数字的背后是更多类型的生源,其中包括高中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生源结构发生重大改变,也倒逼高职教育发生变革。招进来,怎么才能留得住,学得好,出得去? 李和平指出,高职扩招丰富了生源构成,促进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大融合,倒逼高职教育完善考试招生办法、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带动办学条件改善和评价机制改革,彰显了职业教育的类型特征,成为职业教育大改革大发展的催化剂。 那么要如何因材施教,真正实现让更多劳动者“长技能、就好业”?也许我们能从2019年的扩招经验中找到一些借鉴。 从过去一年扩招的经验中,王津总结,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等社会生源存在年龄层次不齐、基础知识能力参差不齐的特征。因此他建议高职院校在全校上下加强学情分析,做好教学方式转变,适应多类型生源特征,继续开展学徒制、订单式、学分制等教学模式探索。 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受教育部职成司委托,对扩招后20余个省市的高职院校教育教学情况做了分析。这些学校以扩招为契机,在教学管理、学生管理、学生综合素质、人才培养质量等方面有积极的创新举措并行之有效。 如何帮助更多社会生源协调好学习与工作、家庭的关系,很多学校采取了弹性学习模式。例如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采取了“送教入企”形式,根据铁路企业生产规律设计“小课程体系”,实施“旺工淡学”的错峰教学。 在分类制定培养方案方面,淮安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为学生量身定制“选学菜单”,根据学生来源不同、合作企业产业背景不同,实施“一类型一方案”“一企业一方案”“一人一规划”,构建“通用文化课+公共专业课+企业特色课”课程体系。 “扩招带给学校的最大挑战其实是分类培养,做到有质量的扩招。”马树超认为,从2006年以来,一批示范(骨干)和双高建设的高职院校已经积累了有效的经验,如何把这些经验变为1400多所高职院校的共同财富,还面临很大的挑战。在他看来,一些改革比如完全学分制等,可以借扩招的契机加快推进。 “扩招倒逼高职院校加快转型改革的步伐,需要高职院校的校长们进一步解放思想,对类型教育内涵有新的认识,对高职服务能力显著提升等类型教育的特征有新的理解,不再按照原来办普通教育的模式来发展高职,而要在产教融合的办学模式、教学资源、课程设置等方面加快改革,对接市场需求和科技发展趋势、对接国家稳企业保就业的目标,真正激发出新的改革发展动力。”马树超说。 李和平则建议,采取打造能够胜任面向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等不同社会生源实施教学和管理工作的教师队伍等措施,应积极做好就业指导服务,把实现高质量就业作为检验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标准。推动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等社会扩招毕业生在落户、就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审、职级晋升等方面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 “解决人才培养出口最佳途径就是校企合作、产教融合。”郑亚莉建议,要深化校企合作办学路径,鼓励企业参与办学。(记者 赵秀红 林焕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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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局干部综合素质提升培训
管理局干部综合素质提升培训主要课程内容:“一带一路”政治经济及国内外经济形势分析, 智慧城市建设,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创新思维管理、公共管理、领导力提升等等
2020-11-13 15:05 -
交通运输系统培训
本次培训班通过系统的理论学习,针对性的课堂讨论,实践游学考察环节,提高交通运输干部的理论素养、知识水平、业务素质和管理能力;紧抓当前社会热点,学习与贯彻十九大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提高交通运输局干部的综合能力,全面提升交通运输干部的依法行政和科学发展的水平。从而为本地经济、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做出新的贡献。
2020-09-30 10:19 -
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持续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自4月上旬国务院安委会部署开展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以来,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持续推进,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截至目前,96家中央企业和全国所有地级市已全部印发实施方案,35家国务院安委会成员单位也相继印发。各省(区、市)在5月底全部完成实施方案印发,其中28个省(区、市)在全国方案“1+2+9”的基础上拓展了整治范围。
2020-08-04 00:00应急部网站 -
保护长江,重庆推动公益诉讼新机制建设
日前,涪陵区检察院联合长航公安、水利等部门,对长江涪陵至南沱段江面开展水环境污染防治联合巡查。多部门联合巡查行动,缘起于长江流域一起最高检、生态环境部、公安部联合督办的环境污染案。
2020-07-12 00:00重庆日报 -
各区县、市级机关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创建节约型机关
中央有部署,地方有行动。市委书记陈敏尔要求市级机关带头压缩行政经费开支,市政府出台《政府过紧日子十条举措》。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根据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等四部委印发的《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方案》,市机关事务局近日牵头制定了《重庆市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方案》,在全市党政机关中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活动。确定了到2022年,85%的市级党政机关,75%的区县级党政机关创建成重庆市节约型机关。
2020-06-29 00:00 -
唐良智在京拜会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委、高校院所和央企
6月8日至11日,市委副书记、市长唐良智在北京分别拜会中央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生态环境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中国科学院、北京大学、中国国家铁路集团、中国电子科技集团负责人并举行座谈会。
2020-06-12 00:00重庆日报 -
新时代的人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诞生记
新华社北京5月28日电 题:新时代的人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诞生记新华社记者罗沙、杨维汉、白阳、熊丰 共和国法治建设,迎来了历史性的一刻—— 2020年5月28日下午,北京,人民大会堂。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
2020-05-28 00:00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