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山西省监狱管理局委托,山西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于2019年11月25日至11月29日成功举办山西省监狱系统五大改造暨教育改造业务骨干培训班,共有来自山西省监狱系统的60名干部参加本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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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11月26日上午,在山西大学学术交流中心三层会议室举行简短开班仪式,山西省监狱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崔恩平同志、山西省监狱管理局教育改造处副处长李青林同志、山西省监狱管理局教育改造处二级调研员赵冬玲同志、山西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党委书记王金满同志出席开班式。

  本次培训采取封闭式管理、专家学者专题讲座的方式进行。为保证培训效果,先后邀请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及我校的6位专家进行授课,专题主要有:《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度解读》《心理压力舒缓与情绪管理》《五大改造》《危险性评估》《法治思维与干部素养》《阳明心学与管理智慧》《我国周边安全环境透视》等。11月29日上午,举行简短结业仪式,为培训合格学员颁发结业证书。

  回顾完本次培训,现在说说我的体会。

  一、执法工作受到新的挑战

  作为社会现象的犯罪其性质、种类、规模、程度和犯罪的构成随之发生了巨变,与行刑有紧密联系的《刑法》《刑事诉讼法》都已作了修改完善,而《监狱法》依然故我。狱务公开,少数罪犯片面理解公开的目的,与干警对着干,只重权利保护不接受改造义务的事屡屡发生,以至在监狱改造罪犯的过程中,少数干警执法不按程序,管理不按制度的现象时有发生,以罚代教以劳代教的落后管理模式仍然沿用,缺乏把先进科学知识与罪犯改造相结合的观点和能力。这些都很大程度上损害了监狱人民警察的执法形象,成为我们队伍建设的严重障碍。

  二、爱岗敬业精神有所退化

  建狱几十年来,我狱涌现无数献身监狱事业的先进典型,形成了我狱以艰苦奋斗为核心内容的创业精神。但近几年来,受社会大潮的影响,部分干警甘于艰苦、乐于清贫的优良传统逐渐丢失,表现为随着社会的发展,监狱警察接受的外界信息多,思想开始活跃,不仅横向比较还纵向分析,与公检法相比监狱地位低,工作压力大,环境条件差,与沿海省市监狱相比付出多得到少,贡献大报酬小,越比越提不起精神,越比牢骚话越多。这部分警察的精力不能集中在如何做好本职工作上,工作消极应付,缺乏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勤奋敬业的精神。

  三、业务水平有待提高

  司法部创建现代化文明监狱宏伟目标的确立,要求有较高的改造质量,同时从目前监狱建设的角度考虑又要求要有较好的经济效益,而要实现这两项目标关键是干警要有较高的业务水平。从目前情况来看,干警业务水平存在多方面的局限,形势不容乐观。表现在监狱改造上为不敢大胆管理;或者简单地把严格管理与粗暴教育等同起来;还有的对市场经济知识了解掌握少,必要的经济法律知识缺乏,生产管理无序进行,给监狱经济造成损失。

  四、文化知识结构不合理

  近年来,监狱通过公开招考录用警察,使监狱人民警察的文化结构得到了较大的改善。但仍有相当部分的监狱人民警察达不到工作需求,当然,有很多干警正在通过多种途径提高自己的文化层次,但有的并非是为了提高执业能力,而是为文凭所学,虽然获得了较高的文凭,但综合处理问题的能力并没有提高,质的提高并不明显。总之,干警文化知识结构的优化,特别是文凭与水平的结合仍是我们监狱人民警察应具备素质提高的当务之急。

  五、当前在狱政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狱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建设虽然取得了不少制度成就,但中国传统文化根深蒂固的影响,使得狱政管理活动中的人治权威影响仍难根除。依法治监必须依法管理、依法行政。依法强调法治、履规,排斥着人治、任意。但少数民警不认真思考如何依制度办事,依规范管理,却总是想努力营造个人权威,习惯于自己说了算,以人治代替法治。法治被曲解为是用法的威严去治、去吓犯人、去树、去立自己的威信。

  2、监狱的器物建设经过现代化文明监狱创建活动的洗礼,虽然有了一定的改善,但监狱物态包括建筑与设施离现代科学的要求还有很大距离,科学含量偏低。如我狱条件仍很简陋,硬件设施不足、监控条件简单,现代科技手段如闭路电视监控、红外线报警系统、触摸式报警器等刚完成不久,在使用中尚未真正形成对罪犯的威慑力,而计算机网络管理更是尚在只闻其名、不见其影的状态。

  3、监管安全工作抓得非常扎实,但仍存在的着这样几个需要突破的方面:一是安全理念问题。为了保证监狱的改造安全,在狱政管理过程中,偏重于监狱安全的静态性,只许罪犯“规规距距”,人为地阻却民警与罪犯的在许多情况下的良性互动,忽视了监狱安全的本质在于动态性,以及对于绝大多数可改造和求改造的罪犯而言,秩序与安全,其实也是他们的需要,他们可以也应当是自觉维护秩序与安全的一种力量。二是安全资源配置问题。为了实现静态的安全,监狱固然不惜成本、不计代价,让民警严防死守,天天警钟长鸣。在适量资源发挥作用足以保证安全的情况下,过量地投入资源、混杂资源的效用,不仅会带来资源的浪费,而且会造成内耗。三是防范重点的问题。监狱内存在的“管人头”防逃跑的现象长期存在,在监管措施设施相当得力和完好的情况下,罪犯的逃跑已实现多年的零指标,安全防范工作尚未能及时由防逃跑转向防罪犯安全生产事故、罪犯人际矛盾突发重大事件、以及罪犯心理异常突发重大事件。

  4、罪犯在劳动改造过程中的生产管理是促进劳动改造效果的重要手段,但只抓生产的管理就是变相地蚕食在生产过程中的狱政管理。监狱生产是为服务罪犯劳动改造需要而实施的改造形式,监狱生产在客观上能够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但这不应是监狱生产的指标追求,充其量只应在生产成本上尽可能地进行成本节约,避免浪费。但出于对经济效益的追求,生产的任务仍相对繁重。狱政管理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开始向着帮助监狱生产、尤其是生产管理异化。狱政管理()所肩负的对罪犯的惩罚与矫正、养成的任务,变相地体现为强制罪犯适应繁重的劳动、提高罪犯的劳动技能,而对转变罪犯的罪错意识、矫正他们的非常态行为、养成罪犯的社会化思想与行为却逐渐被忽视。

  5、罪犯权益的尊重与保障是狱政管理的热点、难点,也是警囚矛盾在狱政管理中的焦点。狱政管理应当切实维护罪犯应有的合法权益,但什么是罪犯的应有合法权益,仅靠法律列举是不足以详尽概述清楚的。现实中,不同的监狱对罪犯的权利有不同的态度,社会与监狱之间也会在一些权利有无的问题上存在理解差距。维护罪犯权益,还存在观念上的障碍。在观念上,一些民警把狱政管理的“人道”理解为“仁道”,对罪犯的权益不是给予应有的尊重与保障,而是出于一种怜悯心理,凭着自已的主观意愿“大方的施舍”,这是不科学的,是需要通过法制建设去纠正的。

  通过本次培训,我们牢固树立了“坚守安全底线,践行改造宗旨”工作理念,学以致用,进一步提升了全体干部教育改造工作实战能力和水平,切实提高教育改造罪犯的质量。今后我会将本次所学充分运用到实际工作当中,合理规划未来方向,做好本质工作。