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月。我参加了北京市法院系统组织的基层干部培训。这次培训时间长,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我收获很多。本次培训,我们来到了历史名城——重庆,在西南政法大学培训学院公共管理与社会治理干部培训中心的精心安排下,开展为期5天的培训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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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次学习之行,我感触颇深,主要从理念、业务和实践锻炼等方面分享我的心得体会

  一、把握方向坚定信念

  理念和方向对国家和政党至关重要。同样,司法机构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通过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参加“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认识到司法必须服从党的领导,为国家大局服务,为人民大众服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实质上是我们政法工作的指导思想,我们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必须贯彻执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主要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依法治国、执法是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其中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的根本保证。我们必须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这些要求和内容,才能把握司法审判的政治方向,使司法成为人民。同时,党中央最近提出的“三个至上”(党的利益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是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我们必须在实践中贯彻执行。

  同时,要认识到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不仅仅是口号,也体现在实际行动中。司法审判工作是具体的,而不是抽象的。司法正义体现在每一个具体案例中,我们只有深入实践,勤奋实践,才能真正坚持为人民正义的政治方向,自觉为人民实践正义。

  二、钻研业务用心沟通

  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审判是其主要业务。人民法院的其他工作都是为审判工作服务的。在培训中,我们聆听了关于如何认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如何做好法官助理的讲座,他们使我们对审判工作有了初步的认识,他们的一些审判体验和感悟给我们带来了积极的影响。法律是一种善良而公平的艺术,审判是一个宝库和舞台。它蕴藏的知识、危机和挑战,需要我们用心去解答。  三、远赴青海考察锻炼

  本次培训的一个鲜明特点就是远赴重庆考察锻炼。最初,接到通知去重庆,我带着恐惧和迷惑的心情。但是,等到达重庆以后,随着考察锻炼的进行,我的迷茫渐渐被惊叹和感动所代替。同时,我也有了以下领悟,即我们应具备吃苦精神,司法为民、司法便民的精神,热爱生活、热爱学习,关心生活,关爱社会。

  通过本次培训学习,我感受到了法院的法官对来访群众的真诚和热情,也了解到了实践中的一些法律问题,并进行了自己的思考。虽然一周的时间很短,但通过这次实习,我接触到了行政事件,了解了行政事件的制定过程,阅览了行政事件,对行政事件有了感性的认识。同时通过接访,真正接触了当事人,了解了当事人的真实情况,初步接触了审判实践,这为我今后从事审判辅助工作打下了一定的基础。

  三、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这次培训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既有理论业务培训,又有社会实践锻炼。我能够体会到,为了这次培训,市高院和各级法院付出了很大的心血。

  本次培训使我充分认识了当前人民法院面临的工作形式和任务,明确了北京市法院审理案件的要求(使当事人提出了公正、理解、便利、尊重的诉讼),加强了自身体质和素质,为今后的审判支持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总之,我在这次培训中收获了很多,既坚定了自己的法律信仰,又学习到了很多宝贵的精神财富,同时也积累了一些实践经验,为今后从事审判辅助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